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支持小企业发展,对于提高经济增长活力、有效扩大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扶持小微企业的“国九条”政策等一系列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完善社会服务、改善小企业融资,以切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财务会计制度等多项政策工具,扶持中小企业发展。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制定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微型企业参照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提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是财政服务小企业发展的切实举措,有利于改善小企业税收和融资环境,有利于改进和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政府经济管理水平,有利于为国家扶持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表1 北京市有效问卷统计情况表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2013年以来,与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信息平台合作,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发挥会计服务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供参考。本调查报告共分为4个部分,一是调查基本情况介绍;二是财政部门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主要举措;三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四是相应对策和建议。
2013年9月至11月,我们综合采用调研、座谈、问卷和线上调查等方式,与北京、广东、深圳、江苏、上海、湖北、云南等地方财政部门,以及中小企业信息平台合作,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
与北京市财政局合作,请北京市财政局与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经信委协商一致,下发了《关于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的调查问卷》,在全北京市范围内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调查工作。本次活动共调查3 255户中小微企业,收到有效问卷3 037份,占北京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中小企业总户数的1.20%。3 037份有效问卷中,已填写企业分类的共计2 947份,其中,“零售业”和“工业企业”两种类别的企业合计994份,占据了全部问卷单位的较大比例(33.73%)。
表2 北京市被调查企业分类统计表
在北京范围内调研的基础上,分东、中、西3个片区,选择小企业数量较多、代表性较强的省市,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深度调研。向广东、深圳、江苏、上海、湖北、云南下发了《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和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组成联合调研小组,于2013年11月,赴以上六省(市),与当地财政、工商、国税、地税、工(经)信、银监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小企业主代表、小企业会计人员代表、代理记账公司代表、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会计软件公司代表等与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小企业和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如,在江苏省,委托江苏省财政厅设计了问卷调查,分别对徐州市、苏州市、镇江市的小企业发放了问卷调查,受访企业中,工业企业和批发企业占比较大,合计占到样本总数的32.91%。
另外,还创新工作方式,与中小企业信息平台畅捷通公司合作,开展了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网络调查。调查显示,样本中的小微企业以民营为主,达到了55.01%,国有企业的比例较低。
表3 被调查企业性质分类((网上调查统计表)
我国小企业涉及面广、数量众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财政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大力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和贯彻实施。一是多方联动,形成合力。2011年10月26日,财政部会同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着力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准则实施联动机制,共同服务小企业健康发展。按照该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纷纷联合有关部门,形成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合力。如,江苏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工商、国税、地税、工(经)信、银监等部门成立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进行专题研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二是制度设计,做好衔接。2012年11月,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促进小企业有效遵循《会计法》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自《小企业会计制度》向《小企业会计准则》转换的衔接工作。三是宣传培训,夯实基础。2012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会同干教中心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全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贯彻培训班”,通过领导讲话、政策讲解、典型发言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各地对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要求的认识,明确要求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平台、与专业机构合作、加强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组织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工作。各地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了具体的宣传培训方案。四是创新思路,模拟实施。如,为进一步推动各地抓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为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广东省自2012年6月起在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的部分企业中模拟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模拟实施,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存在问题,帮助参与模拟实施企业提高制度执行能力,为全省各地全面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积累经验。五是跟踪调查,掌握情况。如,上海市建立健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区县财政局按月向市财政局报送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情况,全面反映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推进速度、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北京市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的抽样调查,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基本情况。六是培训咨询,加强服务。如,上海市在全市各区县普遍建立了公益性小微企业培训咨询基地,面向广大小微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重点开展会计、税收、电算化等基础知识培训,受到了小微企业的广泛欢迎。
从调查情况来看,尽管政府部门为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的工作,监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等方面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从调查结果来看,小企业会计准则整体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比率偏低。一方面,仍然有大量的小企业执行已经废止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限制了小企业会计准则效果的充分发挥。如,对北京市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 037份有效问卷中,1 614家小企业即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占到样本总数的53.14%;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有各类型的小型企业共计239 764户,其中,约四成的小企业仍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小企业既没有认识到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强制性,也没有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愿。如,与中小企业信息平台畅捷通合作的网上调查显示,909份样本中,38.61%的样本企业尚未准备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门对此也无能为力。二是有些企业会计标准执行不够规范,存在选择性执行的问题。如,有财政部门反映,发现有的小企业面临不同的交易或事项时,仅仅从哪种会计标准对该交易或事项有利出发,选择性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三是现阶段,财政部门普遍缺乏对辖区内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覆盖率的全面掌握,只能依靠抽样调查的方式,因此,难以取得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全口径统计数据。
表4 《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网上调查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来看,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上问题,关键原因不在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本身,而在于以下因素:
(一)小企业会计基础薄弱,对会计工作的了解和重视不足。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大多数小企业管理者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会计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了解不够。一是小企业管理者普遍存在重税法、轻会计的现象,他们只关注到企业当下的生存,没有意识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认为只要成本利润清楚就行,至于用什么会计准则核算则无关紧要,其认识上的局限性严重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二是小企业普遍存在会计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许多企业平均拥有会计人员不足2人,甚至不满足会计法关于“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一基本要求,会计基础极为薄弱。如,北京市调查问卷中,2 947家企业中,会计人员合计为5 183人,平均每家仅1.76人。三是有的小企业会计人员缺乏规范核算的意识。如,在座谈时,有的小企业会计人员表示,日常进行会计处理时完全依循惯例,并不清楚、也不在意企业到底应当执行什么会计标准。
