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贵平
二十多年前,我们这个人口不到十二万的山区小县,光是县文联登记的文学会员,竟然超过一百人,号称一百零八将。一半拿文学当饭吃,一半拿文学当药吃。我和东方红,既当饭又当药。就吃饭而言,东方红吃得痛快欢畅,我则半饥半饱消化不良;就吃药而言,东方红吃对了药,我则吃错了药。
千万不要以为东方红是笔名,乃百分百原汁原味的原名。他家世代复姓东方,父亲是个大老粗,也是个穷光蛋,还是个短命鬼。他这辈子对儿子的最大贡献,是为他取了个响当当红彤彤的好名。东方红诞生艰难,从晚上九点一直折腾到次日黎明,才洇着鲜血,慢慢腾腾挤出母亲吞吞吐吐的子宫。这是个漫长难捱的过程,即将初为人父的父亲,口干舌燥心惊肉跳,抱着个大牙缸不停喝凉白开,喝得膀胱阵阵发紧,每隔半小时跑到门外随地撒一泡尿。
当他最后一次走跑到门外,还未掏出生殖器,平房里头传来嘹亮的啼哭。终为人父的他,兴奋得尿意全无,生殖器却笔挺起来。抬头望天,天际大出血,旭日即将东升,父亲脑海灵光一闪,晃荡着沉甸甸的裤裆,大叫着冲进屋里:“不管男孩还是女孩,都叫东方红。东方红太阳升,我家生了个红孩儿……”
红孩儿因此成为东方红小名。不知是生性使然,还是面部血管被母亲产道夹坏,东方红极爱脸红,小个便脸小红,大个便脸大红,打个喷嚏双脸红霞飞。写作过程中,写到精彩处,面部总是处于充血状态。
这么朝气蓬勃光芒万丈的名字,东方红此生若不走红,真是对不起列祖列宗,尤其对不起父亲。
成名之前,东方红靠名字吸引眼球。读者莫不以为他是个美女作家,有些男读者甚至写信向他求爱。男编辑则想当然把他当作美女作者培养,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身体之间也。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县人口增至三十万,翻了一番还多,尚在坚持文学创作的,只有东方红和我。严格地说,东方红已不算我县文学会员,早在十二年前,他就调到沙市去了,五年前又迁至省城。
说调其实不准确,东方红乃自由职业者,谁也不会也没权调他,是他自己跑到沙市去的。他老婆在沙市。沙市是地级市,人口一百多万。
东方红老婆叫张小梅,这是个普通得让人麻木的名字。张小梅是沙市市立医院妇产科医生,爱好文学,在地市级报刊发表过若干篇豆腐块。如今既不是医生也不是文学爱好者,而是一个病人。张小梅得了抑郁症,治疗一次无果,从此与心理医生势不两立,成天呆在家里疑神疑鬼,怀疑东方红有外遇。
张小梅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张小梅失踪后,东方红确实有过一次奇幻艳遇。
东方红和张小梅的爱情与婚姻,是个解不开的谜。东方红三十岁那年,方圆三百公里小有名气,应邀到沙市文学讲座,与慕名而来的张小梅一见钟情。
东方红是开店的,开的是那种冷冰冰硬邦邦的五金商店,主要经营铁钉、洋铲、刀具、锤子之类。店面很小,地段也不理想,勉强维持生计。东方红一边惨淡经营,一边勤奋写作。
东方红长得一点不像文人,像刽子手:一米八五的大个头,体重一百九十斤,穿四十五码的鞋,满脸络腮胡,胸毛茂盛;一天两包烟,一顿半斤高度白酒或两瓶啤酒,三餐没肉不行。
刚结识那阵,老担心他杀人。东方红除了耍笔,还喜欢耍刀。东方红双手长满老茧和痦痣,老茧是后天长期与铁器交手磨擦出来的,痦痣则是先天生长的。没事的时候,东方红喜欢操刀给自己动手术,动得满脸通红。由于刀不快,手术往往不成功,好比钝刀削烂梨,极不顺畅,那血好似关不紧的水龙头,嘀嘀嗒嗒。我实在看不下去,又无法阻止他手术,于是送给他一把削铁如泥的军用匕首,让他来得痛快些。
正如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有时也害怕毛毛虫,东方红有勇气给自己动刀,却无胆杀一只鸡,更别提杀人,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他这种性格不适宜经商了,实际上这时他也没有心思开店,索性盘掉店面,专事写作。
东方红用开店的积累,买了一台电脑和打印机。他是我县第一个买家庭电脑和打印机的人,我省第一个换笔的作家。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台内存16兆硬盘3.2G的386电脑,售价高达万元。一台简便黑白喷墨打印机,两三千元。当时买一台电脑和打印机,好比如今在北上广买一套带车库的房子,岂止牛逼,简直象逼,大象的象!东方红很快熟练掌握电脑,一分钟可用五笔盲打一百二十个字,文思泉涌,稿费汹涌。
