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雪梅今年全国两会上,公务员工资是否上涨以及如何调整才能让社会各界满意,这一话题再次成为社会争论的焦点。首先,应明确公务员在社会生活中的定位。过去曾有观点认为公务员应是人民公仆,还有观点认为应是父母官。公仆一词最早来源于18世纪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我是这个国家的公仆”是其座右铭。今天“公仆”被引申为公众的仆人,泛指不讲条件地为公众服务。而父母官一词最早来源于《礼记》,指在封建社会中,父母是子女的主宰同时又疼爱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官就兼具爱民如子和为民做主的职责。在社会急速变迁和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这两种认知都明显有失偏差,今天的公务员既不是低贱的仆人也不是高高在上的父母大人,而是社会公共管理的职业人,是社会公共生活正常运转的维护者。因此他们肩负着更多的推动社会前进的责任和社会义务,这个定位决定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是正面的、稳定的、理性的。这既体现在工作中,也体现在具体生活中,因此他们应获得足以维持体面生活的社会中等以上的工资收入水平。其次,要划分出公务员的边界。到底谁是工资应该得到调整的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根据最新统计数字,这个范围覆盖的人群是708.9万人。除此之外,我国还有近百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实上每次调整,都有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都直接或间接调整,他们占尽了市场的好处,还拥有对应行政体系领导擢升的诸多机遇,即使是亏损企业也比对行政工资借机调整,既拿着丰厚奖金,还享受行政职级和待遇,导致社会心理的失衡。因此划定公务员的边界,属于行政的在行政范围内调整,属于市场的应果断交给市场去调整。第三,工资调整要分层次。对于外在环境,社会整体的收入水平应该是公务员工资调整的外部主要参照系,要根据公务员的社会定位明确其在社会群体中的收入档次。对于公务员内部,工资调整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适度倾斜,同时建立人大监督的公务员目标考评体系,对公务员进行考评,并公开透明所谓“从摇篮到坟墓”的所有福利,让社会公众对公务员的收入与生活现状有清醒认知又有即时监督。改革开放初期,“造导弹不如卖茶叶蛋”, 随着中国政治生活的进步和经济发展,这种现象不复存在。我们同样深信,公务员收入调整的困境和难题会得到有效的破解。▲(作者是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综合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