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广富 赵佳佳
(本文作者 韩广富,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长春 130012;赵佳佳,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助教 长春 130012)
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是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37年4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改组完成前,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途径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发展史的重要内容,反映了特殊时期党组织发展的特殊规律。然而,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还相当薄弱,只有少数学者在研究党团组织初建时期二者关系问题时略有涉及。因此,对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相关问题进行考证与分析,对于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发展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探讨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问题,首先需要对党团组织初建时期二者关系的演变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因为这些史实是同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问题密切相关的。
1920年春,在上海筹建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时,陈独秀“主张组织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为中共的后备军,或可说是共产主义的预备学校”,“加入的条件不可太严,以期能吸收较多的青年”①张国焘:《我的回忆》第1册,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97页。。4月,经共产国际批准,俄共 (布)远东局海参崴分局派出的全权代表维经斯基来华。维经斯基向陈独秀介绍了苏俄共青团组织情况,并积极建议中国成立社会主义青年团。于是,上海的共产党早期组织指定最年轻的成员俞秀松具体负责筹建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工作。8月22日,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其最初发起者为俞秀松、施复亮等8人。上海的社会主义青年团还向全国各地的共产主义者发送青年团章程,要求各地建立社会主义青年团。随后,北京、武汉、长沙、广州、天津等地也建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
由于当时的社会主义青年团“只不过带有社会主义的倾向,并没确定了那一派社会主义。所以分子就很复杂:马克思主义者也有,无政府主义者也有,基尔特社会主义者也有,工团主义者也有,莫名其妙的也有。因为分子如此复杂,所以凡遇见一件事情或一个问题,各人所提出的解决方法或意见,就不能一致,常常彼此互相冲突”②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1957年,第124页。。加之上海、天津、北京等地的社会主义青年团领导人或骨干分子前往苏联参加共产国际三大和青年共产国际二大,到1921年5月,各地的社会主义青年团陷于“无形停顿”和“没有活动”的状态③参见施复亮:《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前后的一些情况》,《“一大”前后》 (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71页。。
关于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初期的党团关系问题,陈望道回忆说:“青年团当时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组织。”④《陈望道谈社会主义青年团早期的情况》,《青运史资料与研究》1982年第1辑。罗章龙回忆说:“当时党团是不分的。”⑤《罗章龙谈北京团及〈先驱〉》, 《青运史资料与研究》1982年第1辑。包惠僧回忆说:“当时称党为本校,称团为预校,这是半公开的组织。当时各区的情况都差不多,先组织党,接着就组织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及社会主义青年团,‘会’与‘团’是党的事业机构,就是用一套人马搞三方面的活动。”①包惠僧:《关于广东党组织历史情况的回忆》,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档案馆编:《“一大”前后广东的党组织》,1981年,第132页。另据施复亮回忆说: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后,“共产党员不管年龄大小,都参加进去。陈独秀、李达也都参加了”②施复亮:《中国共产党成立时期的几个问题》,《“一大”前后》(二),第36页。。罗章龙也回忆说: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时,团员超龄的很多,因那时青年团没有年龄限制,“李大钊和我们都是团员”③罗章龙:《椿园载记》,三联书店,1984年,第78页。。这说明在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初期党团组织是不分的,二者之间不存在相互独立意义上的关系问题。共产党早期组织当时是秘密的,而社会主义青年团则是半公开的,党团组织不分不仅有利于保障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安全,而且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影响。