东方红虽然未在现实中杀人,却频频在小说中杀人,杀得昏天黑地。他的小说充满浓重的死亡气息,哪怕五千字不到的短篇,至少死一个人。可能他觉得这样杀人不过瘾,转型写起了侦破推理小说,大杀特杀,一炮打响之后,佳作迭出。网络文学风起云涌之际,东方红再次转型,进军网络文学,改写偷情小说,保留侦破推理成分注入穿越奇幻因素,比如让宋代的西门庆穿越到民国,与江淮名妓偷情发生命案;让21世纪的上海富二代美女穿越到17世纪的洛阳,与花花公子幽会导致奸杀。作品受欢迎的程度,远远超过他的侦破推理小说,成为与南派三叔齐名的网络大腕写手,被誉为“南盗北偷”,年稿费收入高达数百万元。
我从警校分配到县刑警队,立志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被迫参与了几场刑讯逼供之后,精神受到刺激,看到同事把第八枚图钉按进同一个犯罪嫌疑人肉里时,终于忍无可忍,大叫一声长啸两嗓,冲出审讯室,抱着脑袋蹲在水泥地上,无声痛哭。刑警队咬碎牙关也待不下去了,领导不准我待下去,同事不愿我待下去。夹着尾巴的我,灰溜溜转岗宣传科。当上宣传干事后,又立志成为中国的柯南道尔,可编辑认为我根本不是写侦破推理小说的材料,写通讯报道勉强凑合。老天无眼,看来我注定要默默无闻、碌碌无为一生。
东方红却根据我提供的素材,炮制了一篇又一篇令人拍案叫绝的侦破推理小说,以轿车速度走红,红遍半个中国;改写偷情小说后,以火箭速度蹿红,红遍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我嫉妒得牙龈发炎骨头发痒额头发烧,恨不得杀了他,但打死我也不会下手。我越是恨他就越是佩服他,越是佩服他就越想跟他友谊天长地久。我深深知道,世界上有两种小说,一种是你看了也能写甚至写得更好,一种是你看了绝望根本写不了。东方红的小说,无疑属于后者。
爱上张小梅后,东方红染上一种怪癖,一定要她待在身边才能写作,就像婴儿非要躺在母亲怀里才能入睡一样。东方红和张小梅从相见到相爱,只花了几十秒(在这短短几十秒里,东方红那张糙脸红得指甲轻轻一戳,就要滴出血来);从相爱到结婚,只花了一个季度。结婚没几天,东方红急不可耐搬到沙市,和张小梅朝朝暮暮。
老公如此专情,换成别的女人,难免幸福得飘然欲仙,张小梅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居然怀疑东方红有外遇。张小梅是在婚后第五年,开始怀疑东方红有外遇的。具体而言,是在婚后第五年某天深夜,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径直抱回家开始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见到婴儿就往家里抱。医院只好将她辞退。
张小梅没有生育,问题究竟出在谁身上,天知地知他俩知。张小梅抑郁以来,手机停用钟表静止时间归零,窗帘紧闭不分白天黑夜,没有睡过一个半小时以上的安稳觉。人越来越瘦,吐口痰可击倒。张小梅拒绝做爱也做不了爱,阴道大旱乳房萎缩。东方红则越来越胖,如果说张小梅瘦得完全失去性欲,他则胖得基本失去性欲。过度饮酒和吸烟,让他苟延残喘的性欲雪上加霜。酒色是双胞胎,酒一旦过度,色便彻底分家。
东方红闭门造车足不出户,哪来外遇?张小梅怀疑的,是东方红在小说里的外遇。东方红小说里的女人,个个国色天香风情万种。东方红经常在梦里呼喊不同女人的名字,呼喊过后,发出心旌摇荡的呻吟。被夜熏黑了眼的张小梅,恼怒将他摇醒,有气无力质问他,是不是又做春梦了。东方红嘿嘿直笑,毫不隐瞒,是啊,刚才和小说里的某个美女亲热了,你可不能吃醋哟,这是写作投入的表现,我越投入读者越买账,读者越买账,点击率越高,点击率越高,稿费越多……
张小梅咬牙切齿:“你再这样偷下去,小心我杀了你。”
东方红耸了耸肩,一脸的无奈:“如果你管不住我的灵魂,那就把我杀了好了。”
东方红把张小梅要杀他的事,当作笑谈告诉我时,我很愤怒,极力怂恿他离婚。我不相信张小梅真会杀掉东方红,但我坚信他将毁在她手里。
东方红一听我的话,直把一颗蓬松的脑袋摇到了外婆桥。
“我不能跟张小梅离婚,我爱她,她也爱我,否则她会自杀的。”东方红说。
“你们这不是爱,是折磨。”
“人生就是折腾,爱情就是折磨。”
“你是不是很享受这种折磨?”
