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平
从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中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贯彻与落实已有三十三的历史。改革开放三十三年,不仅是一项基本国策坚定贯彻落实的过程,同时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断探索与创新的发展历程。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同时中国模式亦成为学术界关注与研究的焦点。
“中国模式”一词,最早出现在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讲话中,他指出:“中国革命就没有按照俄国十月革命的模式去进行,而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既然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本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我们就不应该要求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按照中国的模式去革命。”此后,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巨大的建设成就引发越来越多世界的、尤其是西方学术界与政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强烈关注,并将“北京共识”(中国模式)与“华盛顿共识”定义为同样具有现实价值与理论意义的发展范式。2008年4月12日,胡锦涛同志在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上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必须适应本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结合自身实际、结合时代条件变化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本国情况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可见,“中国模式”具有极为丰富的实践与理论内涵,它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当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制度实践,以及蕴含在国家生活当中不断深入的理论求索,反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绩,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伟大的生命力与优越性。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基于中国基本国情与现实发展实际,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围绕“计划”与“市场”的相互关系与作用配比而进行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与规范,并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不断进行校验与创新、发展与完善。
改革开放的过程,不仅是深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伴随中国经济制度下由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以市场为导向、宏观调控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对于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人类社会的经济史,都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更是“中国模式”最为突出的创新特色之所在。
基于三个重要制度框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基本内涵。第一,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唯一的制度选择,同时,更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创新和发展。党的十四大确立了中国市场经济模式、开创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新发展路径,这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无与伦比的制度优越性。江泽民同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一文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了精辟论述:“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的,这是不同的,而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就体现在这里。”党的十七大也提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第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宏观调控体系,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正确处理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巧妙运用政府行为克服单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失灵”,这不仅能避免市场经济盲目运行和大幅波动,同时还能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对于宏观调控,要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制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三,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注重效率与公平的分配制度,能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条件下的唯一选择。
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其核心就在于对“市场经济”的创新性运用。“市场经济”源起于19世纪末新古典经济学,即指社会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它是以市场运行方式或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界定与商品经济同一类型的经济形式。然而,由于最初马克思完全将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基本经济特征如公有制、按劳分配等严格对立并加以理论与阶级性批判,从而赋予“市场经济”鲜明的资本主义特性。因此,也必将导致对商品经济与价值规律的忽视与现实应用的排斥。尽管列宁在1921年新经济政策提出过程中曾谈到“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明确指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统一的国家计划同计划经济并不矛盾;但随后苏联却开始了长期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市场与价值规律以及竞争机制对经济生活的客观实在性。自然地,新中国受“苏联模式”的影响,亦将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一定程度上限制并阻碍了新中国的经济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面对经济体制改革当中出现的各种现实问题与制度阻力,如何正确而恰当地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成为政策与理论探讨的重中之重。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5年,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1990年,邓小平同志坚定地指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计划经济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更加明确地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长期以来禁锢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认识的桎梏最终被打破,中国开始坚定地运用“市场”与“计划”奋勇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历史进程,一个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性重大理论问题与政策问题最终明晰,而伴随着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这一系列重大政策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最终形成。这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创新,而且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新发展,同时更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重大成果。
“实践”与“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对于经济制度改革当中围绕着“计划”与“市场”所带来的现实难题与实践阻力,以而引起了社会主义社会对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重新审视与界定。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保下,中国在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通过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将“市场经济”纳入社会主义经济活动,激发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活力,在“计划”与“市场”的统一中调动了社会中一切积极因素,加快了中国改革开放进度,短短三十几年就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充分彰显出社会主义制度强大的生命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巨大优越性。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一项理论经久不衰的立论保证,更是每一位“社会人”的宝贵品质。为此,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今天,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的引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号召,在实践中找准创新切入点,推动个人学术的进步与发展,进而推动一项研究领域的新思考与新发展,从而真正做出对社会、对民族进步的有益贡献,在创新中得到价值的实现,诠释出马克思主义对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新内涵。
[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胡锦涛.坚持改革开放推进合作共赢——在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演讲[N].人民日报2008-04-13.
[3]《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4]《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在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2012-11-8.
[6]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201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