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
从老养房到房养老
□张旭
2013年,国务院表示中国将逐步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今年6月,保监会对外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表明,中国推行“以房养老”正式进入快车道。
“年轻时贷款买房,房贷还清后,到60岁临近退休前,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使用权归我,银行每个月支付生活费。等我离开这个世界后,房子就由银行来处置。60岁以前人养房,60岁以后房养人。”这就是“以房养老”所描绘的生活。就相当于老年人以自有住房作为抵押,从银行定期借款,到期后以房屋来还贷,即“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据统计,中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1.85亿,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35万,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主要的养老途径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这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是严峻的养老形势,也从侧面反映出“以房养老”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根据初步推算,在国内大中城市,如果一位拥有一套150万元到200万元房产的65岁老人,采取“以房养老”的方式,每个月可以拿到1万元左右的养老金,这就基本能高标准的保障老人们的养老需求。但既然好处如此明显,为什么迟迟难以推动呢?
调查显示,即使是在广州这种思维超前的一线大城市,支持“以房养老”的也仅占45.24%,而在老年人中,反对“以房养老”的占了九成,大部分表示房子要留给子女。而在上海的一项调查显示,即使是无子女群体家庭,愿意“以房养老”项目的也仅为19.1%。
事实也支持了调查数据。实际上,“以房养老”进入中国已有数年时间,但是却表现出“水土不服”的症状。2005年,南京某公寓试水“给我房子、替你养老”业务。但两年后,该公寓只有4名老人入住,即将进行工商注销。2007年,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以房自助养老”的模式,然而,2010年该做法叫停。
“以房养老”遭遇的最大挑战是传统观念。据统计,我国目前有自主产权住房的城市老年人为79.2%,但问题在于,对房屋有自主产权的老人并非有绝对的处置权。在数千年“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下,“遗产”与“养老”问题让两代人之间存在着彼此心照不宣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一旦老人加入“以房养老”,或将导致老人晚年难以获得子女们的情感关怀。
除了传统因素,想参与“以房养老”尚需三个客观条件:一是老年人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二是家境适中。条件太差的老人,可抵押物市场价值太低,无法实现养老需求。三是地价较高。老人身居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房价不断增值,变现转让较为容易。还有一种说法是,“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群体。
而对于赞同“以房养老”的老年人来说,方式不是问题,保障才是障碍,当养老前景不明朗时,老年人很难拿着住房去冒险。比如说,2010年北京某家政公司注册能照顾老人的保姆为6000人,一年后则只剩下3000人。需要养老的人越来越多,但全国养老从业人员却不足百万,房子抵押出去了,又买不到养老服务,岂不还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了?
责编/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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