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溪
(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阿尔都塞认为,“关于实践,我们一般指的是任何通过一定的人力劳动,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把一定的原料加工为一定产品的过程。”[1](P157)
根据这一定义,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思想活动都可以称之为“实践”,阿尔都塞将人的活动分为三类:生产活动、政治活动、理论创造活动。这个分类可以分别对应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那么,实践也可以分为三类:生产实践、政治实践和理论实践。“理论……是实践的一种特殊形式”[1](P158)。阿尔都塞认为,某个“特定社会中存在的”[1](P158)三类实践共同构成“社会实践”这个复杂的统一体。这里的“特定”一词和上述实践一般定义中所用到的四个“一定”都使用得非常准确。阿尔都塞十分推崇毛泽东的“矛盾特殊性”的思想,他认为矛盾的特殊性是第一性的,我们接触到的首先是特殊的社会结构。这一思想应该说符合马克思哲学的历史性的观点。当然,这也秉承了结构主义语言学重视“共时性”的理论倾向。
所谓生产实践,就是“现有的人在一定的生产关系范围内、通过有计划地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把一定的实物(原料)加工成为日常用品的那种实践。”[1](P158)阿尔都塞认为,这是在社会中“最后起决定作用的实践”[1](P158)。
所谓政治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把一定的社会关系作为原料加工成一定的产品(新的社会关系)”的过程[1](P158)。
阿尔都塞最重要的一个思想是“理论实践”,他认为“理论实践包括在实践的一般定义的范围之内,它加工的原料(表象、概念、事实)由其他实践(‘经验’实践、‘技术’实践或‘意识形态’实践)所提供。”[1](P158)
(一) “理论实践”的分类
理论实践有狭义和广义的理论实践两种区分。狭义的理论实践是指科学的理论实践,广义的理论实践包括狭义的理论实践和意识形态的实践。
“意识形态不论表现为宗教、政治、伦理、法律或艺术,也都在加工自己的对象,即人的‘意识’”[1](P158),它是“构成科学的史前时期的‘认识’方式以及它们的‘哲学’”[1](P158~159),也就是指黑格尔及以前的建立在主客二分基础上的西方古典哲学以及黑格尔之后出现的一切彰显主体性的人本主义哲学(如唯意志论、现象学、存在主义等)。如上所述,这些哲学都是主体依据一个预设的目的所建立的虚幻的体系,是在回答一个预设了答案的问题,它们所加工的对象是主体产生的虚假的“意识”,加工的成果是世界的或认识的“根据”、“本质”等,在阿尔都塞看来,这些都是编造出的神话。
科学的理论实践则是指科学的理论同其史前时期的意识形态理论实践发生“质的中断”,即“认识论的断裂”之后所进行的理论创造活动。阿尔都塞将物理学、数学和历史科学(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科学的新大陆[2](P22~23))等各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表示为将法文的理论一词加上引号(即Théorie,在本文中笔者将用加引号的“理论”来表示这一术语)。
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或称唯物辩证法)以实践的形式存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即历史唯物主义)中。阿尔都塞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一般的理论,在术语上表示为将法语的“理论”一词的所有字母大写,以和带引号的“理论”相区别(即THEORIE,在本文中笔者将用加着重号的理论来表示这一术语)。
“理论”实践的原料,如果是新兴科学,那就“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性质”[1](P165),如果是一门成熟的科学,那就以加工过的科学概念为原料;其生产资料,就是某一门科学的基本概念和概念的使用方法;加工后的产品就是认识。生产资料是“理论”实践中活跃的方面,“即过程的决定性要素”[1](P165),也“是从事理论工作的前提条件”[1](P165)。
阿尔都塞认为,“理论实践的理论阶段,即当‘理论’感到需要有自己的实践的理论时,也就是一般所说的方法论阶段,总是在事后才出现”[1](P165)。马克思创立自己的“理论”时并没有对自己的理论有所自觉。但是,随着马克思、恩格斯的去世,以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将马克思主义歪曲为“经济决定论”,随后崛起的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又再一次退回到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语境。阿尔都塞面对上世纪50——60年代斯大林的教条主义的崩溃和马克思主义的盛行和随后的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泛滥,陷入了深深的忧虑,他从马克思的“理论”中提炼出马克思的理论,将马克思主义的真实面目以及马克思主义和斯大林主义、人本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区别昭告世人。
