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信息化管理

2014-02-24 03:00
中国动物检疫 2014年4期
关键词:病死猪区县无害化

(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天津300210)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信息化管理

李学武,李志荣

(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天津300210)

加强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是发展健康畜禽养殖业和建设都市型农业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要求,是推进畜牧兽医事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天津市一直着力于推动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2011年开发了天津市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为全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产品检疫出证和养殖场信息采集分析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平台。2012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农办财﹝2011﹞163号)启动开展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根据此项工作的实际需要,天津市整合现有的信息化平台资源,开发运行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补助系统”),尝试对病死猪认定、无害化处理及补助落实进行信息化管理,探索病死猪无害化监管长效机制,以解决如何实现精准病死猪无害化补助的难题。经过一年的运行,效果良好。现介绍如下:

1 信息系统介绍

1.1 开发需求

系统依托原有的信息平台资源,建立全市生猪基础信息数据库。整个病死猪补贴工作依托数据库,实现全程网络化操作,从受理申报、现场认定以及审核及补贴等工作环节全部纳入管理系统,减少报表打印、传递,使手续简化、易操作。统一规范程序,通过耳标编号,实现精准的补贴定位,杜绝虚报、重报和骗报,减少工作漏洞。

1.2 开发原则

一是架构统一性,与原有的平台可实现完美的兼容,不重复建设,并且方便拓展和升级。二是标准先进性。采用的技术和架构先进,并且生成的表单规范统一,支持先进的数据格式。三是数据安全性。系统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必须有效阻止非法入侵,防止数据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浏览、调用或删改。

1.3 系统主要功能架构体系

1.3.1 系统总体部署结构(见图1)

图1 系统总体部署结构图

1.3.2 开发方法、开发环境、开发技术

采用 B/S结构开发,开发环境:SqlServer2005数据库、Microsoft Visual Studio 2008、先进的AJAX技术、微软silverlight技术、先进的Css+Div控制布局技术、图片整修工具Photoshop设计工具。采用可视化的工作流设计,支持多平台和二次开发,具有功能模块化体系结构,标准兼容性,易于扩展。

1.3.3 系统主要特点

1.3.3.1 提供远程办公模式:新型的远程/移动用户办公模式。新颖的远程工作站为工作流中的远程/移动用户提供办公捷径,提高办公效率,节省远程花费,体现协同工作的优势。

1.3.3.2 完善的系统整合功能:能够于门户系统及其他基于关系型数据库的业务系统进行无缝、平滑的整合,方便构建完整的企事业单位信息化系统。

1.3.3.3 强大的实时协作能力:能够通过文字、图像、视频、音频等多种渠道和手段进行内外人员的友好协作。

1.3.3.4 提供优良的数据库接口及数据表结构清单,有利于各类数据抽取或二次开发工作,主要针对农业部各个垂直业务系统,及动物疫病检验、动物卫生监督,动物兽药监管等系统。

1.3.3.5 数据库具备数据库的备份及恢复功能,以防止数据的丢失,安全保存数据。

1.3.3.6 数据库表及用户名、密码采用先进加密功能,来保证数据及用户的安全,进而更好地保存数据,防止数据遗漏或被盗取。

1.3.3.7 与天津市畜牧兽医局门户网站、区县动物防疫管理平台做数据交互联通。内容包括无害化处理模块与信息管理系统及各业务处室现行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与数据交换等。

1.3.3.8 系统包含电子公文交换功能,并且支持异构溯源系统间的电子公文交换,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工作。

2 操作与运行

2.1 分配用户权限

根据系统要求,每个使用者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工作权限划分成不同的级别用户。如乡镇站负责基础信息录入,区县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现场认定等,高级用户具有浏览以及审定等更高级别的权限。

2.2 细化工作流程

系统使用流程可分7个阶段。

2.2.1 生猪饲养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这项工作基于“天津市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开展。养殖场户名称、养殖种类、通讯方式和地址等基础信息由乡镇兽医站负责建立。经授权的规模饲养场可直接登陆系统将生猪补栏数量、补栏日期、生猪日龄等信息实时录入数据库。其它饲养场户生猪补栏信息由村级防疫员及乡镇兽医站设置的信息员按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录入。生猪补栏信息录入数据库后,由乡镇兽医站按规定分配耳标并将耳标信息录入数据库,实现一猪一标、编码唯一。由此建立基于每头猪的电子饲养档案。

2.2.2 病死猪申报

生猪养殖场(小区)发现病死猪时,应在24小时内将病死猪相关信息报告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站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将病死猪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并将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取得授权的规模饲养场可自行登陆系统将病死猪信息直接提交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2.3 病死猪现场认定及监督处理

