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
人在江湖走,不能完全不沾染世事。有熟人远兜远转,托我为一名“美女诗人”站台——是一名土豪心仪的女神。我推托再三,最后土豪亲自打电话来,用浓浓乡音连声道:“我们是老乡,她是真的很漂亮,很纯真,很热爱文学……”美女作家的诗,就是几句车轱辘话分了段,诗集却装帧精美得过了分,恨不能如《圣经》般纸缘镀一层金。我倒为土豪的话好奇起来:这是什么样的女子,可是沙仑的水仙花,谷中的百合花,以其清更加颠倒众生?
一见面,大吃一惊:相貌平常、满身乡土气息的女孩子。很木讷,没读过什么书,也不太会人情往来,对周围工作人员,只会反复说:“谢谢。”口音比土豪还重。站起时手足无措,坐定后拘谨地玩下摆。如果委婉形容,就是国道旁小餐馆服务员的水准——还不是老板娘。人情练达、眼手身法都是戏的阿庆嫂,也是人精子,她差得远。
活动散后,土豪请饭,席间有位电视主持人,似无意似有意地坐在土豪身边,一个劲儿探讨高大上问题:“某总,您公司的愿景是什么?”又总结土豪发言:“某总与我想到一处了,人文关怀就是公司的灵魂……”
女神坐得远远的,这时突然对着主持人发话:“你下次过来,就住我表哥的酒店吧。”表哥?可真是一表三千年了,但比起某总,真是亲疏立见。话插得不当不正,替土豪当家作主的意思,和主持人的勾搭之心,都一样昭然若揭。这乡土版的金枝欲孽,令我等无关闲人都隐隐偷笑。而土豪,明显更吃这一套,对女神眉开眼笑,对主持人若有若无敷衍一下。 土豪这审美……主持人当然也是庸脂俗粉,但至少是枚花瓶,细白胚,纹样细致;女神则纯粹是腌咸菜的缸,土瓷粗釉,笨笨的,合该在厨房后院落灰。我们都很纳罕。
我忽然心念一动,仿佛懂了什么。
四十年前,土豪还是个放牛娃,大字不识,村上也许有个小姐姐正读初中,十几岁,水葱般的年纪,脸蛋总是红扑扑的。小姐姐成绩好,长辈总爱开玩笑说她要当女秀才。
三十年前,土豪背着行李卷,跟着村里的建筑队出来打工,队里也许有个做饭的女孩子,身世平常,无非就是:家里穷,孩子多,我是最大的,弟妹还要念书。一天累死累活,女工也当男工用,傍晚大家闲坐打牌,粗俗地说笑,女孩在看破破烂烂的旧课本,一本不知哪里捡来的《知音》——不要嘲笑这本杂志,里面有的是感天动地的传奇、普通人的可歌可泣,扉页总是一首诗。
二十年前,土豪初初成为小包工头,正值成家之机,也许相亲过并拒绝了这样一个女孩子:如果能够,我想娶书记的女儿;要不能,我得找一个吃苦耐劳的铁姑娘,家里活儿一把抓,也能一把菜刀打天下,抵御全世界。
读诗写诗的农家女,可能就是他理解与恋慕的美,牛粪上开出的一枝牵牛花,也有天然的泼生泼养,也有对文字的笨拙追求。多年来,可望不可即。神不必在庙堂之高,你触手不及就够了。
打拼至今,土豪有了用自己名字命名的大厦,还有小区、连锁酒店和学校,年轻时的怜香惜玉化成数十年后的看顾。他喜欢她,像我一生都热爱桃红、松石绿和大花大朵的刺绣。你要嫌弃我的土吗?也许只是你的境界太苍白。
好二锅头的,没必要假装懂红酒;喜欢大鱼大肉的,就继续豪嚼。做大做富的脱胎换骨,是向文明的投诚;而真土豪,能本色,忠于自己,也算是所谓的“不改初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