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伟武,程 银
(广西大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 广西 南宁 530004)
我国民族地区的政治精神文化,是各民族在几千年来的历史实践中不断创造的能够体现其民族习俗、民族政治心理、民族政治信念、民族政治情感、民族政治态度等的观念形态。这一形态主要集中体现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上,并集中反映了政治精神文化的根本属性,即阶级性和民族性,阶级性反映的是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民族性则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统一性是多民族的统一,民族心理的形成是统一性的集中体现,即“一个民族在共同的地域、长期共同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形成了共同语言,形成了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并成为维系民族凝聚力的心理和文化纽带”[1]。这里所指的民族是属于整体性的范畴。多样性是统一国家中的多民族性,即各个少数民族作为相对独立和稳定的政治主体,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具有不同于汉族的生活方式、参政方式和民族的历史文化。深刻认识和研究民族地区政治精神文化建设的主要问题,挖掘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提出科学的对策建议,对促进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这并不是说,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2]。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精神文化,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片面强调经济社会建设,而轻视政治精神文化建设,势必会造成以下结果:其一,造成民族地区的不协调发展;其二,造成民族地区陷入精神“绝对贫困”的泥潭;其三,造成民族地区群众唯利是图而漠视政治参与的不良局面。这样一来,人们就会形成“利来伸手,事来逃走”的思维习惯。对政治漠不关心,缺乏政治认同感,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给分裂分子提供了利用宗教等对民众进行煽动的可乘之机,正如戴维·伊斯顿所说:“一个政治体系要得以维持,必须与它所处的社会环境进行必要的能量交换,这种能量交换在输入方面主要表现为求得社会成员对这一政治制度的普遍认同和支持”[3]。可见,重经济社会建设,轻政治精神文化建设,是造成民族地区群众政治意识淡薄、政治参与冷漠、政治认同较低的重要原因。
民族地区精神文化资源丰富,主要有百色起义纪念馆、遵义会议纪念馆、红军革命烈士纪念碑等红色革命精神文化,以及各少数民族传统的民族习俗、民族文化等民族精神文化。在这里,民族精神文化主要是指,“该民族人们认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表现为该民族对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认知程度和这个民族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它是民族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4]。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对这些精神文化资源的开发往往出现了重红色革命精神文化,轻民族传统精神文化的不协调。这种不协调主要表现在政府对红色旅游资源的单向宣传和开发,以求得经济效益的提升;忽略了对民族文化的重视和对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致使民族地区政治精神文化的发展缺乏内在的精神动力。各民族文化难以合理交融,许多民族之间的冲突没有得到解决。正如亨廷顿所说:“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最普遍的、最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不是社会阶级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或其他以经济来划分的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的冲突。”[5]在这里,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指的是民族地区的各民族,一旦他们的民族文化得不到尊重,得不到民族之间的理解和包容,就不能更好地融入到统一民族的群体中,就容易引发民族之间的冲突,不利于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和文化发展。
随着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民族融合的推进,重“城市政治精神文化建设,轻村寨政治精神文化建设”的问题日益显露。村寨政治精神文化发展步伐远远落后于城市化进程,一些民族村寨成员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基本的现代性政治意识和文化意识。他们来到城市后,很难融入到城市生活中,他们感知城市的优越条件而自卑、失落;他们想要尽快融入到城市现代化的生活中去,却很难摆脱传统的民族习俗、民族生活方式,很难走上具有现代性的工作岗位,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因为“民族传统文化和思想观念积淀在民族意识中,并支配着他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城市化所带来的开放、竞争等思想价值观,强烈冲击着传统的价值观和伦理准则”[6]。他们只能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现代化。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与城市化、现代化相适应的这一矛盾中,不能用民族性取代现代性,更不能用现代性取代民族性,“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证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的双向互动,既要克服传统因素对经济进步和现代化的阻碍,又要使传统文化融入到现代文明之中”[7]。