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益元
政权建设是一个内涵丰富、涉及面宽广的概念。从现有研究成果看,许多学者普遍关注制度的建构、权力的行使、新组织和新权威的树立、经济社会的干预和思想文化的整合等内容。从历史学角度看,要考察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建设,首先要分析中共是如何在农村进行政权建构的,包含政权建设的政策、方针,以及政权建构的方式、途径;其次要考察政权建设对农村社会造成的深刻影响,即中共经由特定的政权建设道路,形成了何种社会结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又是通过何种动员和控制机制得到切实维持的①陈益元:《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7——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1页。。
从1949年到1957年,中共最为艰巨和重要的任务,就是实现乡村社会的动员和改造。中共由此较为顺利地实现了政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农村社会也在动员和改造中发生了全面、深刻和长远的变化。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最为成功的就是使“革命走入乡村”,动员和组织了农民,同时又对中国社会进行了“革命性改造”②林尚立:《革命与乡村:中国的逻辑——读〈革命与乡村〉丛书》,《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第1期。。与民国时期相比,中共农村政权建设的途径、方式、载体和效应截然不同,改变了国民党政权建设内卷化和农村社会衰败化的命运。革命建政、政党建政、运动建政的政权建设原则、方针和路径,引起了农村社会的极大重构和重组③革命、政党、运动建政是对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原则、路径、策略和手段的理想型概括,不排除实践中它的其他面相和特点。关于它的基本内容和现实体现,参见陈益元:《1949—1957年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与农村社会变迁: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的研究》,《吉首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围绕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共农村政权建设,学术界围绕不同主题、方向进行了诸多努力和探索。总体上看,研究重点集中于三个方面,即国家权力的深入、乡村社会动员、国家政权与农村社会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对中共来说,政权建设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如何深入并改造农村,并使之朝着规划社会变迁道路发展的问题。要达致这个目标,就有必要利用、发挥好自身的优势和力量,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方式和载体,实现充分的社会动员,达到农村社会结构重构和重组的目的。
薄一波通过回顾、考察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等重大历史事件,指出党政权力对运动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它对农村社会发展造成的深刻影响④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405页。。杜润生以亲身经历讲述了在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国家权力是如何经由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来控驭农村社会发展的。他认为,土改的基本环节是发动群众、整顿基层,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由此整合在一起,中央政府获得了巨大的组织和动员能力以及政令统一通行等诸多好处,因此,土地改革是“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①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页。。在分析农业合作化运动时,他指出农业合作社控制劳动力和播种面积,限制各种家庭副业等“行为国家化”的属性,以及统购统销、集体经济和国家权力三者之间的互化、互强关系。
有海外学者通过研究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经济变化和组织转变,指出这种变化和转变过程中党政权力的作用及其效应②〔美〕莫里斯·迈斯纳著,杜蒲等译:《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34—154、182—210页。。还有研究者考察了革命后中国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认为国家政权建设采取了高强度的政治与行政控制、经济控制、全新的文化与意识形态整合以及政治运动的有效手段,这些都深刻影响着乡村社会的发展③龙太江:《国家政权建设与乡村发展——对革命后中国乡村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反思》,《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这些研究聚焦点在分析重大政策、事件的发展演变和实际功效,从中总结出国家政权运行的特征和影响,都不是对国家权力深入的具体考察。因此,他们虽指出国家权力在重大社会运动中的作用或它的运行规律,但都是宏大层面的叙事,对国家权力深入的具体历史场景还缺乏细致的刻画和揭示。
