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雅利
摘要:广告是消费审美化的重要表征系统,广告在不同时期传播内容的改变、广告产业定位的变化以及广告信息源的演变,都与消费审美化的变迁息息相关。消费者广告意识的改变为消费审美走进普通大众的生活奠定了基础,广告编码的文化竞争加速了消费审美的文化升级,广告编码的泛滥影响了公众的消费情感。提高广告编码的正能量,倡导合理消费,关注广告编码的艺术能量,提升消费审美化的品质,是当下广告系统发展应该重视的问题。
关键词:广告;消费审美化;广告符码;消费社会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2-0095-04
消费审美化是消费的高级阶段,指以发展、享受为目的的消费形态,更具美学化的意味。“在后现代社会,消费不再是工具性活动,而是符号性活动”①,消费成为构建社会形态的主要方式。消费的“‘非必要性、‘非效用性——用传统美学语言来表述即‘非功利性——使消费本身就呈现出审美化趋向”②。在消费向审美化迈进过程中,广告发挥了重要作用。麦克拉肯认为,商品生产者通过广告系统和时尚系统两种手段将文化转移到商品上,使物获得文化含义,成为代表某种意义的符号和载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由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型,20世纪90年代以后消费审美化的趋向渐现。中国当代广告的恢复和发展,也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广告作为消费的表征系统,与消费有着密切关系。因此,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广告的发展变化,可以为我们审视中国消费审美化的进程提供现实依据,为中国向消费社会的和谐转型提供理论依据。
一、广告发展与消费审美化
当代广告系统的发展演变与消费审美息息相关,下文试从广告内容、广告定位和广告信息源三个方面的演变来管窥消费审美的进程。
1.广告传播内容的演变与消费审美化
西方学者在研究了美国广告的发展演变之后发现,广告传播的内容呈现出明显的时间性变化:从最初产品信息的传播,到产品形象的塑造,再到产品的人格化沟通,最后到把产品作为生活风格的载体,广告逐渐从信息沟通阶段进化到社会沟通阶段。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广告也完成从商业情报传达机能到消费诱导机能,再到文化传播机能的三级跳跃”③。张金海教授认为,广告的传播内容经历了以信息为主的阶段、劝服诱导的阶段和全面信息传播三个阶段。在当下时兴的微电影广告中,广告越来越淡化商品本身的意味,向着生活方式、情感展示物件的方向发展。在广告的表达系统中,商品本身的地位正在弱化,广告所承载的符号功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消费的物质本身在广告的符号表达系统中被逐步弱化,消费的文化属性、符号属性日益得到强调,这些文化符号对人们的消费选择起到了更重要的影响,“盖因美的因素是消费者首选,商品本身倒在其次了”④,消费审美化的发展由此可以清晰地展现。
2.广告产业定位的演变与消费审美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对广告产业定位的屡次调整,也显示了广告在消费审美化进程中的重大作用。1993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的规划纲要》指出:“广告业属于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和人才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明确广告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将广告业归为商业服务业。2008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意经济中的重要产业。”2009年发布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将广告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并列纳入文化产业。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2011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印发《广告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首个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广告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广告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广告业要提高“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进入消费社会的特征开始比较明显地显现出来。