因此,注重城市精神文化建设的同时,需要加强对村寨的政治精神文化建设,促进村寨政治精神文化建设与城市化同步发展,这是民族地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民族地区,基层群众占据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需要发挥有自身特色的社会规范和价值理念,履行法律义务和维护自身的政治权利,正如迈克尔·罗斯金所说:“每一社会都把有着自身特色的规范和价值传给它们的成员,人们反过来又有着既定的一套观念,希望政治系统是如何运行的,什么是政府对他们做的和为他们做的,以及他们自己针对政治系统的要求和义务”[8]。这些规范的发挥和观念的形成,以及法律意识的提高,政治权利的保障,都不是自发的,而是通过教育来培养的。长期以来“重党员领导干部教育,轻社区基层群众教育”的模式使得基层群众的文化素质、政治意识得不到提高,民主观念不强,严重挫伤了他们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使他们长期远离政治,不利于民主社会的建设。因为“民主社会需要相当广泛的政治参与,而这一政治参与首先是建立在社会成员对政治的一定的认知水平基础之上的”[9]。列宁也曾指出:“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谎话偏见,而没有政治。”[10]可见,轻视对社会基层群众的教育,不仅会阻碍民主的进程,失去其推进政治文明发展的力量源泉,不利于民族地区政治精神文化的发展,而且还不利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与此同时,民族地区大多地处高山、偏远地区,交通、通讯闭塞,思想观念陈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领导干部受短期内GDP快速增长的刺激,盲目追求GDP的发展,强调以GDP的高低论成败,忽视了对政治、法治、思想、文化的建设,认为政治精神文化工作是“会上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这种与科学发展观理念相违背的单向发展观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是缺乏政治理论指导和法治保障的,正如邓小平所说:“真正要巩固安定团结,主要地当然还是要依靠积极的、根本的措施,还是要依靠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同时也要依靠完备法制。经济搞好了,教育搞好了,同时法制完备起来,司法工作完善起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整个社会有秩序地前进”[11]。在这里,我们不难理解,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只有加强对法治的建设、政治的建设及教育事业的发展,才能维持民族地区的稳定,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和政治引导及法治保障,而不是盲目地追求GDP的单向发展。
文化,最早是由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明确定义的。他在《原始文化》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获得的一切能力与习惯。”[12]在这里,文化是一个整体性的范畴,是反映人在社会中所获得、所创造的复合体,从中也凸显出了人不仅是文化创造的主体,同时也是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因而,对于不同文化的重视和传播,会从很大程度上推动不同文化的发展。民族地区政治精神文化发展停滞不前,主要根源在于片面突出“主流”的文化观,追风随大流,赶时髦,从而降低了对政治精神文化的重视和传播。一些低俗、庸俗、媚俗的文化趁机抢占主流思潮,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价值观冲击了民族地区许多社会成员的价值理念。这种片面突出“主流”的文化观,在短期内或许获得了人们的喜爱,创造了产业财富,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文化观将会抢占主旋律,甚至演变为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致使民族地区优良的民族文化得不到彰显,人们无法从文化的多样性中获得收益。克服这种片面的“主流”文化观,重视多元文化的发展,人们就可以“在各种文化的比较和对照中,每个人、每个文化都会重新反省和认识自己与他人。在这个过程中,多样性显示出巨大的价值,在互利互惠的交流与学习中,人们彼此获得了更大的收益”[13]。
为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紧跟现代化步伐,一些领导干部在建设中滋生了“求快、求急”的发展理念,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在许多城市的开发和建设中,形象工程的建设似乎给城市增添了光彩,带来了方便。实际上,这些“形象工程”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一些城市道路上密集的路灯常开着,彩灯全亮着,百米大道常空着,这些形象工程的建设只为突显其政绩有多高,功劳有多大。甚至一些城市为了评选“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而大搞“形象工程”,形成了“评比中急着搞,评比后懒得搞”的思想观念。这种为突显政绩、为应付评比而大搞“形象工程”是违背人民意愿的。在城市的建设中,应该以造福人民为理念,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合理利用资源,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兼顾政治精神文化、教育事业等的发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如胡锦涛所指:“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14]。这样,以良好的政府行为解决人民的实际困难,会对人民的政治参与和政治行为产生极强的感召力。反之,脱离人民群众,违背人民群众意愿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权政治会极大地刺伤人民的政治情感。