为深化对国家权力的研究,来自历史学、政治学、人类学和经济学等不同学科的学者,分别从宏观、总体和地方、底层视角两个层面出发,探究了国家权力作用的限度、向度和效应问题。
1.宏观、总体的专题探讨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权力的作用方式、载体和效应的探讨,一批海外学者的相关成果值得关注。如有学者通过考察20世纪上半叶国家与村庄之间关系的变化,认为新中国终结了长期以来困扰乡村发展的国家政权内卷化的顽症,完成了国民党政权未能完成的国家政权建设任务,到高级社阶段,征税单位、土地所有制和政权结构三者的合一造成了极有利于国家政权建设的目标④〔美〕杜赞奇著,王福明译: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41页。。有学者专注的是现代化所导致的国家权力扩张问题,探讨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土改、合作化运动中发生的革命性巨变对乡村政治的影响,认为土地改革以后,旧的国家政权、绅士或地主、农民的三角关系被新的国家政权与农民的双边关系所取代;到合作化时期,党和政府的影响力更扩展到田土数量、产量的确定,粮食市场的设立、管理,农村居民的留粮标准等产、供、销环节⑤〔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第173、182—183页。。有学者在研究20世纪农村基层政权时,也指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正规化,没有带来国家权力和社会控制机制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的撤退,反而促进了国家在乡土社会中的权力触角的延伸⑥Shue Vivienne.The Reach of the State:Stretches of the Chinese Body Politic.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175.。
另外,有学者在考察新中国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及效应时,认为乡级政权和各种群众组织的建立和活动,使中共成功地把农民转化为基层社会的管理者,从而解决了农村基层社会整合之难题⑦金观涛、刘青峰:《开放中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63页。。有学者则在考察国家和所有权关系变化的演进轨迹中发现,由于革命后的国家不仅要代替旧国家掌握来自土地的赋税,而且要替代原来的地主控制和利用地租,因此,它就必须要超越传统的国家规范而行动;它不仅深入乡村一级,而且干预农民家庭和宗族的决策;不仅重组乡村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而且控制农业产品的生产、交易和分配⑧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上)——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 《管理世界》1995年第3期。。
这些对国家权力作用力的研究,具有洞见地指出了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权力作用力度、深度的加大、加深问题,以及支撑这种权力下移的政治和经济等因素。但是,国家权力是否具有单一性?权力的下移、深入是否具有普适性?在权力下移和深入的过程中,地方、基层、民众的反映和因应策略怎样?所有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在此基础上,有研究者从政策下乡、行政下乡、政党下乡等层面,研究了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整合问题。他认为,“政策下乡”是构建农民行动的过程,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强化了农民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集动员、任务与命令于一体的“行政下乡”,作为政权建设的另一有效管道,实现了现代国家权力向乡土社会的渗透。政党向乡村的延伸实现了党对农民的组织和动员,从而将一个传统的乡绅社会改造为一个现代政党领导和组织下的政治社会,党和国家的意志就渗透到乡村社会并内化于农民心理,从而建构起他们的政治意识,特别是对党和国家的认同。通过上述方式和途径的整合,农村家族社会转变为阶级社会,中共也由此将广阔而又分散的乡村社会整合在自己的组织和领导之下。①徐勇:《“政策下乡”及对乡土社会的政策整合》,《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年第1期;徐勇:《行政下乡:动员、任务与命令——现代国家向乡土社会渗透的行政机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徐勇:《“政党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的整合》,《学术月刊》2007年第8期;徐勇: 《阶级、集体、社区:国家对乡村的社会整合》,《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2期。