(二) “理论”实践的过程
阿尔都塞所提炼的理论揭示了“理论”实践的整个过程:
“理论”实践的原料称之为“一般甲”(Generalities I)。阿尔都塞认为,“科学从不把单纯的直接‘感觉’和独特‘个体’”、“纯粹的客观‘材料’”和“绝对的‘事实’”作为原料进行加工[1](P176),“科学所加工的始终是‘一般’”[1](P177),也就是说,“理论”实践的原料绝不是像经验主义者所说“‘纯粹的’可感知的直观或表象,而是早已综合了的”概念[3](P31)。在阿尔都塞看来,“一般甲”包括三类:“意识形态的概念、科学的‘事实’、已经经过科学加工但仍属于前科学阶段的概念”[1](P177)。所谓意识形态的概念,就是建立在西方古典哲学的“问题式”(Problematic)*“问题式”(Problematic)这个词是从雅克·马丁那里借来的。在阿尔都塞那里指的是深层次的理论构架,虽称之为“构架”但并不是主体制造出来的僵死的概念体系,而是深层次、无意识的、可以生产出表层的概念体系的一种思维方式,有点类似于拉卡托斯的“启发式”(Heuristie)。基础上所产生的概念,比如:本质、本源、异化、主体、反映、颠倒等等。阿尔都塞认为,这些概念都没有摆脱“意识形态的恶的圆圈”。什么是“意识形态的恶的圆圈”呢?就是说西方古典哲学总是在回答已经预设了立场,也就是预设了答案的问题,以黑格尔为例,黑格尔理论的起点就已经蕴含了本质,起点不断展开最后还是回到起点,形成一个圆圈,这个过程中,除了起点中预设的本质外,其余的都是现象,都是陪衬,都被扬弃了。所谓科学的“事实”,指的是科学家对科学实验和科学发现的描述和记录,虽然他们描述的是“事实”,但是这种描述首先是带有前见的,他们的发现和描述也是带有目的的,这就是说,科学的“事实”是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此外,人一旦开始记录和描述科学事实,也就开始使用概念,科学家更要使用以前的术语来描述,这种描述已经是经过初步抽象的一般了,和孤立的感觉经验(红、硬、咸、臭)等已经完全不同,和日常生活的语言也有很大不同。已经经过科学加工但仍属于前科学阶段的概念,指的是作者和意识形态决裂后,在没有找到新的术语之前,继续使用带有意识形态痕迹的术语,但已经赋予旧的术语以新的意义。譬如《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交往关系”、“自主活动”、“分工”、“具体的、现实的人”等概念,这些概念都多多少少体现了主体性,但与上述所列举的意识形态的概念又有本质不同。
“理论”实践的生产资料称之为“一般乙”(Generalities II)。“一般乙”是“概念群”,这些“概念的矛盾统一体构成科学在特定历史阶段中的‘理论’,而这一‘理论’则规定科学的任何问题必然在什么场合被提出(也就是说,科学在其对象中,在其‘事实’和‘理论’的对照中,在其原有的‘认识’和‘理论’的对照中,以及在其‘理论’和新认识的对照中所遇到的‘困难’将在什么场合以问题的形式被提出)”[1](P178)。通过阿尔都塞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一般乙”虽然也属于“理论”,但并不同于一般的“理论”概念,这些概念组成某个“共时性”的结构,这种结构则创造了整个“理论”体系,因为它是新问题提出的场所,也就是制造新“理论”的空间。因此,“一般乙”就是所谓的“问题式”(Problematic)。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问题式”的转变被阿尔都塞比喻为“场所变换”[3](P16),这正与“一般乙”定义中的“场合”、“特定历史阶段”这两个表达相符。根据上文所述,“一般乙”应当是“理论”实践中活跃的方面,“即过程的决定性要素”[1](P165),也“是从事理论工作的前提条件”[1](P165)。此外,阿尔都塞还强调,“一般乙”很少“以统一的理论体系的形式存在”[1](P177),这其中充满着矛盾,是极其复杂的。也就是说,“问题式”绝不是西方古典哲学中符合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圆满的体系,那只不过是主体制造出来的幻象而已。
“一般丙”(Generalities III)即是认识,也就是“一般乙”对“一般甲”进行加工之后的产品。经过加工,“一般丙”已经和意识形态发生了决裂,它完全是科学的。那么,“一般丙”到底是什么呢?在阿尔都塞看来,它是一个“既与的”有结构的复杂整体,也就是毛泽东所描述的具有各种矛盾,并且矛盾之间不平衡(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以“多元决定”为特点的一定历史阶段中特殊的矛盾统一体。
阿尔都塞认为,从“一般乙”对“一般甲”进行加工从而产生“一般丙”的过程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他将“一般甲”叫做“最初的一般”,将“一般丙”称作“具体的一般”,也就是“思维的具体”。
(一) “一般甲”和“一般丙”二者间不存在本质的同一
