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小金
(内蒙古科技大学 包头医学院 外国语学系,内蒙古 包头 014040)
约翰·霍耶·厄普代克(John Hoyer Updike 1932-2009)一度被视为是所有卓越的“第三代”现实主义小说家中最富有现实主义特色的一个。其作品内容宏富、寓意深刻且极具现实意义,他的代表作《兔子,跑吧》大胆地对性爱、死亡、生存本质及宗教内涵进行挑战与探索,成为一部经久不衰的经典作品。
厄普代克出生于20世纪30年代,在他28岁的时候出版了《兔子,跑吧》这部小说,这是他的第二部作品。他的这一作品反映了人们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生存和精神现状,并将尼采、克尔凯郭尔及萨特等人存在主义哲学直接或间接的融入了他的作品。本文通过分析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哈里的生存矛盾、信仰矛盾以及美国社会的文化矛盾探讨,《兔子,跑吧》这部小说所隐含的人类普遍存在的精神危机根源,以及人类存在的矛盾性。
《兔子,跑吧》这部小说写于1960年,这一时期的人们在享受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精神生活也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商品化的社会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所掌控,“自己在被社会所异化”[1]20。一直充当人们精神保护伞的宗教此时也随着“上帝之死”向人们关上了那扇慰藉灵魂的大门。为了解决人们在这一时期所面临的精神危机,以尼采、克尔凯郭尔、萨特等人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应运而生。面对人类存在的严重危机,面对客观世界的荒谬性和人生历程的悲剧性,存在主义者主张以自我的自由来应付人们的苦难、孤独、和这个荒谬的世界。
《兔子,跑吧》中的主人公名叫哈里·安斯特朗,绰号“兔子”,在他的学生时代凭借自己的勤奋与刻苦成为全县闻名的篮球明星,“他在中学不久就创造了乙级联赛的投篮纪录,毕业前一年又自己打破这一记录,他的第二个记录,直到四年以后,也就是距今四年前,才被刷新。”[2]3一个被捧为明星一般、积极进取、充满希望与憧景的“兔子”而今却成为一个‘魔力削皮刀’的示范操作员,从事着一种近似于欺骗的工作。当他看到电视中的一则广告时,他想到“我们都在骗局之中,是骗局推动着整个世界运转。这就是我们的经济基础。现代家庭主妇的流行语称之为‘维他命经济’,意思就是采用‘魔力削皮法’来节省维生素。”[2]7在事业上心灰意冷的他在家庭中更是饱受打击。“兔子” 不抽烟,不酗酒,而且对衣着极为讲究。回家后总是将衣服整整齐齐地挂在柜子里,甚至在他的情人鲁丝那里,他也不忘“把长裤搭到一把椅子上,仔细叠好,不让裤缝弄乱。”[2]87而他的妻子珍妮丝却整日酗酒、看电视,家里的环境更是“满目疮痍”。[2]11终于忍无可忍,他对妻子说“天那!珍妮丝,你只知道成天喝酒看电视。我不是说我没有过错,但我也是被逼的没有法子。你让人觉得自己血还没抽干就进了棺材。”[3]210然而当哈里最终心烦意乱的准备去接孩子的时候,珍妮丝还不忘记让他带一包烟回来,他“觉得自己掉进了陷阱”[2]12,终于决定离家出走。
“兔子”是一个按照自己的意志和感觉行事的人,他的出走即是逃避社会责任的过程,也是为了自由意志而勇敢抗争的过程。他的这种解放自我,对自由意志的不懈追求也正是存在主义的精髓所在。现代西方社会物质生活的畸形发展使人们产生了危机感、荒谬感、孤独感和空虚感,促使人性发生异化和沉沦;如今的西方社会已经成为“群体社会”(Mass society)[1]163,社会像一部庞大的机器,人变成了这部机器的零件,完全受到这部机器的支配,人只能化为统计数字,丧失自己的个性,变成群体人(Mass man),这种人的存在只能称为自在存在(being in itself)。厄普代克研究专家里斯多夫指出,兔子推销的“神奇”销皮刀很能代表美国这一时期的社会特征。