“谈不上享受,不过,我觉得挺有意思。实话告诉你,我的不少灵感,都是张小梅折磨出来的。”
“红孩儿,你是不是有病?”
我一激动或者一愤怒,就叫他红孩儿。
“哈哈哈,我们都是有病的人。”
“如果你以前看中了张小梅的姿色和气质,那么你现在到底留恋她什么?她现在跟骷髅差不多,一具穿着衣服披着人皮、严重缺钙的骷髅。”
“张小梅能给我灵感,离开她,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一具在你面前晃来晃去的骷髅,能给你带来灵感?自欺欺人吧你,她迟早会成为你的创作毒药。”
“毒药也是药!”
“红孩儿,你中毒了,无药可救!”
“中毒就中毒,我不怕,我心甘情愿。”
和妻子离婚后,我的心理阴暗如锅底,对女人充满仇恨。“恨”屋及乌,对东方红这种结了婚的光棍,恨铁不成钢一样恨其不离婚。不厌其烦怂恿东方红离婚,是我心理阴暗的突出表现。
东方红是我唯一知己,三天不见难受,五天不见消瘦,十天不见欠揍。我怀疑自己有同性恋倾向,不知不觉恋上东方红,虽不至于跟他来一腿,却总想跟他在一起。东方红成了张小梅爱人后,我成了孤家寡人。离婚后,我变得越来越孤僻,越来越不可理喻。所有人厌恶我,我也厌恶所有人,甚至厌恶所有动物,吃肉的时候咬牙切齿。除了东方红,没有谁愿意和我交朋友。两地相隔虽然不远,毕竟两百多里,不能说去就去。何况张小梅讨厌我就像我讨厌她,我在她眼里就像她在我眼里——都是不可救药的神经病。
因为张小梅的缘故,东方红结婚后,我极少去他家,只在电话和QQ上保持联系。电话和QQ怎么也不如面谈解渴,面谈可以互相递烟碰杯拍肩眉来眼去,电话则不能。视频虽能眉来眼去,但东方红拒绝与我视频。我们这鬼地方,网速极不正常,时慢时快,慢时如蜗牛,眼神经常卡住,眼球有时白多黑少,有时黑多白少,死不瞑目的样子。说老实话,我也不喜欢视频。
东方红有两个QQ,其中一个只有我一位好友,空间是加密的,只有我知道密码。也就是说,除了他自己,只有我能访问他的空间。东方红会随时随地,把最鲜嫩的文字贴在空间。
东方红走后,我伤心伤肝伤肾伤胃,甚至想把自己这一百多斤卖到沙市,可惜找不到买主。
有时真巴不得张小梅暴病而亡,这样东方红或许会重返故地。他对故乡还是牵挂的,那套又老又小的房子拆迁后,换来一套一百平米的安置房,一直舍不得卖,由我代为看管。房子和祖坟,是游子对故乡最后的牵挂。房子和祖坟没了,故乡就抽象了,找不到感觉了。东方红是独苗,父亲在他三岁那年病逝,母亲在他三十岁那年去世,如果把房子卖了,顶多每年清明回来扫一次墓。房子留着,说明他至少还有重返故乡的念头。
怂恿离婚无果,我便虔诚祈祷张小梅早日自杀。抑郁症患者,没几个能够逃脱自杀的宿命。东方红那么爱张小梅,爱得莫名其妙,爱得满脸通红,张小梅死了,他也许会找别的女人,但决不会跟别的女人结婚。只要他不结婚,我们就有空间,无拘无束。
2010年某天,东方红从省城给我打来一个电话,说他准备偕张小梅到旅游胜地仙都度假,一来放松自己疲惫的身心,二来也有利于张小梅的病情。
