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工作要求,近日,浙江省调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分档, 对“废弃物处理设备”“清粪机(车)”“捡拾压捆机”“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灭茬机” 六个品目所有分档中的补贴机具追加与中央补贴等额的地方补贴, 对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加装茎秆切碎带抛洒装置和二次割刀的, 追加3 500 元/台的地方补贴。加大对上述品目中机具的补贴力度,有利于推进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防止秸秆焚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在此次分档调整中, 浙江省还加大对先进适用机具的补贴力度,对“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品目,按照田间管网面积增加六个分档,使“带流量50 m3/h 以下微灌首部”的分档最高补贴额从0.67万元提高至2.07 万元;在“茶叶加工机械”品目中新增“高温热风茶叶杀青机”分档,使高温热风杀青机补贴额从原来的0.38 万元提高至3.5 万元;继续保持对插秧机的补贴力度, 对因农业部分档调整所致的部分分档中央补贴额下降情况, 相应增加地方补贴额, 使农户购置插秧机能享受到与往年同等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