阿尔都塞认为,从“一般甲”到“一般丙”是意识形态到科学的质变,是“认识论的断裂”,“一般甲”和“一般丙”二者并不是连续的。当然,阿尔都塞并不是认为“一般甲”与“一般丙”是互不相关的,他认为,“一般丙”中“既包含旧的科学一般,又否定旧的科学一般,也就是说,它规定着旧的科学一般的‘相对’真理性和局限性。”[1](P178)所以,阿尔都塞并没有像很多学者说的那样完全割裂“一般甲”和“一般丙”,他只是强调二者有本质的不同。阿尔都塞以此来消除黑格尔对人们的负面影响。在黑格尔看来,本质就存在于最初的作为起点的概念中(如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存在”),而且,这个概念本身具有动力,通过自我的否定不断扬弃自身,最终回复到自身,达到丰富和圆满。在黑格尔的体系中,本质已经预先蕴藏在起源中,再通过自身的运动加以实现。各个概念都是这个本质实现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各个阶段的概念不同,但都贯穿了这个本质,而且这些概念最终都作为现象被扬弃。阿尔都塞认为,黑格尔的错误在于将“一般甲”当作了“一般乙”,即生产资料,并赋予“一般甲”以能动性,他认为“一般丙”就是这种“一般甲”的简单过渡所产生的,所以认识不到从“一般甲”到“一般丙”的过程是“引起质的中断的突变和改组”。[1](P181)
在阿尔都塞看来,黑格尔的哲学就属于意识形态,人本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大多沿袭黑格尔的道路,例如,青年卢卡奇的“总体性”理论就是黑格尔主义的代表,他认为无产阶级体现了“主体——客体”的统一,只要恢复这一本质就可以让无产阶级主动革命。其实他这是将“绝对精神”和“无产阶级”两个概念互换了位置。而历史唯物主义属于科学,从黑格尔到马克思是经历了质的中断。那么这个质的中断是不是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头和足“颠倒”过来,或是剥掉神秘外壳,保留合理内核呢?阿尔都塞认为,所谓“颠倒”只不过是马克思的一种比喻,这里显现出马克思言语的“空白”和“沉默”。假如一个用头着地的人,转过来用脚走路,那么他还是同一个人,本质没有变,把黑格尔的辩证法颠倒过来,不改变其深层的“问题式”,这等于没有改变。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绝不是这样简单的事情。“颠倒”就如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论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时所描述第一条道路,这是对黑格尔“从抽象的概念产生实在的事物”的道路的“颠倒”。所以,“颠倒”一词“指出了它自身之外的一个现实问题,一个现实的但又是未出现的问题,同时指出了自身中的与这种不出现相应的概念的空虚或模糊,也就是指出了在词后面的概念的空缺。正是因为我把这个词的存在后面的概念的空缺当作一个症候,我才能够表述出这个概念的空缺所包含和规定的问题。”[3](P21)阿尔都塞从这一处“空白”的地方挖掘,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马克思的“颠倒”的意思是“清算”。(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德意志意识形态》阐明了马克思主义“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4](P34))“这种‘清算’,是要把同科学实践的现实毫不相干的意识形态理论抛弃,而代之以另一种不同质的理论……把一种意识形态‘颠倒过来’,是得不出一种科学的。谁如果要得到科学,就有一个条件,……抛弃自己的意识形态问题式(它的基本概念的有机前提以及它的大部分基本概念)”[1](P185~186)。另外,对于“外壳和内核”的比喻,阿尔都塞指出,人们普遍“认为,‘合理内核’指的是辩证法,神秘外壳则是指思辨哲学”[1](P77),并认为,只要将黑格尔的辩证法“颠倒”过来,就是说只要“从黑格尔那里把辩证法拿来,把它运用于生活,而不是把它运用于观念”[1](P78),这样黑格尔就变成了马克思。似乎黑格尔辩证法的内核是纯洁的,剥掉外壳,就能让纯洁的内核显现出来。这一说法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中有充分的体现[5](P424~425),并造成了广大的影响。阿尔都塞严重反对这一说法,这一说法混淆了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事实上,“剥去外壳绝不是没有痛苦的”[1](P80),就像人的皮肤受伤后会有钻心的痛、会流血一样。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区别,是内核的区别,也就是说,他们的“问题式”是不同的,黑格尔和马克思并没有任何连续性。所以,阿尔都塞认为,“颠倒”、“外壳和内核”的比喻都是意识形态的词语,马克思只是借用这些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们不能按照这些词的表面意思来理解,要透过这些词看到文本深处的、不在场的那个隐性功能结构。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辩证法不是头和脚位置的不同,也不拥有相同的内核,他们是一种深层次的“结构”的不同。在阿尔都塞眼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元决定”的结构,第二国际的经济决定论也是这种思想的一个简单的“颠倒”,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多元决定”(Overdetermination)的结构。
(二) “理论”实践完全在认识中进行
