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萌 周志刚 闫智勇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逐渐从外延式发展战略转向内涵式发展战略,于是“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 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1]就成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专业建设作为现代职业教育实现“三对接”的关键着力点以及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的首要变量,理所当然是人才培养方案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载体,它不仅制约着课程的属性、内容和结构,也决定着教学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 然而,高等职业教育自高等教育体系中分化并壮大起来后,其专业建设并没有与高等教育同步接轨,以至于出现了与产业发展需求脱节等严重问题。 因此,很有必要借助国际高等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改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建设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专业是教育部门根据劳动市场对从事各种社会职业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需要以及学校教育的可能性所提供的培养类型”[2]。 可见,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与产业需求的对接点, 它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育领域中的专业是产业经济中职业群、岗位群及其从业要求的某种映射集,因此,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根据这些要求制定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随着产业经济的变迁,高等职业教育还要相应地更新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从而及时体现产业经济对人才规格、质量、结构和数量等要求。可见,专业必须能够及时反应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最新趋势, 并通过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出这些具体要求, 然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将这些要求转化为课程内容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从而促使所培养人才的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等能够较好地符合社会经济的需求。
产业经济的有机构成的变化促进了产业的分化和发展,从而加速社会专业分工的进程,这种分工最终又以对劳动者的职业知识和技能的特定要求表现出来。因此,社会职业领域对人才的“需求类型反映在专业类型结构上,需求层次反映在专业层次结构上;社会需求的变化使专业结构表现出类型和层次多样化的立体结构”[3]。 可见,一方面,社会职业领域中的任何变化,必然会促使高等职业教育调整其专业设置;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情况必须集中体现行业、企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 这就是说,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需求的结合点,其专业设置与调整是教育领域与社会职业领域之间“服务”与“依存”关系的具体体现。
校企合作是现代职业教育重要的办学形式,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工学结合的方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层次并不深入,企业对于合作高职院校的毕业生需求也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相关调研数据显示:77 家样本企业中,大约67%以上的样本企业每年新招聘员工中来自于合作职业院校的比例不足20%①。可见,校企合作式职业教育尚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而其着力点依然在专业建设方面。 这就是说,要进一步拓深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度,就必须在专业建设层面找到双方合作的切入点, 共同研究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开发和改革课程、选择和编写教材、改革和创新教学模式、组建和培训师资队伍、构建实习实训基地,使产业界真正能够全方位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最终实现高职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综上所述,专业建设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其建设情况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学习者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反观三十余年来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历程,则并不能尽如人意,这给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挑战。
尽管加强专业建设能够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产业的能力已经成为共识,国家层面也相继颁布了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等文件, 并成立了“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以图积极引导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但历经多年,由于专业建设理念、专业建设标准以及专业建设制度的不足,企业难以深度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从而导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情况并不乐观。
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由于理论准备不足, 且教育研究大大滞后于教育规模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不得不大量沿袭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建设思想,在简化和归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基础上仓促出台专业目录。 此外,有些高等职业院校为了生存而急功近利,要么表现为拿来主义,直接套用其它院校的专业建设方案,导致严重的专业同质化现象,弱化了高等职业教育服务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能力;要么表现为功利主义,为了降低成本,设置很多设备需求少、师资投入小的文科类专业,导致严重的专业结构失衡,失去了高等职业教育应该有的应用性特色。这种专业建设思路缺乏有效的市场调研和对职业科学进行深入研究,从而导致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需求之间的鸿沟,所培养的人才并不能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从而导致人力资源市场出现严重的结构性失业现象。尽管近年来引进了国外的很多先进理论, 比如学习领域理论,但是多数高等职业院校并未领会其思想精髓,因而专业建设的惯性思维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尽管《专业目录》和《专业教学标准》的出台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提供了可以依凭的指导性文件,但是它们并不能替代专业建设标准。 专业建设标准是指导专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它需要对专业建设背景、专业建设目标、专业课程建设、专业教学团队、专业教学环境以及职业资格要求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这个标准既要有国家层面的宏观指导,也要体现地方特色和区域发展需求,从而保证专业建设的有序性和差异性。然而,时至今日,国家层面的专业建设标准依然不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这就导致各个地区以服务于区域经济为借口,曲解专业建设标准中的指标体系,从而导致同一专业的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降低了专业的社会公信力。 此外,尽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也有专业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然而“在进行7 个主要评估指标的分项评估时,也往往止于就事论事、自说自话,忽略了相关指标和专业建设这一指标的应有的内在关联”[4], 所以并不能体现各个专业的实际水平,对专业建设的指导性作用也非常有限。