1921年7月,党的一大“讨论发展党员的办法,并决定各地都成立社会主义青年团,从团员中提拔进步分子入党”④李达:《中国共产党的发起和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的回忆》,《“一大”前后》(二),第12—13页。。8月,张太雷在出席共产国际三大和青年共产国际二大后从莫斯科返回上海。随后,他根据青年共产国际关于在中国组建青年团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局关于加强青年团工作的决定,负责对已停止活动的各地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进行恢复和整顿。在恢复和整顿社会主义青年团的过程中,吸取了最初建团的经验教训,强调“社会主义青年团为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团体”⑤《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125页。,“以研究马克思主义、实行社会改造及拥护青年权利为宗旨”⑥《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118页。。同时,各地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局的要求,选派一批党员投入恢复和整顿青年团的工作,使各地青年团组织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
1922年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纲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等决议案,决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加入青年共产国际,选举产生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纲领》规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性质是“中国青年无产阶级的组织,即为完全解放无产阶级而奋斗的组织”;奋斗目标是“建设一切生产工具收归公有和禁止不劳而食的初期共产主义社会”⑦《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129页。。《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对入团的年龄首次作出了具体规定:“凡15岁以上28岁以下之青年,承认本团纲领及章程,并愿服务本团者,皆得为本团团员”; “年逾28岁者,得为本团特别团员,只有发言权”⑧《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131页。,但“特别团员经所在地方团团员过半数议决认为必要时,并得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同意,得有被选举权”⑨《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134页。。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恢复和整顿工作顺利完成。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一大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一大都没有对党团关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和说明,在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大以后,青年团内出现了反对团组织成为党的后备军,要求与党划清工作责任等不和谐声音,甚至出现了与党闹对立的现象⑩参见陈华建:《初期社会主义青年团和党的关系初探》,《青运史研究》1983年第4期;杨春生:《也谈建团初期的党团关系》,《中国青运》1990年第3期;王连弟:《早期党团关系的建立及其状况》,《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991年第5期;刘雪芹:《中共建党初期党团关系研究》,《上海党史与党建》2006年第11期。。党团关系问题由此引起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首次对党团关系作出规定:“关于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对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在青年劳动者一切经济和教育利益奋斗的方面,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应是个独立的团体;关于普通政治运动方面,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则应当约束他与中国共产党协定之下。”⑪《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86页。中共二大对党团关系作出的这种规定是不完善的,而且违背了共产国际的相关规定,因为“协定”具有平级协商的含义,而不具有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服从的含义。会后,中共中央和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都深感有必要尽早按照共产国际规定的原则来确定党团关系,于是举行了联席会议,再次讨论了党团关系问题。9月6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发布了《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通告,向各地团组织通告了中共中央和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联席会议议决的党团关系:(1)除了政治上的主张须与中国共产党协定以外,社会主义青年团有完全自主之权。(2)两团体各级执行委员会会议,得互派有表决权之代表一名出席。①《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192—193页。对于这次中共中央和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联席会议仍旧重申党与团之间是“协定”关系的原因,时任团中央书记的施复亮对此有清楚的解释。他说:“本来依照第三国际的规定,社会主义青年团 (或少年共产团)在政治上是要服从共产党的;但本团与中国共产党,只规定政策应该‘协定’,并没有决定应该绝对服从。当时所以如此决定的缘故,是因为本团拥有三四千团员,未经全国大会通过,骤然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政策须绝对服从中国共产党’,难保不发生意外的误会和反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诸同志,也深明此意,不作进一步的要求,而同意上述的决议。”