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麟
信息顺畅流通是各国民众相互理解的前提条件。正是为了这一点,各国都注重向外派驻记者,以便更好地了解世界。然而问题恰恰在于,驻外记者真实地反映了驻在国现状吗?答案不甚乐观。比如年底年初法国最重要且对历史影响最大的一则新闻,无疑是幽默笑星迪厄多内与内政部长瓦尔斯围绕“禁演”而展开的“政治决斗”……然而这样一则重大新闻在中国媒体上却基本不存在。当我们更关注奥朗德总统的“绯闻”而非这类错综复杂、涉及言论自由与法治社会、艺术创作自由与种族主义斗争等严肃问题时,我们对法国的误解、误判和误导就是难以避免的。其结果是我们对我们所不了解的法国依然不理解……
迪厄多内是法国最受欢迎的幽默笑星之一。他的演出几乎场场爆满。他刚出道时与一个犹太演员艾利·瑟姆合作,演出类似中国的双人相声,颇受欢迎。当时他在政治上也很活跃,一直坚持反对种族主义的左翼立场。生于法国一个非洲裔家庭的迪厄多内从90年代末开始致力于追究法国和西方白人对黑非洲的殖民罪行。没想到这使他踏了红线:在法国,认为殖民罪行与二战纳粹对犹太人犯下的罪行一样,也是种族灭绝罪,法国也应该道歉、赔偿,是“政治不正确”的。迪厄多内开始遭到法国主流媒体的一致封杀。由此,迪厄多内开始转向揭露“美国—犹太复国主义体系”的“极右翼”立场。于是迪厄多内开始被批“反犹”。
这次事件的起因就是一位犹太裔记者帕特里克·科恩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提出一批主流媒体应封杀的“反犹”人士名单,其中包括被科恩称为“脑残”的迪厄多内。迪厄多内在演出中对此进行反击。不料他的话被人偷拍下来在互联网上播出后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在其中他称,对于科恩,他很遗憾“毒气室”已经不存在了。这句显然过分的话引起舆论大哗,连总统奥朗德也都就此事发表讲话,并敦促政府采取行动;于是内政部长瓦尔斯向全国各地警署通令,要动用一切手段禁止迪厄多内演出。
一些地方政府立即执行了内政部长的禁演通令。但1月10日,南特地方行政法院认为禁演法律依据不足而取消禁令,批准迪厄多内的演出。在这种情况下,法国政府立即上诉到国家最高行政法院。国家最高行政法院推翻南特市地方行政法院的裁决,禁止迪厄多内演出,理由是该节目“有损人类尊严”。由此,内政部长瓦尔斯当晚宣布,“共和国取得了胜利!”
这一判决具有案例作用,即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这一判决就是先例。这就非常清晰地在言论自由与法律框架之间划出了新的构架。对于盲目相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言的权力”者而言,应该从中得到很多启发。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切自由权利都必须符合法律的框架。尽管最高行政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引起很大争议,但只要司法机构做出决定,就必须执行。
法国主流媒体在此事件中几乎一面倒地支持政府,令人叹为观止。但与此同时也令人倍感困惑:当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法律对某些同样顶着作家、艺术家或记者头衔而参与政治活动、并因这些政治活动违法而对其进行司法处罚时,法国媒体却往往一边倒地支持这些违法者。这种不加掩饰的赤裸裸的双重标准的做法,已经令这些媒体难以自圆其说。
我们一直天真地以为,媒体的功能应该是单纯的传递信息。然而通过法国部分媒体对法国和中国艺术家被判罪采取的双重标准来看,这些媒体——至少在中国问题上——早已采取了一种“政治介入”的立场。一个“政治介入”的媒体,是不可能自由的。明白了这一点,对某些法国媒体上涉及中国的报道,就不再会吃惊于其一以贯之的反华立场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