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胜伟
(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 400715)
简析甲骨刻辞中的使令动词“令”
韩胜伟
(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 400715)
由动词“令”构成的使令句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但是对于这种句式在先秦的使用率和成熟度有不同的看法。通过对《殷墟甲骨刻辞类纂》和《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所选录的含有动词“令”的刻辞进行分析归纳,可以看出使令句在甲骨刻辞中的使用已经比较普遍,使令句式已经成熟。
令;使令动词;行为动词;使令句
使令句是由使令动词构成的句子,最常用的使令动词是“使”和“令”。使令句是兼语句式的一种,因此句法结构中的使令动词应该包含[+致使者]、[+致使]、[+被致使者]、[+客体行为]或[+性状]四个义素。刘文正先生[1]《使令动词“令”在先秦至东汉的发展》勾勒出了使令动词“‘令’在先秦到东汉的语义变化和语法表现的变化”。作者认为“令”用作行为动词和用作使令动词的主要区别在于,常规句法层中是否有“为了弥补语义表达的不足”而临时补上的行为动词。也就是说先秦早期文献中一般有上下文语境的情况下,常规句法层应该是主语(致使者)+令+兼语(被致使者),被致使者发出的客体行为隐含在“令”的内容里没有写出来,但是脱离语境表达时,则需要将被致使者的客体行为临时补出,以助于语义表达。这种“临时补出”使用频率多了以后,常规句法层就变成主语(致使者)+令+兼语(被致使者)+客体行为,这时“客体行为”不再隐含在“令”的内容里,而是和“令”的[+致使]义分界明显,这个时候的“令”才是使令动词。基于此,作者指出“‘令’作为使令动词使用,在甲骨文中就有了”,“但是我们很难说,这时期的‘令’已经成了一个使令动词,因为在先秦典籍文献中还有很多作行为动词的例子”。作者关于先秦使令动词“令”的结论是:“总的来说,先秦时代‘令’作为使令动词”已基本形成,但不成熟,其使用也不很普及。”
作者勾勒使令动词“令”从先秦到东汉的发展脉络,讨论由于使令动词的成熟而导致汉语语法内部系统发生的各种变化,条理清晰,材料丰富,论证深入,让人耳目一新。但是关于含有“令”的使令句在甲骨刻辞中的成熟度,笔者觉得有些疑问还是需要探讨,不当之处恳请方家指正。
笔者在读《甲骨文合集》的时候,发现有“令”字构成的使令句出现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觉得这种使令句在刻辞中已经相当成熟,甚至可以说成为了兼语句式里一种比较普及的句式。因此便想通过统计分析求得一个相对明确的结论。以下就对《殷墟甲骨刻辞类纂》[2](下文简称
《类纂》)和《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刻辞类纂》[3](以下简称《花东类纂》)中含有动词“令”的刻辞进行梳理,以统计分析“令”在刻辞中的语法功能和含有“令”的使令句在刻辞中的分布情况。对于释文的整理以及相关甲骨的缀合,参考了白于蓝先生[4]的《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校订》和曹锦炎、沈建华[5]二位先生的《甲骨文校释总集》。
首先说明一下《类纂》和《花东类纂》两部书中关于“令”字句的收录情况。本文中“□”表示缺一字,“”表示所缺字数不详,字外加[]表示是依据残字或文例补出的字。所引辞例以不造新字为前提,尽量接近原片字形。本文所引著录书《甲骨文合集》简称“合集”,《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简称“花东”。
