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新资助体系现状及问题研究

2014-02-09 10:10王慧娟
文教资料 2014年12期
关键词:教育经费助学贫困生

王慧娟

(燕山大学,河北 秦皇岛 066004)

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新资助体系现状及问题研究

王慧娟

(燕山大学,河北 秦皇岛 066004)

为减轻贫困大学生的家庭负担,我国出台了相关贫困生资助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贫困生界定概念模糊、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资助经费来源渠道狭窄、资助措施与贫困生对应度低、助学贷款呈现“双高”局面、勤工助学岗位未充分挖掘等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

高校贫困生 资助体系 现状分析 问题研究

随着我国高校扩招,以及高校收费和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贫困大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和措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日趋完善。但同时也凸显出一些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不足,包括资助体系的完善,给贫困学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遇,等等,是我国高校要加大力度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现状

高校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带来了很多复杂的问题,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高度重视高校贫困生的管理与发展,出台了大量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我国高校贫困资助体系构成有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师范生免费教育、高校助学金制度等,为解决贫困生的学业问题提供了多种途径。但实践多年后发现,各种资助方式各有利弊(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方式比较见表1-1)。

表1-1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方式比较

二、新资助体系在我国高校贫困生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高校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自实施以来,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国家先后出台了各种政策对贫困生进行了资助,社会团体也筹集各方面资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公平问题,使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念上大学。但是,我们也发现现行的资助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贷款门槛过高、资金分配不均、资助力度不够等问题,使部分贫困生不能享受这些资助。

1.贫困生界定概念模糊

对于贫困生的家庭状况,难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各高校仅在新生入学时发放家庭状况调查表,根据此表和平时同学的反馈,判定贫困生的困难程度。由于部分地区观念和工作作风的差距,贫困生证明材料没有统一划分等级,另因贫困生家庭信息未做到及时更新,导致实际生活状况与学校掌握信息不符,影响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

2.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贫困生的人数日益增多,但我国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却没有相应增加,多年来,一直徘徊在2%—3.6%,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已达4%,发达国家达5%—7%。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4670.1亿元,比2000年翻了5倍还多,但国家拨付的高等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总额中却有降低的趋势。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2009年招生人数为661.8万人,在校生2231.8万人,相比2000年增加了1890.9万人。

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速度远高于高等教育经费拨付的增长速度,教育财政投入赶不上教育成本的增加幅度。据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关于近年来对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统计数据显示,预算内教育经费用于高等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呈波动下降趋势。从2000年到2007年的数据看,生均费用2000年时达到最高,然后到2008年生均费用才得到明显提高。

由在校生人数、预算内教育经费及高等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可以推算出仅有7.5%左右的预算教育经费用于高等教育,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从而导致高等教育经费的缺乏,制约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效果。

3.资助经费来源渠道狭窄

现行的高校资助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社会捐赠经费、事业收入(包括学费和杂费)和其他教育经费。高校的经费来源除了事业收入,还是主要依赖政府的财政拨款。

虽然我国的社会团体和社会企业家加入了高校助学的行列,但因为国家没有统一管理,这种资助方式相对来说广度和深度不够。我国高校的教育经费主要靠高校的事业性收入和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以及其他教育经费之和还不到教育总经费的六分之一。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过于单一,势必造成财政拨款压力大,经费不足,导致学校提高学费,从而增加学生的负担。

4.资助措施与贫困生对应度低

目前,高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奖助学金和贷款等政策,没有完整的对学生的帮扶政策,导致重复资助、资助面不够、分配不均等现象出现。笔者在调查中发现,190人中有70人接受过学校助学金、助学贷款、生活补贴等资助,占到调查人数的36.8%。这些接受过资助的学生,有一半以上接受了两种及以上的资助方式,甚至有学生同时获得助学金、助学贷款、奖学金和生活补贴四种资助,使部分困难学生受到资助的程度已超过了本身的需求,影响了资助的公平性。

5.助学贷款呈现“双高”局面

(1)助学贷款门槛高。现行的助学贷款因为本身的要求过高,使一些同学不能申请助学贷款。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除需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外,还须提供成绩单,要求不能有不及格科目。因为这一规定,致使许多贫困生与此项资助无缘。同时,银行为了防止学生欠贷,增加了一所高校办理助学贷款,到期不还款的人数或不良贷款额不能超过总数的2%的限制。全国各大高校的不良贷款量不在少数,因为助学贷款存在的风险性及相当繁琐的手续,许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受到影响,甚至不愿意发放助学贷款,造成诸多高校在寻找助学贷款合作方时面临困难和障碍。

(2)还款违约率较高。我国已建立起比较完整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其中助学贷款如果能正常运行,形成良性循环,高校贫困生的资助问题是能够得到解决的。但由于有些大学生偶然的诚信缺失,使资助政策的实施和效果受到了严重影响。

另外,因为高校可以申请无偿性资助,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想方设法申请资助,甚至有些学生把学费挪作他用,并故意拖欠学费,作为申请学费减免或困难补助的借口,使可以得到资助的困难学生失去贷款机会。

6.勤工助学岗位未充分挖掘

学校通过减少社会临时工和增加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有偿服务或 “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为其发放一定报酬,为贫困生解决事实上的困难。但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开展力度不够,为贫困生创造的机会还不够多。首先,勤工助学岗位多是高校专门为贫困生设置的岗位,存在被动性。其次,因学生的功课繁忙,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有限,难以实现学习和挣钱双收益的效果。再次,校外勤工助学少,校内勤工助学也多为照顾贫困生的性质。最后,勤工助学工作内容单一,学生不能参与与之学习相关的工作。如图书管理员、发传单、代理、服务员等工作,工资标准只有月500元左右,影响了贫困生参与的积极性。

7.学分制趋于形式化

高校实行学年制,以脱产的形式安排学生学习,基本不允许工、读交替,虽然允许休学,但最多只能休一次。目前大部分高校已经使用学分制,对在校生的课程学分作了灵活的规定,但学费是以学年而不是以学分为单位收取;规定学生修业期限等。由此可看出,这种学分制只是学年制下的学分制,而不是真正的学分制。

8.心理问题日益暴露

目前,高校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大部分仅在经济层面上,对心理问题不够重视,没有依据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对经济困难学生做好发展规划。贫困生因为经济困难,承受的身心压力比普通学生大,他们既要学习,又要忙于勤工助学,致使贫困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事件接连发生。

[1]马桂兰.中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2008.

[2]陈梅.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J].商场现代化,2009(31).

[3]王平.中国高校贫困学生新资助体系的实施现状及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09(6).

[4]金添.高校帮困助学体系的现状调查与对策分析[J].文教资料,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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