2008年,东方红用他赚来的巨额稿费,在省城郊区买了一套复式豪宅。墙上没有其它装饰,挂满大大小小嵌着精美画框的美女画像,全是东方红的素描作品,全是他小说里的人物。东方红不仅写得一手好小说,还无师自通,描得一手好素描。美女有古代的现代的,有全身的半身的,有全裸的半裸的。张小梅曾经砸烂过其中一幅,砸一次不敢再砸。那次东方红站在破碎的画旁,当着她的面,用我送的那把匕首,把左手无名指指腹上的肉,削铅笔似地削了半块下来,脸和滴出来的血一样红。整个过程东方红一声不吭,此时无声胜有声,吓得张小梅直哆嗦。
第三天夜里,再次接到东方红电话,开门见山告诉我:“老子刚刚把张小梅杀了。”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
“我真的把张小梅杀了。”东方红反复强调。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做梦一般。
“真的,我真的把张小梅给杀了,就用你送我的那把匕首。我趁她睡着的时候,他妈的,她也有睡着的时候,把刀插进她的胸腔里,很深,抽出刀的时候,一丁点儿血也没流出来。她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一直睡下去,永远睡下去。”东方红口气轻松,好像刚刚杀死一只鸡。
“没有出血?那赶快送医院,或许还来得及。”作为一个警察,关键时刻,本能正义战胜内心邪恶。
“来不及了,她已经没有呼吸了。”我感到东方红在电话那头做了个一个无奈的手势,手上也许握着那把滴血的匕首。可张小梅一丁点儿血也没出,这把刀没有血槽,心脏被挑破的人,血又流在胸腔里,几分钟就会死,不!她已经死了,来不及了。
东方红说得不错,这点我比他专业。
“那怎么办?”这话应该他问我。
“杀人犯还能怎么办?”
“为什么要告诉我你杀了人?我可是个警察。”
“你是我的好兄弟,没有什么不可以告诉的。再说了,你不是巴不得张小梅死吗?我是为了你,才把她杀死的。”
我心里猛然一动,连连说:“红孩儿,你等着,千万等着,从现在开始不要离开房间半步,我马上赶去你那里。”
我县离仙都五百多里,走高速两个多小时。我给领导打电话,说我远在乡下的父亲病危,需请假一星期。只有“父亲病危”这样充分的理由,才能促使领导准假。我这个领导,有点变态,向他请假好像向他借钱。对不住了,父亲,祝您老人家健康长寿。
当我以一百四十公里的时速,驾车风驰电掣抵达仙都时,这个美丽的城市刚刚睁开眼睛。我直赴东方红下榻的宾馆,一切正常,没有任何异常迹象。敲了好一阵,东方红才开门,刚睡醒的样子。我有点愤怒,侧身而入,四处搜索,张小梅死见不尸活不见人。
“怎么,你已经把尸体处理了?”我问。
东方红皮笑肉不笑,递过一根烟:“哥们,对不起,跟你开个国际玩笑。”
我没接烟,盯着他,想从他脸上读出蛛丝马迹。
“这么说,张小梅没死?”
“不仅没死,她根本就没来。”
“红孩儿,你这玩笑开过头了,你可不是个爱开玩笑的人,你知道嘛,路上我差点发生车祸。”我很恼火。
“不开大点,你会披星戴月赶来吗?我们都成穴居动物了,”说到这里,东方红跳了跳,身上的肥肉波浪翻滚,“人生苦短,生活需要刺激。既来之则安之,先狠狠睡上一觉,然后一起笑傲山河,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如何?”
“就你这体形,还乐山乐水?”