阿尔都塞认为,这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是一样的,“它不‘加工’纯粹的客观‘材料’,也不加工绝对的‘事实’。”[1](P177)这样,认识对象与现实对象就不可能有同一性了,这一观念本来源于斯宾诺莎,斯宾诺莎认为,“真观念……与它的对象(ideatum)不相同:因为圆形是一个东西,而圆形的观念又另外是一个东西。圆形的观念是没有周围和圆心的,而圆形则有。同样,物体的观念也并不是物体本身。”[6](P29)但阿尔都塞认为,这也是马克思的观点,“马克思在《1857年导言》第三节中也明确地谈到了这种区别。”[3](P29)他引用马克思的话:“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于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着。”[4](P19)
阿尔都塞强调认识对象与现实对象的异质性是为了批判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进而批判整个西方古典哲学。他引用马克思的话:“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4](P18)也就是说,黑格尔将思维的具体和现实事物混淆了起来,将“一般丙”当成了具体的、真实的事物,把认识等同于现实。此外,阿尔都塞认为,费尔巴哈仅仅是将黑格尔“颠倒”了过来。费尔巴哈将“抽象(‘一般甲’)和具体(‘一般丙’)的真实区别同抽象化(这是思维、科学和理论的本质)和具体(这是实在的本质)的区别混为一谈。”[1](P179)这就是说,费尔巴哈认为,应该从纯粹的感觉经验出发抽象出事物的真实“本质”,这就和近代经验论者走到了一起,他们也都认为“本质”是存在于事物中的,是对真实事物的反应,也是将认识的结果与现实混淆起来。阿尔都塞认为,科学概念的产生不同于“水果”这样的概念,不是从实在的对象中直接抽象出来的,“水果”这个概念至多可以作为“一般甲”而存在。“理论”实践的起点是“一般甲”,而“一般甲”是“经济的、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基础上产生和形成的”[3](P30),也就是说,上述这些实践只能产生“一般甲”这种“意识形态的一般”,而不能产生科学。这一思想显然是受到斯宾诺莎《伦理学》中“三种知识的划分”思想的影响。斯宾诺莎将知识划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意见或想象,是对个体事物的感觉观念和通过语言符号得来的观念。第二种即推理得来的知识,是通过归纳和演绎得来的观念。第三种是理性直观得来的知识,即“真观念”。斯宾诺莎认为第一种知识不是正确知识的来源,而是错误的原因,第二、第三种知识是正确的观念,特别是第三种知识。“一般甲”就是第一种知识,是虚幻的。科学的认识就相当于直观知识和推理的知识,它产生的过程与现实事物无关,是摆脱了意识形态的虚幻的知识。其实,任何人都知道现实对象和认识对象的差别,但是,哲学家们总是下意识的将认识等同于真实的事物,独断的宣称自己的哲学体系符合现实,忽略了认识发生过程与现实事物发生过程的异质性。
从认识对象和现实对象的异质性这一思想出发,阿尔都塞进一步解释了马克思的“逻辑和历史的统一”以及“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的关系”这两个问题。阿尔都塞认为,“认识过程中思维范畴的顺序与现实历史发生过程中现实范畴的顺序是不一致的。”[3](P34)“不一致”是什么含义呢?就是有质的不同,如同“一般甲”和“一般丙”之间的区别一样。马克思认为,“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看来是它们的合乎自然的次序或者同符合历史发展次序的东西恰好相反。”[4](P25)在阿尔都塞看来,“相反”一词和“颠倒”一词一样,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述。逻辑的顺序和历史的顺序“没有任何直接的、对应的关系”[3](P36),逻辑的顺序既不是和历史的顺序同一的,也不是将历史的顺序简单倒过来的产物,他们之间是“认识论的断裂”。在阿尔都塞看来,这两种顺序的异质性表现在,历史的顺序是依据时间的演变,而逻辑的顺序是一种“共时性”的结构,阿尔都塞引用马克思的话说:“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更不在于他们在‘观念上’(蒲鲁东)……的顺序。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4](P25)所以,历史和逻辑根本不存在统一,他们是“共时性”和“历时性”的质的断裂。逻辑的“顺序”,是概念在一个共时性的结构中的地位的不同(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
紧接着,阿尔都塞又对《资本论》第一卷的《1872年第二版跋》中所提出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关系作了进一步阐释。阿尔都塞认为,“‘研究方法’是指马克思在若干年内对现有的资料和确证的事实所进行的具体研究。这一研究所走过的道路消失在它的结果中,消失在对他的对象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认识中。”[3](P37)在阿尔都塞的眼中,“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果是带有意识形态性质的,属于“前科学”阶段的工作,这就是说,一旦产生了“认识”(即“一般丙”),就产生了“认识论的断裂”,“认识”与“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果有质的不同,它们并没有连续的、对应的关系。