“兔子”干推销员这个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曾是篮球队明星,明星效应在这里被极其合理、有效地用到了商品交换的过程中。换言之,在推销商品的同时,他也在出卖自己,他成为了隶属于别人的人。这当然不是昔日的篮球队明星所愿意接受的。而存在主义哲学正是一种能够保卫自我的哲学,有助于人们寻找自我,发现自我的哲学,它鼓励人们去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不要服从于荒谬的外在力量,不要放弃有自己的个性和自由意志,不被异化、不被群体化,作一个自觉存在(being for itself)的人。萨特在《存在主义即是人道主义》中指出人不应背着自己,使自己成为别人,或根据别人的意志,或按照某种习俗、制度或其他外部力量所规定的模式来生活,人应该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选择自己的道路。小说的主人公哈里在巨大的社会世俗压力下毅然离开了他觉得毫无生气的家,离开了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去寻找他自己也不太清楚的某种东西,他的这种行为正迎合了存在主义所提倡的对自由、自我的追求。正是他的这种追求使读者们爱上了这个不负责的家伙。
“自由”是美国文化的根基,但“自由”一词本身却是矛盾的、辩证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获得绝对的、彻底的自由,这正是社会矛盾性的表现。丹麦存在主义之父克尔凯郭尔在《非此即彼》第二卷中指出:“自由越多,罪行越大,这就是幸福的秘密。”[11]114自由向每一个人承诺它将会给他们带来幸福,而绝大多数崇尚自由的人却无法避免的感到愧疚和孤独。“兔子”在离家出走之后深有感悟的说出了“如果你有勇气去实现自我,其他人就会为你付出代价”[2]145的事实。存在主义所提倡的“自由”绝非指人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说“自从人抛进这个世界时起,他必须对他所做的任何事情负责”。[3]179责任和自由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主人公哈里就陷入了自由与责任,个人与社会的种种矛盾中。在驱车离家出走的路上,“兔子”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和害怕,他总是不停的想起珍妮丝,想起他的母亲,他的儿子和妹妹“他想象自己正要单手远距离投篮,可又觉得自己是站在悬崖上,球一出他就会掉进万丈深渊中去。”[2]21“兔子”的这一潜意识微妙的映射出他当时的矛盾心理,他渴望自己能获得成功,得到别人的认可和赞赏,但同时他也认识到自己正站在悬崖边上,他的出走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承受的伤害,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他会被人们所唾弃、孤立,他将“掉进万丈深渊”。“兔子”不是一个完全丧失良知的人,虽然他已经决定出走了,他还是在回家取走衣物的时候把车还给了珍妮丝,因为那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当他听说妻子分娩在即,他毅然决然地离开鲁丝回到了妻子身边,他的理由是:“我得马上走,她生的可是我的孩子,而她又太笨,我不在场她无法料理好自己。第一个孩子就生得很不顺当。”[2]187在医院等待的过程中兔子也在忏悔:“他清楚,由于他的罪孽,珍妮丝或那婴儿会死的。他的罪孽包括弃家出走、残忍、淫乱和自负”[2]191。哈里为了自由意志而进行的抗争过程是痛苦的、孤独的。他不断地徘徊于社会责任和自由意志之间。他三次离家出走,出走与返回的迂回路线也是他在不断的寻找矛盾之间平衡点的映射。他的追求是正确的、积极的、值得赞扬的,但他的抗争结果却是失败的、痛苦的、值得同情的。往往在个人自由意志与社会传统势力激烈对抗的最后,是那些墨守陈规、奉行惯式生活的一群成为现实世界最后的胜利者。有限的生命如此脆弱、渴慕自由的不屈的心在与无限恒在的撞击中碎为齑粉,人究竟到哪里去寻找终极的慰藉呢?厄普代克没有在他的小说中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但不同的读者在不同的时期会在他的小说里体验到不同的答案。