“你小看我?”
我懒得和他争,困意大山般压来潮水般袭来,踉踉跄跄扑到床上,倒头便睡。
也不知睡了多久,传来服务员尖叫:“不好,死人了,快来人呀!”
我睡意全消,一跃而起。宾馆保安闻风而至,一时人声鼎沸。
死者住在东方红对面,也叫张小梅,二十岁。我想泱泱中国起码有十万个张小梅。
宾馆立即戒严,任何人不得进出,警察随即赶到。我和东方红成为重点怀疑对象。三日后,真相大白,死者服了大量安眠药,为情而死。
这三天里,我和东方红一句话没说。我觉得东方红很不对劲,我也很不对劲。
戒严一解除,各自返回。
回到家里,东方红找不到张小梅。张小梅莫名其妙失踪了。
张小梅打碎撕烂墙上所有画像。东方红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初次失恋的小伙子。东方红对我说,他哭的不是张小梅,而是画像上的美女。
张小梅失踪第二年,东方红有了一次奇幻艳遇。
张小梅失踪后,东方红写作进入瓶颈,常常一连几天写不出一个字。此前日均一万字,最高三万字。古人吟安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东方红几乎把络腮胡拔光,还是写不出一个字。
东方红哭着打电话给我,兄弟,我不行了,我要崩溃了。我对他说,别闷在家里,出去走走,走远点,走久点。
东方红要我跟他一起去,我说我倒是想去,可是请不到假。我的父亲已经病危过一次,难道还要再让他病危一次?于心不忍呀。东方红说,让你母亲病危一次嘛。我大叫起来,我母亲去世三年了,你有本事让她起死回生,我一定让她病危一次。喂,我说红孩儿,你脑子是不是有毛病,我母亲去世的时候,你哭得比我还伤心,因为你想起了你的妈妈,这么快就忘了?不至于吧,一个张小梅把你弄成这样?天涯何处无野花,祝你旅途愉快,争取多采几朵野花,别忘了把你的旅途见闻及时挂到空间……
东方红采纳我的建议。
东方红踏上火车,首先来到杭州。这是东方红第三次来杭州,每次漫步西子湖畔,他都忍不住心旷神怡。杭州是他放飞心灵的首选之地。可是这一次,他没有任何感受,麻木得好像打了麻药一般。
东方红离开杭州,更加麻木地登上一列开往北京的动车。
邻座是一个戴眼镜的女子,年龄三十上下,也许更年轻,似曾相识。说不上特别漂亮,但很耐看,越看越有韵味。她的眼睛好大好大,像剥了皮的皮蛋一样又大又亮又黑,眼神则像皮蛋的蛋白,散发着远古而幽怨的光芒。
她的打扮非常独特:上身穿着鲜红的翻领毛衣,像是一团火照亮整个车厢。下身着牛仔裤,裤腿挺短,两截光滑白皙的小腿露在外面,脚蹬白色运动休闲鞋,那效果好像一个正在疯狂发育的女孩,穿着母亲大前年给她买的裤子,加上一个长及臀部的挎肩皮包,很天真,也很性感,身上多余的肉似乎都长到了胸上。
东方红看了她一眼,又看了她一眼,眼珠子一下直了。东方红极想和她交谈,但是她根本不给机会,聚精会神看着一本书。东方红灵机一动,打开随身携带的画夹,画起她的肖像来。在这个相机手机多如眼睛、拍照便捷似眨眼的时代,此举立即引起围观。
十五分钟后,肖像画好。
东方红将画递到女子跟前,埋首书本的她一抬头看见自己惟妙惟肖的肖像,兴奋得叫了起来。
女子:“这画是你画的?”
东方红:“你要不信,我再给你画一张。”
女子:“不用不用,您画得太好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请问您去哪里?您从哪里来?我觉得您身上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气质。”
东方红:“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你呢?”
女子:“我也不知道,真不知道。”
东方红:“看来我们都迷路了。”
女子:“两只迷途的羔羊。”
东方红:“你是羔羊,我不是。”
女子:“那您是什么?”
东方红:“狼!”
女子:“色狼?”
东方红:“不,披着羊皮的狼。”
女子:“说到底,还是羊嘛。”
东方红:“我这只狼,快要爱上你这只羊了。”
女子:“不会吧,这么快,您是不是受伤了?”