在接到病死猪申报信息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乡镇派出机构应及时登录“信息平台”,打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登记表”,在72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对病死猪进行现场认定,认定内容包括对照病死猪生前的养殖档案及电子档案等记载,核实日龄、畜禽标识等信息,确认病死猪为补助对象后,采集留存病死猪照片资料,并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2.2.4 登记建档

经现场认定完成后,执法人员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无害化处理信息确认操作、固化信息。同时将“无害化处理登记表”及采集的照片资料建档保管,保存期在3年以上。

2.2.5 核查上报

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每月汇总现场认定的病死猪有关数据和相关资料,并报区县畜牧兽医部门,经区县主管部门审核后,登记造册,及时会同区县财政部门将上月统计表分别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和市财政局。

2.2.6 补贴认定

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会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畜牧兽医部门和财政部门年中、年终两次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认定结果,对符合补助对象范围内的病死猪,登录信息平台进行补贴认定操作,形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会同区县财政部门报市畜牧兽医局和市财政局。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区县汇总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对发现存在数据不合理的区县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报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对统计表终审无误后,会同市财政局将统计表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2.2.7 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根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和市财政负担比例安排市财政补助资金,连同中央补助资金一起按照程序下拨至区县财政部门。区县财政部门根据养殖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核发补助资金。区县财政部门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区县财政部门要登记保存补助资金核发原始凭证,以便备查。

2.3 明确工作责任

“补助系统” 作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与补贴工作的技术支撑点, 贯穿整个工作流程, 是病死猪认定、 无害化处理监管、 数据汇总统计、 报表制作的基础和辅助工具, “补助系统”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和补助工作的成效。因此, 明确分工, 强化责任至关重要。

首先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各个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确保“防疫平台”和“补助系统”顺利运行的工作机制制度,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将平台和补助系统运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确保工作实效。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平台和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操作。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及乡镇站、监督分所都要根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业务工作流程,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的人员负责信息录入、现场审核、确认和固化信息、数据统计和导出等工作。三是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安排专人作为协调员,具体负责全区(县)补助系统的运行、维护以及与市监督所的沟通协调工作。

3 应用情况及成效分析

补助系统于2012年9月份投入运行,目前全市已有5个区县借助本系统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与补助落实工作。截至2013年6月份,计有90余户规模饲养场、70余个乡镇兽医站和7个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授权登陆系统开展病死猪网上申报、认定等工作,总计有2.2万头病死猪实现网上申报、认定和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取得了初步成效。

3.1 提高了工作效率

病死猪补助工作流程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养殖场也大多数在偏远农村,受理申报、现场勘验、纸质文书报送均需要大量时间和人力。“补助系统”可以将大量工作转移到互联网上,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汇总、网上统计和网上审批。文书报表实时传递,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3.2 规范了工作流程

“补助系统”并不是简单地将补贴工作网络化和数字化,而是通过平台这一载体,将各个部门的工作结构、运作方式和工作流程进行规范,通过文书表格的统一规范,档案材料的统一整理,管理流程的前后衔接,有效地实现补贴程序的高效透明,强化了过程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人为因素带来的影响。

3.3 实现了精准补贴

“补助系统”是基于我市动物防疫信息平台进行的二次开发,依托平台上已经建立的全市生猪存出栏基本信息档案库,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耳标号码,跟踪追溯到对应猪只的基本信息,可以实现精确到某个规模场某一头生猪,改变了过去的管理模式,大大减少了误报、骗报、瞒报等现象。

3.4 提升了信息化水平

病死猪补贴系统的部署和建立,推动了整个畜牧兽医系统的信息化投入,无论是电脑软硬件的装备,网络的升级换代,还是基层兽医的信息化办公意识,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对今后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 提高改进的方向

4.1 基础数据需要进一步完善

信息平台的高效运转,离不开强大的准确的基础数据支撑。目前,区县规模场户认定、补栏生猪标识的分配、发放和加施还没有完全到位;生猪养殖档案、防疫档案填写不够规范。整个系统内生猪养殖场户信息和存出栏信息还不完整,一些有自行填报资格的规模养殖场,对信息的报送和更新还不够及时准确。这些都有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4.2 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

“补助系统”总体设计界面友好,操作也比较简单,但做到熟练掌握仍需要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技巧。限于年龄结构和知识背景,我市很多基层工作的同志虽然专业素质突出,但要做到全面熟悉网络办公,还需要不断学习和熟练。这就要求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印发作业指导书等不同方式,让广大一线工作人员尽快熟悉系统、熟悉工作流程,更好地适应当前电子化办公的需求。

S851.33文献识别码:C

:1005-944X(2014)04-0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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