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文
2013年,国家版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草拟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稿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9月23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修订内容,原创作品每千字稿酬将有望从目前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100元至500元……
笔者对《办法》即将出台拍手叫好,本人也是爬格子一族,国家既然知道了写作人的甘苦,知晓文字和稿酬的支付存在一定的不对等,而且一涨就是至少三倍以上,这是对十多年前的稿酬标准作出的适时合理的调整,当然会鼓励更多人坐到写字台前,认真读书作文,多出精品佳作。
然而,看到这样的消息笔者又担忧起来,本人又是从事图书发行业的,按照行规,稿酬涨了,书价自然会水涨船高,这是客观经济规律,出版社绝大多数都是企业了,支付稿酬的成本,只能靠提高书价来消化。可是,问题就卡在了这里。报纸、杂志、图书目前在未支付高稿酬的状况下都可以说已在惨淡经营着,若在新稿酬《办法》实施后,报纸、期刊、图书定价再涨上30%,那谁还去购买图书和订阅报刊,出版业恐怕又要陷入一个既现实又无奈的窘境。
目前国人的阅读状况,已经到了靠立法来支撑和挽救个人阅读的境地。不读书不被社会认为人格低下,只要会赚钱就是人才。手机阅读、网上阅读之类的碎片化浅阅读已然风靡,能静下心来认真读完一本或几本书的人,可能要用放大镜去找了。连印度一位工程师满眼看到中国人在高铁、机场都抱着手机和iPad,埋头看微信,而绝少看到读书看报的现状,不无担忧地感叹:这还是悠久文明的中国人吗?而一个民族的存在依赖文化,文化的解体就是一个民族的消亡。文化又怎么得来,靠读书靠长期的积淀,而不是微信上几十字、百余字的道听途说,或夸夸奇谈。在这样传统阅读与现代阅读拼得你死我活的状况下,原本就有不少人正在渐渐放弃纸质阅读,正难能找到理由,而眼下图书、期刊、报纸再来一次大涨价,这不是授人口舌,使弃图书、期刑、报纸成为堂而皇之吗?如果社会都有了一种趋同选择电子阅读的惯性和意识,那么被遗弃的行业一定就到了潦倒的边缘。笔者以为,在传统纸质阅读和现代电子阅读争夺读者的焦灼状态下,图书期刊价格还是应该缓涨,以留住部分有传统阅读习惯的读者,来支撑古老书业的生存,促使我们这个民族悠久传统文化的脉搏跳动下去。这又似乎成了一个悖论,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书业是社会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按规律和规则,也应同步涨价才是。然而,就是有很多行业是不能趋同大势的。家电行业、汽车行业、航空运输等似乎在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价格不但未能疯涨,反而在逐渐下降,图书是否也到了这样发展的非常时期?如今拉一拉(推广阅读),读者可能会抱起一本书读下去,假设我们少了审时度势,一味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看不透图书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处于一种或被边缘化的非常时期,再来一次提价,那结局可能是把纸质图书推向了悬崖深渊,其结果一定是悲惨的。这的确是多半从业人员不愿看到的结局。
因此,稿酬需要涨,笔者认为要悠着点。出版社和报社可采取优稿优酬的灵活办法,培植纸质图书消费市场,不让读者望书兴叹。按照目前的工资收入倾力做到为每家每户每月在不影响生活的情形下,消费1-2本图书,而控制图书定价一定要穷尽其能。如减少精装,严控精选图书内容,把可有可无滥竽充数的部分果断裁去,印刷上要注重简而实,少来晃眼的阔气排场和精装,一切为读者少花钱,能买书着想。如此,整个行业调整好应对《办法》的出台,保持图书缓慢涨价,才能让更多的读者坐到书桌前,捧起飘着油墨香的图书,如此点滴培养读书群体,才能使我们的民族拥有思想和智慧光芒,才能巍然持久地屹立在世界东方。
(作者单位系江苏省如皋市新华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