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状况研究

2014-02-05 15:07李莉
枣庄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年金养老保险计划

李莉

(山东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山东 枣庄 277101)

0 引言

目前社会中,中青年的薪金比较起父辈来,算是优厚的,但是,中国已进入老龄社会已是不争的事实.据报道:北京市京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达245万,即每6人中就有一位老人.,2012年中国60岁以上的公民有1.94亿.截止目前,人数很可能已超过2亿.根据预测,到2025年60岁以上的人口将突破3亿大关.而2050年,该人口数目将达4.8亿,占中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1,2].正如媒体指出的“中国将面临世界上问题最严重的老龄化现象”.养老保障问题引起了老百姓极大的关注.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存在巨大资金缺口且替代率比较低,基本养老保障的作用日益捉襟见肘.有报告显示,未来养老花费约占到收入水平的50%,而基本养老保险最多只能维持收入水平的30%‐40%的比例.因此,积极发展和健全企业年金制度,加强企业年金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3,4].

1 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状况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三个部分组成.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较而言,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起步较晚,但是越来越为人们关注的重点.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年金已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从企业员工的一项福利计划、一项吸引人才的战略手段,逐步扩展到一国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逐步建立以三大支柱为支撑的养老保障体系,在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0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发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23号令).这两个文件较为详细的规范了企业年金的筹资、运行、管理、发放等各方面的行为,成为了建立企业年金的主要规则.近年来企业年金发展很快,甚至出现跨越性发展迹象.但与基本养老保险相比,与我国各领域经济发展速度相比,存在的差距很大.其中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税收政策不完整.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该通知被认为是中国版的“401k计划”.其新增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减免计入个人账户中由企事业单位缴费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递延个人缴费中不超过工资计税基数4%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所谓“递延纳税”即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但笔者认为,其对企业年金的推动作用相对较小,其重点作用于职业年金,目的是为养老金并轨做准备.一直以来,企业年金基金盘桓在社保基金和商业保险之间,和商业保险如同“同系兄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2012年10月,《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等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扩大的有关政策相继出台后,企业年金何时开闸也成为资产管理市场关注的热点.2013年人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明确,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扩大至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券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和股指期货等五类金融产品.此次两项新政的出台使政策终于落地.《通知》的出台,使得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与养老保险公司的合作更加紧密,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以及期货公司,但是证券公司被排除在了合作对象之外,在放开的几个大类产品中,唯独没有涉及券商资产管理产品.23号文规定,尽管相对于保险资金的投资新政仍略有保守,但已是大步伐迈进.从税收优惠到投资范围的扩大,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企业年金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平台,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课题,如何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与实际经验来管理我国的企业年金,使其与各种相关制度相协调并促进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我国企业年金的现状

2.1 发展规模

从发展规模来看,2000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仅191亿元,到2005年底达到680亿元,增长了256%.到2011年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已突破4000亿元.而至2012年底国企业年金资金积累4821亿元,基金规模年均增长超过30%,世界银行则预测,至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约15万亿元人民币,成为世界第三大企业年金市场.

2.2 覆盖范围

从覆盖范围来看,2000年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约有1.6万个,参加职工560万人.到2001年企业数为1.7万个,参加职工655万人.200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2.4万个,参加职工924万人.同期,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职工人数分别为10448万人、10802万人和13120万人.企业年金覆盖职工人数分别只占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5.36%、6.06%和7.04%.至2012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约有5.47万家,全国企业年金覆盖职工数1847万,企业年金覆盖职工人数分别占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5.36%和7.04%,但目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尚不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10%.而世界上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1/3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1/3的劳动人口,丹麦、法国、瑞士的年金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在50%左右.

2.3 替代率

从替代率来看,我国企业年金的替代率约为5%,而在OECD国家,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一般达到20%-30%.同时,经验数据显示,一国养老保险体系中“三个支柱”的替代率较为合理的比例是4:3:2.随着优惠政策和投资范围的扩展,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将会逐步提高.

2.4 发展结构

从发展结构来看,企业年金在经济效益好的行业尤其是几大垄断行业发展较快.如电力、石化、石油和电信等以及高技术企业企业年金的速度明显快于一般行业.企业年金的推广后省份.从地区上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如(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企业年金发展的速度要明显快于中西部地区.从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来看,国有企业的企业年金发展速度和规模要明显快于民营企业.

按照相关部门的预测,企业年金每年新增数额将达到1000亿元左右,到2010年估计达到1万亿元的规模.然而,现实中企业年金并没有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迅速发展.2013年6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发布的《2013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57485家,积累金额达到5113.75亿元,实际投资运作金额达到4905.67亿元,从市场规模这个总体指标来看,显然,这样的成绩若扣除2004年之前积累的业务存量,则难以称得上理想.而一些发展指标甚至还出现了恶化,比如,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之比,截至2013年6月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尚不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10%.

