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涛
合作化助推大姚核桃产业有序发展
□ 李涛
大姚三台核桃有着悠久的种植历史,以壳薄厚适中、低脂、仁白、味美、出仁率高、易保存而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并成为全国核桃优良品系。但是,近年来在核桃种植生产经营中,存在着生产分散、品种来源不清、技术标准不统一、种植质量不高、市场信息不畅等问题,使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为打造大姚三台核桃品牌地位,建立种苗科技平台、市场平台、信息平台,在大姚县委、政府和县林业局及县科协的大力支持下,于2009年6月19日成立了大姚三台核桃种苗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117人,设理事9人,理事长1人,监事3人,收取入社费3.21万元。规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一是为成员提供生产资料采购、供应服务;二是组织成员开展核桃苗木繁育并收购、销售成员所生产的合格苗木;三是组织核桃嫁接技术服务队,开展嫁接技术服务;四是引进核桃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核桃苗木繁育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五是进行核桃优良品种苗圃基地建设和核桃规范化栽培技术推广。
合作社成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召开理事会12次,制定了合作社会议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聘请了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并做到各项工作运转正常,财务、账务清楚。合作社一是为育苗户建立了育苗技术平台、信息平台、产品销售平台、科技推广交流平台。二是开创了品种纯正、品质优良的核桃穗条市场,使优良核桃种质资源得到保护和开发。三是建立了嫁接专业队,有效服务林农,推广优良核桃品种。四是开发和推广核桃加工机械,解放了生产力,提升了核桃产品品质。合作社通过反复试验,利用气流下降式烤房烘烤核桃技术获得成功。同时,在一型核桃专用烤房的基础上开发出二型立式更为先进的核桃烘烤房。2012年,合作社自行研发的移动式核桃烘烤炉获得国家专利,合作社开发的洗果机、青果脱壳机等核桃加工机械深受群众喜爱。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民千家万户分散的经营模式与国内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农民买难卖难问题明显暴露,严重地制约着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了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经营程度,合作社因势而就,抓住机遇促发展。
大姚地处金沙江流域,地理位置及气候环境特殊,土质以壤土、沙壤土为主,适宜核桃种植。 “大姚三台核桃”是云南省两大优良核桃品种之一,也是全国29个优良核桃品种之一。2008年“大姚三台核桃”被云南省林木审定委员会认定为林木良种。同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大姚核桃”原产地地理商标标志证明。大姚三台核桃种苗专业合作社正是依托资源优势而建立起来的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由于领导重视、思路清晰,又有稳固的产业作支撑,合作社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就有了长足发展。2012年,合作社得到荷兰农民生产者协会扶持培训资金22万元。通过培训,一是提高了管理、生产技能水平,使骨干社员能够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形成新的工作思路,促进了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的提高。二是提高了骨干社员的整体素质。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收入。三是提高了研制开发创新产品的能力。激励社员不断开发与研制新产品来满足市场需要,从而扩大合作社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四是改进了管理,使骨干社员自觉把自己当作合作社的主人,主动服从和参与合作社的管理,从而使生产规模扩大,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成本下降,利润上升。让合作社的血液不断得到更新,让合作社保持旺盛活力,增强竞争力和实力。
4年来,合作社共调供铁核桃籽种150余吨,销售优质大姚三台核桃穗条50余万条、优质核桃嫁接苗150余万株、核桃实生苗200余万株。组建嫁接专业队伍30余人,嫁接核桃树60余万株。实现销售收入2000余万元,社员人均增收1.2万元。
合作社成立以来,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对成员实行了统一规划、统一物资供应、统一品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规程、统一销售的“六统一”服务:
统一规划。合作社每年按照规划发展生产,达到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
统一物资供应。社员生产所需物资,确保低价高质、统一供应,既保证了生产需要,更从源头上保证了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统一品种。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核桃穗条及籽种,保证了品种的纯正。
统一技术培训。核桃种苗的培育及穗条的采集各项指标要求都比较严格,不进行统一的科技培训不行,合作社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定期对社员进行科技培训,必要时把培训办到了田边地角,提高了成员的科技素质。
统一生产规程。合作社为社员统一进行种苗生产、包装培训,培训中严格规定包装方法及肥料、农药的使用标准等,使社员生产出的种苗达到有关种苗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建立了产品追溯制,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可追溯到生产者及地块。
统一销售。合作社为社员生产的合格苗木进行统一销售。而且每株高于市场价0.2—0.5元。通过“六统一”,合作社已形成了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紧密产业链,社员培育核桃苗木的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从产量到质量都有了大幅提升。
为进一步增加种苗科技含量、提高生产水平,合作社聘请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高级技术指导员1人、中级技术指导员2人、初级技术指导员3人。同时制定了科技培训制度、育苗操作规程等规范的科学制度,以提高核桃育苗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举办选种、育苗、种植、栽培、嫁接、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各类科技培训52次,培训3000余人,举办咨询活动100余次,受益农民达5000多人。
目前,培育核桃种苗产业在我县仍很薄弱,主要体现在培育核桃苗利润低、成本高、风险大、销售难,核桃苗木生产、销售等环节缺乏有机结合。2013年,合作社优质核桃种苗示范基地建设,争取到中央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合作社把争取到的扶持资金全部用在培育优质核桃种苗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综合素质上。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外销售上,实现“产、供、销”齐头并进。
首先,吸纳新生力量,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扩大自身规模,提升自身素质。合作社将以种苗生产为契机,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品牌优势,吸引更多的核桃种苗培育户加入。今年末,合作社成员将发展到200人以上,核桃种苗亩纯效益达到2万元,仅核桃种苗一项实现人均收入2万元,产值600万元。
其次,加大对育苗户的技术扶持力度。对社员进行实地操作培训,不断提升育苗水平。同时,举全社之力,大力发展大姚核桃种苗对外销售,不断提升大姚核桃种苗形象。实现核桃育苗模式化、经营集约化、销售信息化,千方百计增加合作社社员收入。
目前,大姚三台核桃种苗专业合作社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不断增加,呈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合作社所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及县科协对三农工作和农村新经济组织的重视,更得益于大姚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林业局及县科协的大力支持。
2010年10月,合作社被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十一 五”期间林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11月,合作社被国家林业局表彰为“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林木种苗先进单位;2011年3月,合作社被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先进示范单位;2011年12月,合作社被楚雄州科学技术协会、楚雄州财政局表彰为“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先进示范单位;2012年7月,合作社被楚雄州科学技术协会表彰为“楚雄州2007—2011年科普示范基地”先进集体;2012年11月,合作社被楚雄州人民政府表彰为“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专业合作组织;2012年10月,合作社被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大姚县2006—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先进集体;2012年12月,合作社被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定为“云南省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013年8月,合作社被大姚核桃协会授以“第四届副会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