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詹 勇(资深评论人)
用依法治国标注“中国梦”新高度
文 詹 勇(资深评论人)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公报和决定及其说明等相关文件陆续公布,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成为人们持续思考和热议的话题。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对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深刻洞见和深谋远虑。17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航程;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承前启后的历史性开拓之举,标注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高度。
四中全会回答了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法治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可谓体大思精、切中肯綮。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的深入,这次全会的重大意义会逐步显现出来,其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中国梦”的实现,将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从国家治理层面来说,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对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带来了新动力。正如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有序推进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将成为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法者,治之端也”,现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只有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治国理政更深刻地融入法治轨道,才能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建设一个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文明国家。
“法者,天下之公器”,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这个社会追求的核心价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四中全会提出,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得到落实。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就能为实现国家梦想、个体梦想,打造更为坚实的平台。
四中全会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很多决策部署都回应了社会关切,针对着现实问题。比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因而,全会从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对于行进在现代化之路上的中国,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对于掌舵民族复兴航船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对于千千万万为着幸福生活而奋斗的人们,法治是成就梦想的保障。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坚定不移建设法治中国,我们必将为“中国梦”标注新高度,开创国家长治久安、社会文明进步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 刘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