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润凡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制度认同视角下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马润凡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制度只有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同才有现实效应,制度认同具有稳定性,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也处于变动之中。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它经过了人们对其制度安排及制度运行的善的诘问,以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为基本价值共识,并与中国文化传统紧密契合,而赢得广大人民的高度认同,并从人们的认同和支持中得到滋养和巩固,成为推动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强大的制度动力。伴随国际国内形势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原有的制度认同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对中国政党制度认同基础的巩固和认同资源的调适,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认同的影响,在多党合作制度空间的增量中寻求更多资源,保持和提升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认同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推动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制度认同;发展与完善;制度正义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长成和发展起来,为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制度动力,是世界政党制度发展史上一个创造。在别无选择的现代性以及伴随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浪潮而来的西方制度和理念的冲击面前,如何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一个重要课题。一种制度是否能够得以延续和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该制度下的人们对它的认同程度,并受制度认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同样,制度认同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得以延续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重要节点。那么,下述问题的追问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中国政治发展历史进程中,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获得人们认同并得以稳固存在的基础性因子有哪些?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影响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认同的因素有何变化?如何在新形势下维系、提升和弘扬制度认同的整合力,推进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复杂而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在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的要求下,本文以制度认同为视角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揭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发展的认同轨迹以及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完善的面向,使得制度认同可以借由一种现代意义上的重新构建,保持和提升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认同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一
制度认同是社会正常有效运转的重要条件,是执政党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制度性资源。何为制度认同?由于制度认同问题自2005年开始才逐步进入研究者的视野,无论学理层面的研究还是应用层面的研究都处于起步阶段,大多观点零散的见解散落于政治认同的相关研究中且对制度认同内涵的系统分析的成果有限[1]。因此,囿于不同的学科界限及不同的研究视角,研究者对制度认同内涵的具体界定和表述有所不同。有学者认为,制度认同是指公民对一制度体系在价值上的承认与肯定,认为它是基本公正的,自己愿意遵守与维护这一制度体系;它是一种公民出于理性对制度体系质的规定与肯定,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涵:一方面是对其发生学原则的肯定,它是公民自由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自由产物;另一方面是对其过程与结果的肯定,它是公民平等协作的过程,并能有效预期行为,共同合理互利[2]。有学者认为制度认同是指大多数社会成员在价值观念上的认同和行动上的支持,它内在包含了价值上的肯定、转化为现实行为的趋势与取向等两个方面的内涵[3]。还有学者提出,制度认同是一个人基于对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有所肯定而产生的一种政治感情上的归属感,是民众从内心产生的一种对制度的高度信任和肯定[4]。以上学者对制度认同这一概念的基本理解大致相同,都承认制度认同是公民内心产生的一种对制度体系的价值上的认可。