②光亮:《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先驱》第23号 (1923年7月15日出版),《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324页。但是,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在《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通告中强调:“本团第一次全国大会议决本团加入青年共产国际,承认本团为青年共产国际之一部,而青年共产国际又属于第三国际,则第三国际所规定的‘少年共产团 (社会主义青年团)与共产党之关系’,本团理应服从。依第三国际底规定:社会主义青年团 (或少年共产团)与共产党之关系,同青年共产国际与第三国际之关系一样,在政治方面,社会主义青年团须完全服从共产党底主张,在其他一切为青年利益而奋斗的方面,社会主义青年团应是一个独立的团体,有完全自主权。”③《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192页。通告要求各地青年团执行委员会“须将此事解释给每个团员听,使每个团员都明白此事的重要”④《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193页。。这为进一步明确党团关系准备了思想条件。
1923年8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党团关系问题列为一项重要议程。大会通过的《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的决议案》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完全依照共产国际三大《关于共产国际与共产少年运动决议案》第五节之规定,即共产派的青年组织对于共产党的关系,在国际范围内,政治上的指导及影响只能属之于共产国际;而在各国内,则属之于各本国的共产国际之分部即各国共产党。共产派的青年组织虽无政治上的独立,然决不因此而取消其组织上的独立。⑤《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第383—384页。至此,党团关系得以明确,即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政治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各自是独立的。
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是从1921年7月党的一大结束以后开始的。根据相关史料,刘少奇、罗亦农就是在1921年冬转为中共党员的,任弼时、李富春、肖劲光、李维汉是在1922年转为中共党员的。党团关系明确以后,为了体现青年团组织的性质和青年团工作的特征,中共中央和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在1924年至1925年进行了团组织青年化、党团工作分化等工作,这进一步推动了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进程,并在五卅运动中形成了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第一次高峰。
1923年12月,中共中央在致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的信—— 《使S.Y.逐渐成为纯青年的组织》中首次明确提出团组织青年化的问题,该信指出:“现在构成S.Y.之大部分团员均非真正之青年,殊与S.Y.组织之原理及工作进行不合,故今后对于此点宜特别注意改正,使S.Y.渐次变成纯青年之组织。”⑥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青年运动文件选编》,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第26页。随后,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决议并发布通告规定:今后凡年逾28岁者不得介绍入团;凡现有特别团员未任一定职务者,须尽力介绍其加入党内;今后应多在20岁以下之青年中作宣传及教育,并尽量介绍其入团①赵朴:《青年团的组织史资料 (之二)》,《青运史资料与研究》1983年第2辑。。1924年3月,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又决定:“对于28岁以下的同志,如曾加入党的,应由各地党与本团两地委协商。如认为必要时,得令其退出党或青年团。对于28岁以上的同志,凡曾经加入党或可以加入党的,除因本团认为必要,而党请其暂不退出者外,余均应退出本团;惟不能加入党的,留为本团特别团员。”②赵朴:《青年团的组织史资料 (之二)》,《青运史资料与研究》1983年第2辑。
1924年5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的《S.Y.工作与 C.P.关系议决案》指出:“我们的青年运动,在过去的经验上看出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S.Y.的工作和党的工作未能分开。”“其结果,一方面因为工作相同,使S.Y.日渐党化,于党的工作统一及直接指导上发生障碍”;“一方面因为S.Y.容纳多数成年分子,缺乏青年情绪,不能代表青年本身利益,因此与青年群众隔离。”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240页。鉴于此,《议决案》首次对党团工作内容作出了具体划分,规定“S.Y.应专任以青年为本位的青年运动,例如在工人中做青年工人教育宣传娱乐体育及其他关于青年工人本身利益之运动,而不担任组织工会及其他工人运动”;“在农民中做青年农民教育娱乐等运动,而不担任组织农会及其他农民运动”;“学生多在青年时代,学生运动可由S.Y.专任之”;“S.Y.应以青年本身运动为中心工作,参加政治运动次之,参加国民党组织工作更次之。”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241页。同时,《议决案》再次提出了团组织青年化的问题,强调:“已过S.Y.法定年龄的团员,应由 C.P.地方执行委员会会同 S.Y.地方执行委员会组织审查委员会,审查此项团员,于3 个月内尽量加入 C.P.退出 S.Y.。” “C.P.同志在 S.Y.担任职务者,须经 C.P.之认可,其既经担任S.Y.之工作,非特别需要时,经C.P.中央或地方委员会之指派,不得兼任C.P.工作。”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241页。这是中共中央指导党团工作分化和团组织青年化工作的纲领性文献。6月14日,中共中央和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联合发布了《关于团的青年化问题》通告,再次强调:“S.Y.至今还未完全青年化,就因S.Y.有许多成年团员在内,以致一切工作两家不分,这是从历史传留下来的最大错误。两中央因此特议决:命令各地C.P.、S.Y.两地方共组审查委员会,将S.Y.凡超过法定年龄之团员,尽于3个月以内(自信到之日起),尽量加入C.P.。”⑥《中共中央青年运动文件选编》,第35页。根据 《通告》精神,各地党团组织开始了党团工作分化和团组织青年化的工作。
