隗伏冰 钟柏茂 刘建新 代炳梅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广东 东莞 523120
东莞市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对防范外来人口孕产妇死亡的效果分析
隗伏冰 钟柏茂 刘建新 代炳梅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广东 东莞 523120
目的分析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对降低东莞市外来人口孕产妇死亡率的效果。方法收集2005~2012年东莞市全部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按2008年前后分为对照组及干预组,对其死亡发生情况,死因构成等进行分析。结果干预组孕产妇死亡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干预后因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血液病及药物过敏导致的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在死因构成方面,干预前后孕产妇死亡率前三位的原因均为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但干预组因产科出血死亡的比重明显低于非干预组。结论成立全市孕产妇死亡抢救网络,对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推广。
孕产妇死亡率;抢救网络;产科出血
东莞市作为全国著名的制造业名城,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也直接导致外来人口分娩数增多,孕产妇死亡也主要集中在外来人口。如何降低外来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成为全市妇幼保健工作重点和难点。从2008年起,在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东莞市建立了以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为轴心,各设产科医院为网点的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并借助抢救网络,提高了抢救成功率,极大地防范了孕产妇死亡的发生。现对实行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1.1 一般资料
资料来自2005年1月至2012年12月东莞市妇幼保健工作报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调查报告及相关的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1]。
1.2 方法
1.2.1 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 于2008年初成立全市孕产妇死亡专家组,并建立应急机制:每当接诊医院发现危重孕产妇,即以片区为单位通知专家组会诊,由专家组进行评估是否转诊,如达到转诊标准即转入市妇幼保健院或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抢救。同时,加大危重孕产妇抢救软硬件投入,使抢救成功率逐年提高。
1.2.2 分组与统计 2005~2007年纳入对照组,2008~2012年纳入干预组,对两组的死亡率、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等进行分析比较。统计方法包括卡方检验、t检验等。
2.1 一般情况
2005年至2012年外来人口活产数881439人,孕产妇死亡316人,死亡率35.85/10万。死者年龄(29.57±6.12)岁,孕次(2.68±1.46)次,产次(1.69±1.19)次,孕周(33.26±10.41)周。死亡孕产妇产检率22.11%,住院分娩率52.38%。
2.2 外来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干预组明显低对照组,见表1。
2.3 干预前后单病种孕产妇死亡率变化情况
采取干预措施后,因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血液病及药物过敏导致的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而死胎、产褥感染、各脏器疾病、恶性肿瘤及猝死导致的孕产妇死亡率无明显改变,(P<0.05)。
2.4 外来孕产妇的死因构成
从死亡原因排序上看,干预前后死因前三名排序是一致的,分别是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产科出血仍是孕产妇死亡的第一原因[2]。其次为妊高征、羊水栓塞。但从死因构成上看,产科出血死因构成由干预前的50.6%下降至33.11%,而猝死由干预前的0.00%上升至干预后的5.4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1 外来人口的孕产妇死亡是影响东莞市孕产妇死亡率的关键因素
众所周知,东莞市是以新兴的制造业名城,吸纳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但这些务工人员由于经济收入相对较低,流动性大,并缺乏围产保健意识,是发生孕产妇死亡的“主力军”,所以,控制外来孕产妇死亡,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也是工作难点[3]。
3.2 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的作用
在2007年以前,由于缺乏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大部分设有产科的医院均“各自为战”,虽然也有会诊及转诊,但往往是孕产妇抢救不力,甚至处于病情不可逆转情况下的补救措施。鉴于全市外来孕产妇死亡率过高,在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由市妇幼保健院牵头,于2008年初建立了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该网络以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为核心,以相邻片区医院为单位,这各乡镇卫生院为网点,组建了一体化网络,设立了抢救专家组,并把抢救办公室设在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由专人负责,电话24小时开机。每当各产科医院发现有危重孕产妇时,即启动联合抢救预案,打电话到抢救办公室报告,由抢救办公室组织附近片区医院专家会诊协助抢救,并共享协助医院的抢救资源[4](如紧急供血等)。如果专家组会诊,综合患者病情及医院条件,达到转诊标准时,就即刻向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或人民医院转诊(如以产科为主转妇幼保健院,如果以合并内科疾病为主转市人民医院),并由市财政对经济条件差的孕产妇实施减免,使抢救措施能得到保障。该网络运行至今已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超百例,极大地降低了外来孕产妇死亡的发生,尤其因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血液病及药物过敏导致的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
3.3 控制外来孕产妇死亡仍有空间
根据孕产妇死亡调查,这些发生死亡的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仅22.11%,住院分娩率仅52.38%。她们缺乏正规的产检,相当一部分也是到游医处或家人自己接生,当出现危重情况也没有及时送至医院抢救导致死亡。所以说,建立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网络,只是从医疗方面解决问题,如果要想进一步降低外来孕产妇死亡的发生,还应从提高外来孕产妇围产保健意识、打击非法诊所、加强外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提高社会保障及经济支持等多方面入手,使外来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5]。
表1 干预前后孕产妇死亡发生情况比较
[1]万波,王莹,高建慧,等.广东省中山市10年107例孕产妇死亡分析[J].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2013,14(3):208-210.
[2]曹泽毅.中华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805-811.
[3]钟文明,吴智娟,郭华.深圳市宝安区10年孕产妇死亡流行病学调查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2011(26):231-234.
[4]盛春苗.大同市2007-2010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分析及干预措施[J].中国妇幼保健,2012(27):333-335.
[5]姚桂英.某市2005-2011年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J].中国医院统计,2013,20(1):51.
R173
B
1674-9316(2014)17-0051-03
10.3969/J.ISSN.1674-9316.2014.1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