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认定中的道德风险及对策

2014-03-05 05:43:55张福贵
考试周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道德风险

张福贵

摘 要: 贫困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本文着重分析了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所引发的道德风险做出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对促进贫困生资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 认定 道德风险

自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从2007年起,新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开始实行,国家每年投入近500亿用于贫困生资助,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境。但是,近年来在高校资助学金评定中的造假现象给贫困生资助体系造成了一定困扰,在真正的贫困生丢失受资助机会的同时,出现了一些假贫困生相互攀比、钻空子的现象。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成为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高校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一套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评定方法直接决定了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效程度。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仍处在完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贫困生信息缺乏动态调整

贫困生评定是一个长期渐进的动态过程。贫困生在受资助后,家庭情况存在有所好转的可能,先前非贫困的学生可能因家庭突发变故而成为贫困生。鉴于此,贫困生评定不能一劳永逸,必须有动态调整和监督。然而,高校在贫困生的认定和管理过程中缺乏调整环节,或者是调整环节只存在于制度层面,而没有得到贯彻落实,致使资助的有效性降低。

2.贫困生隐私保护不足

贫困生认定一般要在对学生的家庭贫困情况和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班委会、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学工部门的逐级审查,然后根据贫困的不同程度和指标名额最终确定为贫困生或特困生。班委会一般采取同学上台讲述自身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班级全体同学投票选举的方式确定贫困生人选,再由全体班委和各宿舍同学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共同表决,最后确定贫困生名单并上报到辅导员和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于同学之间平时接触比较多,相互了解较为深入,通过全班同学投票、评议小组表决的方式有公平、合理的一面。但这种公开评选的方式,导致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开自己家庭秘密,似乎家庭隐私暴露得越多,让全班同学和评议小组知道困难情况越多,也许就能赢得更多同学的同情和怜悯,就能赢得贫困生资格更多的选票,这对自尊心较强的贫困生而言,心理上是不情愿接受的。况且,一些同学贫困的原因比较特殊,如单亲、父母离异、残疾等,公开这些隐私,对贫困生来说要承担很大的心理压力,甚至是造成心理伤害。一些自尊心极强的同学,为了避免在今后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惹来老师、同学们异样的眼光,可能宁愿选择不要贫困生资助,也不上台演讲。因此,贫困生认定最好能做到既掌握贫困生家庭真实情况,又确实保护贫困生的个人隐私。

3.贫困生名额分配难协调

院校对于贫困生和特困生的名额基本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院校学工部门没有从学校的大局出发做好各系贫困生比例的协调安排工作,而是采用简单地按学生人数分配贫困生指标的办法,将指标分解到各院(系),院(系)再分解到班,并没有真的按照各系、各班级贫困生的实际人数安排资助名额。每个院(系)、每个班级中无论贫困学生比例的高低,只能按规定比例享受贫困生的资助。直接后果就是有的班级贫困生相对比较集中,贫困生比例大,受名额的限制,真正的贫困生不能认定为贫困生,享受不到贫困生补助待遇;有的班级贫困生实际比例小,贫困生名额还有剩余,为了用完指标,只好放宽贫困生认定的条件,一些家境不差的学生也在享受贫困生的待遇。院校如何进行统筹协调,从各系、各班级学生贫困程度高低、比例大小的具体情况出发,对贫困生、特困生名额进行合理分配,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这种“一刀切”的做法,直接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实质是在占用其他贫困生名额,剥夺其他贫困学生的受助机会,给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阻碍。

二、贫困资助认定中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存在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一种道德现象,指代理人为最大限度地增强自身效用而采取不利于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在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委托代理关系的主体为资助方、受助方、中介,具体为政府、银行、贫困生、学校,也就是道德风险的主体。对于贫困生认定工作主要表现为学生家庭贫困认定的民政行政部门和学校作为学生贫困生认定的实施部门的道德风险。

1.高校作为贫困生认定方的道德风险表现

(1)在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方面,高校虽然不是资助方,但是没有高校的支持和配合,这项政策就不能顺利落实。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在高校和银行签订的银校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高校应在国家助学贷款承贷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将主要资金转到承贷银行,保证银行的利益,这是国家助学贷款顺利运行的基础。对资助工作重视和落实不够。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然而高校领导层虽然普遍能够意识到资助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工作中往往还是以学校实际效益为重,更关心学校的教学发展和学科建设,对资助工作重视不够,从而影响落实效果。高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但是目前许多高校没有成立学校一级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而是把资助管理中心设置为隶属于学生工作部(处)的一个科室,由于贫困生资助工作需涉及学工、教务、财务、纪检等多个部门,必然导致资助工作在统筹协调管理上困难重重,妨碍其职能的实现和发挥。

