宁林
摘 要 本文以“我”和大学生药家鑫的真实案例为例,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在面对交通事故的相似情况下,为何药家鑫案最终演变成了一个大学生犯罪的经典教育案例。同时,该案例也反映了当代大学生在面对消极应激反应时所表现出的不良心理状况。因此,本文通过对认知、情感、意志这三个基本心理活动的分析,提出可以通过加强认知-应激训练这种途径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并通过法律教育来避免大学生应激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 药家鑫案 应激反应训练 法律教育
中图分类号:G444 文献标识码:A
1 由“我”和药家鑫的案例来引出
2013年10月16日,我行车右转时, 一声碰撞使我意识到右侧倒车镜“可能”刮蹭到了机动车道上行驶的一辆电动车,然而,我的第一反应并没有停下车,而是心存侥幸地“迅速”右转至一巷内。当电动车主追赶上来,我的第二反应是进行了认真的道歉,并下车查看,最终以一定金额的赔偿了结。事后,我却发现,作为一名大学法律教师的我,居然在面对交通事故时,也没有理性的第一应激反应,亦是选择了“逃逸”。这使我不禁想起了药家鑫案。2010年10月20日,大三学生药家鑫在行车过程中撞到了骑电动车的张妙,因不良的应激反应以及怕其日后纠缠的错误判断,对被害人连捅数刀,致其死亡。此案于2011年3月23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央电视台等数十家省级媒体及400余名大学生到场旁听。药家鑫表示后悔,他曾学习优秀,且有自首情节。但最终,法律没有给药家鑫机会,4月22日, 西安市中级人民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6月7日,经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我的“幸运”和药家鑫的“不幸”都不是偶然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我们可以从“我”和药家鑫的两个具有相似性但又有区别的案例出发,从人的三种基本心理活动来进行对比分析。
2 由人的应激反应和心理过程来分析
人的心理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包括认知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这三种基本的心理活动分别反映了三种基本关系(事实关系、价值关系和行为关系)。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首先感知和了解各种事物的事实关系,其次要掌握这些事物对于人的价值关系,再次要掌握每个行为的价值关系并且判断、选择、组织和实施一个最佳的行动方案。第一步由认知活动来完成,第二步由情感活动来完成,第三步由意志活动来完成,因此从认知到情感,再从情感到意志行为活动,是一条基本的、不可分割的人类自控行为的流水线。三个步骤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即任何一个环节的偏差,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结果。因此,我们需要通过一些心理训练的技巧来进行这个过程的不断修正,以做出正确的选择。
药家鑫案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法律的启示,同时也暴露出了我们每个人在面对交通事故的心理应激反应。以“我”和药家鑫案所反映出的应激反应来看,首先,我和药家鑫的第一应激反应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均是选择了“逃逸”,并且在第一阶段的体验中也都是不良反应,即惊恐,担心和侥幸等等。而重要的区别是在于我们的第二反应不同,即在第二阶段的情感体验中,对法律常识的较多认知能够使我及时将消极的情感转化为了积极的情感,其中我也运用到了某些心理训练的技巧,如思维阻断、自我谈话技术和认知重构。但是在药家鑫的第二应激过程中,由于他对事实的认知和法律的认知都比较弱,也没有相关的心理认知—情绪性应激控制技巧的介入,所以使得他无法转化消极情感。但最关键的是此时意志力的重要作用,我正确地运用了我的意志力控制了我的行为,而药家鑫却因为意志力的偏差,走向了极端。
由此可见,在两个案例的比较中,从心理活动的过程上看,丰富而正确认知,积极的情感,和强大的意志力是多么的重要。现代医学和生物学的研究告诉我们,应激反应和人的心理活动的过程是可以通过一定的训练进行完善的。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特别是针对大学生进行一定的心理应激训练和法律教育,从而避免一些类似于药家鑫案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3 由加强应激训练和法律教育来完善
生理学家认为,应激是由各种各样的紧张刺激,即应激源,所引起的一系列非特异性的反应,分为积极应激与消极应激,而某种活动是产生积极的应激还是消极的应激,这之间有一定的界限,受个体认知评价,情感和意志的影响。同一件事,不同人会有不同的感受和对待方式,而产生这种区别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受心理活动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引入一种介入机制,而“认知—情绪性应激控制训练”就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新的心理训练方式,这种训练包括以下几种方法。方法一是,“思维阻断”,即当发现自己头脑中出现消极思维时,利用一种刺激或线索来使其中止。二是,运用“自我谈话的技巧”,即将消极的思维改变成积极的思维,即在现实中每当消极的自我陈述出现时,立即用相应的积极自我陈述将其替代。三是,“认知的重构”,一般而言,个体倾向于以一种片面、苛刻的眼光看待世界。例如,在药家鑫案中,他当时的想法就是过于片面和极端狭隘的,他认为农村人都非常难缠。
当然,出现这样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基于两点,一方面是当今90后的在校大学生普遍意志力较差,即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差。另一方面是,独生子女一代大多是温室里的花朵,生活中受过的自然不良应激较少,当不良应激发生时,大多数人不知所措。所以,学校可以多组织一些应激训练,比如说像地震、火灾疏散练习,或者医科学生的急救训练等等。同时,除了组织大学生开展心理应激训练,还应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普及与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例如,以药家鑫案为例,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为何演变为了故意杀人的犯罪呢?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对法律构成和法律后果认知的缺失。如果药家鑫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撞人行为仅仅是过失行为,甚至都不需要由刑事法律来进行评价,那他的第一应激反应带来的恐惧就不至于使他做出后来的极端行为。而对比“我”的案例,恰恰是因为我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法律评价的后果有比较清晰的认知,所以能够做出相对正确的选择。因此,要教育当代大学生,在面对消极应激时,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正确的认知,积极的情感和强大的意志力,从而做出理性的选择。
参考文献
[1] 豁然.心理好医生[M].中国古籍出版社,2002.
[2] 陈琦,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