就本文而言,制度认同就是在一定条件下,公民事实上对某一制度及其运行方式做出了属于正当的价值判断后,内心产生的一种对制度的高度信任和主动接受,以及自愿遵守与维护、进而促进该制度发展的取向与行为。制度只有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同才有现实效应,制度认同具有稳定性,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也出于变动之中。制度安排的公正、制度运行的公正、政治价值的共识以及文化传统的契合则成为影响制度认同的基础性因素。(1)制度安排的公正是制度认同的前提。“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5](P3),是制度安排的基本理念和内在要求。制度安排关乎社会成员起点和机会以及分配结果的实质正义或相对公平,涉及公民的权利问题。当人们相信能够感受公民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公平统一时,就会相信制度是正义,并由此产生心理感受上的公平感,这一公平感促使其自愿履行制度安排赋予的责任和义务,进而长久地持续地支持和维护正义制度;反之,制度认同危机将会出现,制度也将面临改造和废除的危险。(2)制度运行的公正是制度认同的关键。制度安排的公正需要制度运行的规范性来反映和实现,当制度运行的规则和程序具有规范性、科学性时,其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民众个人利益的满足能够有效达成,进而增强民众对制度的认同;相反,公正的制度会在民众心目中丧失正当性和权威性,人们对制度的认同将会流于形式。(3)政治价值的共识是制度认同的内在动力。政治价值是一种内在动力,表达着对社会发展道路和方向的理想与信念,不同的群体或党派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但只有政治价值共识的达成才能与广大社会成员诉求的价值理念产生共鸣,发挥着统一思想、引导民众认同制度的重要作用,“为制度合法性和合理性提供了理论论证,是制度认同的思想依据”[6]。(4)文化传统的契合是制度认同的坚实基础。文化传统是社会成员在长期生活中积淀而形成的具有独特特质的、较为稳定的思想情感和价值取向,反映着特定民族的感情、性格和心理特点,并决定人们理解、评价和支持制度的方式。密尔曾强调说“一国人民的根本的政治制度……如果充分符合民族的感情和性格,通常是持久的,经过连续不断地凝聚,就构成适合该国人民的政体。”[7](P6)所以,在文化传统的惯性作用下,一切与之相契合的制度,才能促使人们产生“理应如此”的信心,进而内化为社会成员自觉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准则。
可见,制度认同是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转的普遍要求。但是,制度认同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它必将随着基础性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新的影响因素的产生而变迁。基础性因素建构和强化了特定社会中制度认同的特色和传统,新因素的产生不但影响着传统的制度认同模式,凸显了注入新的认同来源、巩固和扩大制度认同基础的紧迫性,而且揭示了制度改革完善的方向。基于此,可以说,制度认同是科学探究社会政治转型中我国特色政党制度生成与发展的特殊规律和深层次问题的又一重要视角,这一视角可能会发掘和拓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研究的空间。
二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是中国现代化政治发展的政制建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经过了人们对其制度安排及制度运行的善的诘问,以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为基本价值共识,并与中国文化传统紧密契合,获得了稳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性因素,赢得广大人民的高度认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反过来又从人们的认同和支持中得到滋养和巩固,成为推动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强大的制度动力。
(一)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设计和安排,以公共利益为最终追求,并恰当反映了社会已然存在的权力结构和利益关系,符合了人们正义的要求。“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架构,是“核心一元性和结构多元性的有机统一。”[8]这一制度架构具有历史合理性,是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争取建立新中国的共同斗争中所形成的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政治合作关系的总结和体现,是中国人民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而作出的选择。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设计和安排以正义为首要价值。利益认同是民众制度认同的最终根源,并对制度自身的利益取向提出了要求,制度本身有利益,公共利益就是制度本身的利益,只有那些符合并最终能够满足不同组织的需要和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制度才会被人们认可、承认和自觉服从。在遵循中国历史与实践的基础上,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超越西方多党竞争模式与前苏联一党独揽权力模式,承认和尊重多样性,以制度化的方式真实反映社会已然存在的权力结构和利益关系,以代表中国最广大工农利益的共产党为主导,并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诉求的民主党派的权力利益要求体现到制度中来,且以“平等独立、协商监督”的设计,保证各党派之间政治权益的双向传递、相互增进和纠正权益分配上的倾斜。可见,这个一元为主体、兼顾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元化主体的政党体制是一种“双赢”的选择,而且是实现“人民自我规定”[9]的一种具体形式,“让每一个公民享受现代化成果和享有自由、平等的政治权利”[10](P83)的同时,获得了心理感受上的公平感。这一公平感促使民众内心深处产生一种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高度信任和主动接受。
(二)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日益推进,增强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执行的公正和效力,从而加深了人们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公正的制度如果没有规范化的制度运行来保障和落实,制度的认同资源将会不断流失。1949年多党合作制度的建立以及1956年多党合作八字方针的提出,一度提升了社会主义在国人心目中的认同感。然而,1957—1966间,在“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和疾风骤雨般的政治运动冲击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能难以履行,民主监督的渠道被冰封起来,缺乏程序保障的多党合作制度运转失灵,执政党与参政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致力于多党合作的程序性制度建设:通过1993年宪法修改,将多党合作制度载入宪法,实现了多党合作制度的法制化;1989年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多党合作制度框架的规范;1994年通过了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及履行职能的各项制度;1982年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方针,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处理政党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障了各政党之间关系的完整性、统一性和政治上的一致性;2005年出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合作机制进行规范,并进一步强调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2006年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科学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此外,在合作和协商的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合作,还创造了如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民主协商会、政治协商会议、书面建议等多种多党合作制度运行的具体形式,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职能落到实处提供了保障。