由于专业建设机制不健全,产业部门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过程中缺乏话语权,以至于其参与度较低,这是导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市场需求脱节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首先,就专业建设机制的顶层设计来看,尽管教指委作为学术研究机构有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的权利,然而它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并不能进行直接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指委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中职能的有效发挥;而中央各部委的联席会议也只能落实在文件层面,很难持续不断地实施下去。 其次,就专业建设机制的基层实施来看,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社会中介组织(特别是行业组织)的有效推进,很多官方的决定难以落实到操作层面,因而难以激发产业部门的合作热情,致使行业企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中的参与度较低。
可见,高等职业教育自我封闭式的专业建设模式,必然导致其专业的社会价值受到质疑,从而也将削弱自身在教育体系中的竞争力。 因此,必须改变专业建设的思路,将产业部门纳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体系中来,一方面,获得产业部门发展的最新信息,及时反映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另一方面,与产业部门结成互利共生的协同创新体系,持续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专业认证源于美国,后被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所认可、支持和推广。专业认证的一般程序是,由学校、工业界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人员共同组成的非政府机构或者私立机构开展,以高等教育的专业为对象,用可接受的最低标准,利用可行的认证手段,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持续的自评、专家评审、咨询和服务等方式对专业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和价值判断。 鉴于高等教育专业认证的这些特点,批判性地借鉴和吸收其认证制度、认证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有益经验,以专业认证为手段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对于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战略不无裨益。
专业认证由第三方、独立性和行业自律特点的专门组织和机构围绕专业基本标准开展评估活动,符合管、办、评分离的现代教育的治理理念。 因此,引入高等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吸纳有资深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界专家参与专业标准制定,建立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标准,引导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部门和人力资源市场展开深度合作,可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于产业经济的能力,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产业匹配性。 具体而言就是,通过专业认证标准的导向作用,审批专业是否符合本地区产业经济发展和区域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从而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在专业建设过程中深入、全面地与行业交流,到企业走访,进行市场调查和论证,对专业的设置和发展做深度考量,使专业真正成为社会经济需求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连接的重要纽带。
专业认证是一种目标导向性评价,因此,认证标准作为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最低标准,不仅对涉及专业发展的专业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学生发展、管理制度、质量评价等均有量化要求,也对专业实施和发展确定了边界性条件。同时,专业认证过程中,“来自产业领域的现场考察专家,能够对专业发展的有关细节,如课程建设、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毕业生跟踪和反馈体系、相关专业教学支持等,提出针对性很强的建议和指导”[5],因此专业认证过程是高等职业教育对专业建设情况进一步了解和规整的过程。 可见,引入专业认证有利于健全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标准,从而推进专业设置与专业教育的规范化发展。
专业认证标准是由行业、企业提出或认可的指标体系,因此可以将一直被忽视的行业、企业纳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话语体系中,从而使行业、企业的用人标准通过专业认证指标渗透到学校教育过程中, 从而促使高等职业院校调整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以靠近和适应行业、企业要求。这样,国家层面的教育行政当局就由“办学者管理者和参与者转变为专业高等教育的协调者、指挥者和监督者,实现宏观调节的职能”[6],因此可以作为专业建设情况的委托人,将专业设置标准、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监控和检验标准的权利委托给认证机构,降低了政策推行的行政色彩,避免了教育体系内部管、办、评不分离产生的不利局面。 可见,引入专业认证有利于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机制,可以拓宽相关利益主体参与专业建设的渠道,从而有利于构建“政府宏观调控、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高等职业教育自我调整”的专业建设模式。
总之,将高等教育专业认证引入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能够弥补高等职业教育缺少科学手段管理专业建设的短板,努力追赶高等教育专业改革步伐,确保自身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应然地位和专业特色,保障人才培养的质量及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既然高等教育专业认证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具有极高的借鉴性,那么就应该研究和制定相关策略, 建立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标准,并逐渐与高等教育的专业认证接轨,深化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战略。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的有序运转,不仅需要相关制度法规的建设, 还需要行政命令的推进,这就需要加强专业认证的顶层机制设计,从而确保基层专业建设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首先,政府层面要加快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宏观管理,为专业认证工作的运行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和法律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行为进行规范,提高其参加经国家批准的专业认证机构的专业认证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和法律明确专业认证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提升社会各部门(尤其是产业部门)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中的参与度, 确保专业认证的可操作性,支持和鼓励专业认证机构的发展,凸显专业认证的权威性。 