1925年1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三大决定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了进一步推动团组织的青年化,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修正章程》对入团的年龄作出了新的修订:“凡14岁以上25岁以下之青年,承认本团大会宣言及章程,并愿服务本团者,皆得为本团团员”;“年逾25岁及不满14岁者,有必要时由地方委员会呈报中央,得为本团特别团员,只有发言权;但经过各该级大会认为必要时,得有表决权及被选举权。”⑦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2册,1957年,第67页。大会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也随之规定:“团员在25岁以上者,应酌量介绍其入党。党员在25岁以下者,应兼为团员,但负重要工作之党员,不必要时,可不加入。负重要工作之团员,虽过25岁,仍应留在团内。同时应渐次推行以年轻之团员,代替年长者之工作。团内负重要工作之党员兼团员之去留,必须经党团中央部或各级执行委员会之共同决定。”⑧《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2册,第63页。
1925年5月,中国上海爆发了席卷全国的五卅反帝爱国运动。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五卅运动的过程中,不仅扩大了在全国人民中的政治影响,加深了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认识,而且使党组织获得较大发展。1925年1月党的四大召开时,全国共有党员994人,同年10月增加到3000人,年底党员人数达到1万,比五卅运动前增加了10倍。同时,随着五卅运动向全国推进,党组织派出了许多党员到内地和边远地区进行活动,在不少原来没有党组织的地方建立了党的组织,如云南、广西、安徽的安庆和芜湖、福建的福州和厦门等①参见《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134页。。中国共产党组织在五卅运动期间获得较大发展,这虽然与中共三大“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谨严我们的纪律,以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47页。的策略有关,但是青年团员在这一时期大量转为中共党员也是不争的事实。五卅运动爆发以后,共青团中央“即感觉到要强健党 (指党弱的地方),和创造党 (指没有党的地方)来领导当时的政治斗争。因此决定按年龄加以分化,将过23岁的团员分化给党去强健或创造党的组织,并且以后的发展须以23岁为最高限制,结果,前后分化给党的团员3000人以上”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4册,1957年,第488页。。可见,五卅运动急剧推进了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进程,形成了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第一次高峰。
1926年7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重申了团组织青年化的问题,强调:“20岁以上之同志,应渐加入党,在工作上不必要及不妨碍该地组织之存在及发展者,不必兼团,团以后应极力向20岁以下之青年发展。”④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3册,1957年,第196页。1927年国民革命失败以后,共青团内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党的组织与政策完全犯了机会主义的错误,共青团应该领导一切斗争并变成整个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主张更改团的名称为青年共产党。同时,由于国民党对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采取屠杀政策,共青团的工作完全转入秘密状态,共产党和共青团内有些人主张把团完全归并于党,取消共青团组织。⑤参见任弼时:《纠正取消主义和先锋主义倾向》(1927年12月6日),《任弼时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1928年10月20日党团两中央联席会议对于C.Y.工作决议》,《中国共产青年团的过去与现在》(1928年12月31日),均见《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4册。党团组织内部出现的“先锋主义”和“取消主义”倾向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对此,中共中央和共青团中央给予了批评和纠正,并再次强调了党团关系、团组织青年化和党团工作相互配合等问题。例如,1928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和共青团中央联席会议通过的《对于 C.Y.工作决议》指出:“党与团的正确关系,绝对的应该是:团接受党的政治指导,但应保持团在组织上的完全独立性。”⑥《中共中央青年运动文件选编》,第185页。《决议》要求党团组织合并了的地方马上分开,“20岁以下的完全归团,20岁至23岁党员非必要时不必兼团”;“团应经常注意介绍团内积极的分子兼党,23岁以上的同志应尽量介绍作党员,扩大党在团内的影响”⑦《中共中央青年运动文件选编》,第186页。。《决议》强调:“有党无团的地方,该地党部须指定23岁以下的党员负责做团的工作,并报告上级团部,在团未成立组织前,党应负青年运动的责任。有团无党的地方,团部应介绍一部分最好的同志入党,设法成立党的组织,报告上级党部,在党组织未成立时,团应负责执行党上级的决议、通告,担负该地政治上的全责。”⑧《中共中央青年运动文件选编》,第186页。此后,党团关系逐步恢复到正确轨道,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工作得以继续进行。1930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布了《关于党与团的关系问题》的通知,强调:“团须经常的介绍同志到党内去,但不能只以年龄为标准 (自然年龄也是标准之一),要特别注意的是阶级觉悟的程度与工作的决心与能力。”⑨《中共中央青年运动文件选编》,第270页。