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调解能手”陈国通

2014-02-03 00:38王一伊
浙江共产党员 2014年6期
关键词:能手纠纷矛盾

文/本刊记者 王一伊

“金牌调解能手”陈国通

文/本刊记者 王一伊

“陈主任,一般调解双方是怎么进你的门的?”

“你不晓得,扭着打进来的、破口大骂的、拍桌子、吼嗓子的……真是什么人都有!”

“你有什么调解高招?”

“我一般会把双方分开,说‘坐下!坐好!’喊得比他们响!说话比他们快!道理比他们清!”

初见陈国通,皮肤黝黑,说起话来风风火火,没说几句普通话就飙起宁波方言,激动处指手划脚。这位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调解委员会主任,有着“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当地居民间有了纠纷和矛盾,首先想到的不是上派出所,也不是打官司,而是指着街道一幢办公楼说:“走,找国通主任评理去。”面对一张张怒气冲冲的脸,国通主任化怒气为和气,“通了”。

1985年,23岁的陈国通退伍回到家乡,被安排到乡里当调解员。1991年,他通过成人高考进入宁波教育学院读法律专业。如今,在陈国通随身带的包里总会放着几本法律书籍。调解过程中,但凡要用法律条文,陈国通总是脱口而出。

今年正月初三,陈国通带着家人在黄山游玩。忽然接到电话,着急忙慌地下山赶回宁波,原来是一个孩子在辖地的景区摇灯柱的时候不幸被灯柱上的石头砸到了脑门,当场死亡,家属们50来号人把景区的进口堵住了,陈国通将孩子的父母和景区负责人叫到办公室开始调解,几次调解不成,孩子的父母认为景区负全责,要求赔偿150万元人民币,景区则认为孩子的父母没有监护好,不愿支付。

多次耐心解说,陈国通搬出法律条文,终于景区负责人愿意赔偿80万元,事后,考虑到孩子父母悲伤的心情,还有孩子的母亲已经不能生育的实际情况,又多赔偿了10万元。

“谁都不愿意看到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理解孩子父母的心情。”陈国通说。

陈国通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已有28个年头,每年都要调处大量民事纠纷,为调解对象争取到的赔偿金至少达2000万元。陈国通说:“要带着感情去,把调解双方当成自己的家人,设身处地替他们着想。”

一次,一位四川籍务工人员与执法人员争执时因高血压引发中风,后被送到医院动了颅脑手术。其子女用担架把病人抬到陈国通的办公室讨说法。陈国通耐心地向他们摆事实、讲道理,并帮他们争取到40多万元赔偿款。陈国通认这么一个理:“调解工作不是法院判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适当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陈国通遇到的不少矛盾和纠纷发生在外来人员和本地人之间,有时候,他的“偏心”会被本地人说成“胳膊肘朝外拐”,但每次听到这样的“评价”,他都一笑了之。

一有空就要到各村去转转,了解民情的同时回访曾经调解过的纠纷当事人。这些年,几乎天天都要面对和调处矛盾纠纷,许多看似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陈国通始终抱着一个信念:绝不能让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变为刑事案件。熟悉陈国通的东升村村主任陆建新说:“国通主任在调解时总是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而且没有出现过二次纠纷,所以老百姓都信任他。”

“见面先浇一头冷水,这样激动的情绪才能平缓下来。”陈国通说,心平气和的状态下,公平公正地向双方提建议、讲条件,矛盾就能迎刃而解。多年来,他摸索出了一套“防、快、敢、细”的调解方法,成功调解矛盾纠纷近二千多件,每年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

“法律就像钢针,任何人不可逾越。情就象手中的线,人民调解员需要用它们缝缝补补,化干戈为玉帛。”陈国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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