有研究者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对乡村村落的改造与重建的视角出发,考察了国家权力的深入和整合问题,认为“强大的政治压力”“资源的重新分配”“广泛的宣传动员”是改造的路径和方法;用集体合作的经济社区取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空间,以阶级关系纽带取代血缘关系纽带,用国家政权直接监管取代村落自治,以及用中共意识形态取代儒教道德伦理,是改造的基本内容;改造与重建的最终目的,是要将传统村落的宗法空间转换成为具有现代特征的行政社区②谢迪斌:《论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对乡村村落的改造与重建》,《中共党史研究》2012年第8期。。有研究者通过考察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初创时期的历史,得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较为成功的关键,是国家通过政权建设建立起一个可以深入农村基层社会的组织体系,能够从农村有效抽取用于现代化事业的资源③江燕:《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初创时期的历史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4期。。还有研究者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政权纵横向权力的延伸和扩张方面,研究其实际功效问题,指出在纵向上,国家政权的垂直延伸,冲垮了历史上村庄中的各级代理组织,消除了村庄权力边缘化的特征;在横向上,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庄权力不断外化,形成全能化的扩张,使国家政权全方位地渗透到农村社会中的细枝末节,并赢得普遍的忠诚④杨娜:“1949—1956:中国乡村社会政治权利结构的变迁”,硕士学位论文,华南师范大学,2005年,第17—34页。。
上述对国家权力作用方式和载体的研究大多从宏观、总体的层面进行概括和总结,很多观点具有开拓性和启发性。但是,理论的总结和抽象并不能代替微观、实证和个案研究的展开。只有两者相得益彰,互为辩驳、印证或支撑,才能把宏观、中观和微观结合起来,从更为全面和立体的层面描绘、总结出国家权力深入的真实场景与特征所在。
2.地方、底层视角的研究
一批学者分别从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角度,进行了不同学科、不同视野和不同层面的分析与考察。如在湖南省岳村的个案实证研究中,有学者从政治社会学和政治人类学的角度,重点考察了社会转型背景下乡村社区的权力结构及其变迁。在研究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时,他揭示了国家权力下移的方式、载体和影响,认为土地改革重构了乡村政治结构和社会关系,初级合作社成为国家行政组织直接管辖乡以下的乡村社会的最为重要的工具,高级社则重建了经济联系和公共权力组织,重新确定了乡村社会的行政区划,因此实质上重组了乡村社会①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42—243页。。有学者从文化人类学和经济人类学的角度,以外部冲击——村落传统互动分析模式,以一个生产大队、生产队暨村落为对象,考察了土改的实际操作以及从小农经济转向集体经济的过程。他指出,在“继续推进革命”的规划下,中共没有停留在“政权的更替”和“分田分地”,而是为摆脱历史的新一轮循环开始了改变村落制度的革命性工作。土改以后,农民变成了单个的个人,在切断他们过去可能利用的传统纽带后,风雨飘摇中的小农只得依赖政府,因此形成了一种国家——小农格局。在合作化运动中,乡村政府又采用新方法引导和教育传统小农,并运用了新的利益激励和权力制约机制来驱使农民不断加入合作社。②张乐天:《论人民公社制度及其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张乐天:《嵌入式社会变迁及其界限——对浙北一个村落的个案研究》,《近代中国的乡村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96—197页;张乐天: 《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第3、2、61页。有学者从社会人类学的视角,呈现了福建溪村汉人家族社区的历程,提出中共从土改、合作化运动开始,一直致力于推动“规划的社会变迁”,国家文化也在不断加大对乡土社会经济、社会、文化的渗透和冲击③王铭铭: 《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导论”页。。
有学者研究了土改和合作化运动中话语力量在塑造国家权力中的作用和效应。国家在这两大社会改造运动中,兼具“暴力和权力的化身”,以及村庄与村民“理想之梦的希望”双重身份和属性;国家力量既来源于政权结构及其所代表的暴力和压迫,也来自于由若干话语体系所代表的国家意识形态及其所代表的道德准则,共产党政权由此深深嵌入乡村农民的日常生活,国家成为与乡村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④曹树基:《国家形象的塑造— —以1950年代的国家话语为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还有研究者通过分析从县到区再到乡的层级式政权的运作方式,揭示了基层政权建构过程中对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 “考验”的过程;参加生产和各项社会改革是否积极、表现是否突出、能否“经得起考验”,成为农村基层干部选拔的首要指标和要求⑤侯松涛:《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的建构——山东省郯城县个案研究》, 《党史研究与教学》2004年第2期。。有研究者则分析了土改中积极分子生成与淘汰的动因,认为积极分子的阶段性变动,既是扩大动员和参与的产物,又是扩大动员和参与的动力,从而形成一种不断复制与自我强化的以党—国家为中心的社会整合与凝聚机制⑥贾滕:《阶段性变动:乡村土改运动中积极分子生成与淘汰机制研究——以河南商水县为例 (1947—1953)》,《党史研究与教学》2012年第3期。。