这样,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就不再以年龄为唯一标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一时期,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年龄界限经历了一个逐步变化的过程,即由最初的28岁,降到25岁,再降到23岁,之后又降到20岁;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也从最初的主要以自然年龄为标准逐步转变为综合考虑自然年龄、阶级觉悟、工作能力等因素。在这一时期,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首先是由中国共产党建立青年团的目的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青年团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后备军,因此党的一大结束以后陆续把符合入党条件的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是必然的,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的一个重要途径。其次,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是由党团组织初建的时序决定的。例如,在五卅运动爆发前,“有许多地方只有团而没有党的 (因团的学生成分多,所以容易在各省青年学生中发展),如当时的福建、四川、陕西、奉天之大连,以及有许多地方团的组织,比党大而普遍,如江西、安徽、山西等省”①《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4册,第487—488页。。这样,各地在建立和加强党组织的过程中,部分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就成为必然现象。同时,如上所述,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进程是同团组织青年化和党团工作分化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第二次高峰是同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进行的共青团改组紧密相联的。共青团改组是在共产国际七大和青年共产国际六大精神指导下,为适应当时形势的变化和阶级力量的变动,并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的经验教训出发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1936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青年工作。张闻天在发言中强调:共青团“要彻底转变工作方式”,要肃清“左”倾关门主义的影响,克服“第二党的倾向”,“在青年中要实现广泛的统一战线。首先是推动学生运动的扩大与深入,要组织青年抗日会、义勇军等抗日组织”②《张闻天文集》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第67页。。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白区工作并听取共青团中央书记冯文彬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汇报。张闻天在发言中提出:“至于团的工作,还是用民族解放先锋团或民族解放青年等名义来公开活动。”③《张闻天年谱 (修订本)》上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第245页。这是中共领导人首次提出要改变共青团的名称。8月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给北方局及河北省委的指示信》中指出:党要指导共青团“打进到各界各党派的青年的,文化的体育的组织中去,争取群众在他的周围,发展他的组织,不用C.Y.的名字去开展青年的工作,而用民族解放先锋队之类的名字,以取得公开或半公开的存在,以便吸收各阶层各党派所影响下的广大群众,实现 C.Y.是青年群众的组织的任务”④《中共中央青年运动文件选编》,第439—440页。。8月9日,张闻天在给刘少奇的信中再次强调指出:“根据国际的意见及我们的经验,C.Y.是应该取消的。象现在C.Y.这样的组织,结果会变成秘密的狭隘的第二党式的组织的。我们现在要利用各种各样的公开的名称组织青年群众,北平的民族解放先锋队之类,实际上就是这类性质的组织。如果我们自己没有这类公开组织,我们可到其他已有的青年组织中去工作,争取其领导。党的方面只要有负责青年工作的同志就够了。青年组织的名义不一定到处一样,只要能公开活动,吸收广大青年群众就好。”⑤《张闻天文集》第二卷,第130页。
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张闻天来信的精神,中共中央北方局于9月20日作出了《关于青年团的决定》,决定取消所辖区域的共青团组织,在各城市各工厂学校和农村用公开半公开的方式建立各种新的青年群众团体,组织青年党员个别地加入社会上原有的青年团体并努力取得领导地位,建立省委市委的青年部以加强对青年运动的领导。同时,所有各地各支部的共青团的同志即行设法全部介绍入党,各级共青团的领导机关亦即行取消。⑥参见佟静:《张闻天与共青团改造》,《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印红标:《青年共产国际和中国共青团的改造》,《中国青年研究》1992年第3期。随即,北平、河北等地共青团组织相继停止了活动,原有的共青团员一律转为中共党员。在此之前的6月份,根据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指示,共青团满洲省委即行撤销,团员一部分直接入党,一部分留在新建立的青年组织之中⑦参见李玉琦:《中国共青团史稿》,中国青年出版社,2010年,第153页。。
