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矿业工程学院,辽宁 抚顺 113001)
高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机制的研究
孙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矿业工程学院,辽宁 抚顺 113001)
高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落实高校管理重心下移院(系),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根本保证。本文主要从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内涵和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和构建监督制约机制三个方面,探讨高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机制。
高等学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机制
2007年5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2010年8月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再次重申高等院校二级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这两个纲领性文件正式确立了高等院校二级院(系)管理中应当坚持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当前,在大力推进高校内部管理改革的过程中,随着管理重心的下移,院(系)在整个学校改革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因此,完善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机制刻不容缓。
高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指以党委(总支)为政治核心,院长(系主任)为行政指挥,院(系)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等,实行集体领导,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党政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院(系)发展的工作模式。科学准确地理解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内涵,需明确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能定位。党政联席会议既有二级院(系)党政研讨工作、统一思想、交流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关系的议事职能,又有决定二级院系重要事项的集体决策功能。议事与决策双重职能定位,确立了二级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能定位,决定了它不同于二级院(系)的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党委会主要研究讨论有关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等内容的常规性工作。行政办公会主要研讨日常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常规性工作。党政联席会议主要是对院(系)“三重一大”问题进行研讨并做出决策。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我国高校院(系)领导体制长期探索和实践的历史选择。随着高校二级院(系)规模不断扩大,经费越来越多,教学、科研、校企合作、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日常学生管理、学生实习就业、服务地方经济等,事务繁杂,运作协调难度加大,二级院(系)配备正副书记、正副院长(系主任),党政密切配合,共同负责,有利于提高二级院(系)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高校院(系)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必须制定和执行配套的《二级院(系)党政领导的职责》、《二级院(系)党政领导人员关系准则》和《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实行规范化管理,从而避免党政联席会议次数增加、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现象发生。
1.明确二级院(系)党政领导的职责。高校要在新《条例》列举的二级院(系)党组织六个方面工作的基础上,细化院(系)党委(总支)正副书记、正副院长(系主任)的岗位职责。党政共同负责制,既是院(系)领导体制,也是工作机制,是一种在事实上强调共同负责基础上的分工负责。凡涉及院(系)发展的“三重一大”问题必须要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共同商定,共同负责。常规工作和一般事务性工作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不越权,不推诿。
2.科学界定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院(系)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的决策,党政是决策的执行者,决策落实的保证者。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党政共同负责的决策机制,要求党总支和院行政共同领导本单位的发展改革稳定等各项工作。总体而言,党委(总支)对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负责,院(系)行政对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但在实践中,还有
许多重大事项需要党政共同负责。具体来说,针对目前高校二级院(系)工作的实际,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党务工作: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研究决定教职工考核与奖惩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科级干部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考核审批;研究决定学生教育管理、学生奖励和处分、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党建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工作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应向学校党委请示的重要问题。②行政工作: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安排阶段性重要工作;研究决定教学运行、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审定年度经费预算,大宗资金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设备采购计划,教学、科研、实验工作量计算办法及考核等;研究决定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外出进修、攻读学位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受院(系)行政表彰或处罚,以及学校要求院(系)审核或推荐的教学、科研等重要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名单;研究决定应向学校行政请示的重要问题。③其他事项:研究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和重大措施;研究决定招生、学科与专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讨论通过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研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其他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遵循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必须严格遵循议题的提起、表决、通过等基本程序。会议的议题,由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协商确定。重大事项的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交换意见,当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时再上会。议题确定后应提前通知与会者。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确定党政联席会议主持人。党政联席会议为例会制,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须有以上的应到成员出席。会议主持人将参会人的意见集中、归纳,并征得参会人员的同意后,作为集体意见,形成决议。会议要有详细的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规范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程序。党政联席会议决策要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会前,要建立重大决策事项论证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备选方案供讨论。会议表决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外,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下次再议,必要时可请示学校分管领导。学术问题应听取院系学术委员会(或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党政联席会议一旦形成决议,所有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若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确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及时提请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再做出决策。
任何制度要建立起长效运行机制,必须加强对其主体的监督与制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任何监督,若没有必要的组织形式、工作形式都将是空泛而缺少效果的。结合高等院校及二级院(系)的实际,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构建教育自律机制,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条例》规定:高等学校党组织应当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高校和二级院(系)要始终把勤政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作为构筑班子成员思想道德防线的有效手段,通过组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各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增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的廉洁从政意识。
2.构建制度制约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当前有些高等院校二级院(系)中存在党政两张皮、互不通气的情况,其主要原因在于制度的缺失。《意见》中也规定: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因此,党总支要切实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建立起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大会制度、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民主选举、党内情况通报等党内民主制度,加强了党内民主建设,并在全院(系)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
3.构建公开监督机制,增强民主意识。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意见》中强调: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制度和形式,增加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学校和院(系)应将党务政务不公开不透明作为重点难题来抓,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促进了党内民主和谐和基层组织建设。高校院(系)民主建设,无论党内还是党外,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民主权利。
4.构建惩处治理机制,增强法制意识。要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院(系)党政领导在谋事与用人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并严格予以追究。
[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Z].中发[2010]15号.
[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Z].教党[2007]11号.
[3]裴银伟.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刍议[J].世纪桥,2009,(7):30-31.
[4]崔润东,刘占军,宋德群.高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与基层党组织民主建设 [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6-38.
[5]王毅.完善高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思考[J].社科纵横,2012,(3):224-226.
[6]蒋云尔.高职院校深入贯彻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理略[Z].
G647
A
1674-9324(2014)04-0175-02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资助项目(2013DJ004)。
孙峰(1965-),男,辽宁省凌海市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