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缴送制度下图书馆与出版社的互利共赢*
——广东省图书样本缴送工作分析

2014-02-09 05:14
新世纪图书馆 2014年5期
关键词:出版物样本广东省

样本缴送制度下图书馆与出版社的互利共赢*
——广东省图书样本缴送工作分析

谢敏仪

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对于完整收藏与保存本国出版物、传承历史与文明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图书馆在执行缴送制度时遇到了许多困难,如何解决这些困难也是业界同仁非常关心的问题。论文提出只有主管部门、出版单位、图书馆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并且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出版物缴送制度的具体措施。

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公共图书馆出版社

1 我国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发展概况

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是指出版单位及其他单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指定的保存单位缴送各类型出版物的制度[1]。该制度对完整保存与收藏本国出版物、传承历史与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古往今来,我国各时期政府都十分重视出版物样本的收藏与保存。从1906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印刷物件专律》到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关于征集图书、期刊样本暂行办法》,到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样本缴送工作的通知》等都对出版物样本缴送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条例及具体操作规范。2011年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就明确指出:“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免费送交样本。”[2]这一系列的规定,把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的保障形式和约束力由政府部门规章上升到行政法规。但其终究不是以立法的形式存在,法律级次及效力较低。由于呈缴单位与受缴单位分属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使缴送工作的具体操作及奖惩方式都缺乏统一的管理与监督;同时,随着出版社转企改制的不断深入,相当一部分主管领导在利益为先的经济观念驱动下及对样本缴送制度缺乏正确的理解,对样本缴送工作并不重视,造成出版物样本缴送工作举步维艰。以中国国家图书馆为例,据统计,2004—2011年,图书的年均缴送率仅为63.54%[1](见表1)。

表1 2004—2011年度中国国家图书馆图书缴送率

作为全国大书库的国家图书馆,要把全国地方文献资源做详细的整理与开发利用显得力不从心。藏是为了用,为了更好地发掘本土文化,满足广大读者的不同需求,省级公共图书馆建立自己的地方文献专藏库是一种有效的补充手段。除了国家性的行政法规外,各省、市地方政府对样本图书缴送工作出台了许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进一步规范与完善了出版物样本缴送工作。如《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1996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2000年)、《河南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2002年),等等,但是,实施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据调查,省级公共图书馆接受缴送的状况非常不理想,缴送率超过20%的为数不多。相当数量的省级图书馆的收缴率基本为零。”[3]

虽然业界都热切期望尽快制定《图书馆法》,并把样本缴送制度记入《图书馆法》中,使其具备真正的法律保障。但是,从立项到制定完成必将经历一段漫长的等待,而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寻求各种可行的方法,力求找到一个平衡点,促进图书馆与出版社之间的互利共赢,这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2 加强样本缴送工作管理的几点具体措施

笔者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为例进行了系列调查与研究,调查发现作为华南总书库的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于1941年创建了地方文献专藏库,目前存有广东地方文献10余万种40多万册,其中以孙中山文献、族谱及广东文献为入藏重点。丰富的地方文献资源既传承与弘扬了岭南文化,也是该馆在全国最具影响力的资源体系。而这些珍贵的文献资源大部分都来自各单位及群众的免费赠送。笔者从该馆在出版物样本缴送工作方面的成功事例发现,要做到互利共赢,必须是省级主管部门、图书馆、各出版社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2.1 协手合作,保证样本缴送工作顺利展开

2.1.1 出版物样本缴送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完善

样本缴送工作要顺利开展必须要有完善的政策法规作后盾,以制度规范行为、约束行为。以广东省为例,为了保存与弘扬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州文化等独具地方特色的岭南文化,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不断完善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就是其中一个重要举措。自1946年起先后七次发文强调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的重要性,及重申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为广东地方文献的呈缴单位(见表2)。

2.1.2 减少多头缴送,为出版社减压

据我国现行出版物样本缴送规定,我国各地方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必须向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缴送样本。此外,还要向地方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指定的图书馆缴送数量不等的样本。如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和广东省文化厅1999年联合发文《关于向我省19所公共图书馆赠送图书样本、免费展出的通知》(粤新出联〔1999〕17号),规定指出:出版社每出一种新书,直接向省内19所公共图书馆赠寄样书2册(套)[4]。以一个广州市属出版社为例,缴送总数量需47册(件/套)或以上。多头缴送使众多特别是小型出版社不堪重负。笔者认为应取消将政府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列为呈缴本接受者的规定。因为不论任何国家,政府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本身都没有能力、没有条件也不需要从事呈缴本接收、整理、保存、提供利用等业务活动。把政府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为呈缴本的接受者,既浪费了呈缴本资源,又强化了呈缴本接受的“权力”与“功利”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了呈缴本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资源的性质[5]。