3 我国企业年金的现存问题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很小,发展结构不均衡.具体而言,我国的企业年金发展存在着以下问题:

3.1 缺乏强有力法律规范,造成了企业年金发展规范性不足,在投资、监管上有不少漏洞.我国虽然颁布了不少关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法律法规,但是缺乏具有指导性和实践性的法规,这些法规过于宏观和笼统,缺乏实际意义,使得企业年金在具体实践中缺乏法律监管,在投资方面缺乏明确和权威的约束,给企业年金的发展留下了不少隐患

3.2 缺乏有效的宣传保障措施,造成了企业年金规模扩展不大

虽然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年均增长超过30%,但大多来自于原有计划的新增缴费,新增计划相对不多,规模增长速度也远比制度建立初期预想的慢.而且,目前设立了企业年金的企业仍以央企、国企为主,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尚不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10%.至于中小企业来讲,能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都已经很不错了.企业年金对于大部分职工而言,仍属于相对陌生的存在.即使了解也对企业搞什么企业年金不抱有期望,认为只要把养老保险办了,就已经烧高香了.在我国一些传统行业领域和大型国有企业中,存在着不少年龄比较大的员工,这些员工的职业路径比较稳定,对风险的厌恶感比较强烈,而且距离退休时间也比较短,如果对这些员工应用纯粹的确定缴费计划,对于他们的特征和需求并不完全匹配,而且也面临退休时基金积累不足的风险.因此尽管企业年金制度出台已经很多年了.但到现在还没有真正成气候,还需要很长一段的路要走.

3.3 企业年金缺乏安全保障的运作环境

3.3.1 缺乏安全的社会文化心里环境

由于确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涉及许多不确定因素和复杂的计算,一般要由专业精算师完成,而我国目前精算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这方面的需求.

3.3.2 缺乏有效的信用环境

目前,我国企业信用普遍不高,企业管理欠规范.在确定受益模式,是否按时提取年金以及提取多少都由企业决定,企业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较大,他们有可能少提甚至不提企业年金,损害职工的利益.

4 年金管理文化的转折点

4.1 在筹资方式上继续采取完全积累制,在缴费和待遇给付上增加我国企业年金计划模式的多样性

现收现付制是用当前收入应付当期给付,主要考虑的是社会共济和社会公平.但我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从互助共济的角度出发,已经包括了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部分.企业年金属于非强制性的员工福利,更应该注重它对员工的激励效应,所以采取个人帐户、完全积累是适应员工要求、也是适应企业年金的世界发展潮流的.其资金性质决定了其投资策略:安全第一.国内目前的管理方式,是参考西方发达国家DB(收益确定型)与DC(缴费确定型),两相结合的一种混合管理方式.但企业员工目前并不能自主选择何种产品,而是由法人受托机构或年金理事会代为遴选.考虑到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还处于开始阶段,应当先普遍推出缴费确定型计划,只要限制企业年金投向股票市场,就可以尽量发挥缴费确定计划的长处.同时,对一些大型的、条件成熟的企业(公司)可试行采用收益确定计划.在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性企业,可采取待遇确定型计划,比如电力行业、石化行业等部门,就可以充分发挥确定给付模式吸引和稳定职工,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减少企业因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同时向社会展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实力和信心,打造企业品牌.

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职工流动性较强,年龄结构相对年轻,采取缴费确定型计划则比较合适.因为确定缴费模式管理透明,难度较小,易于处理职工转移等变动因素,适应年轻人承受风险能力较强、愿意自主投资决策等特点.两种方式结合发展,发挥二者的优点.

4.2 其次要大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确定受益计划模式,会计处理复杂,这需要较高素质的精算人员.由于它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要把企业未来的给付义务折算成当期的现值,从而使企业每年提存的年金数额与职工当期提供的服务更加配比.这需要对雇员的死亡率、离职率、利息率、投资收益率、提前退休率、未来的薪金水平以及企业年金计划运作中的其他因素做出预测,只有具备了较强专业知识的精算师才能胜任.另外,期末对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进行评估时,也需要资产评估师.虽然近年来在人才的培养方面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在现阶段,我国在企业会计人员素质,精算师及资产评估师数量上仍达不到市场需求,只有尽快改变现状,才能满足企业年金会计核算的需要.

4.3 再次要加强市场监管及法制建设,规范企业及资本市场管理.

目前,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使多方金融主体在企业年金计划管理中的合作面临挑战,使追求安全性和适度收益性的企业年金基金面临投资组合困难.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与金融市场改革是相辅相成,相互推动的.因此,只有加快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确立受托人的法律地位,严惩违规、违法行为等方面着手加强市场监管,来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才是企业年金获得长足发展的有力保障.

5 结语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养老金改革的原则,顶层设计已经开始,问题逐渐暴露,方案日渐明确.完成顶层设计,政策变为行动,中国严峻的养老形势将迎来新的转机.

[1]杨帆,郑秉文,杨老金.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2]刘玉梅,齐晓磊.国内企业年金发展状况及障碍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2,(4).

[3]傅剑,刘青.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论坛,2009,(1).

[4]李辉.企业年金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财会研究,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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