表5 北京市被调查企业会计人员数量统计表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各地财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了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限于人力、物力等因素,已有的培训与小企业庞大的数量相比,仍然远远不能满足相关人员的需求。以北京市西城区为例,2012年注册资本在50万以下的小企业年检户数为25 397户,但已有的培训仅仅辐射了3 200家小企业,占比仅为12.60%,相当数量的小企业尚未系统学习和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有的小企业会计人员甚至不知道有小企业会计准则,准则培训尚存在大量空白区域,制约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
(三)小企业中介服务质量亟待提高。由于小企业普遍而言本身财务力量较为薄弱,因此部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企业一般委托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企业的会计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系列工作,代理记账公司专业程度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但是,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部分代理记账公司专业能力不足、服务意识淡薄,更有大量不具备条件的“黑代理”充斥市场,严重影响了代理记账市场竞争的有序性和服务质量,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另外,调查结果显示,越来越多的小企业、代理记账公司采用会计软件进行会计信息的录入和处理,但有些小企业会计软件或者因为本身设计存在问题,或者因为未对小企业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导致软件产品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和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监管乏力,财政部门缺乏有效抓手。《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原《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不仅有些小企业人员,甚至税务部门也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自愿执行,而不是强制执行。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会计管理机构与小企业没有业务往来,没有抓手也没有平台,缺乏有效沟通,因此对小企业的情况不掌握、不联系、不密切,同时也缺乏监管手段,导致小企业普遍只重视税务监管,忽视会计监管。如,在与中小企业信息平台合作开展的网上调查中,32.62%的受访者表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出于税务部门的要求;仅13.44%的受访者表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出于财政部门的要求。
表6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原因(网上调查统计表)
(五)与工商、税务、银监等相关部门的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信息尚未嵌入工商、税务系统,导致无法获得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覆盖率等基本信息。工商、税务等部门是小企业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也是收集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信息的最佳途径。如工商局部门可以通过年检系统、税务部门可以通过税收征收管理系统,要求小企业报送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信息,了解并掌握辖区内所有小企业是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等基本情况,引导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管理所需的财务报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地方尚未在税务等系统中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标准相关信息。如,北京市工商局在2012年企业年度年检中调整了《企业年检报告书》,增加了“是否已经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一项内容的填写,为下一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使用情况提供了数据统计基础,但这项工作目前尚未在系统中真正实施;税务部门税收征收管理系统的“执行何种会计准则制度”栏目中,尚未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列入其中,导致无法通过纳税申报系统取得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基本信息。
二是税务部门税收优惠适用的“小型微利企业”概念,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使用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不同,导致小企业会计准则未能真正与税收优惠实际相结合。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规定,小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建账核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低税率等优惠政策,而企业是否符合小型企业标准,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予以判断。但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实际使用的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判断标准,均不同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相关规定,从而导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未必能够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
三是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助力小企业获取信贷支持。通过调查了解到,尽管《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会计核算健全、具有良好会计信用的小企业,应优先提供信贷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银行在对小企业做出信贷决策时,仍然主要基于是否有抵押、担保等因素做出判断,是否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规范的会计处理,并未对小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带来实质性帮助。
针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从操作性角度出发,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工作,夯实准则执行的基础。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被调查的小企业认为当前的培训尚不充分,还需要加强。如,在与中小企业信息平台合作开展的网上调查中,仅10.23%的受访者认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已经很充分,28.16%的受访者表示根本没有参加过相关培训。因此,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经信、银监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出发,共同做好小企业会计准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部门、小企业管理者和会计人员等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意义的认识和内容的把握。二是在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中加大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三是创新方式,在大力加强小企业会计准则现场培训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探索与小企业信息平台等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线上培训工作。四是及时整理和解决小企业提出的问题,并考虑适时发布解释公告,及时解决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引导企业有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公司和会计软件公司,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服务市场。一是建议考虑通过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加强市场监管等举措,规范代理记账服务市场,促进其有序运行。二是建议积极探索政府购买财务软件的使用权,提供给小企业使用的有效模式。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小企业管理者而言,判断财务软件好坏的标准,往往不是该软件是否符合准则规定,而是该软件的价格;对于基层会计人员而言,“软件是这么定的”比“会计准则是这么定的”可能更有操作性和现实意义。因此,建议推动加强小企业信息化基础服务建设,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软件的设计和升级,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我们了解到,上海已经开始通过政府购买小企业代理记账服务,这正是政府探索使用财政资金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值得关注和考虑推广。
表7 影响《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效果的原因分析(网上调查统计表)
(三)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强化准则执行的监管合力。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工商、税务、经信、银监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合作。积极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争取早日实现将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信息纳入工商年检、税务征管等系统,积极推动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争取相关部门共同打造包括纳税、融资、代理记账、会计信息统计等功能的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奖励合作。争取与税务部门、银监部门、我部企业司等加强合作,对规范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技改资金等方面做适当考虑。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合作是解决会计管理机构小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手段不足的有效途径。如,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已计划着手组建有关部门(财政、工商、税务、经信委等)对全区中小企业贯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运行监管联合办公机构,拟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值得予以关注。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