表2 广东省样本呈缴工作法规制度

此外,笔者认为各地出版单位出版的新书只要向中国版本图书馆、中国国家图书馆及省级公共图书馆缴送样本,不需要向所属市、县、区级图书馆再重复缴送。针对不同市、县、区级公共图书馆对本土特色出版物的需求情况,省级公共图书馆的地方文献保存中心可以加大对本省地方出版物的开发与利用,以开展馆际互借、开放数据库资源、提供文献传递等形式作补充,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为例,凭借丰富的地方文献资源,积极开发各种颇具岭南文化特色的书目数据库,目前已拥有书目数据10万余条,图片数据近5 000条,全文数据约170万页。包含《广东文献图书库》《孙中山文献库》《粤人文库》《广东新编方志库》《广东历史图片库》《解放后广东报纸库》等近20个数据库。丰富的地方文献专藏极大地满足了读者查检地方文献的需求。

2.1.3 建立监控体系,把呈缴工作列为出版社年度考核评优指标

样本缴送工作一直不尽人意,很大程度归咎于各级主管领导不够重视。由于分属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图书馆对缴送不力的出版单位并没有实质性的监控管理权力,虽然有明文规定奖惩措施,但很多都流于形式,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奖励与惩罚。如果把缴送工作的实效与各出版社的年度评优挂钩,与各出版社主要领导人的业绩挂钩,那么,缴送工作自然就会安排到日常工作重点上。

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可以每半年通报一次呈缴情况,对缴送得力的出版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例如对出版社在图书选题、策划上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支持。

2.1.4 针对地方性出版物设立专款,直接向各出版社购买图书

目前公共图书馆对图书采购基本上是以公开招标为主的政府采购方式实施图书采选。如果省政府能设一笔专款,对本省地方性出版物可以直接向当地出版社采购,那么就省去图书馆与出版社彼此中介机构的差价,让出版社直接获利,直接提高出版社样本缴送工作的积极性。

2.2 明确图书馆的职能,发挥地方总书库的作用

2.2.1 加强与各出版集团的沟通与协作

图书馆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样本缴送工作。除了定期走访,平时可以利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加强与出版社之间的沟通。笔者认为可以建QQ群,通过QQ群既可实时解答样本缴送问题,又可加强相互之间的互动。为了与出版单位建立稳固的缴送关系,确保缴送制度能全面、持久地贯彻实施,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于2013年4月,组织召开了有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有关领导及全省各地出版社代表参加的“粤版图书资料缴送工作座谈会”,省级领导进一步重申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的重要意义,各社代表们畅所欲言,既明确对样本缴送工作的义务又提出了不少有用的建议。通过这次座谈会,加强了图书馆与出版社在样本缴送方面的沟通,取得积极的效果。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与各出版社的积极沟通下,各出版集团认真落实出版物样本缴送工作,并及时按图书馆要求补缴以往漏缴的图书,在2011年甚至出现图书样本缴送率超100%的记录。2012年图书样本缴送种数达到9 255种,与2009年相比,增幅为80.90%,广东地区的图书样本缴送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见表3)。

表3 2009—2012年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图书样本缴送情况表

2.2.2 制订样本缴送规章制度,使缴送工作有章可循

图书馆要制订出版物样本缴送范围及建立追缴制度,对什么书要送、送几本、什么书不送、复本送不送等都要做出明确规定。针对一些书价较高的图书,出版社往往出于经济效益考虑不缴送。我们可以借鉴中国国家图书馆的缴送标准:单册图书价格超100元缴送1册,成套过千元缴送一套,对价格昂贵的图书主张出版社缴送1套、图书馆购买1套。各省级图书馆也可以与出版社协商,共同制定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样本缴送价格标准,以后就按章执行,这样有利于缴送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为了减少出版社的缴送成本,图书馆可以负担缴送的运费、邮费甚至提供上门收书服务。

2.2.3 发挥图书馆地方出版物总书库的职能,让出版社无后顾之忧

如果每个出版社都要对自己出版的图书留保存本的话,定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把这项任务交给图书馆来完成,让图书馆成为各大出版社的保存本书库,不仅可以顺利完成国家要求的样本缴送任务,同时也减轻了出版社的经济负担并使图书馆成为出版社信息资源检索的强大后盾。例如:广东新闻出版局编著的《广东出版50年》上记载有关20世纪50、60年代的出版社资料,这些资料由于年代久远已基本流失,最后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地方文献专藏库上找到。

笔者建议可以在省馆网站上创建一个特色窗口“地方出版社出版信息交流平台”,列举各出版社样本图书缴送情况,展示出版社优秀书目,供同行查阅。同时,方便出版社工作人员实时上网查阅本社图书出版情况,有利于出版社在选题、策划出版图书前了解市场行情及社会热点,从而达到互通有无实现良性竞争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创建网上链接功能,读者想购买图书直接链接到出版社网站上购买,间接地增加了出版社销售图书的渠道,可谓一举多得。

