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是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引擎。2013 年,乐山市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紧扣“三大联动、六个跨越、六个美丽”总体思路和“两建成两翻番”的总体目标,以提升发展质量为前提,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狠抓落实,走出了一条形态适宜、景城融合、产城互动、城乡统筹、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将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健全领导机构、及时分解任务、强化督促检查,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乐山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乐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住建局。同时,在原有市新农村和彝家新寨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及时组建市城市新区规划建设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3 个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年初在省政府目标任务未正式下达之前,乐山市就在市委经济工作会期间召开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对全年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根据自身实际,将部分年度目标任务预下达到各县(市、区)。省政府任务正式下达后,赓即进行调整下达,并逐一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真正做到了计划早安排、任务早部署、工作早落实。
按照“月统计、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思路,落实由新彝办、新区办、小城办和城建办牵头,对全市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单位自查与全市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展情况、突出问题和好的经验,确保了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顺利推进。
围绕“大交通、大产业、大城市”联动发展、“12625”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和“双百”城市、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目标,乐山以县为单位,加快完善全覆盖城乡规划。
深化区县规划与市域规划相统一、城镇规划与新村规划相协调、详细规划与专项规划相匹配的认识,主动对接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深度融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编制完成《乐山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3—2020)》,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方向、路径、重点和目标。
在《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和《乐山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3—2020)》的总体框架内,加快总规、控规、专项规划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中心城区26 个片区控规中,7 个已经政府批准实施、11 个进入报审程序、8 个正加快编制,苏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获2013 年度四川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开展各类专项规划编制14 个、城市设计7 个,完成6 个主要街道风貌规划并经市规委会审查通过。
持续加强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建设,完善政府、专家、群众“三位一体”的规划评审机制,健全规划公开发布和投诉、反馈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继续深化规划、建设管理执法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市、县、乡三级建设监察执法机构,规范城镇建设行为。2013 年,乐山市仅市建设监察支队就依法处理城乡建设违法案件26 起,进一步维护了规划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统筹推进新城、新镇、新村、新寨建设,加快构建“文化、生态、产业相匹配,宜居、宜业、宜游相统一”的现代城镇体系。2013 年,全市完成城建项目投资220 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3% (其中中心城区完成投资155 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5%);城镇化率提高1.56 个百分点、达44.5%。
抓住省上修编和加快发展四大城市群的机遇,乐山以“双百”城市和县域中心城市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新区规模扩张和旧城功能完善,增强城市规模效应和吸纳能力。青江新区至乐路、至乐路人行地道主体工程已完工,瑞祥路B 段路基基本形成,总投资29.4 亿元的28 个基础设施BT 招商项目加快实施,宝莲广场地下空间、嘉瑞大道、至乐路景观等7 个工程开工建设。岷江东岸嘉州长卷项目完成投资6.3 亿元,滨江湿地景观、南区停车场、公厕基本建成;景观大道竣工通车,碧山路改(扩)建和岷江三桥匝道工程加快建设。苏稽片区主次干道和跨江大桥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序推进,青衣江大道北段(一期)工程开工建设,青衣江六桥设计方案通过规委会审查。临港新城天杨路、新港路全面建成,高港大道即将开工。沙湾绿岛水城、犍为方舟新城、井研城南新区、马边红旗新区等城市新区正加快推进。全市新区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23亿元,新增建成区面积8.4 平方公里,分别占省下达目标的127.8%、144.8%。
将新镇建设作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抢抓全省“百镇建设试点行动”机遇,在成功申报5 个省级试点镇的基础上,确定市级试点镇(乡)6 个,并以11 个试点镇为示范,采取分类、分层、分步推进的办法,做大做强卫星镇和区域中心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文化旅游型、工贸主导型、交通节点型、农产品加工型等独具形态的特色小城镇。截至2013 年底,11 个省、市试点示范镇(乡)总规、控规和城市设计编制完成并经过专家初评,其余63 个建制镇规划基本完成;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3 亿元,道路、管网等城镇基础不断完善。
将新农村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补充,紧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总体要求,按照“近郊建综合体、远郊建聚居点、彝区建新彝寨”的思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统筹抓好住房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完成380 个新村聚居点建设,基本建成9 个新农村综合体,其中雨台新农村综合体建设规划获2013年度四川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乐山市新农村综合体农房户型图集》获省住建厅户型设计三等奖;有序推进42 个“彝家新寨”建设,《乐山市彝家新寨农房设计图集》获省住建厅优秀设计二等奖。
大力推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防止城镇“空心化”、产业“孤岛化”。
深入实施“双千双百”培育工程,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向园区延伸,引导企业退城入园、集聚集约发展,打造城市新组团。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鼓励发展吸纳能力强的传统优势产业。2013 年,全市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超50 亿元的企业集团1 家、超20 亿元的2 家,实现工业增加值649.8 亿元、增长11.2%,新增工业就业岗位6043 个。
科学制定建筑业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外来建筑业企业将更多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投入乐山市场,促进建筑业做大规模、做优品质,提升建筑企业层次和建筑产品档次。2013 年,全市实现建筑业产值112.7 亿元,新增建筑业一级资质企业1 家、达4 家,新增建筑业就业岗位8200 个,华构住工成功申报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相继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文件。加速服务业规模,优先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研究开发、工程设计、产品维修、广告通信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住宿、餐饮、家政、养老、健康和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2013 年,全市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305 亿元,新增服务业就业岗位1.81万个。
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重点,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高、中、低端商品房,全力构建保障房、商品房“双轨”供给体系。
深入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加快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重点抓好城市和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支持居民结合旧城环境综合整治有序开展自主更新改造。2013 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新开工7712 套、基本建成14331 套、竣工12748 套,分别占省下目标任务的106.7%、131.5%、151.2%;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781户、1186.6 万元,向农民工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396 套,分别占年四川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2.4%、129.5%。同时,扎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城乡住房维修加固12940 套(户)、重建691 套(户),占总任务的100%和46.3%;农村危房改造竣工9599 户,完成任务的117.3%。
在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思路,以质量为核心,围绕市场需求,加快商品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全力完善“房地产商、政府、专家”三方协调机制,鼓励信用良好、管理规范的房地产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交流、交易平台,先后成功举办乐山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投资座谈会、夏冬两季保障性安居工程暨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有力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2013 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2.5 亿元,批准预售445.9 万平方米,备案销售商品住房297.3 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48.2%、69.8%、26.2%。
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提升公共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扫清新型城镇化发展障碍,确保农民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可持续。
制定出台《乐山市深化地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打破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全年完成“农转非”5 万人。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建立规范、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为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严格规范、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城镇建设;积极推行土地利用差别化管理,统筹城镇建设用地;大力清理闲置土地,努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科学整合项目资金,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城镇市政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各级政府城镇资金支出占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城镇化发展中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城镇化建设;规范TOT、BOT、BT 等项目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2013 年,全市仅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城镇化建设资金就达2.4 亿元。
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加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进城农民在医疗、教育、治安、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方面同等享受市民待遇;进一步推进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在就业、医疗、养老、低保等方面与城镇居民同等享有相应权益和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3 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94.9 万、109.3 万、32.5 万、20.9 万、19.3 万,全部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