宗教历来是人类精神的避难所,是慰藉灵魂的良药。主人公哈里的出走也正是他为自己的灵魂寻找归宿的开始。他说:“我对神学一窍不通,可我想告诉你,我确实认为,我想在所有这一切的后面,存在着某种东西,需要我去发现。”[2]123带着这种信念,他凭着自己的感觉驱车上路,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将去哪儿,听着车上关于达赖喇嘛的新闻,有时侯他会快乐地觉得自己驱车去的地方不是布鲁厄市而是去西藏,“他就是达赖喇嘛”[2]46。哈里的前进方向是他心目中的一块圣地,那里有慰藉他心灵的宗教,他把自己想象成了一个圣人,由此可见哈里的出走不单是为了肉体的安宁,也是为了灵魂和心灵的慰藉。
哈里与露丝的每一次性的体验都与宗教难解难分,只有在性的体验中,哈里才能与那可望不可即的美好事物最接近,他企图在性体验中求得一种超然的存在。在哈里的眼中露丝不是妓女而是一个女神,她能让哈里感受到安全,使他无以寄托的灵魂得到安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怀疑的问露丝“你真的做过妓女吗?”[2]110而他总是这样单纯地伤害到他周围的所有人,人们也因此无法理解他,他是一只孤独的不断寻求慰藉的羊羔。露丝家窗户的对面是一座用石灰石砌成的教堂,当哈里看着“人们川流不息地低着头走进教堂。一想到这些人都敢于离开家到这儿来祈祷,兔子就感到高兴和信心十足。他闭上眼睛,低下头去…耶稣啊,救救我吧,请宽恕我的罪过,指引我朝前走,保佑露丝、珍妮丝、纳尔逊、我的母亲和父亲。”[2]85教堂的灯火一度使哈里似乎看见了另一个世界点燃着光芒,希望一直召唤着自己,然而在哈里感到孤独害怕的时候他“去看那教堂的窗户,只见那窗户就像是石头里凿出的一个黑圈,这大概是因为教堂资金不足,或是因为夏末之夜,也可能是由于管理不善,怠于修缮。”[2]297教堂的灯光在“兔子”需要它的指引与安慰的时候灭掉了,这正预示着哈里无法在现存的教堂中得到灵魂的慰藉。当自己的愿望与现实相违背的时候,“兔子”的信仰也显得摇摆不定。当露丝问他是否相信上帝时,哈里说“我想是的”[2]86“他怀疑自己是在撒谎。如果是的话,他就是挂在一个虚无缥缈的地方。一想到这一点,他就觉得自己的思想空荡荡的,心不由得颤抖起来。”[2]86哈里不敢相信自己是没有信仰的,如果他没有信仰那么他就没有了在这个世界上的容身之地,唯一支撑他的追求也就变得虚无缥缈,他将只剩肉身,他的灵魂无处可去,而且他肉体也因为他不负责的离家出走和与露丝的享乐而变得腐烂,因而哈里感到害怕。哈里绝非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他不愿意受到任何教规的约束,但他又离不开宗教,因为他需要从那里找到自身存在的意义。
20世纪的西方人寻求上帝不是出于信仰,而是想借此摆脱情神上的困境。人类更加强调宗教的有用性而非真实性。上帝是否存在其实是不能证明的,因为“上帝只是一种光,一种希望,一种爱的力量,对之只能凭感知信仰,而不能将其作为学理上的思考对象。将上帝对象化,无异于把上帝推向审判席,接受理性的质问。”[4]162因此,“证明上帝存在,就是否认上帝”[5]870。厄普代克认为宗教在人的生活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我在我自己和周围人身上感到一种心烦意乱—对任何行动都抱怀疑。在这种时候,一个人只有从古老的基督教信条里获得行动的意志。”[6]233虽然他是宗教的忠实拥护者,但他对宗教的感情却是复杂而又难以割舍的,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摩拉维亚学院的宗教与哲学教授詹姆斯·耶基斯(James Yerkes)在他的作品《厄普代克与宗教——神圣的意识与优雅的举止》中指出厄普代克对宗教的理解中,有一种带有辩证色彩的变化价值。我们常常觉得“厄普代克的上帝是隐藏的,又是可见的;是缺席的,又是在场的”[7]51这也正是为什么“兔子”心中的上帝总在他的脑海中浮现,他一直坚持不懈的追求,却永远也无法找到的原因。