2.2.4 表彰呈缴单位,免费享受图书馆提供的优质服务

对缴送工作出色的出版单位,图书馆应及时作出表彰,并给与一定实质性的奖励,如:免费享受图书馆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或为出版社提供免费的出版物专题目录展览。广东省属各出版社都有自己特色专题图书,如广东人民出版社有“岭南文化”专题、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有“客家文化”专题、广东科技出版社有“岭南中医药文库”专题等,通过举办图书展览,不仅发挥了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公器为公众服务的职能,也增加了出版社的社会知名度,为出版社创立品牌形象及开拓销售市场创造条件。

2.3 出版社要改变错误认知,把缴送工作落到实处2.3.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目前有些出版社领导错误认为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是图书馆“不花钱”增加馆藏资源的手段,认为缴送了样书图书馆就不再购买了,或者认为缴送的图书会丢失不见。其实情况并非如此,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为例,按《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中文图书藏书分配规则》规定:“第一复本为保存本作永久保存,第二复本为基藏本长期提供读者利用,提供开架阅览服务十年后转为半开架服务。基藏本与保存本一起构成正式馆藏。第三个复本及以上为借阅本,提供读者外借阅览。”据《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文献采选条例》(2009年7月修订)规定:“广东省地方文献(包括史料、人物和出版物)需要全面采选。”我馆对图书采选基本在三个复本以上,有些热销图书则购置6个复本甚至更多。但是,由于缺少订单目录,采访途径较为单一,有阅读价值的本地出版物经常漏采,为补全缺藏图书给采访人员造成极大困扰。如果出版社能及时缴送样本图书,采访人员凭样本加采复本就不会出现漏采现象。

作为全国联合编目中心广东省分中心,如果出版社能在第一时间缴送样本图书,图书馆就能在最短时间内上传数据,这样,各分中心成员馆的采购人员就能从数据上了解到出版社新书发行情况,及时补充馆藏,从而拓宽出版社的销售渠道,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2.3.2 设立专人专岗负责缴送工作

有些出版社对样本缴送工作以兼职的形式处理,谁有空谁做;也有一些出版单位由于人员变动、机构调整,致使样本缴送工作没有及时交接等原因,使缴送工作中断。笔者认为样本缴送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设立专职专岗。以我省为例:暨南大学出版社、岭南美术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等都有专职人员负责图书样本缴送工作,有的还一做十几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缴送工作的顺利完成。

2.3.3 加强自印自销图书的缴送工作

据了解,出版社有一部分图书出版以作者自印自销方式处理。这部分图书出版社只负责提供ISBN号,并不负责图书销售发行。对确实有收藏与阅读价值的此类图书,公共图书馆是很难获取采购信息的,这就需要出版社的缴送人员主动向图书作者宣传样本缴送的意义,争取得到作者的免费赠书。

3 结语

图书样本缴送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阻力,但这项工作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只有各级主管部门、图书馆、出版社三方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各种政策法规及实施相应的激励奖惩制度,合理解决缴送单位与受缴单位之间的利益冲突,我国出版物缴送工作必将获得较大进步,呈缴制度必将更加完善。

[1]邓茜,申晓娟,汪东波.出版物样本缴送立法的必要性及制度设计[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1(4):3-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4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EB/OL].(2011-10-19)[2013-05-01].http://www.china.com.cn/guoqing/zwxx/2011-10/19/content_23665888.htm.

[3]纪晓平,周庆梅.我国呈缴本制度的立法思考[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6(3):18-19.

[4]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和广东省文化厅文件[EB/OL].(2002-11-15)[2013-05-01].http://202.116.65.84/law/ content.asp?type=1&id=55.

[5]李国新.论出版物样本缴送制度改革:围绕图书馆立法的制度设计研究[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7(2):5-12.

谢敏仪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副研究馆员。广东广州,510110。

Library and Publishing Company Join Hands for Mutual Benefit under the Legal Deposit System:Taking the Sample Subm itting Practice of Guangdong as an Example

Xie Minyi

The legislative system for legal deposit has great significance for collecting and preserving our native publications and inheriting our history and civilization.At present,the libraries of our country havemet a lot of difficulties in legal deposit. The colleagues in the field of library have also drawn a great attention on how to solve these problems.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solution lies in a joined effort of the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publishing company and the library,and puts forward somemeasures to reform and perfect the legal depositof sample of publication.

Sample of publication.Legal deposit.Public library.Publishing company.

G253.1

2013-11-04编校:刘明)

*本文系2011年广东省图书馆科研课题项目“打造品牌图书馆连锁店——中国图书馆服务范式转型的思考(项目编号:GDTK1122)研究成果之一。

猜你喜欢
出版物样本广东省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所藏清代铁锚的保护与修复
广东省校外培训风险防范提示
2018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目录
直击高考中的用样本估计总体
随机微分方程的样本Lyapunov二次型估计
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获奖名单
基于支持向量机的测厚仪CS值电压漂移故障判定及处理
首届向全国老年人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公布
七年级数学下册期末检测题(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