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敏
(盐城工学院 人文学院, 江苏 盐城 224051)
大众化进程中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徐 敏
(盐城工学院 人文学院, 江苏 盐城 224051)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起步较晚,没有建立起严格意义上有特色的质量评价体系,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应遵循适应性、发展性和多样性原则,其体系的构建最终要解决谁来评、评什么和怎样评的问题。为此,应完善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建立科学性的评价标准和重构综合化的评价方法,构建起多层次、多维度、科学合理、公平高效且符合现阶段实际的质量评价体系。
高等教育大众化;质量评价体系;评价主体
随着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开始扩招,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渐入大众化阶段。“根据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研究,如果以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为指标,则可以将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分为‘精英、大众和普及’三个阶段。他认为当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 15%时,高等教育就进入了大众化阶段。”[1]高等教育开始走进寻常百姓家,满足人民群众求学的愿望和社会需求。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严峻,引发了人们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担忧以及与之相关的如何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和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讨论。因为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命线,是体现高等教育竞争力的核心所在。精英教育强调人才质量的单一性标准,大众化教育也要保证质量,只不过呈现出多样性。虽然新世纪以来,教育部开展了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将高等教育推进到“评估的时代”,提高了人们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成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对高校教学的实际运行产生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研究起步较晚,其评价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评估理论基本上是从国外移植过来的,没有建立起严格意义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评价体系,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诚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评价目的的模糊性、主体的单一性和结果的封闭性。评价目的的模糊性主要表现在强烈的管理主义倾向、评价等级制的误导等,从根本上忽视了质量评价标准。评价主体的单一性体现在整个评价过程中,政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不仅制定评价标准,还控制评价过程。这使得评价者与被评者之间很难有效开展沟通和交流,被评者只能被动地应付和服从。此外,评估报告一般是封闭的,不向公众公布,对外公布的仅仅是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第,无形中很难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要求,也使得被评者无法知道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所在[2]。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科学合理、公平高效且符合现阶段实际的质量评价体系,以体现高等教育多样性、个性化的办学特色。
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深化改进的内涵式发展的历史新阶段。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和建设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现质量优先发展已成为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共识。虽然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多层面概念,依据不同的评价标准有不同的含义表述,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高等教育的质量观是历史的、具体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价没有原则可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适应性原则
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适应性原则体现了大众化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需求和质量评价的要求,意味着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要适应社会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格的人才的需求。适应性原则不同于精英教育的学术质量观标准,它主要关注产品(即培养的人才或科技成果)在市场的适应性和社会的受欢迎程度,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检验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从而要求高校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管理模式等围绕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做出必要的调整,即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是市场的运行变化提出的要求。然而,片面强调市场需求,一味追求知识技术教育使适应性原则满足了大众化高等教育质量评价要求,但同时也容易导致强烈的功利色彩,表现在资源配置以“是否有用”为衡量标准。“市场经济环境中,教育在适应性质量原则的引领下,为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生存下去,往往只考虑眼前市场的需要,忽视教育的长远发展,忽视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必然会出现重视技术教育、背离学术教育的倾向。”[3]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应辩证地看待适应性原则的运用。
(二)发展性原则
高等教育的发展既有量的增加又有质的规定,只有量的增加或质的提高都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的质量必须在社会检验中才能得到验证和提高,其质量评价标准是动态的、变化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我们应与时俱进地在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上推陈出新,不能再习惯于用精英教育的单一质量观来评判高等教育质量,那样不仅限制了高等教育的发展,也阻碍了高等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而应当采用多层次、多维度的发展性评价标准,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改进。在这方面,可采用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发展评价观。“静态评价就是对学生的知识水平、言行和思想进行‘1+1’式综合的评价方法。动态评价是通过分析、比较、评价学生成长过程中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来把握学生发展的轨道和趋势。只有通过发展性的质量标准作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才是有价值的标准。”[4]发展性原则注重了与时俱进的质量品格和人才评价的尺度,预示了前瞻性的质量意识,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三)多样性原则
当今社会各个领域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直接导致了高等教育办学机构的多样性(科研型、教学科研型、教学型、职业技能型)和人才培养结构的多层次(博士、硕士、学士、专科),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培养体系,高等教育质量标准趋于多样。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历程无疑加快了教育分化和多样性质量标准形成的过程,多样化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特点。在这一条件下,如何在坚持教育质量共性标准的前提下,突出教育质量个性标准是教育评价需要面对的问题。因此,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就不能再用一个标准、一个尺度来衡量,必须分类分层次进行。具体到不同层次、类型的教育机构,质量评价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如科研型高校侧重于学术标准和学生研究能力的评价,高职院校等技能型学校侧重于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这本是顺应了教育规律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近年来,一些高校对大众化时代的高等教育发展定位问题认识不明,发展思路不清,盲目地求规模、上档次,追求“大而全”,致使高等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束缚了自身的发展。当然,无论怎样的多样化评价标准,首先应当遵循高等教育质量的一般标准,即提高人才的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做到多样化的特殊质量标准和一般性的质量标准的有机结合。
评价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必须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价体系。虽然评价本身涉及诸多的因素和环节,但最终要解决的是谁来评、评什么和怎样评的问题。
(一)完善多元化的评价主体
教育质量评价是一个诸多要素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美国学者克拉克·科尔在其《大学的功用》中指出,“现代大学是一种多元的机构———在若干意义上多元:它有若干个目标,不是一个;它有若干个权力中心,不是一个;它为若干种顾客服务,不是一种。它不是单一的、统一的社群。它标志着权力的冲突,标志着为多种市场服务和关心大众。”[5]高等教育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相应地,其质量自然也涵盖这些方面,同时又关涉教师、学生和社会的诸多要求,对其质量评价也必然成为社会公众与政府部门普遍关心的活动。就世界各国对高等教育的评价来看,无论是美国模式、英国模式,还是大陆模式,非政府评价、学校评价和政府评价均参与其中,其侧重点有所不同,显示教育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特征。而我国高校的管理权掌握在政府手中,在精英教育阶段,高等教育基本由政府投资,政府是惟一的评价主体,强调评估组专家的作用和权威性。政府作为评价主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评价活动以政府的利益需求为主,因而重视对办学投入的评价,忽视人才质量和社会效应评价。社会参与度不高,质量评价相对封闭。这种政府本位的评价主体不利于评估的科学化、规范化运行。