东方红(唱):“北风呼呼地刮,雪花飘飘洒洒,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这匹狼它受了重伤,但它侥幸逃脱了,救它的是一只羊,从此它们约定三生,苦诉着衷肠……”
女子捂嘴,吃吃直笑,笑得东方红心尖一颤一颤的。
接下来,东方红惊喜地发现,女子看的书,居然是他去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到宋朝去偷情》。
书的扉页,有东方红肖像,是他自己画的,形神兼备。东方红大红大紫后,每本小说的扉页和内页,都配有自画像和自画插图,这是他的嗜好。书商为了抢夺版权,不惜提前支付高额版税,有些小说才写一半,甚至开了个头,就有书商提着现金前来预定。
得知并认出他是大名鼎鼎的东方红,女子激动得从座位上弹了起来,语无伦次道,我读过您所有能读到的小说,是您的钢杆粉丝。
女子激动到何种程度?按照东方红的话说,“看那样子,恨不得把我搂进她的怀里”。
东方红突然发现一个秘密。
东方红:“你长得很像一个人。”
女子:“谁?”
东方红:“我的前妻。”
女子:“她叫什么名字?”
东方红:“张小梅,弓长张,大小的小,梅花的梅。”
女子:“天啊,我也叫张小梅,弓长张,大小的小,梅花的梅。”
东方红:“哪有这么巧的事,我不相信。”
女子:“不信?我给你看身份证。”
女子从包里掏出身份证,递给东方红。东方红一看,果然是张小梅。
东方红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在QQ空间感慨:无巧不成书,这么巧的事,只能在书里出现,怎么可能在现实出现,感觉好像在梦里,好像在时光隧道里。
更巧的事还在后面,张小梅对东方红说,我发现您长得蛮像我老公。见东方红嘴巴张得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张小梅又说,他已经死了,可惜我手机丢了,不然里面有他照片,可以验证一下。东方红这才吐出一句话,不用看,我信,一切皆有可能。
张小梅苏州到站,东方红和她一起下了车。车上得知她目的地,东方红撒谎他也到苏州。张小梅再次高兴得从座位上弹起来,比第一次弹得更高。
下车已是晚上八点多。东方红登记好旅馆,张小梅表示要回家,明天再来看他。东方红说我在苏州只住一夜,而且这一夜只为你停留,和我共进晚餐再走不迟。刚才在车上欺骗了你,苏州并不是我的终点。
“那哪里才是您的终点?”张小梅怔怔望着东方红。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知道我从哪里来,也不知往哪里去,也许宋朝才是我的终点,”东方红顿了一下,“不过,今晚,你就是我的彼岸,苏州就是我们的宋朝。”
东方红散乱的目光越过她头顶,投向远方。
张小梅静静看了东方红一会才开口:“这么自信?”
东方红狡黠地笑了笑:“或许你早看出我的花花肠子,否则你不会让我跟你下车,你已经半推半就上了我的贼船。”
张小梅也笑了,笑得放荡而优雅,挽起东方红的胳膊:“不就一顿饭吗,哪怕龙潭虎穴,本姑娘豁出去了,走,吃饭去。”
他们要了一个优雅的小包间,点了几道优雅的菜肴,听了几曲优雅的音乐,喝了两瓶优雅的法国红葡萄酒,说了许多优雅的情话。东方红沉睡多年的性欲,像苏醒过来的天鹅优雅的脖颈,一点一点昂扬起来。
吃完饭,夜已深,两人都有些醉意,张小梅跟东方红回房间拿行李,其实她根本没有行李可拿。一进房间,东方红便抱住张小梅,她稍微扭捏了一下,顺从了。东方红把充满葡萄气息的嘴,贴到她唇上,她没有完全张开嘴巴,畏畏缩缩伸出舌尖,蜻蜓点水般试探着,好像在试探洗澡水的温度。终于,她调出最佳温度,把整根舌头伸进东方红嘴里。东方红不甘示弱,深情含住它……
张小梅嘴里有一股迷人的草莓气息,味道好极了。
然后,他们关掉灯,在黑暗的床上开始身体旅行。当东方红抵达张小梅彼岸时,她轻轻哭了,哭得那么娇滴,那么心疼。
