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大考中国商家

2014-03-10 22:21谢燕萍
中外管理 2014年3期
关键词:消法瑕疵维权

谢燕萍

随着新《消法》正式施行,有些商家开始叫苦连连:“消费者越来越强势,商家却越来越弱势了!”

2014年3月15日,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不同以往,因为这一天,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正式施行的日子。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消法》。这是该法颁布近20年来的首次大修。新《消法》有许多亮点,例如:个人信息被列入保护范围、消费者七天内有“后悔权”、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虚假广告代言人及发布者也要担责、明确霸王条款内容无效等。

而从法律实操角度来看,更值得商家关注的是,新《消法》规定了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举证责任倒置”。这一变化将大大增加企业的法律风险。

“举证责任倒置”缓解维权难

举证责任倒置,对企业而言,简单讲就是:他告你,你要拿证据自证清白,否则你败诉!

我们都知道,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证据原则,只有特殊的几类例外。如:专利侵权诉讼、饲养动物侵权诉讼等适用与之相反的举证倒置原则。新《消法》增加了部分商家的举证倒置责任,这无疑是一个新的突破!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个领域,有时消费者很难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汽车、电冰箱、照相机……这些产品,消费者因为不掌握技术等信息,很难证明这个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很多消费者因为举证难、维权成本高而放弃维权。

因此新《消法》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由经营者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瑕疵,这样经营者若不能证明商品没有瑕疵就要担责。而且避免了消费者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这一规定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对于实践中消费争议的处理将起到积极作用。当然,这自然会增加商家的自我保护难度。

新法倒逼企业管理升级

新《消法》出台,消费者拍手叫好,而有些商家却叫苦连连:“消费者越来越强势,商家却越来越弱势了,法律过分保护消费者利益。”

是的,表面看来,新《消法》更大程度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加大了对违法商家的惩罚力度,但实质上,公平正义是立法执法的生命线。作为消费行为的两大主体,消费者和商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理应受到同样的尊重和保护。对于不合理要求,法律也不会一味强调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权利。

如果商家能够真正重视新《消法》,了解商家和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提前为可能出现的维权风险做好准备,上面的烦恼不仅不复存在,而且只会起到规范经营、提高管理水平的作用。管理

(本文作者单位系道成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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