因为“令”是甲骨刻辞中的常用词,所以《类纂》对于“令字句”进行了选录。共选录有关“令”字的刻辞共249条,其中一期刻辞较多,其次是二期刻辞,再次是四期刻辞,还有少量几条三期刻辞,基本上可以反映“令”字在刻辞中的句法分布情况。这些刻辞中残辞和辞意不明者共99条。“令”字用为名词有3例,分别为:
贞,帝于令?(合集40447,也即《英国所藏甲骨集》01239片)
贞,帝于令?(合集40447,也即《英国所藏甲骨集》01239片)
贞,帝于令?(合集14320)
以上三条刻辞中,徐中舒先生[6]释“令”为地名。连劭名先生[7]释“令”为“天命”,“帝于令”即禘祭于天命。根据常玉芝先生[8]的研究,卜辞中“帝”用为名词时一般写作“”形,用作祭祀动词一般写作“”形。以上三例中“帝”均作后一字形,则“帝于令”之“令”用为名词当不误。
除去这102条刻辞不计入总数,将剩下的147条刻辞分为以下几类句法结构:
第一类,主语+谓语“令”,如:
②贞,王大令?(合集05034)
贞,王勿大令?(合集05036)
这两条是贞问王是否要发布命令。
③有时“令”的主语可以省略,如:
辛亥卜,殼贞,于乙门令?(合集12814正)
辛亥卜,殼贞,勿于乙门令?(合集12814正)
“乙门”从陈梦家先生[9,p478]释为庙主为乙的宗庙门,这两条卜辞意为:辛亥日,殼贞问,(王)是在乙门发布命令呢?还是不在乙门发布命令呢?
又如:
贞,于廷口①令?九月。(合集23265)
“廷”卜辞从耳从口,即庭。“口”诸家释“祊”[10,p2088]。于省吾[10,p86]谓:“祊同閍,尔雅释宫「閍谓之门」。于廷口令,言于廷之閍门施令也。”
第一类刻辞《类纂》一共选录了17条。
第二类,主语+谓语“令”+宾语,如:
①贞,[叀]王令隹[黄]?(合集05043)
《甲骨文合集补编》将合集05044+合集05045+合集39812四片加以缀合,又与合集19106遥缀(参见《甲骨文合集补编》1322甲、1322乙),可以看出原完整卜辞为:
甲午卜,殼贞,叀王令隹黄?(合集05044)
甲午卜,殼贞,令壬隹黄?(合集05044)
甲午卜,殼贞,勿令壬?(合集19106)
贞,令壬?(合集39812)
贞,叀王令?(合集39812)
贞,勿隹王令?(合集05045)
“隹”和“叀”都是虚词,“壬”和“黄”都是人名,所以这几条卜辞似乎是在贞问:王要命令壬或者黄?还是不要命令壬或者黄?
由此也可以看到“令”的宾语是可以省略的,省略后句子结构就和第一类“主语+谓语令”结构一样了。不过,不论宾语省略与否,“令”在这两类卜辞里都是行为动词,因此并不影响统计分析“令”作为使令动词在刻辞中的分布。
有些刻辞中用“隹”或“叀”将宾语提前,形成“宾语+叀/隹+令”或者“叀/隹+宾语+令”的形式,这样的刻辞有以下几条:
庚寅卜,争贞,子奠隹令?(合集03195)
贞,叀购令?(合集04677)
贞,叀大史夾令?七月(合集05634)
贞,叀多射令?一月(合集05732)
贞,叀立令?(合集23668)
这些刻辞中“叀”或者“隹”后面都是被“令”的对象,其客体行为没有在句法结构层面表现出来。所以“令”仍然属于行为动词,不属于使令动词。
第二类刻辞《类纂》共选录了35条。
第一类刻辞和第二类刻辞中“令”不论是否带宾语,都是行为动词,可以放在一起统计。两类刻辞共55条,约占总数的35.4%。
第三类,主语+谓语1“令”+兼语+谓语2,如:
①癸亥,贞,王令多尹圣田于西,受禾?(合集33209)
“多尹”为官职名,“圣”从于省吾[10,p232]释,读为“墾”。这条卜辞是贞问:王令多尹开垦田地于西土,能否收到年成?
②癸丑,王令剖出田,告于父丁牛,兹用?