这种“认识”就是在《资本论》中,通过“叙述方法”“表现出来的概念的必然顺序。”[3](P38)阿尔都塞认为,“叙述方法”就是马克思的辩证法,并认为这是《1872年第二版跋》中原有的观点。马克思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为了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4](P111~112)阿尔都塞指出,“相反”、“倒立”都是意识形态的说法,马克思只是借用这些意识形态的词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这些词在马克思的著作中都没有本来的意思。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形式上有点相似,但是有着质的不同,这是“场所的转换”、“认识论的断裂”。
阿尔都塞通过引用和解释马克思的“逻辑和历史的统一”以及“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的关系”这两个问题,再一次证明了“理论”实践是完全在思维中进行的,证明了认识对象和现实对象是不同质并且没有连续性的,这就与混淆两种对象的西方古典哲学划清了界限。
(三) “理论”实践就以它自身为标准
阿尔都塞区分了认识对象和现实对象,并且证明了“理论”实践的过程完全在思维中,那么,既然“理论”实践所产生的认识已经和意识形态决裂了,也就是说,完全和现实的对象决裂了,那么,他的真理性又怎样保证呢?阿尔都塞认为,“理论”实践的过程和“一般甲”的真理性不需要外在的标准,它们是自明的。
阿尔都塞反对以与现实相关的“经济实践”、“政治实践”作为“理论”实践的标准。他认为“实践主义在其本质上会使我们的问题陷入意识形态,因为它赋予这一问题以意识形态的回答。”实践主义同唯心主义一样,都是试图证明自己想证明的东西,也就是先确立了某种立场,在寻找这种立场的合理性的证据,这就是在回答一个有了确定答案的问题。实践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古典唯心主义并不满足于事实上的保证,它要求法的保证……”[3](P45)这个“法”就是唯心主义从“本源”、“本质”出发所建立的理论体系,这就如同资产阶级通过法律宣称私有财产的合理性一样。阿尔都塞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举的吃布丁的例子为批判对象,他讽刺道:“吃布丁,就是对布丁的证明,这是多么绝妙的论据!”[3](P45)阿尔都塞的意思是这是一种同义反复,毫无意义,是在找对自己预设的结论有利的证据。有人说“用人类在几百或几千年内的社会实践的重复来证明……但是在几百或几千年内的这种‘重复’却产生了这样一些‘真理’,诸如基督的复活、圣母玛丽亚的圣洁、宗教的一切‘真理’、人类的一切‘盲目’偏见等等,也就是说,产生了一切最受意识形态尊崇和鄙视的既成的‘毫无疑问的事实’”[3](P45)。所以说,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从一开始很可能就是一个狡计或一个阴谋,“支配这一把戏的共同规律实际上是保证认识(主体)和它的现实对象(客体)之间的一致性问题即意识形态问题本身。”[3](P45~46)就是西方古典哲学主客二分的思维妄想让现实符合认识,才造成了几千年的悲剧。
阿尔都塞认为,“理论”实践“就是它自身的标准,它本身……包含着科学实践的产品的科学性标准。……科学一旦获得真正确立和发展,它就不需要通过外部实践来证明它所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世上任何一个数学家都不会期待应用了数学的各个部分的物理学来检验定理,从而宣布它得到了证明:数学家定理的‘正确性’百分之百地产生于纯粹是数学论证的实践所固有的标准……这些论述适用于一切学科”[3](P47)。这就是说,阿尔都塞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成了和数学一样的理论科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就如同数学定理一样,不用依靠现实的验证就能确立它的真理性。可以说,阿尔都塞深受斯宾诺莎的“真观念必然符合他的对象”[7](P4)、“真理既是真理自身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7](P82)这两个思想的影响,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如同“真观念”和“推理的知识”一样,是自明的或符合科学逻辑的。他用理性直观和逻辑证明代替了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历史唯物主义)和理论科学的性质等同起来,就如同前面所论述的,阿尔都塞认为物理学、数学和历史唯物主义都属于“理论”,而它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中提炼出的理论,也就是他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唯物辩证法)就相当于理论科学的方法,是“科学”的产生途径。
按照阿尔都塞提炼出的理论,“理论”实践是完全在思维中进行的,而且是自明的,没有外在的标准,那么,“理论”实践与生产实践、政治实践、意识形态实践是什么关系呢?它是否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和其它三类实践是隔绝的呢?
