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育华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甘肃·兰州 730046)
公安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理念
冉育华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甘肃·兰州 730046)
公安高职院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公安后备人才为使命,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高职院校综合办学能力、办学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而教学质量则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为了提高公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就必须建立一套高效和谐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发现、正确分析并有效解决教学中的相关问题。本文结合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际,就公安高职院校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讨。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对教学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评价,历来被认为是高等院校,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命”和“灵魂”,甚至成为高职院校生存与发展的决定因素。作为公安教育训练的主阵地,公安高职院校如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作用,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通过构建和完善一整套科学、高效,符合公安院校教学管理实际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虽然每所公安高等院校的教学活动都有其自身特点,办学方向和定位也不尽相同,但基于公安职业教育的普遍规律,其在教学活动中所体现的理念应当是相通的。
教学活动无论以何种形式体现,归根结底还是人的活动。教师居主导,学生是主体,人人都是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一部分,既可能是监控主体,也可能成为监控的对象。教学质量监控绝不仅仅是听听课、打打分、谈谈心,最后形成一纸评价而已。一方面,要通过对教学运行状况的评价、监督、诊断和反馈,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劳动成果,有效地调动其教学积极性,促使教师增加教学投入,深入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增强教学效果,既给教师增加了压力,也给教师注入了动力和活力,从而促进了师资队伍建设;另一方面,通过让学生参与到质量监控体系中来,甚至成为监控的主体,既是对其自身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成效的督促、评价,也是巩固和稳定其教学主体地位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促进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既成人又成才。
公安高职院校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公安后备人才为使命,其办学定位、办学方向都应当体现公安职业教育特色,即办学不能脱离公安机关,教学活动更不能脱离公安工作实际。目前,公安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基本都实现了“校局合作”,如共商人才培养方案、合作研发、合作办案、基层送教等。这种“校局合作”模式,也理所应当体现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传统的质量监控,大部分仍停留于学校内部之间的监控评价,往往是“雾里看花”、“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达不到深刻、透彻、客观的评价目的。而引入公安机关业务专家监控机制,则是对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极大的促进。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能否达到行业岗位标准,能否胜任具体工作任务,特别是在顶岗实习、校外实训中的表现,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评价考核,并反馈给学校,进行人才培养的调整,从而建立起“校局联动”的良性监控机制。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一般涵盖了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与建设、教学效果、教学条件、专业建设与科研、校园文化等方面内容,基本上可以反映学院整体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而且更加客观、准确和生动。作为建设发展相对滞后的公安高职院校而言,要实现跨跃式发展,促进办学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必须未雨绸缪,建立一套院(校)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既可以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也可以为各级教学工作评价提供数据支撑,还可以为教学质量监控提供保障。通过对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比对、评价和反馈,尤其通过对关键数据点的浓度挖掘,达到对教学过程、效果的研判,对教学问题的剖析、整改的目的。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要建立一系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保障制度。虽然大多数公安高职院校基本都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制度来保障监控体系的运行实施,但由于制度体系不完备、落实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等众多原因,事实上并没有很好地起到保障的作用。健全的制度体系应当至少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制度:
(一)教学检查制度。一般包括常规的学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教学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应当覆盖所有教学环节。通过教学检查,各教学部门和学院可以及时全面地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收集、研究并反馈教学工作中的问题、经验和其他信息,为改进工作提供体依据。
(二)听课评教制度。听课评教是高校最普遍、最直接的质量监控方法,但最难以保障的是学院领导能否完全落实。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院级领导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听课评教制度中,一定要加强对学院领导定期深入课堂听课的管理约束,至少能完全保证每月一次。
(三)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方式,为此,每一所学院都应当成立专门的督导机构,而且是独立于教务处、教学系部的职能机构,人员相对稳定,是公认的威信高、素质强的行家里手。目前,部分公安高职院校由于管理体制的问题,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督导机构,要么虽有机构,却没有专职督导人员,或者挂靠在教务处,成为教务处的下属部门。教学督导的作用完全没有得到彰显。
(四)信息反馈制度。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建立教学信息反馈平台,方便师生、行业专家、督导、领导等查询沟通,实现教学质量监控的高效运转。
(五)网上评教、评学制度。很多学校已经实现了学生对教师的网上测评,但任课都也需要对所任课区队学生的学习态度、方法、效果、学风等进行评价。这种网上评教、评学,每学期进行一次,师生全体参加,意见和建议更真实、更直接、更及时。
(六)教学质量评估或教师考核制度。对每一位教师,都应当进行年度教学质量的评估或绩效考核,既是对教师的督促检查,也是肯定和激励。
(七)考教分离制度。考教分离的关键是要建立标准试题库,但也往往容易被忽略,体现不出其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传统的题库建设大多重理论、轻实训,重校内考试、轻校外考核,而且试题一用就是两三年甚至三四年,维护更新工作不及时。学院应当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且充分利用“院局合作”平台,真正实行符合公安职业教育实际的考教分离。
(八)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制度。部分院校的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制度太过笼统,实施起来漏洞百出,往往走了过场。应该对各种教学事故的情节和处理方法作详细界定,以此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制作极具操作性。
(九)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要敢于面向社会和用人单位,通过多渠道了解用人单位、社会各界对毕业生的评价,及时了解社会特别是公安机关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改进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依据。
总之,公安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性的教学管理工作,是公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创新和调整,走一条符合公安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切合本校教学训练工作实际的路子。
[1]邱福军.公安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建设之探索[J].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2]曹芳.公安本科院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构建与思考 [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2).
(责任编辑 李新宝)
On Concept of Establishing Teaching Quality M onitoring System in Police Vocational Schools
Ran Yuhua
(Police Vocational School of Gansu,Lanzhou 730046)
Themandate of police vocational school is to educate qualified police cadets.So the teaching effect is a most important criterion to judge the comprehensive capacity and teaching levels of a vocational school.The teaching effect will be directly decided by the teaching quality.Thus,to improve the teaching effect,a whole set of teaching qualitymonitoring system must be established to detect and solve problems existing in teaching activities.This essaymakes reference to the practice of establishing teaching qualitymonitoring system in Police Vocational School of Gansu,probes into the way of establishing the system in police vocational schools 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
Teaching Quality;Monitoring System
G42
A
1672—6057(2014)01-09-03
2014-01-14
冉育华,男,甘肃天水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教务处科长、讲师,研究方向:刑事侦查学、高等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