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财务会计工作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我国全部工业增加值210 689亿元,同比增长7.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9 149.8亿元,同比增长11.2%;实现利润总额62 831亿元,同比增长12.2%。工业投资181 864亿元,同比增长17.8%。全国电信业务总量13 954亿元,同比增长7.5%;电信业务收入实现11 689.1亿元,同比增长8.7%。截至2013年底,全国电话用户达到14.96亿户;3G电话用户达到4.02亿户,2013年净增1.69亿户;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到6.18亿人,其中手机网民的规模达到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5.8%。
(一)提出支持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重点抓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协调工作,会同财政部共同研究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通信行业的影响,向财政部提出有利于为互联网行业创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等具体建议并得到采纳。对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研究,形成政策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就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政策惠及600多万户小微企业,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有利的税收政策环境。
(二)做好进出口税收政策落实工作。提升国内重大装备的自主化水平,支持行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2013年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232家,免税额度39.18亿美元。新增太阳能电池设备、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等领域;积极促进发挥关税政策对工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推动一批产品增列关税税目,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率。
(三)参与自贸区及WTO相关协议谈判工作。配合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做好谈判预研和应对,参加相关货物贸易和原产地规则谈判。中冰、中瑞自贸区协议已达成,其它自贸区谈判稳步推进。参加《信息技术协定》(ITA)扩围、环境产品清单、《政府采购协议》(GPA)等双边、多边涉及关税减让及原产地规则的谈判工作。
(四)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针对促进信息消费、化解产能过剩、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集成电路产业跨越式发展等重点工作研究形成政策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结构调整,以及10余种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提出意见建议。围绕促进信息消费、财税体制改革、结构性减税、比特币、产业投资基金、关税减让重点产品和细分行业评估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研究,为协调推动相关财税政策做好政策储备。
(一)支持行业发展重点领域。2013年部门预算规模达到207亿元,较2012年增加超过10%。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进一步增加,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有关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持方式。2013年,工信部利用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电子信息、工业强基、宽带中国战略、两化融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淘汰落后产能、物联网、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工业清洁生产示范等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并探索采用后补助、保险补偿或贴息等支持方式。
(二)强化预算约束。从预算编制源头入手,结合重点工作安排,明确预算执行工作关键环节,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建立预算执行月报、通报、督导和重点项目监控制度,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均衡性,全年预算执行进度达96%。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将2013年一般性支出压减5%,严格控制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开支,相关支出做到只减不增。
(三)加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督促“核高基”等3个专项办制定预算执行计划,全年共拨付资金34.94亿元。配合专项办完成2014年立项项目(课题)评审工作,共评审150个项目(课题),涉及中央财政资金78.42亿元。完成2008年至2012年在研课题的全面检查工作。组织开展3批财务验收审计委托工作,共委托37家事务所对179个项目(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审计,涉及中央财政资金31.53亿元;完成270个项目(课题)财务初审和227个项目(课题)财务验收。
(四)注重绩效评价。按照“试点-扩大-自行开展”的思路继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在完成2012年5个试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将2013年绩效评价试点项目与自行开展项目扩大到14个,并试编部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报告。选取部分项目绩效评价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过程管理,开展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与预评价,及时反馈信息并督促整改。推动系统内单位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调动中央和地方相关单位的积极性。
(一)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项目经费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内部控制实施范例》和《工信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改进内部预算管理机制,成立由不同领域负责同志组成的预算审查小组,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强预算透明度。
(二)加大财务培训力度。2013年组织培训2 000多人次,培训对象包括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和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等不同层次。围绕重点业务领域举办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等专题培训;梳理历次审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审计案例,通过案例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验收工作。初步建立基建项目财务专家库与动态管理机制,完成项目验收40余项,批复竣工财务决算40余项。争取到限额内基建项目和特殊性质基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权,增强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四)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22家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调研,清理对外投资关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落实机构调整单位的资产划转工作,协调部分单位合并事项。做好国有资产出租、投资、处置等日常工作,按照程序和授权,分类处置各类资产38万余件,核销账面价值6亿元。组织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和收益上缴工作,提出预算分配建议,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相关企业的支持。
(五)开展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67家单位财务决算审计,提高决算编制水平。开展住房改革资金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申报。对13家单位进行抽查审计,清理核实财务资产状况。完成14家单位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过预算审核、执行情况检查、延伸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所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检查,自查项目2.18万个,重点抽查项目3 120个。开展201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重点检查工作,涉及14家单位的61个项目。对部分所属高校开展教育收费抽查审计,重点对体育和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中外合作办学等进行核查。
(一)做好各项预算决算编报工作。完成2012年度部门决算、住房改革支出决算、基建决算、企业决算、外汇决算、结余结转资金和2014年度预算等编报工作,并按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数据,多项工作得到财政部等部委的表彰。
(二)完成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按照季报、批量集中采购、年报等类别及时报送政府采购信息;办理相关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审批申请,2013年政府采购金额超过10亿元。督促相关单位将各项非税收入及时收缴入库,2013年上缴非税收入超过66亿元,并按时办理部分收入的返还手续,保障相关单位正常运转。
(三)建设完善财务工作数据库。建设软课题研究数据库,促进成果共享和软课题信息内部公开,避免重复立项,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初步建立科技重大专项财务初审和已验收项目(课题)数据库,分类统计项目实施进展,及时更新数据库。进一步完善财务专家数据库,在库专家133位、备选专家50位。
(四)加强财务基础能力建设。为相关单位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财务软硬件购置和核算系统升级改造,提升财务信息化水平。组织课题组,对财务审计相关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调研报告》。
(五)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完善工作流程,严格支付审批,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在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率先实现公用经费全员全额公务卡结算。完成系统内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做好部管社团账户备案与重大专项特设账户变更管理工作。
(六)其他有关工作。推进部属高校总会计师岗位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评审工作,完成对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人员的审核和综合评定工作。制定财务工作《保密管理规定》《信息发布暂行规定》等,发布11期财务工作动态。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供稿于飞飞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