随着多党合作制度运行机制和运行程序的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中国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更为凸显。
(三)各党派间基本政治理念、基本原则和重大方针上的共识,为中国政党制度优势的发挥及人们制度认同的增强提供了内在动力。一般而言,不同的政党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不同的政党都有自己的政治理念和实现手段,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也不例外。在携手摆脱主权危机、政权危机以及由主权和政权危机造成的民族危机的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各党派之间政治理念的共识逐渐达成:在革命时期以反帝爱国、追求民主为共同追求;在建设时期,以《共同纲领》为各自的政治纲领;在现代化新时期共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致力于统一祖国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些价值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基本框架并具体规定着政治和社会合作的根本项目[11](P147)。爱国主义、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是中国各党派共同的政治价值追求,“共同的价值基础,是形成合作型政党关系结构的重要条件,也是推动合作型政党关系发展的强大动力。”[12](P257)正是这种政党之间广泛的理念认同和共同追求,使民主党派同共产党的关系能够从互不认同演变为互相容纳、团结合作,从不稳定、无组织形式发展成为既稳定又有组织形式的新型的政党关系。在团结合作的行动中,中国各党派同舟共济,各有所为,协力共进,进而得到越来越多中国民众的支持。
(四)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求同存异、合作协商”的设计与取向,与中国文化传统的“和合”精神相契合,获得了文化上的正当性和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大一统,和为贵、和而不同”是中国文化传统的精髓,是中华民族情感和性格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人们对协调统一、合作共事的美好追求,影响并决定着中国民众思想和行为的取向和方式。我国合作型政党制度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团结合作关系的建构,与这种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不谋而合:“大一统”思想为中国政党制度建立共产党领导奠定基础;“和为贵”思想为共产党领导与多党派合作的有机结合、和谐共处提供了依据;“和而不同”思想为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的框架内进行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和社会整合找到文化渊源。可见,中国政党制度从中国特有的政治文化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制度上的外在体现,其“追求的目标、崇尚的精神符合我国的大众政治心理特点,人们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多党合作制度的精神实质和价值原则,从而支持和推动它在实践中的发展。”[13]反过来,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维系我国政党制度生存和发展的精神纽带,使之存在和发展具有厚实的文化底蕴。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政治文化基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才成为各民主党派和广大人民的自觉选择,并得到不断的坚持和发展。
三
在以上基础性因素的影响和建构下,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从人们的认同和支持中得到滋养和巩固,成为推动中国特色政治发展的强大的制度动力。但是,制度认同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在“多元化是各国政治发展中一个无法否认的趋势”[14](P2)的当下,制度认同必将随着基础性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新因素的产生而变迁。伴随国际国内形势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原有的制度认同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以下两方面变化最为突出:
(一)阶级阶层和群体利益关系的深刻分化。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分层地位、利益关系、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空前深刻的变化。从社会结构、阶级阶层的深刻变动来看,社会分层的变化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各个阶层自身的变化,改革前中国阶级阶层的“整体型社会聚合体”[15](P81)特征下的四大阶级阶层——农民、工人、干部和知识分子——的构成发生了变化;二是出现了许多新的利益群体和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即一个在公有制体制之外,掌握着重要资源且具有极大能量、处于社会中间地位的阶层,这是最大的变化。伴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和阶级阶层的快速分化,人们的利益诉求必然发生分化,“利益分化不仅发生在个体之间,而且也发生在群体之间。”[16](P152)由于身处不同社会阶层,除了一些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外,各利益主体具体利益的获利动机更为强烈。但在利益资源分割方式和原有利益格局发生变化的情势下,利益冲突会不断产生,利益分化和社会整合之间的矛盾成为制度认同中的突出问题。