这些研究成果都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权力的深入、渗透及其效应作了专门探讨。应该说,这种政治、社会、历史和文化人类学视角的研究,克服了宏大叙事研究关注地方、底层不足的弊端,加强了对国家权力深入生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这当中最为典型的学术成果是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姜义华教授主持出版的《革命与乡村》系列丛书,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行龙教授团队出版的北方农村集体化时代的研究成果,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当代史研究中心出版的《中国当代史研究》系列书籍。
在《革命与乡村》系列丛书中,专题研究或专章论述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权力深入的专著有三本,都是围绕中南地区的县域个案研究,即陈益元的《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7——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田锡全的《国家、省、县与粮食统购统销制度:1953—1957》(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黄荣华的《农村地权研究:1949—1983——以湖北省新洲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陈益元围绕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在农村地区开展的减租退押、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民主建政、划乡建政、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等运动中国家权力的下移、深入和渗透及其方式、载体和实践效应等问题,作了较为详细、全面的揭示和研究。田锡全研究了统购统销政策在河南省唐河县的具体实践和展开,特别对统购统销政策实行过程中党政权力、组织动员的考察,以及在此基础上农民生产、生活领域发生的实际变化,作了较为深入的刻画和揭示,有助于我们了解统购统销和合作化运动之间互为促进、互为强化的关系。黄荣华通过对湖北省新洲县土地改革、查田定产、土改复查和合作化运动的考察,揭示了国家权力是如何一步步经由各种运动和重大事件而逐步下移、深入的,以及它对农民经济、社会关系的影响。
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成立后,一直以北方农村的集体化时代为研究重点,中心研究人员利用现有的大量民间、地方、底层档案和访谈资料,积累、出版了一批资料和著作。行龙倡导历史研究的聚焦点应由原来的精英人物和重大事件研究,转移到普通民众和下层社会研究,将研究视角由“自上而下”转换为“自下而上”①行龙:《“自下而上”: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研究的社会史视角》,《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4期。。他们倡导研究集体化时代的农村要十分注意考察国家政策、制度在基层落实的实际图景,要挖掘国家权力行使中各种方略、措施和载体 (如阶级划分、政府发文、干部上升流动机制等)的运用及其对乡民日常言行造成的影响②这些研究虽主要集中于北方农村的集体化时代,但他们提出的“自下而上”、关注地方和基层,以及从乡民日常生活反观国家权力影响力的视角,有助于开拓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权建设研究的视野。。
华东师范大学当代史研究中心集合全国各地的相关学术力量,出版了《中国当代史研究》系列书籍。许多文章采用实证、微观和个案研究的形式,揭示、考察和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权力的深入、下移和农村社会的整合问题,如各级地方和底层新政权的建立、土地改革、征粮反霸、“镇反”“三反”“五反”、统购统销、合作化等。很多文章吸收并利用了地方档案、散落民间的底层史料和某些公民个人资料,注重对历史的还原和解读,注重考察和分析高层决策在地方、底层实施的过程,高层和地方以及底层之间的互动与博弈,以及高层决策产生的社会变化等。③《中国当代史研究》前三卷关注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史,特别是新政权在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等领域进行的改造工程。参见韩钢主编:《中国当代史研究》第1—3卷,九州出版社,2011年。这些研究为我们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权力深入农村社会,提供了一个较为微观、详尽、立体的画图。