绝大多数人在解决温饱以后,消费的倾向开始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靠近,消费的审美化风潮悄然风行在中国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第三产业、服务业、创意产业、文化产业是消费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政府对广告产业从第三产业到文化产业的定位变化,显示了政府对广告产业符号性、文化性的重视。中国广告产业发展的历程清晰地展示了中国消费走向审美化的过程。
3.广告信息源的演变与消费审美化
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内电视广告的信息源一般由物品自身来担当,配上画外音和字幕,具体来说就是“物品+画外音+字幕”的信息传达模式。1989年3月,辽宁艺术剧院院长李默然为深圳南方制药厂拍摄电视广告,成为第一个在国内代言产品的名人。从此,名人成为广告信息源非常重要的表达因素,如今名人代言更是越演越烈。如果说李默然、潘虹代言广告的时代,广告产品所借助的是名人所塑造的形象的话,如今作为信息源代言广告的名人形象特性就十分驳杂,呈现出多元化的风格,而且普通人作为产品的广告源也频频出现在广告中。广告以物品作为信息源时,广告系统着重表现物品的使用价值;当广告中的信息源是物品的代言人时,物品就成为社会地位、生活品味、时尚流行等社会存在的象征符号,广告系统着重表现的就是物品的符号价值。广告信息源从“物品导向”向“他人导向”和“自我导向”的转变,显示了消费审美化向普通大众生活扩张的趋势,大众消费的符号性和虚拟性等审美化特征进一步加强。因此,费瑟斯通认为:“消费绝不仅仅是为满足特定需要的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消费。相反,通过广告、大众传媒和商品展陈技巧,消费文化动摇了原来商品的使用或产品意义的观念,并赋予其新的影像与记号,全面激发人们广泛的感觉联系和欲望……个人被鼓励去采用一种对商品的非效用性态度,以精心选择、安排、改用和展示自己的物品,从而用独特的风格来显示物品所有者的个性。”⑤
二、广告发展对消费审美化进程的影响
广告的发展对消费审美化进程有着复杂的影响,一方面,它使得消费审美化迅速深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加速了消费审美的普及,并推动消费审美逐步走向文化升级;另一方面,广告符码的泛滥麻木了消费者的广告情感,制约了广告行业和消费审美的健康发展,需要我们采取进一步的引导措施。
1.消费者广告意识的演变与消费审美化的普及
1979年之前中国的商业广告几近消亡,因而改革开放以后,当媒体上首次出现商业广告时,消费者对广告很恐慌,认为“广告是资本主义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消费者对广告的整体意识逐步发生变化。陈素白将当代中国城市居民广告意识的变迁划分为三个阶段:混沌与消极(1979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明朗与积极(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理性与多元(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消费者的广告意识从混沌消极到理性多元的转变,显示了广告对中国消费者的影响日益深远。人们“对于家庭理想模式的描摹,对成功和高品位生活的界定,对两性角色的定位,对爱情、友情的勾勒都能在电视广告中找到范本”,因此,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电视广告“演绎着现代生活模式,呼应着时代主题,扮演着价值重塑与分化的推手的角色”⑥。广告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意识,为商品消费提供了生动、形象的审美化版本,广告的大范围传播为消费审美化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推波助澜。当前,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广告大国,广告涉足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广告符号的生产量不断上升,符号消费的容量不断扩大,进一步促进了消费的审美化进程。
2.广告编码的文化竞争与消费审美的文化升级