东方红也禁不住热泪盈眶。
东方红在QQ空间这样写道:那一刻,仿佛游子回到故乡,充满诗情画意。我想起了美国小说家沃勒的《廊桥遗梦》里那摄人心魄的句子:她头埋在他的脖子里,皮肤挨着皮肤,能够闻到河流、森林、篝火的气息,能够听到很久以前冬夜火车站喷着气出站的声音,能够看到穿着黑色长袍的旅行者沿着结冰的河,穿过夏天的草场,坚定地披荆斩棘向着天尽头走去。那豹子一遍又一遍掠过她的身体,却又像草原长风一遍又一遍吹过,而她在他的身体下辗转翻腾,像一个奉献给寺庙的处女,乘着这股风驶向那美妙的、驯服的圣火,勾画出忘却尘世的柔和线条。
“我好像真的回到了宋朝。”东方红特意把这十个字加粗加黑。
东方红:“要是永远这样,永远在一起,那该有多美好。”
张小梅:“要是永远这样,永远在一起,就没有美好了。一百个读者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个人谈一百次恋爱,每次感受都不一样;而一个人结一百次婚,每次感受都是一样的。恋爱的时候,男人是王子、是情郎、是父亲、是暴君、是绅士,女人是公主、是情妹、是母亲、是荡妇、是天使。一旦结婚,男女只有一种身份,男人是丈夫,女人是妻子。也就是说,恋爱中的男女都是不一样的,婚姻中的男女都是一样的。”
东方红:“哇,不要太深刻哟,那么请问,艳遇时的男女是什么呢?”
“男人是狮子、是老虎、是豹子,充满了速度、力量和激情;女人是孔雀、是天鹅、是凤凰,充满了柔情、蜜意和风骚。”说完,张小梅用力咬了东方红一口。
东方红嗷的一声,把张小梅紧紧搂在怀里,恨不得塞进胸腔。
凌晨五点多,张小梅对东方红说:“我要走了,趁天还黑。”
东方红说:“我也要走了,趁天还黑。”
张小梅说:“我们还会见面吗?”
东方红说:“也许吧,但我会永远记住你,记住这一夜,用我的一生。”
旅馆门口,张小梅努力踮起脚,轻轻吻了吻东方红,搭上一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东方红轻轻向她挥挥手。
东方红来到汽车站,搭上一辆开往上海的早班车。上车前,东方红抬头望了一眼天空,但见朝霞满天,红得发紫。
下车时,东方红在候车厅告示栏,看见一则寻人启事:
张小梅,女,二十八岁,无锡人,身高一米六二,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因与丈夫争吵受刺激,于2010年10月16日出走,出走时上身穿红色毛衣、下身穿牛仔裤、脚穿白色休闲运动鞋,有发现者请拨打电话×××××××联系,感激不尽,定给重谢!
启事上贴有照片。天啊,这个张小梅,不就是刚分手的张小梅吗?东方红的思维一下混乱起来,在人流的裹挟下,踉踉跄跄走出车站,梦一般融入滚滚红尘……
东方红最后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他发现张小梅的重要线索,要去找她,找不到永远不回家。
我问他发现什么重要线索,他说稍等,我发给你一看就知道了。
一分钟后,东方红发来一条彩信,就是那张寻人启事。我看了一眼,脑袋一下大了起来,好像被十几只马蜂叮了。
寻人启事照片上的张小梅,和东方红的老婆张小梅,长得一模一样。
几天后,东方红与我失去联系,手机停机,QQ空间停止更新。
东方红失踪半年后,我弄了张“中度抑郁症”诊断书,请了半年假。假如我弄来肝癌肿瘤之类的诊断书,领导未必相信,这个诊断却让他深信不疑,痛快批了假,还悲天悯人地拍着肩膀安慰我:好好治病,治好病回来上班,我们还需要你。
请假第三天清晨,迎着漫天灿若桃花的朝霞,我风尘仆仆出发了。
我背着厚厚一叠寻人启事,沿着东方红行走的路线,一路张贴过去。寻找东方红的同时,寻找张小梅,不是东方红的老婆张小梅,而是东方红艳遇的那个张小梅。
我不可思议、疯狂爱上了文艺青年张小梅。
责任编辑 石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