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晓婷
(杭州市肿瘤医院,浙江 杭州 310003)
危重症医学科是指研究任何疾病或损伤导致机体死亡发展过程规律及特点,同时进行疾病或损伤治疗的学科。主要的职能为抢救及延续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给予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器官功能支持及治疗,同时防止发生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1]。危重症医学科临床实习带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规范的、系统的危重症医学培训及实习教程,临床危重症医学科临床带教仍以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式为主。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如何提高实习学生的教学效果,培养适应当今医学发展的医学人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本研究结果我科多年的教学经验,采用CBL教学模式进行危重症医学科临床带教方法,与传统的教学方法对比,探讨其应用价值。现报道如下。
1.一般资料。选取2011年8月-2012年7月在我科实习的临床危重症学科本科学生48例作为对照组,其中男35例,女13例,年龄22-31岁,平均年龄(25.46±2.85)岁;选取2012年8月-2013年7月在我科实习的临床重症学科本科生50例作为观察组,其中男36例,女14例,年龄23-30岁,平均年龄(26.12±2.64)岁;两组学生均以8周为实习期。两组学生性别、年龄、教育背景、教学时间、在校时理论成绩等内容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2.教学方法。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按照教学计划,实行跟班制教学。观察组:采用CBL教学模式教学法。首先对本期学生进行CBL教学法专题讲座,让学生初步的认识CBL教学法及了解其相关的要求。带教老师为学生提高危重症科典型病例及患者的相关临床资料,如临床症状体征、病史、常规检查、生化检测等,学生了解分析后,提出患者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治疗方案。经过探讨分析后,教师给出实际病例进行的治疗措施及方案。学生根据现行的方案与自己提出的方案进行全方位对比,分析自己方案的不足及缺乏的部分,巩固理论知识,加深对危重症科的理解,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导师安排病例讨论,培养学生自我表达、组织协调、思辨的能力。
3.观察指标。两组学生结业时均由我科统一安排进行理论考核与操作考核,试题为我科专家组共同设定,总分为100分。同时进行问卷调查,内容为从全面掌握知识、明确了学习目标、提高了自学能力、拓宽知识面、提高判断性思维能力等方面对教学方法的认可程度。
1.两组学生结业时成绩比较。观察组学生理论成绩与操作成绩均显著高于对照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学生理论成绩与操作成绩比较
2.两组学生对教学方法的认可情况。观察组教学方法使学生全面掌握知识、明确了学习目标、提高了自学能力、拓宽知识面、提高判断性思维能力得到学生认可程度显著高于对照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学生对教学方法的认可情况比较[n(%)]
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及医疗技术的进步,危重症患者需要脏器的支持越来越多,危重症医学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培养合格的危重症医学科人才,建立完善的重症医学教学体系迫在眉睫。临床带教应积极探索有效的危重症医学科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CBL教学法是指以临床典型病例为基础,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CBL教学法不仅能显著提高学生探索知识的兴趣及欲望,还能激发学生学习的潜能,使学生巩固书本知识和获得新的知识,培养了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了学生寻求真理的能力[2]。在进行典型案例讨论时,带教老师将案例实际的治疗方案与学生自主提出的治疗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启发学生进行思考,分析学生方案的错误及不足处,同时进行讲解和更正,加深了学生对疾病的疗效,积累了临床经验,提高了实践能力。本研究结果显示,危重症医学科临床带教采用CBL教学模式教育后的实习学生理论成绩与操作成绩均显著高于采用传统教学模式教育后的学生,同时学生对CBL教学法的认可程度均显著高于对传统教学模式的认可。CBL教学模式体现了教学的实践性、整体性、社会性,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主导,使学生锻炼了思维,拓展了视野。以典型病例为基础,指导学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启发学生进行思维锻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显著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3]。综上所述,危重症医学科临床带教采用CBL教学模式可显著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值得危重症医学科临床带教借鉴。
[1]李 芳,黄东晖,韩 云,等.浅谈ICU的临床带教[J].中华医学教育探索杂志,2011,10(5):611-613.
[2]王玉红,王艳艳,李彩霞,等.ICU临床带教中增强护生法律意识的体会[J].中国实用医药,2013,8(9):258-259.
[3]钱秋月,宗永忠,潘红宁,等.PCMC与PBL联合教学模式在心内科护理带教中应用研究[J].护士进修杂志,2014,19(6):5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