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英+魏强
内容摘要:在当代中国发展文化产业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需要对资本的文化逻辑和文化的资本逻辑进行深度考察。产业化的文化生产以盈利为根本目的,会造成“资本异化”、“文化风险”。从哲学角度讲,“文化产业化”对社会的整体运行系统具有辩证作用。一方面,“文化产业化”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文化产业化”对社会的进步与完善又具有深层危害。为使文化生产更好地实现对人“意义世界”的终极关怀,可以通过注入发展伦理精神,对“文化产业化”进行伦理规范、综合制约、实践超越。
关键词:文化生产 资本 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化 伦理制约
随着文化与经济社会的相互交融,经济的文化含量不断提高,文化的经济功能明显增强,发展文化产业,成了“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到2020年使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华文化走出去迈出更大步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基础更加坚实。此时,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20世纪以来,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逐步意识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与危机,发展伦理学更多关注了“物质生产”的发展悖论,却往往忽视了另外一个层面,即对“文化生产”的关注。文化生产的内在推动力是资本,文化产业是文化生产的发达形态,文化产业化是文化资本发展的必然逻辑。资本的历史本性决定了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文化产业化”需要受到发展伦理的约束。
“文化产业化”的资本逻辑考察
(一)文化的资本逻辑演变
文化产业的发展体现了文化与经济的交融,体现了资本新的存在形态与增值路径。资本的增值产生于生产领域,马克思在劳动生产理论中提出了人类社会生产的两种基本形式: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文化生产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精神生产。所以要打开从文化生产到文化产业化的逻辑线条,必然要挖掘资本的深层秘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四个有机联系的环节,但这四个阶段并不是单向逻辑的发展,而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这样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循环发展逻辑。所以文化生产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消费基础上的。在前资本时代,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形态与工人阶级是社会尖锐矛盾的两端。资本家拥有资本、占有生产资料,要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要完成资本最大限度增值的历史形态转化,必然会最大限度地剥削工人,无限攫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工人的生理极限受到挑战,除了高强度、长时间的体力劳动以外没有任何的时间去进行文化产品的消费,同时资本家为了减少生产成本,付与工人的工资仅仅是劳动力再生产的资本,工人没有任何的资金消费文化产品。同时,由于工人与资本家在地位上的悬殊,文化产品本身形式单一并且价格昂贵,致使工人根本没有资格消费文化产品。有资格消费的资本家受到“勤俭节约”的“新教伦理资本主义精神”(韦伯语)约束,尽量克制自己不过奢华的生活,而是最大限度的用积累起来的资本进行生产的扩大化。所以,无论在主观层面还是客观层面,都不会形成文化产品的消费市场。而当大众文化的需求日益成为现实市场的时候,文化产业才得以大规模兴起。
(二)资本的文化逻辑演变
哪里有剥削有压迫,哪里就必然有反抗,当工人无法承受超越生理极限的高强度劳动后,工人大罢工相继而起。终于在工人阶级的努力下,八小时工作制被欧洲很多国家认可,并写入法律,工人的劳动受到了法律的尊重,工资待遇得到了相应提高,劳动时间相对减少。此时,资本的本性驱使资本家变换剥削的方式,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保证资本的不断增值。当机器设备得到改良后,工人的科学素质也必然要提高,否则,技术含量较高的机器根本无法运作,于是一部分工人得到了资本家的培训。培训后的工人工资提高了,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另一部分工人见势,即使资本家不出资培训,自己也有积极主动接受教育的诉求。这样,工人素质得到普遍提高,资本家也愿意高薪聘请高素质的工人。这样,一方面资本得到迅速繁殖,另一方面工人工资得到普遍上涨,形成了双方利益良性互动、良性循环的景象。当普通大众主动接受教育,并通过教育可以改变生活现状的时候,当高素质工人在地位及数量上都超过完全靠出卖体力劳动的工人时,劳动大众的文化、教育消费也必然增加。文化教育消费市场也势必呼吁文化产品的大发展。以电影为代表的文化产品应运而生,《卓别林》以喜剧的方式鞭笞了社会现实,表达了对下层劳动者的关怀,主人公幽默的形象受到了大众关注,但是,大众更关注的是卓别林的人生,他幼年丧父,曾在游艺场和剧团卖艺打杂,偶然的机会被美国一著名导演看中,随后一举成功。普通民众渴望成功和被认可的欲望得到了激发,大众的价值诉求表现出了多元化的特征。而互联网应时出场,则给大众提供了发泄不满、表达多元化需求、模拟成功的平台,随着大众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网络文化产品的生产空间几乎以爆炸式的方式扩展,为文化生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当有了消费市场,文化产品逐步具有了商品的属性,文化生产在资本的推动下必然向文化产业转变。“文化产业是文化生产的发达形态,本质上是文化商品大规模生产而造成的经济业态,通常是文化物品为满足大众化文化消费而采取商品化、市场化来实现大规模生产、流通、消费形态的产物”(任平,2013)。当发展文化产业能给资本增值带来更大空间的时候,资本必然会涌入文化市场,因为,资本的本性就是最大限度地增值,正如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所说:“如果有 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 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 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绞首的危险”。而就在此时,社会的消费理念也发生了变化,马克思·韦伯语境中的资本主义的“伦理精神”被鲍德里亚语境中的“消费社会”所代替。“月光族”只享受当前生活,“夸耀性消费”只注重身份地位的彰显,“广告效应”无形地引导了公众的消费取向。文化不再是政治、经济的“附属物”,不再是线性决定论的末端现象,反而会是在历史中产生巨大影响力并经常起主导作用的产业因素。在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广为发展的时代,文化产品被大规模生产、复制、传播和消费。这样,资本的增值路径发生了从物质领域(亦或工业领域)到文化领域的转向。以经济利益为最终目标的“文化产业化”发展就有了可能。不如此,文化产品就不能占有广大的市场空间,资本的无限增值的历史本性将不能实现。endprint