(2)贫困生认定不准确。贫困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关键和核心所在,认定准确与否关系着能否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关系到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能否落实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对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认定是一项相对比较困难的工作,为此教育部、财政部专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认定标准、认定工作的原则及程序做了详细规定。但是,有的高校根本没有落实。为了减少麻烦,不少高校仅凭学生持有生源地民政部开具的贫困证明就确定了其贫困学生资格,而这些证明有的学生一用就是4年,甚至部分证明的可信度还有待商榷。有的高校虽然要求通过学生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查、推荐,学校复查确认等程序确认贫困生资格,但是因为一些管理人员及班主任不负责任,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导致一些真正贫困的学生得不到资助,而一些本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却获得了资助。

2.民政部门作为认定方的道德风险

贫困证明是学生经当地村(居)委员、乡镇(街道)政府、县(区)政府等有关部门逐级审核,共同出具的反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书面证明材料。贫困证明是贫困生的标识,是贫困生认定和辅导员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认定为贫困生、能否享受到资助和受资助程度的高低。贫困证明开具的第一道证明材料是村(居)委会提供的,而村(居)委会判断是否贫困的主要依据是基于本村范围内的经济总体状况比较的,是在本村内的相对贫困,同时这种为村民做个顺水人情的“善”事,只要是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在当地不属于富裕的,则村(居)委会都乐意做。上级政府民政部门判断是否贫困的主要依据是看村(居)委会的第一手原始证明,一般是不会到各村各地进行实地考察,因此民政部门的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盖章太难。家庭困难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希望民政部门盖章出示一张贫困证明,以便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是民政部门却以其家庭未交清某项费用,或者影响地区稳定为由拒绝为其盖章。显然把缴纳某项费用作为开具贫困证明的条件,违背最基本的常理,并且这种做法存在任意性,是违法的。

(2)盖章太易。与前面的百般刁难相比,有的地方政府盖章太过随意,有关工作人员根本不加审查核实就加盖公章。

民政部门的此两种道德风险行为,前者使一些符合条件且急需帮助的学生无法及时得到资助,影响资助工作的正常开展,后者给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浑水摸鱼的机会,滋长不良社会风气,也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给资助工作带来不可估摸的影响。

三、贫困生认定工作中规避道德风险对策

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面、准确掌握贫困生信息的基础上,依据合理、可行的标准界定贫困生和非贫困生。

1.建立完善的贫困生认定体系

高校贫困生认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认定程序,包括:个人申请、贫困举证、信誉承诺、资格审查、提出建议名单、班级评议、异议与申诉、公示和建档、动态调档等环节,需要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共同确保贫困生认定的真实性。加强贫困生认定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门负责贫困生事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国家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宣传,贫困生信息的收集与核实,帮助贫困生选择合适的资助方式,及时发放各种资助,实施资助后期的管理,以及根据高校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贫困生认定标准等工作,使高校的贫困生认定与资助机制更完善,工作更到位。

2.健全生源地贫困认定责任制

完善的贫困生认定机制建立,所在地的证明、管理部门的审批、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追究责任。政府应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与法规,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加大对造假的惩罚与追究力度。实行披露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担保与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贫困材料的来源由学生生源地地区的民政局、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联合证明。如果今后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那么除了追究学生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出证明的部门责任,保证贫困材料的真实性。明确贫困生调查表和贫困证明的具体责任人;在学生的贫困生调查表和贫困证明中不仅要有相应的公章,而且必须要求出具贫困生调查表和贫困证明的部门相关责任人签字,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联系方式,以备核查、否则贫困生调查表视为无效;如此可以使那些弄虚作假者在开具证明材料时有所顾忌,同时使相关责任人树立责任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贫困生认定效率。

3.建立贫困生信息平台

通过贫困生信息共享平台,院校辅导员可以直接了解到在校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首先,由国家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贫困家庭量化指标,其次,由生源地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要求的贫困家庭的家庭成员和经济收入等数据输入、上传,并做动态的更新与维护,系统自动判断贫困等级。院校辅导员只要进入贫困家庭信息共享平台,就可以轻松完成贫困生认定工作。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使一些缺乏诚信的学生没有钻空子的机会。辅导员作为贫困生认定的主导,应该大致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基本情况,更深入地了解特殊学生,完善监督机制。

贫困生认定工作,我们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本项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各高校具体情况和以往经验,相互借鉴,切实做好接受新政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为以后的高校资助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保证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国家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安云初.国家助学贷款的道德风险及防范对策探析[J].当代教育论坛.2006:9.

[2]陈蔚新.政府在高校贫困生中的伦理责任[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7:10.

[3]教育部全国贷款管理中心编.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4]教财[2007]8号《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5]国发【2007】13号《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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