传统乡村社会是一个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建立的财富、权势、声望等一致性的相对封闭、内生、半自治的村落社区。国家与农村基层的社会关系很弱,国家权力主要“依靠家族组织并以亦官亦民的乡绅为中介”④陆绯云:《宗族、民族——国家与现代性——宗族作为政治共同体在现代社会存在的空间与张力》,《中国乡村研究》第4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30页。来行使。在社会关系上,人们眼里只有以财富为标准的富人与穷人之分和以道德为标准的好人与坏人之分,“贫富矛盾被血缘群体所掩盖”⑤王晓毅:《血缘与地缘》,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9页。,农民是按照群落和亲族关系而不是按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来看待他们自己的⑥〔美〕弗里曼等著,陶鹤山译:《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24页。。要在这样一个缺乏阶级意识和阶级自觉的乡村社会里进行政治动员,没有非常规的途径和举动是难以打破旧有格局和关系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在“革命”和“改造”的旗帜下,对传统农村社会进行了充分、全面、立体式的政治、思想和组织动员,完成了重组、重构乡村社会的目标。
围绕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的社会动员,学术界在诉苦、阶级划分、集体化动员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努力和探讨。
有学者在考察“诉苦”时,重点揭示了“苦难”与国家观念两者之间的紧密关系,在诉苦过程中,中共形成和创造了种种“技术”,如“访贫问苦” “诉苦” “挖苦根” “忆苦思甜”等,将农民日常生活之苦提炼为阶级之苦;在此基础上,又通过阶级这个中介性的分类范畴与更宏大的“国家”“社会”话语建立起联系,国家的形象和农民的国家观念由此得以确立和形成①郭于华:《作为历史见证的“受苦人”的讲述》,《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1期;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杨念群等主编:《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522页。。有学者从个案研究出发,细描出“诉苦”式思想动员是如何一步步把贫雇农的控诉由初期的“生存伦理”转变为“阶级意识”培养的,以及在农民性格由“保守”转为“激进”过程中,平均主义是如何借助“阶级剥削”“翻身”等新话语浮出表面的②卢晖临:《集体化与农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有学者从微观层面分析了“诉苦”的动员技术,指出了它的五大力量,即话语的力量、组织的力量、情感的力量、理性的力量、逻辑的力量③李里峰:《土改中的诉苦:一种民众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另外一些研究者则从诉苦动员的逻辑路线、具体运作和功能等方面,做了个案实证式的揭示和考察④李康揭示了个体痛苦转化为集体的剥夺的机制,以及这种剥夺与革命推动力之间的关系,参见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1999年。张一平考察了村庄动员中诉苦时挖掘“苦难”内容的细节,以及这种“苦难”与社会动员目标之间的联系,参见张一平:《新区土改中的村庄动员与社会分层——以建国初期的苏南为中心》,《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李巧宁则主要考察了群众动员中的阶级教育、谁养活谁教育和翻身教育等内容,参见李巧宁:《建国初期山区土改中的群众动员——以陕南土改为例》,《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
这些对“诉苦”路径、功能和作用的揭示与考察,改变了原来单纯政治层面的宏观研究,有助于我们发现“诉苦”过程中中共和农民之间的多重互动关系。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是“诉苦”研究除了考察基层干部和贫雇农阶层外,还要揭示农村其他阶层的反应和因应策略。
一些研究者分析了阶级划分对中共农村价值伦理再造、乡村政权合法性建构,以及阶级话语对农民文化传统的借用等内容。如有学者指出,阶级话语是一个价值伦理的再造过程,经过土改运动中阶级话语的成功实践,勤俭积累、勤劳致富和贫富有别、各安天命的传统伦理被阶级意识取代,通过阶级斗争来颠覆社会分层标准成为主流的社会心态⑤吴毅、吴帆:《传统的翻转与再翻转——新区土改中农民土地心态的建构与历史逻辑》, 《开放时代》2010年3期。。有研究者从乡村政权合法性建构的视角出发,认为中共确立阶级话语的基本考量是为了建构自身乡村统治的合法性;阶级与阶级斗争的开展造成乡村社会的分裂和敌对阵营的出现,中共政权合法进入乡村社会就成为可能;伴随着中国社会从血缘纽带向阶级纽带的过渡、从道德主导向政治主导的转向,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得到重构⑥满永:《土地改革与建国初乡村政权的合法化建构》,《二十一世纪》 (网络版)2005年4月号,总第37期;满永、葛玲:《“亲不亲阶级分”:1950年代初社会关系变革研究——以乡村社会为背景的分析》,《党史研究与教学》2009年第6期。。还有研究者从人类学、社会学的分析视角,揭示了阶级话语与既有文化网络中农民平均主义因素的“亲和性”,以及阶级话语与农民生活世界中的一些传统理念和要求之间的“契合性”⑦卢晖临:《集体化与农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郭于华:《心灵的集体化:陕北骥村农业合作化的女性记忆》,《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在此基础上,有的学者不满足于静态、宏观的总结和抽象,认为要对阶级话语作全面、深刻的研究,就必须考察它的实践面相,以及在此境况下中共的行为选择。如有学者通过考察土地改革中“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二者的背离问题,发现农村阶级斗争的表达性建构越来越脱离客观实践,“阶级”这个范畴不仅掌握了物质领域,而且控制了象征领域,严重影响了共产党的选择和行动①〔美〕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70、83页。。有研究者通过研究也发现,土改中的阶级话语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共的一种主观话语塑造,即“象征资本生产”②张小军:《阳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与象征资本》,《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第128—129页。。