其实,“断裂”不完全等于隔绝。阿尔都塞说:“‘社会实践’这个复杂统一体具有一定的结构,而在其中最后起决定作用的实践”[1](P158),就是生产实践。从这里看来,阿尔都塞似乎像马克思一样,给予生产实践最重要的地位,然而,从以上对“理论”实践特点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生产实践”属于前科学阶段,它只能被思维加工成“一般甲”,成为“理论”实践的原料。阿尔都塞反对将“实践”抽象化并作为本体论的起源,他试图和某些人本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划清界限。在他看来,生产实践仅仅是“理论”实践的初始必要条件,是“科学”产生必须加以决裂的对象。“生产实践”的初始性作用就如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报名一样,报了名只是具有成为研究生的“可能性”,对于大部分人来讲,这仅仅是“抽象的可能性”,因为每年落榜的毕竟是绝大多数。所以,报名是成为研究生的一个初始的、必要的条件,但绝非决定性因素,成为研究生的决定性条件是自身的学术水平,决定性的环节是初试和面试的过程。“生产实践”与“一般丙”之间的断裂,就如同麦子和馒头的关系一样,没有麦子当然就没有馒头,但是成为馒头的关键还在于面粉的发酵、揉面、成型、蒸熟这一系列过程,按照阿尔都塞的观点,馒头是一种重构,与麦穗有质的不同,不是把麦穗头足倒置就可以食用的。马克思主义者吃的是馒头,只有黑格尔主义者才直接吃麦穗和麦粒。
阿尔都塞说:“纯粹的理论实践是不存在的,任何科学在其历史过程中不可能由于上帝的恩典而永远不受唯心主义的威胁和玷污即不受包括它的各种意识形态的威胁和玷污。我们还知道,纯科学只是在不断清除唯心主义的条件下才能存在”[1](P161)。“科学从意识形态中产生,而意识形态在它的历史上始终以某种程度悄悄地伴随着科学。……一切科学在它同产生它的意识形态的关系中只能被思考为‘意识形态的科学’”[3](P33)。所以,在阿尔都塞看来,纯粹的科学只是遥远的地平线或者说是乌托邦,“断裂”绝不等于永世隔绝。不过,阿尔都塞毕竟是以永世隔绝为目标的,而且,在他的眼里,生产实践、政治实践就只能产生“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必须抛弃的。这就是说,“断裂”虽然不等于“隔绝”,但却等于“努力达到隔绝”,或者我们也可以称之为“清算”。进一步说,抛弃、决裂也必须是抛弃某个东西、和某个东西决裂,就是说,抛弃、决裂也必须有个对象,生产实践和政治实践的产物就是这个必不可少的对象。
可以说,阿尔都塞提出“理论实践”思想是要将马克思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西方古典哲学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框架下彰显主体、追求起源、本质的思维相区分。阿尔都塞的“理论实践”思想的确揭示了后者的缺陷,不过,这种对马克思的“保卫”,是以彻底颠覆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概念为代价的。在阿尔都塞看来,去除了主体活动,从而与现实无关的“理论实践”才是最终的归宿,这显然是结构主义的思想,而不是对马克思哲学的继承。
[1]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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