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老鼠的不一定是好猫

2014-02-17 19:21王珞
IT经理世界 2014年2期
关键词:商业道德精英公平

王珞

中国的商业环境变了。

改革开放初期,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客观上鼓励了商业贿赂。2013年发生很多和商业道德有关的事情:微博等自媒体的出现,使大案都在官方宣布之前展现在大众面前,政府由此面临较大的政治压力。普通消费者对国产产品失去信心同时,除了要求政府对于这些国内企业提高监管力度,只能将希望寄托给进口产品。这使得中国政府一改过去对外企尽量回避的态度,开始直接打击,官方媒体对于外资品牌质量问题提高了报道的力度,有明显地平衡和转移视线的用意。针对GSK等四家外资药企在中国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引起了国际关注。外企20多年前学会在中国做生意的方法,如关系经济等等,要反思了。

企业理论和产权理论告诉我们,一个人不可能对自己做出不道德的行为,也就是说拥有剩余权的一方对资产的回报是真正负责的,它不可能侵犯自己的利益。只有不具有剩余权的代理人才会做出对财产不利的事情。所以商业道德风险只有在分工合作的时候才存在,代理人和委托人一定有不同的利益,好莱坞电影《抢钱世界》(other peoples money),说的就是这样一种现象。跨国公司由于层级多,分工复杂,和对剩余权已经不敏感,所以商业腐败的机会是很多的。

商业道德具有三个要件:第一,利益冲突;第二,专业地位影响力;第三,以伤害相关方而使自己获益的主动意识。如果不完全具备这三个要件则不构成商业道德问题。

第三点特别道出了商业道德风险和一般风险不同的地方:商业道德风险是行为人为主动让其发生,其他风险具有随机性偶然性。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商业道德问题是商业成本问题,或者是交易费用问题。

2013年全球反商业欺诈调查显示,中国的商业道德水平严重滞后,中国的高管更愿意通过贿赂解决公司的业务问题,普遍不了解通过所谓第三方代理实施的一些违规行为,企业其实是要负连带责任的,对于合作企业的尽职调查没有商业道德内容。

这类调查反映了中国商业环境的现状。然而,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中国商业道德滞后?我认为有主要三个原因:第一,“猫论”让社会失去价值观;第二,中国传统商业道德不发达;第三,中国的商业精英还只是第一代。

“抓住老鼠就是好猫”造就的是只讲目的不讲手段的商业道德文化。上个世纪70年代末,邓小平朴素的经济思想,所谓猫论,抛开意识形态纷争,让一部人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在当时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商业活动对社会的渗透,在商业利益的诱因下,价值道德缺失的问题凸显,猫论客观上只讲目的不论手段的本质,成为了中国商业道德文化的障碍。一部人先富起来的国策,也有违反公平原则。西方实践表明,道德的核心是公平思想,没有了公平思想,道德无从谈起。西方的道德传统从摩西十诫开始,有不做伪证不欺诈,尊重产权的训诫。最重要的是,摩西十诫是人神契约,人对神的敬畏是契约关系,契约关系背后是平等关系,所以西方道德的基础就是平等和公平。 而儒家思想的孝道和等级制度,妨碍了公平思想的发展。

第二,在中国文化里,道德是社会的基础,也是立法的基础。儒家的道德原则成了立法的指导原则,法律是维护道德的工具。虽然中国也有尊重私有产权的思想,如孟子的“恒产者有恒心”,民间有“父债子还”的做法,但在商者居末流、长期奉行重农抑商国策的中国社会对于商业道德的需求有限。所以中国的商业道德并不发达,职业道德更不发达。

古代中国的法律基本上都是世俗性的法律,人始终是自己的主宰者,神的地位是很不显著的。中华法系的“精神内核”儒家思想主张“入世”,参与社会生活,远离鬼神之说,天和神的概念并未被引入律法。

第三,博弈论对于商业道德的研究表明,商业道德可以在多次博弈互动中形成。 中国改革开放后,外资企业带来了市场对于职业人士的需求,上世纪90年代第一代创业者以及互联网创业精英,共同构成了第一代中国商业精英,但这还仅仅只是第一代人。

香港商业精英从20世纪初的买办开始算起,起码有4代了。他们对于约定俗成的商业道德规范具有信心。内地第一代商业精英和白领现在还没有退休,好的商业道德积累还没有得到足够的时间。在香港这样一个有法制传统的商业环境里, 尚且需要几代人的浸润,才能形成好的商业道德文化,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法制和公平规则的环境里,商业人士无法建立对于商业道德的信心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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