阶级话语的塑造和阶级斗争的开展确实在价值重构、政权的合法性建构和社会动员等方面,为中共进入乡村、重构农村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中介机制。需要深入讨论的是阶级话语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等多方面造成的作用和影响。
一些研究者从农民的改造、阶级政策的重新定位、合作化推动的各种推力和助力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有研究者提出,社会主义改造提出后,毛泽东开始从注重农民的政治革命性转向注重农民生产方式的落后性,从此农民的政治革命性就让位于工业化的目标③周建伟、陈金龙: 《为什么“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毛泽东农民理论的一个解读》, 《现代哲学》2008年第1期。。有研究者分析了阶级政策重新定位的现实需要和理论背景,认为新的阶级分析和以贫穷者作为依靠力量,根本目的是为农业合作化寻找依靠力量和阶级基础,其背后的理论背景是按照经济地位和对合作化的态度,来重新界定农村社会各阶级在合作化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此作为党推行各项政策和措施的依据④苏少之等:《关于20世纪50年代农业集体化的几个问题的反思》,《中国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1期;王瑞芳:《新中农崛起后中共阶级政策的调整》,《安徽史学》2004年第2期。。
如果说上述研究着眼于阶级政策单一层面的话,那么一些研究者则较为具体地分析了合作化动员得以实现的原因和要素,如总结了1955年后合作化高潮出现、集体化得以完成的五个原因,即土地改革、社会政治的分层体制、社会流动的控制、农村中党的体系的领导以及围绕农业集体化的政治话语的性质⑤〔美〕刘瑜著,罗嗣亮译:《为何如此热情高涨?——政治动员和中国的农业集体化》, 《现代哲学》2007年第5期。;考察了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国家运用经济杠杆与政治斗争的手段,指出严密的政权网络、国家对农村社会稀缺资源的有效调控、强大的政治压力与高效有力的宣传手段以及激烈的阶级斗争等动员手段是合作化得以实现的关键⑥李瑞山:“1953年至I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社会动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第23—25页。。
这些集体化动员的考察主要是政治、理论层面的分析和总结,而如何揭示动员机制在地方、基层的实践,以及动员过程中出现的多重互动关系,还需要作更多实证、个案的经验研究,从而更为全面地呈现集体化动员的鲜活画面、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途径。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要推进政权建设,遇到的首要和直接问题是如何处理与农村社会的关系。在这方面,学术界主要结合土地改革、合作化和统购统销等事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在政治影响方面,有学者提出,土改作为一场国家入主的强制性变迁和政治革命,不仅重组了基层,实现了国家政权和中共组织的基层化,而且打破了农村长久以来的社会闭锁⑦冯开文:《从土地改革转入农业合作化的制度变迁机理分析——对有关的几种观点的评析》,《中国农史》1999年第3期;肖立辉:《村民自治在中国的缘起和发展》,《学术论丛》1999年第2期。。
在经济影响方面,黄宗智等学者考察了土改造成的国家权力介入经济问题,以及农业剩余的分配问题。他们指出,土地改革均分了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传统理想,国家由此成功地介入经济领域。更为深入的是,土改中以阶级划分为基础形成的新身份制度彻底切断了地位、权力与财富占有之间的关系,土改以后,尽管私有制仍然存在,但财富占有退出了对社会分层秩序的影响,再也不能影响到权力和地位的获得①邱泽奇:《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状况的变迁》,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2页。。再者,土改后,国家能够以税收和低价收购的办法,获取原来属于地主、又被地主消费掉的那部分农业剩余,这些农业剩余在分给贫雇农一部分后,全部被国家投入城市工业化进程②〔美〕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第72页。。
