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农:与农民共建合作社共营“金土地”

2014-02-06 19:15徐明宇
中国农资 2014年14期
关键词:中农黑龙江产业化

黑龙江中农:与农民共建合作社共营“金土地”

本报讯清明过后,中农集团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全面启动春耕工作。

在其规模种植项目所在地之一的学田村,谈起以前的种植情况,当地村民广德海连连叹气:“虽说占着大片肥沃的土地,土地流转前,一家人辛辛苦苦围着土地转,除去种子、农药、化肥、人工等成本,种普通农作物一亩地的年收入很难达到400元,每到过年,家里一点余钱都没有。”2013年底,黑龙江中农领办了讷河市中农学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望奎县中农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肇东县中农里木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提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以合作社为主体流转土地,积极吸纳农户入股合作社,将科学高效的产业化规模种植引入当地,带领农户提升土地收益,奔向致富之路。“自从土地流转后,咱们不仅能坐地收租,如果到合作社干活还能领工资,收入翻番增长,再不用像以前那样围着几亩地打转转。”谈起现在的生活,村民刘祥秋一脸幸福。

据了解,这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在当地3个村17个屯地完成土地流转75800亩,并将于2014年在讷河当地配套建设1座800吨烘干塔、2座两万吨粮食仓库、3处农机基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黑龙江中农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灵活采用两种方式流转土地,一是农户直接将土地出租于公司,公司在耕种前将地租一次性支付于农户,但农户不享受当年的分红。二是农户以土地入股,公司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机作业作价入股并进行全面的田间管理,公司对土地有保底价格,无论当年农作物产量如何,生产周期结束,公司将土地保底价款一次性给付农户,粮食出售后,经合作社测算当年利润及双方投入比例后,利益按公司与农户投入比例分享。

黑龙江中农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土地流转模式,这也正是相比去年土地流转模式的创新之处,入社的农户不仅能有土地流转收益和年底分红收益,参加合作社组织的产业化规模种植还能领取工资收入。今年公司计划种植土地面积总计近8万亩,在开展好科学化种植的同时,还将配套建设自有的粮食烘储基地,拉长产业化种植产业链条,提升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证粮食既能够“丰产”又能够“丰收”,带领当地乡亲们把自己手中的肥沃土地打造成能遍地生金的“金土地”。

(徐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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