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香 李志强
(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河北 保定 071003)
志愿服务在我国起步较晚,始于十年文革的结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志愿服务在我国逐步兴起。1987年广州出现我国第一条志愿服务热线电话,1990年深圳成立我国第一个正式注册的志愿者社团——深圳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2008年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后,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1]。据有关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11月底,我国经过规范注册的青年志愿者达4043万人,一年提供6.9亿小时志愿服务[2]。
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首先在公共图书馆展开,1996年福建省图书馆建立了第一个图书馆志愿者组织,随后上海、深圳、北京、广州、辽宁、河北等地也相继成立图书馆志愿服务组织[3]。高校图书馆志愿服务晚于公共图书馆,但近年来大学生成为青年志愿者的主要力量,所以高校图书馆大学生志愿服务迅速发展,这里既有学生主管部门、社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也有专门成立的高校图书馆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者的身影不断出现在高校图书馆的各个角落,他们的朝气蓬勃为图书馆吹来新鲜空气,成为大学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大学生果敢坚决,积极热情,具有强烈的自我实现意识,渴望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而志愿服务所蕴涵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恰好满足大学生对高尚精神的追求。从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组织招募的志愿者报名情况来看,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相当高,两年多来共收到534名大学生的申请,由于图书馆岗位所限,报名志愿者只能分批上岗,至2014年7月底,正式录用大学生志愿者410人。
高校图书馆志愿服务的发展是快速的,但也出现了一些阻碍志愿服务进一步深化的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志愿者流失严重,半途而废现象时有发生。从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组织招募的志愿者数据统计来看,410名大学生志愿者,总服务时间11449.5小时,平均每人只有27.9小时(该校规定每学期服务40小时以上发放志愿服务证书。大学生的热情不容质疑,但在实际志愿服务中能坚持下来的却不多,不少大学生做了几次志愿服务后,就悄然退出。这种虎头蛇尾的现象,不能仅仅归于跟风、好奇、嫌弃脏累等表层原因,我们需要从机制、制度方面做更深层次的分析。
由于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起步较晚,目前高校中设立校一级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机构的少之又少,相关的制度、章程也很不完善。以华北电力大学为例,大学生志愿服务由各院系的青协等学生社团管理,团委、学生处只起简单指导作用。这些学生社团组织的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多以短期的集体劳动为主,时间、人员不固定,由于志愿者没有进行过培训,对图书馆的相关技能生疏,只能做些卫生清理、图书简单整理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成立了专门的大学生志愿者协会,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志愿者招募、培训、上岗、考核实行统一管理。相比学生社团的兼职管理,该馆专门的大学生志愿者协会无疑更加规范,但其在整个学校的影响力较小,相关激励措施的效力也有限。这种松散的大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模式,不仅挫伤了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志愿服务实现长效化发展。
由于我国志愿服务体系建立的时间较短,志愿服务的接受单位和志愿者还处于磨合阶段,双方都无法发挥出各自的潜能,所以志愿服务的层次水平较低。就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而言,尽管大学生志愿者已介入多个部门的服务,但是其工作参与深度不高,馆内工作人员多以管理者身份出现,或多或少对大学生带有不信任感,出于保险稳妥考虑,深层次的服务工作不放心交给志愿者。这种交流的不对称,使得大学生志愿者无法放开手脚大胆工作,更没有机会接触到图书馆高层次的业务。就目前而言,大学生志愿者主要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例如图书加工、图书上架、整架、卫生清理等,这些工作的技术含量较低,与大学生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和兴趣关联很小,这种“人不能尽其才,物不能尽其用”的工作状态,无法让大学生志愿者得到应有的成就感,很难调动起志愿者的服务热情,这其实也是对志愿服务资源的巨大浪费。
在当今社会,大学生志愿者的社会支持度还有待提高。大学校园是多种文化、价值观并存的地带,志愿服务不可能得到所有大学生认可,个别人还会报之以冷漠、反对,同学、朋友的这些负面态度或多或少会影响大学生志愿者的心理,如果带着顾虑和犹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长此以往,就有可能对志愿精神产生怀疑。
在具体的志愿服务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不完善,大学生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还有部分人用另类眼光看待志愿服务。这种歧视性举动对大学生志愿者心理伤害很大,例如极个别人把志愿者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认为志愿者干脏活累活理所应当,不能挑三拣四,这让志愿者感到很委屈。大学生志愿者满怀热情来到图书馆,就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为图书馆尽一份力,为广大读者尽一份力,图书馆作为大学生志愿者的接受单位,有责任、有义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高校图书馆大学生志愿服务发展到今天,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但要想大学生志愿服务走得更远更深,就需要从机制方面做更深入的探讨。对目前出现的大量大学生志愿者流失现象,我们不能简单地归于志愿者个人原因,而是要更多地从国家、社会、学校及图书馆自身找原因,力争构建起一个合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体系,促使大学生志愿服务逐步走向长效化。
广泛的群众基础是志愿服务赢得社会认知的关键,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不高,有历史传统因素,也有管理组织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志愿服务具有深厚的官方色彩,志愿服务体系自上而下到处可以看到政府的影子。在欧美发达国家,志愿服务大多是由自发形成的志愿者组织承担,志愿服务具有鲜明的民间性,政府更多的是起立法规范、宏观引导作用。为什么强调志愿服务的民间性?因为民间活动的社会范围广,涉及的人群众多,活动方式灵活多样,通过这些扎根于民间的志愿服务活动,可以弥补国家政治力量的不足,使志愿精神真正融入到文化中来。
令人欣慰的是,国家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志愿服务工作。2013年底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在北京成立,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会上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制度,逐步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嘉许制度和志愿服务回馈制度[4]。这些国家层面的政策和制度,明确了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大方向,我们应以此为依据,通过构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来提升大学生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具体说来,高校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不能仅仅局限在图书馆层面,应从整个学校考虑,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校级志愿服务管理机构,以提升志愿服务在大学生心目中的地位。