虽然近年来一直倡导多元化的评价主体,但并未落到实处。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高等教育质量评价范式需要转变,打破传统的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评价模式,发挥作为教育主体的教师、学生参与教育评价活动,吸收包括家长、用人单位、捐资助学者、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教育评价活动。还可以尝试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从不同角度为高等教育质量提供客观有效的评价,推动教育评价活动健康全面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特别要提高学生及其家长在高等教育评价中的“权重”比例。有学者提出,从学生的学习经验出发,评估范式转到对学生就读经验的评价上来,使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课内、课外活动的经历成为评价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新视角。因为“大学产出和有效教育标准是通过大学生就读经验评价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点所在”,以此探索大学教育实践有效性的基本标准[6]。无疑,完善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大众化时期高等教育质量主体多层面、多领域参与教育质量评价的客观要求与必然趋势。
(二)建立科学性的评价标准
高等教育是一个多层结构的复杂系统,对其质量进行评价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领域,其评价目的是提高和优化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具体化的评价目标可以全面反映高等教育质量的本质特征,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逐步提高。在设计和构建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指标时,无论是对办学指导思想、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条件,还是对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量化评价,都要根据科学发展的要求,在确保高等教育发展的科学性、持续性、创新性的前提下,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形成科学性的评价标准。而且这个评价标准既在理论上有科学的依据,又在实践中有可行的措施,能客观反映高等教育质量的优劣。
建立科学性的评价标准,有几点需要注意:①评价标准的多元化。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各高校质量发展参差不齐,在整个“金字塔”中处于不同的位置,以多样化的教育质量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实际上,这才是真正的高质量。因此,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自然是由不同层次组成的多样化的体系。要避免用单一的质量标准来衡量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质量,如科研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综合性院校和文理科类院校的评价指标都有区别。应坚持多元的评价标准,顾及到不同学校,确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以发挥优势,突出特色。②评价指标体系的信度和效度。为了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信度和效度,设计者需要掌握科学方法。“结合各级各类高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找寻规律并归类,根据不同类型高校设计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数据信息库,不断进行更新,使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测点不断臻于科学和实用,最终形成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适用范围广泛的大型信息平台,保证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信度和效度,”[7]从而有效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提高。③关注发展性。高等教育质量观的确立必须以发展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性的评价标准要突出人的潜能、愿望和需求,评价内容要体现对人的价值关怀,注重以发展的、动态的、与时俱进的评价服务于高等教育的质量观。在精英教育阶段,人们关注的是人的学术质量;在大众化教育阶段,人的需求也是多样化的,接受教育的目的也不是唯一的,甚至为充实心灵和提高精神生活的境界而学习。这些都需要在评价活动中坚持全面的评价观,体现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
(三)重构综合化的评价方法
高等教育的评价方法较多,如定性评价、自我评价、外部评价、共性评价、静态评价等。任何单一的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方法都是不全面的,只有将它们各自的适应范围和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优势,增强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和有效性。在评价高等教育质量时,诚如一些学者认为的应重构综合化的评价方法,做到“三个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①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即将确凿的定量事实和抽象的无法定量的现象相结合,突显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②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评价教育发展质量既要考虑其共性的方面,也要兼顾个别层次、个别类型的特殊性,使二者有机结合。③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可以正确认识自己,虽然非常重要,但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可以和客观性的外部评价相结合,互相促进[8]。总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重视评价的结果,还要重视评价的过程。立足于改革和发展的视野,在评价活动中还要兼顾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的结合,评价结果从单纯奖惩到奖惩与发展并重,以促进发展为主要目的,做到评价方法的多样性和综合化,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1] 郑宏宇.大众化背景下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分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6):133-135.
[2] 张志远.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问题探究[J].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10(4):107-110.
[3] 杨四海.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适应性原则论析[J].岱宗学刊,2006(4):80-82.
[4] 龚必珍.大众化条件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探讨[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179-181.
[5] 胡高.高等教育质量:理性评价与认识[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4(4):39-43.
[6] 周作宇.大学生就读经验:评价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新视角[J].大学:研究与评价,2007(4):27-31.
[7] 金莉.对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几点思考[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100-102,106.
[8] 唐华生.发展质量:高等教育评价的新视野[J].临沂大学学报,2011(2):47-51.
(责任编辑:洪 林)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Quality Evaluation Systems in thePopular Process of High Education
XU Min
(The humanities school, Yanche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Yancheng Jiangsu 224051, China)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evaluation hasn’t existed long, and a distinctive quality evaluation system in the strict sense hasn’t been established, and consequently problems inevitably arise now and then. Quality eval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adaptability, the principle of development and the principle of diversity. The establish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evaluation system includes the solution to the problems of who implement the evaluation, what should be evaluated and how the evaluation is to be carried out. We should perfect the evaluation system by forming a wide range of evaluators, setting scientific evaluation standards and reconstructing integrated evaluation methods in order to build a multi-level, multi-dimensional, scientific and efficient evaluation system.
mass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evaluation system; evaluator
2014-08-10
徐敏(1974-),女,江苏盐城人,助理馆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G652
A
1671-5322(2014)04-006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