在社会影响方面,有学者指出,土改后,农村血缘亲属之间关系弱化了,“从显功能转为潜功能”③王晓毅:《血缘与地缘》,第73页。。地缘关系加强了,农村的各种组织都是基于地域而产生的,政府的权威由此得到延伸。有研究者也认为,在土改中,用以公共权威为基础的行政区域消化了以族居为基础的宗族区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农村“混合的、杂居的新的行政格局”④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9页。。还有研究者从社会变动、革命日常化的角度,分析了土改促成的新的国家和社会关系。他们认为,土改造成了农村“旧有的大破裂和新生的大改组”,是“改天换地”的社会运动。通过土地改革,中共获得了对农村的极大掌控能力,革命的逻辑也得到承继和发展。土地改革运动不仅使共产党的权力触角延伸到乡村社会的最底层,也切实改变了乡村人的“日常生活状态”,一种“新的革命化的社会生活方式”从此开始形成,高度政治化的乡村社会生活方式由“外在”转为了“内在”。⑤高王凌:《土地改革—— “改天换地”的社会变动》,《农村制度研究报告》1994年第3号;满永:《政治与生活:土地改革中的革命日常化——以皖西北临泉县为中心的考察》,《开放时代》2010年第3期。
上述从政治、经济和社会层面对土改运动中国家政权和农村社会的分析和考察,揭示了国家政权建设对农村社会造成的深刻和长远影响。但是,权力作用是双向的,在看到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进行根本性改造的同时,也应分析这种权力在乡村社会的实践命运,以及底层民众在这种权力建构下的因应策略和实际反映。
一批研究者考察了初级社、高级社建构过程中国家权力的介入、改造和重建问题。合作化推进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场财产所有权、劳动生产方式和收入分配方式的革命性转变过程⑥郭于华:《心灵的集体化:陕北骥村农业合作化的女性记忆》,《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要解决农户之间由土地和资金引起的冲突,中共有优势且较为便利的举措,就是利用政权的力量来推行合作化⑦陈益元:《合作化运动中的基层政权与农村社会——以1953—1957年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社会主义研究》2005年第3期。。从初级社和高级社的结构、属性上看,它的“非血缘性”特征十分明显:一是互助合作组织的“阶级”的封闭性;二是地缘进一步组织化,合作社的行政性属性十分明显;三是家庭的结构和功能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国家依赖于合作社完成税收征取、粮食征购和控制社会的治理目标,合作社则直接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建立起它在农村社会中的合法性地位⑧刘金海:《从农村合作化运动看国家构造中的集体及集体产权》,《当代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6期。。此外,合作化时期,农村乡镇的行政区划由小变大,经过乡的合并和区的撤销,强化了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的统合力量,为后来的政社合一体制铺平了道路⑨江燕:《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初创时期的历史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4期。。与国内研究趋向不同的是,一些海外学者关注的焦点是合作化时期国家权力与传统文化之间的纠结、矛盾关系⑩〔美〕弗里曼等著,陶鹤山译:《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第371—376页。。
一些学者考察了统购统销与集体化、农村生产生活,以及乡村社会控制的关系,认为统购统销有助于“把农民推向集体化的道路”⑪〔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175页。,集体化又有利于政府粮食购销的便利。实行统购统销后,一套控制乡村社会的严密体系建构起来,农民的生产生活都被逐步纳入国家的权力关系①满永:《生活中的革命日常化——1950年代乡村集体化进程中的社会政治化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这套体系得以建构,与基层党政机构、社会组织与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推行息息相关②田锡全:《基层党政机构、社会组织与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推行——以1953—1957年的河南唐河县为中心》,《史林》2007年第1期。。它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体制,更成为基层干部政治觉悟标尺的考察指标③葛玲:《统购统销体制的地方实践——以安徽省为中心的考察》,《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4期。。从此,国家开始介入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和交往活动,农民因此成为国家的高度依从者④徐勇:《论农产品的国家性建构及其成效——国家整合视角下的“统购统销”与“瞒产私分”》,《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第1期。。
