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朋
清康熙朝的张伯行,享有“天下第一廉吏”的美誉。他曾任福建巡抚、江苏巡抚、礼部尚书,官做得挺大,却能身居高官而秉持清廉。《新世说》载,在地方当官20余年的张伯行,每到一地,总是轻车简从,不带家眷赴任;每天吃用的米麦菜蔬,一布一丝,甚至推磨的牛、碾米的石碾,都从兰考老家运往任职之所,不沾当地一丝一毫。有次无锡县令送来惠山泉水,他觉得自己清廉如水,也就接受了,后来得知泉水系用老百姓的船运来的,耗费不小,顿觉心中有愧,立即退还。张伯行之清廉,实至名归。
清廉为官,殊属不易。张伯行清廉从何而来?我以为源自其有颗亲民之心。据《郎潜纪闻二笔》记述,张伯行刚任江苏巡抚,为禁止馈送礼品、整饬官场风气,专门撰写一则公告,布于督抚衙门。其文曰: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
一厘一毫,民之脂膏。
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
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
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公告一出,举城肃然,官场送礼风收敛不少。这个禁令,自是对督抚衙门大小官吏的警示,但它所彰显的,确为张伯行有颗“亲亲而仁民”(《孟子·尽心上》)之心。
亲民,不只是贴近民众,或密切与民众的联系,尤在于要把民众视同自己的亲生父母、兄弟姐妹,血脉相连,休戚与共。就是说,要把老百姓当作“天”,置人民利益于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而不计个人的荣辱得失。不可说张伯行就是大清朝的“人民公仆”,因为那样就混淆了现代与前现代的界限,而且封疆大吏张伯行的权力来源,毕竟是康熙皇帝,而非大清国的人民;但他的那则禁止送礼公告,确然昭示了张伯行的亲民、爱民。将“一厘一毫”视为“民之脂膏”,即人民的血汗钱,所以“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这就凸显其高洁人格,而且把老百姓当成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敬畏之,亲近之,服务之。一句话,张伯行很自觉、不想贪,其为官操守,不负“天下第一”之誉。
然而,我们不能企望官员个个都是不生一丝贪念的圣贤。皇权时代,像张伯行那样的清官廉吏,只是凤毛麟角,不多见;相反,贪官污吏,比比皆是,真如王亚南生前所说,中国历史就是一部贪污史。防范官员贪污腐败,除了强化官德教育,使之不想贪,更紧迫的还要从权力来源、运作机制等方面构筑道道防线,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去,从而使官员不敢贪、不能贪。也就是说,要真正落实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宪法准则,由人民自主选择官员,并对权力进行约束、监督,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公仆。
清廉源自亲民,牧民必生贪墨。心中装着老百姓,对待人民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为官清廉,庶几可待。若当官的自视为“民之父母”,甚至视百姓如牛羊、草芥,可任由奴役,半点敬畏心都没有,则贪官污吏的层出不穷、杀不胜杀,势所必然矣。张伯行固然可敬,但我们今天不能仅仅满足于官员的自觉、自律,即不想贪,而须三管齐下,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使官员既不想贪,又不敢贪、不能贪,即对官员有刚性的他律和外部约束,方能迎来河清海晏的明天!
(作者系资深杂文家)
责任编辑:张功杭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