费瑟斯通指出:“消费文化中的趋势就是将文化推至社会生活的中心”⑦,在这样的趋势下,布迪厄称为“新型文化媒介人”的群体迅速扩大,“这些人从事符号产品生产与服务工作”⑧,“他们必须将复杂的生活词汇、语言游戏,从人类文化的历史档案中翻译出来,以供扩大了的、普通、转瞬即逝的观众来使用和解读”⑨。广告人无疑是“新兴文化媒介人”的主要组成人员之一,广告为商品世界制造了大量的广告符号,将人类深厚的文化资源转变成了能给商品带来意义的符号能指系统。广告编码系统与文化的联姻使商品的外观设计得到了极大的重视,商品的包装、外观成为表达商品文化意味的重要手段,消费审美从商品本身转换到了文化审美的层面。由于广告符号系统所使用的文化资源并不是这些商品与生俱来的固有属性,而是被广告人所赋予的,所以,文化更多地体现在符号能指层面上,通过商品的外观设计和包装展示出来。文化成为表层的展示,蜕变为平面化的美学追求,“审美已经成为资本的能指、转喻或征兆”⑩。从全球范围来看,不是人的生存的基本需要而是超越基本生存需要的“文化需要”,在疯狂地制造着生态灾难。以国内白酒广告为例,“梦之蓝”的广告将酒的消费和中国梦的国家情怀联系起来;“水井坊”的广告则宣称自己是“中国高尚生活元素”,将酒与生活方式直接连接起来;“五粮液”的广告则一直宣称自己“系出名门”;“茅台酒”则标榜自己是“国酒”。广告编码向文化的追寻赋予了消费丰富多彩的文化意义,对文化意义的追寻使人的消费欲望在无形中被不断扩充,让消费迷失在了广告符码所编织的文化迷梦中,而忽视了这种消费扩张对资源的大量浪费。
3.广告符号的泛滥与公众对广告的情感缺失
从当代中国广告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看,在20世纪80年代企业只要投放广告就会有很好的销售效果;90年代以后,企业投放一定数量的广告,才可能会有较为明显的销售效果;而2000年以后,企业即使投放大量的广告,也未必会有明显的销售效果。与此同时,消费者对广告的态度也呈现出规律性变化:广告越发达,消费者对广告的态度越消极。大量广告的出现使得广告符号不断泛化,但广告、广告商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却日益疏离。这时的商品不再以使用价值来贴近消费者的生活,而是以装饰工具的方式来呈现消费者的个性风格,所以尽管“消费品越来越符号化、形象化,但消费者对这些越来越形象化、审美化的消费品采取的却是‘用完即扔甚至‘买完不用的非情感化的冷漠态度”B11。一边是广告符号的泛滥,一边是受众态度的消极,在这种情况下,广告仍然无孔不入地围追堵截着受众已经疲惫的感受力,形形色色的广告符码包围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在对广告符号不遗余力的发掘中,大量与广告商品并不相关的文化符号被牵强附会地嫁接在广告商品上,广告符号成为漂浮在商品之上的能指浮沫,沦为被市场迅速淘汰的符号垃圾。广告符号的泛滥使整体的广告质量良莠不齐,影响了消费审美化的质量,阻碍了广告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广告发展对消费审美化进程的良性促进
虽然中国还不是成熟的消费型社会,但西方成熟消费型社会在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在中国消费升级的过程中应引以为戒。我们应当建立广告发展的监督预警机制,来监测消费社会发展的问题,同时通过对广告符号生产系统的良性监控,来促进中国消费型社会的和谐发展。
首先要提倡广告编码系统的正能量,促进健康、合理的消费。“消费在物理意义上消解客体的同时,也在社会和文化的意义上塑造主体,并因此找到了使个体整合到社会系统中去的媒介。”B12在消费型社会中,人们会以消费为中心来构架整个社会的活动,消费成为社会沟通和整合的重要媒介,成为个体与社会沟通的重要手段。同时,在鲍德里亚看来,随着消费审美化程度的加深,消费成为了对符号进行操纵的系统性的行动,符号价值的消费已经成为社会所有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和纽带。广告作为消费的表征系统、意义制造系统,它所选择的符号元素、所展现的消费意义,通过媒体的广泛传播,无疑会影响到人们的消费意识。如果广告的编码符号总是偏向赋予商品奢华、侈靡之类的消费意义,必然会影响普通民众的消费理念,误导普通民众的消费意识,造成社会对奢侈商品的消费渴望。“物质消费模式的转变是社会互动和社会建构的产物”,“消费模式的不可持续性问题的解决,除了从经济政策等方面着手外,也有赖于从社会学方面进行诊断,制定有效的社会和文化政策”B13。因此,需要教育、引导广告领域的符号编码人,将提倡健康、合理、适度的消费作为广告符号编码的理念,“完整把握广告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与社会关系构建价值”B14,发挥广告符号编码的正能量,形成社会消费的正气,促进社会消费的良性发展。
