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
【摘 要】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阶段,会计制度和税法也同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同时它们对会计事项的研究也出现了不同程度上的差异。因此,是否对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进行适度的分离成为了我们研究的新的课题,本文将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的意义出发,提出了几点关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后如何协调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协调发展;措施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的意义
1.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务会计模式
目前国际上的税务模式主要有三种:法德税务模式、英美税务模式和混合税务模式。我国税务会计模式还是趋向于英美税务模式,由于我国税务会计模式建立比较晚,其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有一些小企业还没有实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务会计模式的建立。我国将两者进行分离后将有利于会计制度的完善,减少会计制度上的漏洞,利于税务会计模式的建立。
2.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目前,全球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通过降低成本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负担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将其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就可以大大的降低企业的成本,有效的节约企业的资金,大大的提升了企业的利润,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由此可见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3.有利于税收法规的落实与实施
我国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不仅在经济上进入了新的阶段,而且也为税务会计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发展环境。通过1994年我国的税制改革可以看出税法的独立性,企业所得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流转税制改革都奠定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的基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有助于我国税制体系规范化和系统化的建立,是税收政策得以落实和实施的保证。两者的适度分离可以有效的对税收体系进行规范,提高了涉外税收的征管力度,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税款的流失,维护了国家的利益。
4.有助于降低税收机关的征收成本
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两者合一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无法获取纳税人的全面涉税信息,因此也就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收和稽查的成本。然而将两者适度分离后,提高了涉税人会计信息的质量,不仅企业可以保证自身在申报过程中的准确率,同时也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同时,两者的适度分离逐渐完善了税务会计核算体系,稅务机关就可以及时、全面、准确的获取企业信息,这有利于税务机关更好的实施监管,大大降低了税收风险。
5.有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体制的不断改革,企业实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适度分离后,企业内部的税务制度和财务制度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日常的企业管理中的税务问题也有了专门法律规定来解决,使企业内部的税务问题的解决变得清晰明了,这不仅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涉税风险,而且也提高了企业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企业形象的提升有助于博得政府、投资者的信赖,从而获取更多的投资机会,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有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二、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协调发展的措施
由于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不断发展,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性越来越明显,两者相分离必然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降低税收部门的征管成本、节约企业的财务成本是我们值得考虑的问题。下面将就如何对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协调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1.改进会计制度,实现与税收法规的相互呼应
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还处在发展和完善阶段,资本市场也处在逐步的成熟当中,企业经营过程中会计舞弊行为时常发生。由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是分别建立在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对会计制度进行改进,使其与税收法规相互呼应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可以采用以下办法:
(1)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改进,进一步促进会计制度的改革。
(2)明确造成企业贿赂支出、罚金和滞纳金的原因,追究责任到个人,并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会计制度要兼顾税收监管信息的需求,使两者在协作过程中会计制度对税收信息的支持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4)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要将会计制度对其的影响考虑在内,尽量协调好两者的关系。
2.完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
我国财务会计体系的发展已经有一段发展史了,会计理论体系已经比较完善,对企业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现阶段我国税务会计的理论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通过会计理论体系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就要在两者分离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对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建立,要将宏观的税收学的概念和理论转化成税法学的概念和理论。同时也要根据会计学的相关原理真实的反应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进一步促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
3.适当的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引入税务会计
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引入税务会计可以降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还体现了税收征管的合理性。长期以来我国在税收方面存在着重收入轻成本的问题,导致了征收成本高居不下,实施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后,在确保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可以省略一些与税收无关或者相对次要的会计事项,这样也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4.做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我国财政部负责会计制度的制定,而税收制度则是由国家税收总局制定的,由于国家机关的不同,其管理目标也有所差异,客观的使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只有保证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更好的沟通,才能保证两者相分离时得到更好的协调,使会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机制,才能使企业的财务成本和政府的监管成本有所降低,从而降低宏观经济成本在总体上的最小化。
5.加强企业相关财务人员的培训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企业中的财务人员是按照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而进行分离的,许多会计人员并不能同时精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也就是说不能兼任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记账工作。首先,我国企业要对相关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同时胜任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两项工作,能够更好的完成两者的协调工作;其次,企业内部的税务人员也要转变思想,通过学习电算化知识,提高对财务处理的核算效率。再次,国家税务部门也要加大对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税收知识普及力度,使他们及时的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为财务会计与税收会计的适度分离提供条件。
除此之外,在科技飞速发展的环境下,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借助了大量的现代科学技术。企业采用电算化可以提升会计信息采集的速度和真实性,电算化可以在不增设原始凭证的情况下,实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开运行,可以说电算化可以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适度分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因此企业要加快企业内部的电算化进程,为两者更好的实现分离提供更好的条件。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对会计理论系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必然结果。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两者分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协调,更好的发挥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郭立.新市场体制下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问题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1年23期
[2]韩江峡.探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客观必然性[J].中国城市经济,2011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