“毫无疑问,一定政治体制的形成有赖于一定的文化背景,一定政治体制的存在和运作也受到文化因素的制约。而一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又通过不断的社会化过程逐渐内化为政治共同体成员所奉行的价值和行为准则。”[15]从中可以看出,政治制度的形成和运行都会受到一定文化的制约,同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又可以通过社会化的过程来实现价值和行为准则。在这里,文化的作用就在于“调适人们的心理,整合人们的精神,引导人们的思想”,是“凝聚社会的黏合剂、调节社会的润滑剂”[16]。这个社会化的过程主要在于文化的教育过程,教育可以使民众学习文化、掌握知识、判断是非、了解政治,如列宁所说:“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17]。在我国民族地区,由于人们长期处于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事务的相对边缘上,缺乏相应的政治绩效感和政治义务感,制度精神缺乏,与制度的发展不同步。因此,对群众的教育困难较大,一些领导干部在面对困难时容易滋生“依靠国家权力的强制推行,可以在较短时间里移植一套先进的制度形式”[18]的“避难取易”思想,企图避开“培育与此制度相适应的制度精神则需要极其漫长的过程”[18],从而助长了“避难取易”的教育观在民族地区盛行。
民族地区政治精神文化的建设问题,实质上是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精神文化能否被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接受、认同并转化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问题,是影响我国政治体系在民族地区能否顺利运行的基础性问题。如何科学有效地加强民族地区政治精神文化建设,事关我国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19]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要取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与政治精神文化的协调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地区的发展全局。对于经济社会建设和政治精神文化建设这对孪生姐妹,犹如“治穷与治愚”的辩证关系,“治穷必先治愚,治穷也有助于治愚。治穷与治愚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我们不能用形而上学的眼光看待这两个问题,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20]。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和政治精神文化建设携手共进,这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政治精神文化建设的科学方法,是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的集中体现。
在新时代背景下,民族地区的政治精神文化建设要取得新的突破和发展,就必须由始至终地切实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鼓励民族地区发展各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和地域文化,充分展现民族文化特色和地域风采,实现民族地区政治精神文化结构优化。“民族文化不仅对民族的每一个成员具有根深蒂固的影响,而且对民族的政治文化具有某种规约性。少数民族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在民族文化的价值偏好、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形成对政治体系和政治过程的主观取向的,而且民族文化还能够为民族的政治文化提供必要的素材。”[21]民族地区的政治精神文化作为其政治文化的灵魂,同样需要注入各民族优秀文化的血液,体现其多样性的统一,这也正是中华民族文化几千年来在世界各地灿烂炳焕的原因所在。因此,根据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状况,结合各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认真贯彻和落实好“双百”方针是推动民族地区政治精神文化结构优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形象工程”是一种重经济建设,轻政治、文化的建设,重表面形式而忽视实质意义的工程,是“好大喜功”的主要表现。这种“形象工程”在民族地区的兴起,成为了一些领导干部邀功显赫,展现政绩的潜在旗帜,严重阻碍了民族地区的协调发展。因此,切实杜绝各种“形象工程”,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不断加强城乡政治精神文化建设,丰富人民的政治、精神、文化生活以激发民族地区人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政治热情,使“民族成员以一定的方式积极地参与现行政治过程,尤其是通过制度化的参与来表示对现行政治体系的响应、认可、接受和支持,是实现政治稳定的基本前提”[21]。民族地区政治的稳定和政治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地区人民的积极参与和维持,而这种参与和维持正是政治精神文化在民族地区成功践行的结果。“如果没有政治行为文明,政治文明体系就是残缺不全,而且有的只是死的文明,而不是活的文明,一切政治文明的成果,只有在人的行动中体现出来,它才是真实的,离开了人的行为,政治文明就成为空洞的理想或僵死的教条。”[22]显然,对“形象工程”的热衷是一种与政治行为文明相违背的政治行为,是不符合民族地区城乡政治精神文化协调发展理念的。
在民族地区的政治精神文化建设中,困难最多,条件最艰苦,难度最大的是对基层群众开展文化教育。他们受教育程度低,思想保守、落后,政治意识淡薄,缺乏政治热情,在对其进行政治精神文化教育的过程中,他们可能会产生抵触心理,很难适应,难以配合开展教育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迎难而上、永不退缩的攻坚克难精神,勇于深入到基层群众中去开展调查研究,与基层群众交心谈心,关心群众生活,了解群众意向,融入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23]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政治权利,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能够真实反映群众生活的第一手材料,从而为制定开展基层群众政治精神文化教育的策略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不断地推动民族地区基层群众政治精神文化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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