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卢彦
推动新时期商务发展再创佳绩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卢彦
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北京市商务工作要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切实把握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首都工作特点,按照“高标准、大尺度、深层次”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牵引、民生优先、协同发展,着力细化落实商务领域的各项改革措施,着力夯实商务便民利民基础,着力巩固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发展与首都城市性质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产业,着力在更大尺度上推进区域商务合作,全面提升首都商务系统履行“四个服务”职责的能力。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重点领域开放,细化事权在地方的各项改革措施,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力求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创新管理模式。规范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全市招商引资活动工作机制,出台《北京市招商引资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完善投资促进机制,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改革本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模式,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形成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
拓展业务领域。优化引资结构,鼓励外资投向科技、医疗、养老等服务领域。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投资、股权投资等利用外资新方式,继续推进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改革扩大试点范围。深入开展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出口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提高金融、计算机和信息等新兴领域的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促进文化贸易快速发展。引导服务外包向提供行业解决方案服务等高端业务拓展。
搭建高端平台。在更高水平上搭建“京交会”平台,全力办好第三届京交会,促进服务贸易特别是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塑造“北京服务”品牌。加大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建立市、区(县)两级共同支持的政策体系,促进示范基地优势企业集聚和产业水平提升。
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规范、高效”的服务理念,提高审批效率,将外资格式化审批推广到全市试行。落实中央放宽对外投资审批的各项政策,进一步优化重大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备案流程,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服务和保障民生,是商务工作永恒的主题。要坚持便民利民,在完善体系建设的同时,突出便民商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做细末端,提升城乡便民商业体系建设水平。做好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完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建设。推动连锁企业进入社区,鼓励发展专业店、24小时便利店、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等多种服务模式,加快生活服务业业态升级步伐。力争全市90%的社区实现商业便民服务七项基本功能全覆盖。积极探索社区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不断提高社区商业服务水平。
坚持做实平台,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落实《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完善“市抓批发、区抓零售”工作体制。加强批发环节顶层设计,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以生鲜日配为主营方向的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强化零售环节任务落地,推进多元化蔬菜零售网点建设和区县政府绩效考核评价。
坚持筑牢底线,完善应急储备体系。进一步加强产销合作,强化联合保供等工作机制,保障货源有效供给,确保淡季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
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更好地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创新促消费机制。调整促消费方式,从政府主导、一线操作模式向政府统筹谋划、协会协调组织、企业自主开展、消费者自愿参与转变,创新北京购物季、北京拍卖季、国际美食盛典等活动组织形式,指导和支持各区县、各行业协会发挥自身优势,针对特定区域、特定时点和特定消费群体需求,开展购物节、品牌消费季等主题促消费活动。强化部门联动共促消费;联合旅游部门扩大外来消费;联合文化部门培育文化消费;联合农业部门搭建直供直销渠道。
改善消费环境。调整促消费政策导向,从激励企业销售增长为主转向着重改善消费环境,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建设行业交流、服务创新、消费导航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推出全市商务统一促销平台,引导大众消费。按照“规范化、现代化、特色化、国际化”发展目标,加强市级特色商业街动态管理服务。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评选活动、商业服务业技能竞赛活动,树立商业品牌形象,提高商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企业诚信经营监管,让市民安全放心消费。
促进新兴消费。扩大电子发票试点工作,深化电子发票试点应用,推进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工作。扩大民生服务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引导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商业转型。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企业范围。
适应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要求,突出抓好产业高端发展、聚集发展,为首都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全面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总部企业在京发展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总部企业重大项目投资发现机制和跟进服务机制,搭建总部企业市场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总部企业在京开展实体化经营。
提升商务服务业影响力。探索促进商务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有效措施,完善服务功能,打造集聚示范区。将主题商务楼宇升级改造纳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会展业品牌化、国际化、规模化发展,促进本市会展业企业到国外参展办展,打造国际会展之都。
推动优势产业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培育“双自主”企业,争取认定企业总数超过1000家。建立政府部门、投资企业与工程企业间的联系合作机制,搭建企业境外项目投融资平台、协会平台和境外项目信息平台。推动设计咨询、文化、品牌等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对外投资带动承包工程、中国工程技术标准“走出去”和企业联合“走出去”,争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增长10%。
围绕京津同城化、京津冀一体化,更加主动地融入首都经济圈发展,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定位北京商务工作,在区域合作中实现共赢发展。
主动开放市场。发挥首都市场的窗口作用,畅通渠道搭建平台,更好地促进京外企业和品牌在北京发展。强化部门合作,引导电商龙头企业开展网上商品大集,利用新兴业态或实体店继续开展各地商品大集活动,搭建外地品牌商品进入首都市场的网络平台。
完善口岸功能。进一步深化口岸区域合作,加紧推进京津、京冀口岸合作协议签署,重点推动京津冀通关一体化。研究制定新机场口岸建设方案,加紧推进新机场口岸开放可行性研究。
促进联动发展。加强京津冀商务合作,积极推进相关产业功能疏解。进一步健全机制,把区域商务合作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企业,促进优势互补。利用北京流通中心和贸易枢纽功能优势,促进区域物流、国际物流体系建设。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在北京召开,要加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展示北京商务发展水平。
强化监管规范秩序。加强对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逐步建立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发展促进机制,防范市场风险。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引导诚信经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消费者权益。落实《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实施办法》,做好项目监管。建立覆盖全市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推动商务领域实现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研究制定商业和服务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方案并启动实施,组织供应符合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燃油,积极促进出租车、货运车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大力发展绿色物流,推进物流基地使用第三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进行货物运输,探索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机制。制定并推行《北京市商场超市能源消耗限额》和《北京市商场超市合理用能指南》,推进流通领域节能降耗。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研究制定本市商业设施布局规划,引导流通业态升级。鼓励外资企业为治理大气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提供解决方案和产品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