哈里对宗教的复杂情感不仅表现在自身信仰的内在矛盾中,也表现在单纯的信仰追求与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外在矛盾中。哈里在《兔子,跑吧》这部小说中被塑造成一个试图从宗教中得到解救的圣徒,他有三次朝圣式的经历。第一次是他与露丝赤脚攀登加基山。“加基”(Judge)令人联想到基督教的末日审判。哈里登山是希望得到某种精神上的启迪,赤脚则更见其虔诚。然而,登上山顶的时候他感到的却只有死亡和孤独,无奈之下只好转向肉身凡胎的露丝,似乎唯有她才是真切实在的。现实中露丝只能让他得到短暂的满足,无法给他带来精神上的升华。第二次是他去教堂听埃克里斯布道,哈里“得到了主的宽恕,因而想去感恩。”[2]227当他怀着愉悦的心情走进教堂里,看到的却是埃克尔斯神父“在神坛栏杆后面显得心神不宁、郁郁寡欢、漠然、空虚和麻木活像个身着法衣的日本俊男。他装模作样,一副操着鼻音念祷文的正经相,让兔子觉得别扭。”[2]229听着埃克尔斯关于基督教教义的虚伪布道,“哈里对基督教中那些晦涩、拐弯抹角和粗俗的内容以及什么善始善终的品质、体验困苦乃至死亡和那赎罪报应一类的说法毫无兴趣。他就是不愿意顺着那自相矛盾的路子一直走下去。他的双眼望着光明,哪怕光明让他睁不开眼睛。”[2]230哈里愿意看到的光明不是教堂里那些晦涩又自相矛盾的经文,更不是牧师虚伪的布道。原本希望能在教堂里接受灵魂洗涤的愿望又一次彻底破灭了。第三次是他在女儿葬礼上哈里的“心灵完成了一次转变,又开始第二次了,这是一次在愈加单薄而脆弱的环境里进行了更为广泛的转变,这里与外部世界的正日益减少。”[2]282虽然埃克尔斯的悼词乏味无力,但哈里似乎听到了上帝的召唤一般“眶里充满了泪水。”[2]282他断定自己的女儿已经升入天国。“一股奇异的力量注入了他的体内。他仿佛一直在洞里爬呀爬,现在终于爬过了黑黝黝的乱石坑,眼前出现了一线光明。”[2]285哈里比埃克尔斯更加虔诚,更加神圣,就在哈里感到自己与所追求的东西亲密接触时,他情不自禁的说出:“她不是我杀的”[2]285这一他认为简单的事实。他不会接受人们所惯用虚伪与婉转,直白的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在他看来这的确是真的,但在场所有人的对他的宽恕都已变成了仇恨,大家永远也无法理解他,因为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不会任凭世俗阻碍自己的意志和行动,他只想简单地追求自我,于是满心委屈“兔子”跑上加基山以求阴庇,却又因孤寂而感到恐惧,只好下山再回露丝家中。
哈里的三次失败的朝圣式行动都表明了这个复杂纷扰的现实世界,无法满足人们对纯真信仰的渴望,怀有这种信仰的人无法在这个社会中找到立足之地,他们被周围的人们所孤立,在教堂中也找不到一个宁静的信仰天堂,这也反映了厄普代克对当代人信仰危机的关注。
“人就是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处于一种辩证的状态。”[8]101“兔子”对信仰坚定执着却屡受伤害,他在社会舆论压力与自我追求之间来回徘徊,他的不懈追求使周围的人在看到生活希望的同时也深受其害。“兔子”身上所有这些对立元素都是厄普代克对人类存在矛盾性的映射。约翰·厄普代克的每一部小说都可以被看作是描述现实的紧张状态、冲突、个人以及社会生活中难以应对之处的画面。事实上,厄普代克在构思的小说时,是想将两种生活方式进行对比“一种是兔子的逃避方式——本能的、不加思索的、恐惧的……另一种是以马的方式对待生活,上套拉车,直到倒下为止。”[9]223而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同时扮演着“马”和“兔子”两种角色,任何一个角色的缺失都会使他成为社会的淘汰者。由此可见厄普代克对人类存在的矛盾性的理解在他创作作品的始终都有着明显的体现。