其次要正视广告符号系统的艺术能量,提升消费审美的品质。生产型社会的广告和消费型社会的广告在诉求重点上存在差别。在生产型社会中,广告以解释商品因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等而产生的新功能为诉求重点;在消费型社会中,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已经更多地转变为商品的符号价值,而商品的符号价值是需要广告系统进行赋值和展示的,这种对广告商品进行独特符号意义赋值的过程,是需要广告人艰苦的“脑力激荡”的,充满了艺术创作的趣味。在社会从生产型社会转向消费型社会时,对广告商品符号价值的强调远远多于对广告商品使用价值的强调。广告符号专家迈克尔·舍纳甚至认为:“广告在今天已经取代了昔日艺术的功能,它将审美内容传播进了日常生活。”B15中国当下由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的转型已是不争的事实,但人们在生产型社会中对广告形成的固有观念使得人们对广告的艺术性认识不足,广告创作、广告接受的艺术性都比较薄弱。当然,绝大多数广告商品并不是艺术作品,但是通过广告系统的符号赋值和媒体展播,广告将艺术带进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加速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过程。因此,在向消费社会转型的进程中,我们要正视广告符号系统的艺术性,通过不断创新来提升消费的审美品质。
四、广告发展与消费审美化的未来
鲍德里亚对物的符号化世界充满了担忧,他认为:“在消费社会,任何消费物都不再承载传统的价值,物已经变成了符号,任何对物的本真追求,在符号决定一切的社会都不再具有意义。”B16西方人类学家在研究了古代社会的物品后却发现:“商品作为符号,所表达的意义并非都是一样的……商品在不同场合的运动导致了其意义的转变。”阿帕杜莱等人更是认为,商品只是物质生命历程中的一个阶段,“在走出市场后,商品走入的是社会生活,走入的是人与人、文化与文化的关系……它可以在文化和社会的流动中被重新界定”B17。这种思路为我们思考广告与消费审美化的未来提供了线索。
广告的符码化、虚拟化、视像化为消费的审美化提供了最初的理由和意义,广告的大面积传播使得某种商品的消费具有基本相同的美学意味,广告符码在提供个性化的消费审美的同时,也使这种消费审美具有规模化的意义。消费者获得该物品后,该物品的商品阶段就基本完成了,由此展开另外一段生命历程。也就是说,资本所赋予商品的规模化审美意义只在物品的商品阶段起作用,在物品完成商品阶段后,人可以自由地赋予物品新的意义和价值,物品与人的关系会发生本质性的转变。因此,消费审美化作用的其实只是物品与人关系的一个阶段,消费审美化对人与物关系的影响并不是永久的,由此给我们带来这样的启示:物品的广告符号赋值,需要从单纯资本增值的狭隘观念中跳脱出来,关注物品在文化和社会流动中的重要价值,这些符号才有可能发挥长久的价值。这些价值长久的符号,必定与人类的长久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本质上更具有美学的终极价值,而这些符号形式具有什么样的特征,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探究。
注释
①Jean Baudrillard,Mark Poster.Selected writings,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22.
②刘方喜:《“审美消费主义”批判与“审美生产主义”建构》,《文学评论》2007年第2期。
③⑥陈素白:《转型期中国城市居民广告意识变迁》,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136页。
④B15[德]韦尔施:《重构美学》,陆扬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第3、166页。
⑤⑦⑧⑨[英]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66、166、66、89页。
⑩周小仪:《消费文化与生存美学——试论美感作为资本世界的剩余美感》,《国外文学》2006年第2期。
B11党圣元:《消费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6页。
B12B13王宁:《消费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239页。
B14黄孟芳、卢山冰:《广告传播价值及其外部性诠释》,《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B16仰海峰:《物的分析:从马克思、海德格尔到鲍德里亚》,《东岳论丛》2004年第4期。
B17孟悦、罗钢主编《物质文化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页。
责任编辑: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