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商法协会2014年大事记

2014-02-04 15:29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4年4期
关键词:海商法海事秘书长

1.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3年5月9日下午召开了十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人保集团恢复其主席身份以及增替部分理事、设立专项基金、海事法院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展会协办单位等事宜,并决定关于协会专业委员会去留问题、章程修改等未决事宜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

2.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14年5月9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三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近120位会员及理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听取并审议协会2013—2014年工作报告、通过了人保集团恢复其主席身份以及增替理事以及设立专业基金等事宜,关于协会专业委员会去留问题以及章程修改等事宜将于下次会议讨论。

3.2014年5月9日至5月10日,由中国海商法协会和中国政法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014年两岸四地海商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两岸四地从事海事海商事业的专家学者200多人聚集一堂专题研讨海事海商法学前沿课题。

4.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李海博士,作为CMI船舶司法出售课题国际工作组(IWG)的主席,分别主持了2014年6月14日—15日在德国汉堡召开的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船舶司法出售国际分委员会的会议及6月16日召开的有关船舶司法出售及其承认问题的国际会议。宋迪煌副秘书长、韩立新教授等代表中国海商法协会参加了前述国际分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国际会议。《关于外国船舶司法出售及其承认的国际公约草案》(简称“北京草案”)最终于6月17日召开的有关船舶司法出售及其承认问题的专题大会上获得了通过,而且随后召开的CMI会员大会(Assembly)还专门就此公约草案做出了决议。

5.2014年6月17日下午,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长陈敏先生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了CMI2014年会员代表大会,并对于会议讨论的2013年都柏林大会会议纪要、新会员入会、CMI财务状况、推选CMI荣誉会员等问题表达了协会的意见和观点,对于各课题工作组的进展情况以及在新加坡设立区域性办公室等问题表达了支持意见。

此外,中国代表团还在本次会议期间向各国海商法协会的代表散发了精美的宣传彩页,宣传并推介了协会将于2015年10月在大连举办的第八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

6.2014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挥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海洋战略”暨中国海事审判三十年座谈会,隆重纪念海事法院成立三十周年。赵沪湘主席作为海商法协会和航运企业代表出席会议并作《提升海事审判软实力,为建设海洋强国、实现经济腾飞保驾护航》的主题发言。

7.2014年11月7日—8日,由香港城市大学主办、中国海商法协会协办的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在香港城市大学举办。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李海博士在会上就同年在CMI大会上通过的“北京草案”进行了介绍,副秘书长杨运涛在会上发表了关于航运企业破产重组的演讲。

8.2014年11月9日—10日,由中国律师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长江海商法学会、湖北省律师协会、武汉市仲裁委、武汉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2014年海商法专题研讨会在武汉召开,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王彦君出席了会议,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主持了研讨会。协会陈敏秘书长和宋迪煌副秘书长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国内外从事律师、仲裁、审判以及外贸、保险、航运等行业的专家学者200多人,专题研讨海事商事法学前沿课题,并为武汉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言献策。

9.中国海商法协会宋迪煌副秘书长代表中国海商法协会,出席了2014年12月10日—12日在维也纳举办的关于《鹿特丹规则》的专家会议。该会议主要讨论《鹿特丹规则》的现状、各国在签署和加入该公约时的障碍和疑问。来自世界各地的海商法专家、学者、教授齐聚一堂,为如何制定加入公约的配套方案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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