由此,现代社会差异主体的多元存在,使政党的成员构成和社会基础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具体化,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整合功能和协调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的动态分化。在中国社会快速转型、深刻分化的过程中,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也必然发生复杂变化,其中,最为深刻的是人们价值信念或意识形态的变化。随着阶级阶层分化和利益分化的日益加剧,意识形态“发生了从政治化向经济化、理论化向策略化、单极化向多元化、概念化向符号化、理性化向感性化等一系列重大转变,且群体意识形态、个体意识形态的地位日益提升。”[17]群体意识形态和个体意识形态直接反映和表达社会成员对生活世界的经验和理解,并直接影响和支配人们的日常社会行为。而全球化所带来的现实的全球空间和虚拟的网络空间更是强化了价值观念选择多样性。全球化过程“既是西方挟全球化之势推行其思想文化观念、推销西方生活方式的过程,也是各民族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解构和重构的过程。”[18](P9)以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交互程度高、人人都可参与特点而见诸的互联网,加剧了新旧价值观念、中外价值观念互相碰撞与冲突,增大了社会整合和凝聚人心的难度。由此,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和多样化,一方面增强了社会活力,另一方面充斥其中的各种非主流价值观念的存在和扩散,使中国政党制度的意识形态整合功能的发挥面临更加复杂的任务。
这些变化对中国政党制度认同基础的巩固和认同资源的调适,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准确把握新现象对中国政党制度认同的影响,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进而保持和提升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认同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推动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第一,加强党组织政治输入功能建设,增强多党合作制度的适应性和包容性,有效维护制度正义。中国政党制度具有非竞争性政党生态,其适应性和包容性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政党吸收、同化、消解和融合民众利益和要求的能力。在当代中国,执政党和民主党派及其组织是最重要的政治输入主体,在对社会利益表达的认定和利益综合方面十分重要。首先,执政党和民主党派必须充分发挥利益表达和整合功能,将各阶层、各群体不断增强的利益诉求反映在自己的纲领和政策中,并透过纲领、政策的落实来体现社会各阶层的意志,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以获得民众的支持和认可。其次,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要注意扩大自身的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积极吸纳新兴社会阶层,不断增强和扩大自身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并拓展利益表达渠道,为不同群体提供有效的多元的表达诉求的途径、方式和方法,扩大政治参与,满足人们日益高涨的民主要求;第三,构建公正的利益均衡和保障机制,平衡利益关系,减少分配不公,增强广大民众的公平感,从而保持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性。
第二,加强运行机制建设,堵塞制度运行中的漏洞,提高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制度化运行的质量和实效,确保制度运行的公正。受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足的影响,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参政议政机制不健全,多党合作中长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十六字方针里的“互相监督”有时成了单向监督,民主监督更是成为多党合作机制上的一个薄弱环节。要加强中国政党制度运行机制建设,一要建立健全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实施细则,明确多党合作的具体的制度化要求,促进制度落实;二是完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机制,制定一套高质量的约束和纠偏机制,增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科学性和操作性,以防止多党合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扭曲、虚置和变形。
第三,要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倡导和谐思想观念,扩大社会认同基础。面对“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的层次性”[19],中共中央一再强调“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20]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在社会精神领域中的主导作用和引领作用,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稳定发展的性质和方向。这就要求各党派应根据不同层次群众思想状况的实际和特点,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进而使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
第四,加强中国政党回应性建设。当下,互联网这个新的可见性的公共空间的发展,提供了利益表达的直接、快捷的渠道,对制度认同的主体、客体及建构路径都有着构成性的影响。因此,中国各党派要重视电子化回应平台的建设,拓展利益综合功能发挥的渠道,加强政党间横向纵向的有机联系,形成政党动态掌握和回应公民要求的合力,增强公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提升公众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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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云)
D262.11
A
1671-0681(2014)04-0075-04
马润凡(1976-),女,河南平顶山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2014-02-25
本成果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人民内部矛盾中“无直接利益冲突”生成逻辑及治理研究》(11BKSO4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