上述对合作化运动、统购统销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注意考察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的改造和重建,以及统购统销推行后形成的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但是,政治、宏观层面研究多,对国家权力考察较多。要使研究进一步深化,就有必要从区域、地方和实证、个案的角度,详细描绘、揭示出各地在国家权力建构过程中的各种反应、策略和两者的互动关系。这样才能既从微观、地方社会的角度发现国家权力建构的不同面相,又能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抽象,得出比较符合历史实际的结论。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农村政权建设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是乡村社会的动员、组织和改造。因此,要研究政权建设,就必须考察、揭示和分析中共进行社会整合的方法、途径,以及它们所造成的社会效应。也就是要从静与动、过程与结果互动关系的考察中,揭示出中共政权建设的演进轨迹,国家权力介入的过程和机制,社会动员的路径、技术和载体,以及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形成等方面内容。
首先,要考察中共乡村社会动员是如何实现的,国家权力是如何逐步下移、深入和渗透的。其次,要分析中共农村建政的独特途径、方式和实际效应,乡村社会呈现的各种面相与因应策略。再次,要研究国家政策、措施和行为在地方基层的不同遭际,通过对具体历史过程的深描和刻画,呈现国家与地方基层的多层、复杂、多面的互动关系。也就是说,在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农村政权建设时,既要分析中央政策、方针的出台,以及它在地方、基层的落实情况,又要揭示干部、农民对上面政策、措施的反映和因应策略,还要考察政权建设造成的实际效应和农村社会各领域、各方面发生的重大社会变迁;既从制度层面考察中央、上层的制度和功能,又从地方实践中找寻上下互动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和困扰,在此基础上挖掘它的内涵和意义。
以此观之,围绕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农村政权建设,学术界虽从不同学科、方向和层面出发,进行了诸多揭示和考察。但是,要使研究得到深化和拓展,还有必要在下述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和探索。
一是研究思路的开阔和研究理念的提升。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当代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社会转型期,对农村进行革命性改造是中共政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因此,它既有别于民国时期国民党的政权建设,也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的党政合一体制。要使研究进一步深化,就不能不注意这种过渡、转型的特点和属性。
目前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政权建设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关联性、旁及性的研究则难以全面、深入地讨论主题。少量的专门性研究要么是宏观层面的描述和总结,要么是县、乡、村的微观考察。因此,在研究思路和理念上,有必要联通中央与地方,打通上与下的关系,既避免宏大叙事对地方关注较少的缺失,又关照地方、底层的历史,把地方与中央、底层与上层、小事件与大运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整合性的考察和分析,做到既见森林又见树木。
二是研究内容的铺开和扩展。总体上看现有研究成果,整体性研究、宏观研究多,专题性研究、微观研究少;上层、事件研究多,底层、社会研究少;线性、表层研究多,多向、深化研究少;单向、静态研究多,互动、动态研究少。因此,在内容上,既要注意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农村政权建设的一般性趋势和特点,又要从微观、地方社会的角度揭示政权建设实践的真实状况和生动画面;既要分析中央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和流变,又要考察底层社会、农民群体的真实状况和主体感受,要把过程和结果结合起来考察。
要整合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和政治学等多学科资源,进行整合性研究。超越宏大叙事的空虚感与微观叙事的片面性,从中观的视角分析中央与地方、制度与实践之间的多重复杂关系。
三是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的调整与整合。随着研究的深入,宏大叙事式研究的弊端逐渐显现。它关注的是上层领导的思想、活动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忽视了对基层农村社会生活的揭示和考察。从本质上说,只有“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才能取得“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450页。。因此,在研究框架、方法上,就有必要把视角转向基层社会、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和民间文化。要突破学术界已有的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的限制,深入乡土社会的内部去观察、理解中共农村政权建设语境下农民的行为和思想,注意考察“正式制度安排”与“地方性制度”两者之间的多重、互动关系②张佩国: 《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从政权建设的表达与实践两者的比较、落差及修正中发现问题,寻找其内在因缘和逻辑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