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卫生保健计划概况及其改革
新加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包括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主要由私人从业者提供。全国2千多家私人诊所提供了80%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另外18家享受政府补贴的公立综合性医院提供剩下的20%。每家综合性医院都配备一站式医疗中心,提供门诊、免疫、健康检查、健康教育等服务。
30 多年来,新加坡医疗卫生系统偏重培养专科医生和医院管理人员,初级卫生保健尤其是家庭范围内的预防性医疗卫生保健,一直未得到重视。2009-2011年,政府对初级卫生保健合作计划进行改革,扩大享受政府补贴诊所范围,提高待遇水平,使更多国民从中获益。
(1)扩大保障范围-慢性病治疗。从2009 年1月起,初级卫生保健合作计划不仅包括急性疾病的治疗,也涵盖慢性病的治疗。新规实施后,很多此前只能到综合性医院就诊的低收入慢性病患者,可以选择能够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家庭医生,并且能够进行定期诊疗。新规还规定,发放给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慢性病补贴与发放给家庭的数额是相同的,且每名患者每年可获得的补贴额有两条封顶线:低封顶线(病情较轻)和高封顶线(病情较重)。
(2)提高待遇水平。2011年8月14日,卫生部对初级卫生保健合作计划再次调整。将高成本标准的某些药物补贴额提高50%-70%,增加补贴药品的数量;降低享受初级卫生保健合作计划的年龄标准,从65岁降为40岁;提高享受补贴的收入要求,如改革前要求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800新元,改革后为:A级900新元,B级901-1500新元。改革前,仅有3.1万名患者加入初级卫生保健合作计划,该计划下的医生来自405家全科医生诊所和170家牙医诊所。伴随改革推进,2012年第一季度后,符合计划规定享受政府补贴的患者人数增加到71万人。
——摘自张玉杰《新加坡初级卫生保健与中长期护理计划》(原载《中国医疗保险》2012年第5期,总第44期,69-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