其次,决策研究机构要加快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体系和专业认证程序的研制。科学合理的认证标准是做好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认证专业建设的规范和方向;严格的、公开的、制度化的程序是专业认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引入高等教育专业认证,革新专业建设的理念,加强专业认证的科学管理,为专业认证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科学依据,一方面,使专业认证机构的认证工作做到有据可依,保证其专业认证的科学性和导向性;另一方面,使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有标准可参考,保证其专业建设的目标性和针对性。 再次,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的激励机制,制定对参与专业认证的高等职业院校的政策优惠,从精神和物质两个层面对参与专业认证的院校和专业给予支持,提高其参与专业认证的积极性。比如,对于通过认证的专业,可获得财政拨款、资金支持、科研基金、设备支持和学生资助等政策优惠;通过评选活动,对通过认证的专业继续选拔和培养成为特色专业和精品专业等;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形式对认证专业进行公示和宣传。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专业认证标准不能在全国范围内“一刀切”,可以允许各地区在国家专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特色,在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对国家标准进行适当修改。比如,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高于国家专业标准,欠发达地区可以略低于国家专业认证标准。
专业认证应该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常态事物,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专业化的认证组织和机构。首先,要按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认证组织机构的建设模式,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组建一批具有专业评估资质、可以组织协调认证活动、并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其相对独立、“中立”的立场,是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先决条件。这些专业认证机构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开展认证工作,对教育部门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其次,要尽快组建一支具有专业认证资格的工作队伍,如相关的组织、管理、研究、实施和服务人员。其中,组织和管理人员负责处理专业认证机构的日常行政任务,研究人员负责研究专业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认证方案等,实施人员负责对专业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认证方案等的培训和实施,服务人员负责对涉及专业认证的各类高等职业院校、认证机构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和后勤保障。 再次,组建专业认证的专家库。 认证的质量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认证专家的素质,组建一支业务素质好、专业修养高、相对稳定的专家队伍是机构正常运行的保证[7]。在此需要注意两点:第一是可以吸纳教指委的现有专家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和专家库,邀请他们参与制定专业认证标准、现场考察等认证工作,或者将部分专业认证项目委托给教指委,以便充分利用教指委现有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第二是必须吸纳行业、企业代表担任专业认证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在制定专业认证标准和实施专业认证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行业、企业代表的意见,这是因为行业、企业作为科学和技术应用的先导,最能敏锐察觉市场对技术人才的基本技能要求、规范及新变化。
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专业建设中引入高等教育的专业认证是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战略的新尝试,它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多种要素,因此必须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 通过试点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在全国推广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认证。为此需要做好两点工作部署:第一,初步组建专业认证机构。 目前,我国尚不存在市场机制下的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而且在短时间内培育和建立这样的专业认证机构非常困难,因此,可以通过改造现有的职业教育行政机构,组建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认证机构。具体思路是,起始阶段,可以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领导下,由各地方职业教育行政部门、教学指导委员、行业指导委员会、职业教育学会以及行业、企业协会等组成专业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挂靠在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认证机构运行成熟的情况下,脱离挂靠单位,成为独立的、完全受市场制约的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这样既能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又能规避很多风险。第二,开展专业认证的试点工作。 专业认证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试点是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一步,是面向全国推广专业认证的示范者和先行者。按照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经验来看,试点应从专业认证最为需要的专业入手,在开设相关专业的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选取试点院校实施专业认证。由于专业认证对于高职院校来说是新生事物,所以,要通过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开展,发现其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调整和完善各方面工作, 提高专业认证的信度和效度,最终在全国进行推广和实施。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2011 年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调研报告》。
[1]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N].人民日报,2014-02-27(2).
[2]姜大源.论职业教育专业的职业属性[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2(22):11-12.
[3]潘海生,周志刚.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7):52-56.
[4]王晓东.开展专业评估 打造高职教育质量品牌[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28):59-62.
[5]王淑芳,余立新.以专业认证为契机 促进专业建设[J].化工高等教育,2009(5):25-28.
[6]卢晶,尹贻林.专业认证制度实施中的“路径依赖性”分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9(1):89-93.
[7]李杼机,沙淑清.关于构建我国高等教育专业认证体系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7(9):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