“剖”从于省吾[10,p394]释,意为人名。“出田”根据“王勿出田(合集1583)”应为“外出田猎”。这条卜辞是贞问:王令剖外出田猎,用牛向父丁告祭,能够施行吗?
③丙申卜,王令冓以多马?
“冓”在这里是人名。“以”意为率领。“多马”为官职名。这条卜辞是贞问:王命令冓率领多马?
还有一些刻辞用“隹”或者“叀”将兼语提前,形成“叀/隹+兼语+令+客体行为”的形式,有以下几条:
贞,叀苋令伐?(合集04491)
贞,叀品令取豕宁三?(合集04525)
“令”字前均为名词性兼语。“盖”字从陈梦家[9,p513]释,假借为教或者庠。
第三类刻辞中,行为性更强的是句子中的“谓语2”,即句子中的“客体行为”,“令”是典型的使令动词。经过统计,这一类刻辞《类纂》共选录71条。
第四类,主语+谓语1“令”+谓语2
这一类刻辞中“令”的对象没有出现,我们认为是兼语的省略,如:①壬寅卜,王.令.征.伐.,河[先]于衞?(合集19957正)同版卜辞中还有“辛未,王令弜伐,先咸”,可证“王令征伐”是省略了兼语。
再如:
②贞,帝其及今十三月令雷?(合集14127正)
帝其于生一月令雷?(合集14127正)
癸未卜,争贞,生一月帝其弘令雷?(合集14128正)
贞,生一月帝不其弘令雷?(合集14128正)
以上几条刻辞都是“帝令”,这类刻辞中“令”字后面的兼语不需要出现,我们也认为是兼语的省略。
第四类刻辞《类纂》一共选录了24条。
第三类刻辞和第四类刻辞都是使令句,“令”都作为使令动词来使用,因此可以放在一起统计,两类刻辞共95条,约占总数的64.6%。可以看出,“令”作为使令动词的比例要高于作为行为动词的比例。
《类纂》收录的著录书目包括《甲骨文合集》《小屯南地甲骨》《英国所藏甲骨集》《怀特氏等所藏甲骨文集》,大部分是王卜辞,而花园庄东地甲骨都是非王卜辞,与王卜辞可以进行对比研究。《花东类纂》对花东甲骨进行了穷尽式搜集整理,共整理21片含有“令”字的甲骨(其中第275片与第517片缀合),共29条刻辞。分析如下:
残辞或漫漶不清者:花东25、花东96、花东257、花东355、花东486,这5条刻辞不计入总数。
第一类,主语+谓语“令”,包括:
甲卜:丁令?(花东1)
壬卜:子令?(花东3)
戊卜:子令?(花东75)
壬卜:子令?(花东181)
壬卜:子令?(花东181)
壬卜:子令?(花东181)
丙卜:子令?(花东183)
甲卜:子令?(花东268)
丁卜:子令?(花东409)
丁卜:子令?(花东409)
丁卜:子令,囟心?(花东409)
丁卜:子令?(花东409)
子令?(花东446)
子令?(花东446)
子令?(花东446)
子令?(花东443)
癸巳卜:子叀大令,乎比發取又车,若?(花东416)
第二类,主语+谓语“令”+名词宾语,包括:
“余”为“子”自称,“丙”原释文漏释,“速”从陈剑先生[11]释为“邀请”,“眔”意为“与,和,及”。“于”为介词,后接地名宾语。“麦”从姚萱先生[12,p134]释为动词“种麦子”。
第三类,主语+谓语1“令”+兼语+谓语2,包括:
①丁卜:子令庚又(侑)又(有)女(母),乎求囟,索尹子人?子曰:不于戊,其于壬人。(花东125)
②辛未卜:丁隹好令比[白]或伐卲?(花东237)
此条刻辞用“隹”将兼语“好”提前了。“好”即妇好,“隹”是宾语前置的标志,“好令”即“命令妇好”。“比”意“率领”。白或,即或伯。这条卜辞是贞问:丁日要命令妇好率领或伯征伐卲方吗?