可见,在从文化生产到文化产业化的整个过程中,资本是根本的推动力,“指挥”着整个链条的发展,文化产业化是资本发展的逻辑必然。
“文化产业化”的发展伦理约束与历史超越
资本历史本性的实现为人类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资本历史本性体现出的对现实性、财富、权利的追逐缺少了“价值”、“意义”向度的张力,不加约束必然会造成一系列社会矛盾。作为资本创新发展的一种特殊形态,“文化产业化”对社会的整体运行系统具有辩证作用。一方面,“文化产业化”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文化产业化”对社会的进步与完善又具有深层危害。
(一)“文化产业化”对社会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
1.财富效应。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发展文化产业无疑将有利于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在当前欧美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产值占GDP的份量仅次于金融业,新兴经济体的文化产业几乎是所有产业领域中增长最快的,始终保持12%-25%左右的增速,文化产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对于当下中国而言,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就是文化产业的产值要在量上占GDP的5%及5%以上,而现在只有2.85%左右。按照目前的增速和基数来推算,要在2020年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的话,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应该在2.5万亿人民币,所以文化产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更丰厚的物质财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于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世界人均财富占有量堪忧的中国而言无疑具有积极的财富效应。
2.生活效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当前社会整体发展水平不够高的状况下,人们对于文化产品、文化生活的需求程度依然呈上升趋势。尤其在当前,中国受到美国金融危机的“另类牵引”,物价上涨、生活成本提高、工资收入受限,此时人们对于文化生活的需求有增无减。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无疑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3.环保效应。“文化产业以创意为源头,是一种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产业”(范周,2010)。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知识和科技的有力支撑,注重创意,求新求变是文化产品生产创作的规律和特点。而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等特点,又使文化产业的发展受资源和环境的制约较小。在当代中国乃至世界资源相对紧张、环境压力较大的条件下,其可持续发展的特点使得文化产业的环保效应更为突出。
应该充分肯定“文化产业化”对物质财富的积累、对人们文化生活需求的满足、对可持续发展观的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文化产业化”的商业性、经济性、功利性等问题。“文化产业化”在对人的发展理念、文化产业的“意义”指向等方面具有综合性破坏作用。
(二)“文化产业化”对社会进步与完善的深层危害
1.“文化产业化”对发展观念的深层危害。在当代社会,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凭借自身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和媒介优势,通过文化输出、文化渗透等手段强行实行着西方文化霸权,妄想成为“世界精神”的倡导者,妄想成为“世界正义”的裁判者。但是,伴随着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深度蔓延,以西方为主导的经济全球体系受到了颠覆,西方霸权的全球文化体系也必然遭遇被解构的命运。西方经济、文化体系在面临危机与解构的同时,中国的和平崛起势必导致全球文化价值呈由西至东转变的态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大众会误认为,GDP的增长尤其文化GDP的增长就意味着中国价值的崛起,对发展文化产业的大力推进就是“文化产业化”。这是对发展观念的误解,是对党中央提出“到2020年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的误读。而这种误解归根结底还是GDP崇拜的魅影,还是经济决定论的残留,还是以资本为推动力的“文化产业化”观念在作祟。“发展文化产业”必须与“文化产业化”划清界限,否则一旦资本的历史本性不能受到制约,虚拟资本泛滥、超前消费的文化理念必然会造成文化、资本的异化发展,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雷曼兄弟公司走出来的失业者就是例证。中国价值的崛起有其自身发展的逻辑内涵,绝非仅仅是文化产值的提高,而是文化竞争力的提升甚至是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国发展文化产业不能重蹈GDP崇拜的覆辙,否则,将陷入“发展客体论”的意识形态圈套,重新将发展定位为人之外的“物”的发展。
