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会计学会
2013年,中国医药会计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在民政部、国资委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的领导下,按照学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学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核心业务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医药财会与价格等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完成全国第七届优秀论文专辑编印工作。在广大会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学会第七届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取得了成功,为了更好地发挥获奖论文和科研课题报告的实践指导作用,便于会员单位交流学习,2013年,学会组织专人负责《第七届优秀论文专辑》编印工作。经过反复筛选、比较,确定了印制单位。其间,有关领导、副会长对文稿进行了认真审核。编印工作全部完成。
(二)年初印发《中国医药会计学会第五届第三次全国理事大会暨2012年理论研讨年会会议纪要》,学会秘书处针对2013年工作重点,对年度工作进行了细化、安排和分工。
(三)充分利用学会平台,进一步拓展学会核心业务。为满足业内企业的培训需求,学会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和美国国际管理教育(基金)中心交流协商后,达成共识,选择直接合作的方式,联合培养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流程,印发了《关于组织优秀中青年管理人员赴美中长期培训攻读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的通知》。本项目每年分为春秋两季招生,已有部分会员单位报名。
(四)根据中国医药会计学会第五届第三次全国理事大会通过的新会费标准,于2013年年初印发了缴纳会费的通知,得到全国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缴费工作顺利完成。
(五)根据学会章程,本着高效、精简的原则,2013年7月采取通讯形式召开了中国医药会计学会第五届第四次会长扩大会暨常务理事会议,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
(六)坚持医与药财会物价人员培训工作。2013年学会在大连举办了“医药企业内部控制构建与财务转型”和“医疗卫生改革与医院财务管理”高级研讨班,参加培训100多人。聘请了医和药行业内的专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授课。
(七)学会分别参加了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举办的2013年经贸形式报告会和2013年中国工业经济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等会议。
一是根据民政部和国资委的部署,完成了2012年年检工作,学会工作符合民政部、国资委的要求,年检达到合格标准。二是根据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的要求,完成了中国医药会计学会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工作。三是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财务制度规定》和《中国医药会计学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会核算,加强了财会管理,做到了勤俭节约、控制费用支出的目标。四是根据财政部在京中央企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规定,完成了银行账户年检工作。五是根据北京市地税局的规定,完成了2012年所得税清算汇缴工作。并逐月、季完成了2013年单位和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六是根据国资委关于行业协会财务审计的通知,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对学会近三年财务状况审计工作。七是完成了学会文件和文秘起草、编印、邮递工作。八是完成了学会有关会议组织、会务服务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医药会计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