③辛未卜:丁隹好令比[白]或伐卲?(花东275+517)
④辛未卜:丁隹多丯臣令比[白]或伐卲?(花东
275+517)
这条刻辞中“令”的宾语是“多丯臣”。
⑤庚戌卜:隹王令余乎燕,若?(花东420)
这条刻辞中“隹”是语气词,不是提宾标志,“王”是“令”的发出者。
第四类,主语+谓语1“令”+谓语2
姚萱先生[13,p111]将这条卜辞释读为:
第一类和第二类刻辞中“令”后面均未出现客体行为动词,“令”就不是使令动词。两类刻辞一共18条,占总数的75%。但是要注意到第一类刻辞较为程式化。
第三类和第四类刻辞是使令句,“令”作为使令动词,共6条,约占总数的25%。
经过统计分析《类纂》和《花东类纂》中含有“令”的句子,可以看出,“令”作为使令动词来使用是很普遍的,总体上要多于“令”作为行为动词的情况。另外还需注意,甲骨卜辞中有很多省略现象,这从以上所列辞例中也能看出,省略句中可以省略主语、宾语、兼语、客体行为等,因此一部分刻辞如果回归其完整状态应该是可以找出其省略的兼语和客体行为动词,那样“令”作为使令动词的比例还要更高一些。分析一个动词的用法应该以其所处的常规句法层为主,笔者认为甲骨刻辞的常规句法层应该是完整状态,而非省略状态。并且这种完整状态中的“客体行为动词”不应该是“临时补出”的,而是“令”已经成为成熟的“使令动词”所具有的一个义素。
“令”作为使令动词的用法可能是其行为动词的用法引申而出的,但是笔者认为这种用法在甲骨刻辞中已经成熟,与之作为行为动词的用法区分明显。
这篇文章中只是统计了两部“类纂”中的含有“令”的句子,如果扩展到所有甲骨刻辞,甚而至于将殷周金文中的辞例也进行排比分析,那样得出的结论应该更加明朗清晰。
[注释]
① 原片此字形作方块状,为避免混同于缺字符号□,这里暂用“口”字代替。
[1] 刘文正.使令动词“令”在先秦至东汉的发展[J].古汉语研究,2008(4):78-82.
[2] 姚孝遂,肖丁.殷墟甲骨刻辞类纂[M].北京:中华书局, 1992.
[3] 齐航福,章秀霞.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刻辞类纂[M].北京:线装书局,2011.
[4] 白于蓝.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校订[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
[5] 曹锦炎,沈建华.甲骨文校释总集[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6]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 1001.
[7] 连劭名.卜辞所见商代宗教哲学中的“命”[J].故宫博物院院刊,2003(5):65-69.
[8] 常玉芝.商代宗教祭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0:70-72.
[9]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M].北京:中华书局,1988.
[10] 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6.
[11] 陈剑.说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中的丁——附:释“速”[J].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4):51-63.
[12] 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刻辞的初步研究[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5.
(责任编辑、校对:郭万青)
The Analysis of “令” in Oracle Bone Inscriptions
HAN Sheng-wei
(Research Insititu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Document,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
The obligatory sentence containing the verb “令” has already occurred in Oracle Bone Inscriptions. But discussion on use frequency and maturity of this sentence pattern remains to be solved. From statistical comparion of Oracle Bone Inscriptions containing the verb “令” between The Classification of Oracle Bone Inscriptions and Tortoise Shells Discovered in the East of HuaYuan Village near Yin Ruins, it can be found that the obligatory sentence has been commonly used in the inscriptions.
“令”; imperative verb; act verb; obligatory sentence
H122
A
1009-9115(2014)04-0023-04
10.3969/j.issn.1009-9115.2014.04.008
2014-02-24
韩胜伟(1987-),男,河北平山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古文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