完善的志愿服务法律体系是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发展的保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志愿服务立法还很不完善。例如美国在1973年就制定了全国性志愿服务法,之后不断修订补充,形成了一系列志愿者法律法规:《国内志愿服务修正法》(1989)、《国家和社区服务法案》(1990)、《志愿者保护法》(1997)等[5]。而我国至今仍没有一部全国性志愿服务法,缺少综合性、全方位的对志愿服务的保障和支持。志愿服务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志愿服务的深入开展,因此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争取早日为志愿服务事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志愿服务是一种体现高尚道德情操的行为,如果志愿者无偿提供服务,还得不到被帮助者最基本的尊重,那么这种志愿服务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但在我国的相关宣传报道中,更多的是强调志愿者的义务,对志愿者的权利则谈得较少。在这里有一个误区,认为志愿精神体现无偿性、自愿性,志愿者为自己的无私奉献而感到自豪,所以志愿者不应该提要求、讲条件。其实义务和权利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如果没有相应的权利保护,志愿者履行义务也会受到影响。例如大学生来图书馆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很可能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如果图书馆工作人员待之漫不经心,就会挫伤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主动性。不懂得尊重他人,也就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志愿者有权终止志愿服务。
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中,需要志愿服务双方的共同努力,以实现双赢效果。就大学生志愿者和图书馆的关系而言,不应该是主动服务与被动接受的单向交流。大学生志愿者富有朝气激情,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善于引导,利用自身社会阅历丰富的优势,增强大学生的社会经验和实践能力。大学生志愿者同时又是图书馆的使用者,他们文化素质高,知识结构新,对图书馆服务有更贴切更准确的要求,图书馆工作人员要虚心接受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以使图书馆的服务更加精准、更加到位。通过这种互动式的双向交流,不仅使双方自身得到了完善,而且增进了彼此的友谊和信任感,为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更高层次的图书馆服务创造了条件。
在目前图书馆志愿服务的实际运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质量还不尽如人意,图书馆工作人员对此应多一份理解。志愿精神是高尚的,但志愿服务却是平凡的,部分大学生志愿者的中途退出也是正常的。我们提倡和宣扬志愿精神,但不能过于拔高志愿精神,任何精神都是无法独立于社会经济、文化和道德水平之外的,不要奢望大学生人人都能成为合格的志愿者。我们可以通过少数大学生志愿者的带头作用,慢慢扩大志愿精神的影响,进而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图书馆志愿服务中来。
志愿精神具有无偿性、自愿性,志愿服务是一种高尚情操的体现,但这并不意味着志愿者不需要奖励。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和弗隆的期望理论,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深入持久开展,有赖于适当的激励措施,如果没有合理、有效的物质或精神奖励来强化,时间一长,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性就会降低。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对志愿者的激励层次较低,缺少统一的、长效性的激励机制。反观欧美发达国家,志愿服务评估激励早已规范化、系统化,并在国家层面形成一整套志愿服务评估激励运行机制。例如美国联邦和州都设有专门机构,对志愿者进行评估,大学生志愿者可以加学分,在升学、就业、晋级等方面享有优惠,杰出的志愿者还可以得到政府的奖励[6]。为了更好地调动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性,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根据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表现,制定了详细的表彰、奖励措施,除了在图书馆层面的激励措施外,对于服务总时间累计超过200小时的志愿者,将其事迹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公开表彰。在该馆这些激励措施中,更多的是侧重荣誉、精神方面的激励,限于图书馆在整个学校的影响力,对大学生志愿者的表彰和奖励还有欠缺。在这里我们呼吁图书馆联合团委、学生处、各院系等相关部门,推动成立校一级的大学志愿服务管理机构,建立一套完善的志愿者筛选、培训、评估、激励制度,这样不仅能降低大学生志愿者的流失率,维护志愿者队伍的稳定,也为今后志愿服务的长期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
志愿精神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体现,志愿服务的社会效益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民众的重视。当前我国正处在变革转型时期,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是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高校图书馆作为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基地,理应为志愿服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推动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使志愿精神融入校园文化,使志愿服务融入大学生活。
[1]谭建光.改革30年:青年志愿服务回眸[N].中国青年报,2008-11-17.
[2]中国注册青年志愿者4043万 一年提供6.9亿小时服务[EB/OL].[2014-06-08]http://news.163.com/13/1202/16/9F 3R4D2B00014JB6.html.
[3]郭英.中美公共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现状之比较研究[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2(8:53-56.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刘奇葆强调: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制度[EB/OL].[2013-12-29].http://www.gov.cn/jrzg/2013-12/19/content_2551233.htm.
[5]国外志愿服务概况[EB/OL].[2014-06-08].http://cva.mca.gov.cn/article/zyyj/201110/20111000188004.shtml.
[6]廖政军,等.志愿服务,永不褪色的全球时尚(国际视野)[N].人民日报,2014-03-31(23).
[7]徐恩元,黄黄.我国图书馆志愿者研究综述[J].图书馆论坛,2011(6):102-108.
[8]刘小琳.关于完善公共图书馆志愿者保障机制的思考[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3(8):15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