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学光:善待儿童“爱智慧”的天性/孔企平、姚佩英:学生主观幸福感具有重要教育价值

2014-03-05 00:22
中小学德育 2014年2期
关键词:天性主观幸福感

庞学光:善待儿童“爱智慧”的天性

庞学光在《教育研究》2013年第10期撰文指出,哲学的本义是“爱智慧”,而儿童具有与生俱来的“爱智慧”的天性。几乎所有心智正常的儿童都有自己的哲学问题和哲学思考。这一事实是对儿童施与哲学教育的必要前提和逻辑起点。儿童哲学教育的意义起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保护儿童的哲学天性。这有助于儿童精神的健康成长、人类思想和社会的进步,有助于哲学家的诞生。其二,训练儿童的哲学思维。其三,奠基儿童的幸福人生。哲学教育能使儿童在恰当的智力激励和挑战中获得快乐和满足,能满足儿童“爱智慧”的“抑制不住的渴望”,能使儿童一生拥有健康的心态,并能通过培养儿童的辩证思维帮助他们在人生的旅途上不断地将痛苦转化为幸福。

现代教育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在儿童教育的早期阶段知识分科壁垒的过早设立。这一特点虽然符合知识不断分化的趋势,却有悖于知识的综合化发展趋向。更应引起注意的是,它还会严重妨碍儿童提出和思考具有哲学意味的问题,从而使他们原有的强烈的求知欲望和究理精神在学校生活中一点一点地丧失。教育中扼杀儿童哲学天性的弊端,可以通过开设儿童哲学课程予以纠正和补救。以儿童为对象的哲学教育必须采取既适应儿童的接受能力又符合哲学本性的内容与方法体系。目前可见的儿童哲学教育实践,普遍是以蕴含哲理的小说、寓言、童话、诗歌等为载体引发儿童的哲学思考,通过问答、讨论等方式展开具体的教育活动。

孔企平、姚佩英:学生主观幸福感具有重要教育价值

孔企平、姚佩英在《全球教育展望》2013年第11期撰文指出,在学校教育中如何更有效地促进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是当前我国教育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学生幸福感的研究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学校环境中的学生主观幸福感来源于积极心理学,强调人的积极情感体验和态度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人的美德和创造性思维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学生的主观幸福感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必要基础。学生的主观幸福感是在学校学习生活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的情感体验和态度,包括对学校、班级、同伴、教师、学习等方面的态度,其本身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其次,主观幸福感是学生各种美德形成的助推器。在积极的情感体验基础上,学生会形成对教育活动和学校生活的正面认识,形成相对稳定的态度和看法。而价值观和人生观,就是对这些重要态度的提炼和升华。同时,主观幸福感可以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积极的情感体验,而主观幸福感的提升,又能拉近学生与学校生活的情感距离,增加他们对学校教育活动的认同感。在情感和认知的交互作用中,学生不断完善自己的品德和人格,实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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