2.“文化产业化”对文化产业“意义”指向的危害。文化产业的“意义”指向文化产业的社会责任、文化对人的终极关怀。“文化产业化”受资本历史本性的驱使,必然会以文化的经济效益为主导,但是文化同时具有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社会责任,“文化即‘人化,文化事业即养人心志、育人情操的事业。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人类不仅追求物质条件、经济指标,还要追求‘幸福指数;不仅追求自然生态的和谐,还要追求“精神生态”的和谐;不仅追求效率和公平,还要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与精神生活的充实,追求生命的意义”。可见,文化的社会责任就是对人的终极关怀,是对人的“意义世界”的关怀,是对“大写的人”的关怀,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发展,而非仅仅是物质财富的积累。“发达的物质文明,富裕的消费社会,并没有给人们指明一种有意义或者有价值的生活方式;相反,追求物欲却导致物欲横流,圆梦之时竟致意义——价值失落”。(任平,1999)正如德里达、德曼等后现代学者所批判的那样,“能指”(符号)与“所指”(意义)相充斥,意义处于“漂泊”之中,“无家可归”。“文化产业化”满足了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财富逻辑”,但是人类社会的科学发展依然需要“意义逻辑”。文化产业的最终落脚点应该是服务于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是以“人”为中心而非以“物”为中心,是为“人”为“物”的辩证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产业的发展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辩证统一,如果“文化产业化”过度追求文化的经济效益,则必然会对文化的社会效益的发挥带来危害,这是资本对人的异化,是文化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异化,与社会的整体发展规律相悖。endprint
(三)“文化产业化”的发展伦理约束与历史超越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代文化产业繁荣背后闪现的是资本的魅影,而资本的本性就是逐利性、趋利性,文化产业如果“产业化”发展必然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虽然说中国的发展需要文化产业的强大,文化产业也需要文化资本的支撑,但是发展文化产业的终极目标是对人的关怀,而且“以资本为最高原则的社会必然是异化的风险社会”(陈忠,2009)。所以,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不能拒斥资本也不能听任新自由主义的主张,而是要合理地利用资本,同时不能放松对资本的警惕、监管与引导,使得资本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打开发展伦理学的视野。发展伦理学发端于20世纪中叶,代表性学者有德尼·古莱(Denis Gou-let)和戴维·克拉克(David Crocker)等,是一门致力于关注发展的深层意义的学科。“什么是真正的发展,发展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发展伦理学认为,人类的发展不能是“反发展”、“异化的发展”,而要关注发展的“意义逻辑”,物质财富的无限积累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一切有损于主体的“意义”及“价值”的发展方式、发展目标、发展道路等都是“异化的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是如此,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在当代社会条件下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要坚决反对“文化产业化”。我们认为,可以通过注入发展伦理精神,对“文化产业化”进行伦理规范、综合制约、实践超越。
第一,把握资本的双面性,规约文化资本的发展逻辑。资本一方面具有趋利性和无限增值性,但是资本同时具有现实性和现世性,当资本发现某一领域无利可图之时,便是资本无情“退场”之时,在留给人类一个矛盾重重的烂摊子后,资本却悄悄地又以其他的存在形态“重新出场”。伴随着文化矛盾的凸显、生态问题的严重、金融危机的爆发与持续蔓延,似乎资本“血淋淋”的趋利本性给人类造就了无尽的灾难。早在150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就无情地批判了资本,向全世界宣告了资本的必然灭亡。但是资本却依然存在着,并且不断变革着存在形态,“从当年马克思面对的占主导地位的工业资本到金融资本,再到知识资本和文化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以及消费品资本等等,不断变革” 。(任平,2013)所以,在文化领域规避资本风险、消解资本异化不能寄期望于资本的自然灭亡,不能消极地应对资本的历史局限性,而要在积极把握资本的两面性的同时,合理地利用资本、规范资本、对资本进行发展伦理的约束。当资本不断地变革着存在形态的同时,进而也变革了世界历史的整体图景,规约文化资本的发展逻辑一定要结合当代中国的特殊国情制定具体的制度,这才会有效地抵制资本异化、文化风险。
第二,把握发展目的与手段的差异性,规约“文化产业化”的“意义逻辑”指向。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发展目的是不同于发展手段的,这是一个经常被忽视的逻辑原点,也是在实际发展过程难以把握的理念范畴。“文化产业化”在本质上是一种重要的发展手段,能够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对物质财富的获取并不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目的。当然,如果不通过发展手段进行资本的积累,财富的增加,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也根本无从谈起,发展手段和发展目的是辩证统一的。“文化产业化”是一种可利用的辩证、双面的发展手段,对人类社会发展消极的一面是可控制、可引导的。通过规范文化生产的组织、文化产品的内容,可以做到以人为本,自觉发展文化产品的属“人”性,关注人的精神需求和意义取向。
第三,把握生产体系的全面性,实现对“文化产业化”的历史超越。经济、政治、文化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三大领域,在当代,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文化不再是线性决定论的末端现象,但是文化的繁荣发展只是暂时的。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要把文化生产放在整个社会生产体系中去考察,历史本身是广义的生产再生产,是一个全面生产的体系,精神生产(文化生产)只是马克思整个生产体系的一个方面。在历史的进程中,具体哪个因素在社会发展中是主导性的因素是可变的,是阿多诺语境中的多元决定论。所以要正确认识现代社会的“消费性”特征、“文化性”特征。把文化生产放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确认文化产业发展目的的属人性、为人性,是规范、克服、超越“文化产业化”的逻辑前提。这样才能克服对“文化产业化”的GDP崇拜,消解资本的异化,树立正确合理的富有伦理精神的文化产业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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