1936年11月1日至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冯文彬关于共青团改组和今后青年工作方针的汇报。张闻天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目前在白区这个改变并不是说要取消青年运动,而是要取消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在那里可以根据各地具体情况与条件来组织各种各样的青年组织。有些地方,可以利用各个原有的组织,建立群众组织的基础,有些地方则可以联合起来,有些组织我们可以加入进去,也可以与他们合并,只要条件适合我们。”“至于苏区团组织,随着性质的改变,名称也要改变。但不是一下子就变,首先要重新训练干部,下层先改,新的组织成立了,再取消原来的组织,总的名称可以叫‘青年救国会’。”①《张闻天年谱 (修订本)》上卷,第269—270页。根据张闻天总结发言的内容和会议精神,1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青年工作的决定》,决定取消国民党区域内的共青团组织,所有青年团员根据各地的具体环境与需要参加到各种合法的与公开的青年组织中去;对苏区和红军中的共青团组织进行改组,使之成为各种文化、教育、体育、军事等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同时,《决定》强调:“必须大批吸收过去的青年团团员加入共产党,特别在国民党区域内,这些青年团团员的工作与生活都同共产党员没有任何区别。但他们一般的仍应负担青年运动的工作。在一切青年组织内必须组织共产党支部或党团,有系统的发展共产党员。没有加入党的过去的青年团员,应该成为党的支部周围的积极分子,不再组织团的支部或团组。”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11页。
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苏区、国统区、南方游击区先后进行了共青团的改组工作。1937年4月12日,西北青年救国会成立后,共青团中央正式取消,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下设的青年部领导全国的青年运动。至此,共青团的改组工作全部完成,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历史也宣告结束。
中共中央认为:“共产主义青年团员无论在国民党区域或苏区,除少数年龄幼小者外,他们的革命工作与团内组织生活在实际上都与共产党员很少差别。当时统治阶级对待青年团员与对待共产党员的办法,也是很少差别的。”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445页。因此,在共青团改组期间,绝大多数共青团员转为中共党员,形成了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第二次高峰。
关于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手续问题,据肖劲光回忆说: “团员转党时,要有两人介绍,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④《肖劲光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第27页。刘少奇回忆说他的转党介绍人是罗亦农和袁达时⑤参见金冲及主编:《刘少奇传》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36页。。李维汉回忆说他是由毛泽东和蔡和森介绍转为党员的⑥参见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上册,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第24—25页。。任弼时是由中国共产党旅莫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转为党员的⑦参见《任弼时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3页。。乌兰夫是1925年转为党员的,他回忆说:“转党仪式很简单,是在蒙藏学校东大厅秘密举行的。邓中夏同志参加了我们的转党仪式。他带领我们在绣着镰刀斧头的红色党旗下宣了誓。”⑧《乌兰夫回忆录》,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第70页。根据以上这些人的回忆,并结合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和党的二大至六大通过的党章,笔者推定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手续是:符合入党条件的青年团员 (自然年龄⑨党的一大、二大、三大、四大、六大没有具体规定入党的年龄;党的五大规定入党的年龄须在18岁以上,年龄在20岁以内必须经过青年团 (青年军人不在此例)。、阶级觉悟、工作能力等),由党员做介绍⑩党的一大、二大、五大规定入党介绍人为1名党员,党的三大、四大规定入党介绍人为2名党员,党的六大规定入党介绍人为1至3名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宣誓入党后直接转为中共正式党员⑪党的一大、二大没有阐明候补期问题;党的三大、四大规定劳动者的候补期为3个月、非劳动者的候补期为6个月;党的五大规定劳动者无候补期、非劳动者的候补期为3个月;党的六大规定新党员有考察期,但是没有具体规定考察期限。。这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考证的问题。
为了明确由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同志的党龄问题,中共中央于1942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共产主义青年团员团龄及转党问题的指示》。该《指示》规定:“各级党组织在估计党员的党内历史时,应将党员由青年团员转党前的团龄 (18岁以上的团龄)计算在内。并把团龄与党龄看成同等重要。同时党组织讨论到与党龄有关的党员的权利义务时,青年团员的团龄与共产党员的党龄应受同等待遇 (例如1927年入团且年龄已满18岁的团员应与1927年入党的党员同等待遇)。”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第445页。1936年11月共产主义青年团开始改组时“或因当地整个青年团组织与党失掉联系,或因坐牢或在国外,因而未及转党的青年团员如能证明他们确有团的组织生活或工作者,经党组织审查认为可以入党时,即可转为正式党员。其党龄自1936年11月1日共产主义青年团改组时计算起”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第445—446页。。“共产主义青年团员虽未举行转党手续,但在1936年11月1日青年团改组前确已担任党内工作,并且直到现在仍是党员者,其党龄即从担任党内工作时算起。”③《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第446页。该《指示》强调指出:上述规定“不适用于1936年11月1日青年团改组时因本人不够入党资格而未被接收入党的团员”④《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第446页。。至此,中共中央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对由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的同志的党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