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视点

2014-02-03 15:10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10期
关键词:矿业权基本农田征地

信息视点

部办公厅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针对当前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落实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通知》指出,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市县政府为征地实施和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起到关键作用。针对目前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公开行为不规范、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公开信息不便捷不及时等问题,《通知》着重强调市县征地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有关政策和要求:一是强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市县切实履行职责,着力从基层管理层面做到征地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公开。二是明确市县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通知》要求,各市、县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将征地信息公开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在征地工作中,要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及时公开征地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三是增加了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知》将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纳入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了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四是畅通公开渠道。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市县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工具为群众获取征地信息创造便利条件。五是进一步强调了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包括:严格信息核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广泛宣传,告知征地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福建: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经福建省政府同意,9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地方立法、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立我省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切实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强化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实施方案》强调,坚持统一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坚持积极稳妥,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坚持便民利民,进一步优化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马上就办”等配套措施,更好地服务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坚持指导基层,加强对市、县(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织等的指导,全面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开展不动产登记现状调研,今年10月中旬前提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编制整合的初步意见;10月底前形成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正式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实施;11月底前研究提出省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方案;研究起草《福建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及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省编办、国土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全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工作。6月底前,全省市、县(区)要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并按国家和省里的部署要求,做好机构组建、工作融合、平台建设等工作,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湖南:分类处理矿业权与基本农田重叠问题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妥善处理、解决问题的原则,妥善解决已发证露天开采矿山矿区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重叠问题。通知要求,凡新设矿业权或已设矿业权扩界,且属于露天开采的,必须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的矿业权,其风井、井口及其他建设用地,不得布局在基本农田内。对已发证矿业权,其矿区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有重叠的,按照两种情形处理: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的矿山占用基本农田的,如果占用耕地质量较差,不符合基本农田标准的,可以市州为单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要求,编制调整方案,更新数据库,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如果占用耕地质量较好,应调整矿业权设置范围或变更开采方式。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的,应充分论证开采活动对基本农田的影响,在不影响基本农田质量的前提下,可允许矿业权设置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相重叠。

安徽:加大矿业援疆力度

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落实新一轮对口援疆地质找矿项目进行了会商。安徽厅拟投3871.34万元,落实8个地质找矿项目,项目工作程度原则上以普查为主,由安徽厅负责立项、实施和成果验收,新疆厅负责矿业权管理和协调配合,力争明年上半年启动相关工作,下半年展开施工。近年来,安徽厅不断加大矿业对口援疆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安徽厅负责人多次率队到对口援疆地区考察调研,并落实专项资金,在找矿空白区圈定矿业权开展预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1∶50万地球化学调查6.72万平方公里,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0.15万平方公里,1∶20万地球化学调查3.52万平方公里,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5万平方公里和地质找矿项目立项审查工作。安徽厅注重发挥人才、技术、资源优势,统筹资金300余万元,援助新疆10辆工作用车;指派专业队伍,高质量地完成了援疆地灾防治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编制和1∶1000、 1∶500地籍测绘工作,目前各项成果已完成交接,通过评审后可交付使用。

海南:公布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

经海南省政府同意,9月17日,海南厅联合省统计局对社会公布了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海南省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开展了调查工作,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了调查数据。调查成果显示,至2009年12月31日,全省土地总面积5276.58万亩,其中农用地4503.64万亩,建设用地460.35万亩,未利用地312.59万亩。全省耕地面积1094.64万亩。人均耕地1.27亩,低于全国1.52亩的平均水平。海南省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用地方面,与1996年相比,建设用地从424.60万亩增加到460.35万亩,增加了35.75万亩,增长率8.42%,建设用地平均GDP为3.58万元/亩,低于全国6.39万元/亩平均水平。海南省建设用地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但粗放利用的阶段性特征比较明显,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还较低,必须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第二次土地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总体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省的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将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提供基础性数据,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广西: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日决定开展全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送审稿的审查、批复工作。本轮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该厅强调,市、县级规划要突出监督和管理的直接依据作用,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工作人员在编制规划时要统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前期研究,重点解决砂、石、页岩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布局、矿业权设置、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突出问题;二是明确规划编制重点内容,包括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三是同步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四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该厅还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开展工作,切实落实规划编制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和预算经费;重视公众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县级规划编制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编制技术规程执行,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河北:启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了《“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据介绍,此次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行为,整治以采代探、非法勘查、非法转让矿业权等问题。工作人员通过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将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反映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解决影响和制约矿山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方案提出,为进一步推动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将直查、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基层处理难度大、未处罚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方案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和暗查暗访行动。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及时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同一矿山企业在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川:出台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推进土地立体开发利用,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意见》强调,要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居民点整合撤并和小城镇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区位调整、产权置换,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严控城市新区无序扩张。将市(州)、县(市、区)单位GDP用地量和人均用地量下降情况作为分配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优先为节约集约利用程度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明显的建设项目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意见》要求,建立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适当提高工业用地价格;鼓励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用地,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完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地价确定、权利设定和登记制度。独立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河南:国土执法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齐抓共管

针对国土资源执法难、难执法问题,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强化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责任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三方面入手,切实推行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打造立体化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网络体系。《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保护、利用、监管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负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法院等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法院依法受理、执行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公安机关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依法查处。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规划、城建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证件及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资金支持。《意见》明确,各市县应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执法协作、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意见》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市县落实执法监管责任情况的督导。违法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政纪处分等,同时扣减或冻结当年用地指标和暂缓涉土涉矿审批。

猜你喜欢
矿业权基本农田征地
安徽省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机制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废”
2020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矿业权出让分级管理”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建设及应用
基于GIS+BIM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管理系统
矿业权审批优化服务改革的举措、成效及展望
矿业权出让转让及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审计主要内容和方法
浅析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划定与保护——以慈溪市为例
我国基本农田立法的四大软肋及其对策
大藤峡公司已拨付征地移民安置资金11.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