小说中的“兔子”一直像钟摆一样在“跑——归——跑——归——跑”这一模式中不停的徘徊,直至小说最后他仍然在跑,厄普代克曾对此如此解释:“我想我的小说基于某种固执的观点用来表述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这样一个事实。在内心对生活的愿望和外部生活可能带来的满足之间,两者是无法妥协的。你希望永远活下去,永远富贵,你有无止尽的征服欲望,渴望无止尽的自由,而社会又必须建立严格的限制,约束它的成员。我写《兔子,快跑》这部后来在我脑海中形成的小说,就是想说,没有解决的办法。这本小说主要写的是‘跑’,在两者之间窜来窜去,直到最后感到累了,筋疲力尽了,于是死去。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10]92这也反映了存在主义的悲观性,即人的存在是荒谬的、悲剧性的,人生必然也是痛苦的孤独的。“兔子”一直是坚信自己的真理,与一切有碍于追求自我的世俗抗争到底。他是单纯而充满激情的,在纷扰复杂的社会中“兔子”必然会处处碰壁,他只能像乒乓球一般在对立的矛盾中回弹跳,不停的寻找变动的平衡点,直到生命结束。
在小说的结尾哈里“觉得自己的内心异常真实,那是处于一张细密的网子中央的一块纯洁无瑕的天地。”小说最后在“兔子”兴奋的奔跑中结束了。
厄普代克在小说结尾给了“兔子”以更加坚定的信心,他希望美好的事物与愿望能得到美好的结局,“兔子”最终能找到一个灵魂的归属地。在这种意义上“兔子”不完全算是一个悲剧式人物,因为他身上赋予着人们的理想与希望。然而仔细分析“兔子”艰苦、无奈、孤独的抗争历程,你会发现“兔子”即便有着坚定的信仰却难以找到属于他自己的天堂,面对上帝已死、价值虚无之后疮痍满目的现实世界,人固有的残缺和有限性使其根本无法承担自由之重。如果现实世界没有一个可以慰藉灵魂的精神归宿,人永远也无法实现真正自我、赢得彻底的自由和绝对的幸福,人生的存在只能是在对立的矛盾中不断的寻求能够与自由意志相妥协的动态平衡点。
总之,厄普代克将自己对人生存在的矛盾性理解在他的小说《兔子,跑吧》中予以了充分的体现。人的存在是充满矛盾的,人生总是在永无止境的对立中寻求平衡,无法得到绝对的满足与幸福。然而,正是这种种矛盾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赋予了人们存在的意义。深受基督教影响的厄普代克也在他的小说中指出了当代宗教进退两难的困境,试图为在矛盾中挣扎的人们寻找一条精神出路。
【参考文献】
[1]罗治华.欧美现代派文学讲稿及翻译作品[M].暨南大学,2004.
[2]约翰·厄普代克.兔子,跑吧[M].万正方,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
[3]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4]启良.西方文化概论[M].花城出版社,2000.
[5]刘小枫.20世纪西方宗教哲学文选[M].三联书店,1991.
[6]钱满素.社会的变迁,人生的迷惘[J].世界文学,1986(5).
[7]James Yerkes. 1999. John Updike and Religion: The Sense of the Sacred and the Motion of Grace[M].Michigan: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8]Charles T. Samuels. 1968. The Art of Fiction LXIII: John Updike[J].Paris Review,(12).
[9]John Updike. 2005. “Why Rabbit Had to Go,” Jack De Bellis(ed.). John Updike: Critical Responses to the “Rabbit” Saga[M].Westport: Praeger Publishers.
[10]Frank Gado Ed.. 1973. First Person: Conversations on Writers and Writing[M].New York: Union College Press.
[11]Soren Kierkegaard. 1974. Either/Or. Vol. 2[M].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