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浩,牛志鹏
(黄河水利委员会 水土保持局,河南 郑州450003)
(责任编辑 张培虎)
2010—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涉及陕西、甘肃、宁夏3 个省(区)的37 个项目县(市、区),由水利部、国家农发办于2010年联合启动。通过3年的建设,共计完成综合治理面积483.90 km2,治理小流域195 条,总投资6.08 亿元。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强化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了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项目的基础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共计新增坡改梯4.66 万hm2,植被覆盖率提高10.15 百分点,达到28.7%,综合治理程度达到了75.2%,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25.77 km2,提高水资源涵蓄量1 019.59 万m3,降低土壤侵蚀模数3 600 t/(km2·a),年均减少土壤侵蚀量174.2万t,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同时,由于梯田粮食产量的提高,在实现粮食自给有余的前提下,加快了剩余坡耕地的全面退耕还林还草,为发展林草植被建设和生态修复创造了条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局面逐步形成。
项目实施后,减少了雨水冲刷及干旱等自然灾害对当地农业生产的危害,不仅改良了土壤物理化学性质,还使田地的保水、保土、保肥能力大大提高,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提高了项目区群众的收入。项目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 001.45 万kg,新增经济林产品生产能力213.36 万kg,农民人均年增收434.8 元。陕西省利用地埂种植黄花菜,仅此一项便可使项目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10 元,增幅达5%,经济效益显著。
通过项目的实施,各项目县(市、区)建成了一批高标准的梯田,使区域粮食产量大大提高,稳定的粮食生产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由单纯种粮型向粮经(粮果)结合型、由单纯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由传统自给型向现代商品型转变,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同时,高标准、大规模的梯田建设还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减轻了农民的耕作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加快了土地流转,为项目区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创造了条件。3年来,项目区有70 余万群众从中受益,7.2 万人实现脱贫。
强化行政推动,注重责任落实是搞好项目的重要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关系千家万户,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强化行政推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市、区)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以行政推动项目建设,协调各方关系。同时将项目建设纳入政府或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与考核挂钩,采取县、乡、村逐级签订责任书,领导干部包乡镇、技术干部驻工地等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项目前期工作是搞好项目的基础。各项目县(市、区)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组织大量人力物力,深入项目区,通过座谈走访、现场勘查、调查问卷等方式,详细了解项目区的有关情况,摸清了现状,为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收集了第一手资料。项目设计阶段,技术人员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更细致的调查,根据项目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科学合理的措施配置,将因设计与实际不符对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保证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最大化,使项目区群众得到了实惠。
质量是项目的生命,严格质量控制,注重规范管理是搞好项目的关键环节。在项目建设中,各项目县(市、区)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群众投劳承诺制、资金报账制、公示制和管护责任制等制度,加强质量控制,规范建设程序。省级水利水保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实际,不断创新建管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细则,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提升了管理水平,推动了项目顺利实施。
开展规模治理,注重产业开发是项目建设的目的。各项目县(市、区)始终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原则,在梯田建设中打破地界、村界,实行整村、整乡、整流域集中建设,全面实现机械化施工,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大面积坡耕地的改造,使山区地变平、路通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农机具的广泛使用、特色产业发展、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各项目县(市、区)依托新建的梯田,探索出了“梯田+山地果园”、“梯田+马铃薯”、“梯田+地膜玉米”、“梯田+中药材”、地埂种植黄花菜和花椒等各具特色的产业模式,从而大大提高了项目效益。
加强科技推广,注重服务培训是项目的主要任务。项目实施后,新修梯田的土质、理化性能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加之种植结构的调整,难免会对项目区群众的利益造成影响,为此各项目县(市、区)在强化项目管理的同时,还加大了对项目区群众的培训,搞好技术服务工作,大力推广“秋覆膜”、“全膜双垄”等先进的耕作技术和梯田快速培肥及节水灌溉等技术,确保新修梯田当年不减产,群众利益不受损。
群众参与是搞好项目的前提。项目实施中,各项目县(市、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始终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梯田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电视等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和积极性,并结合项目公示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从项目建设规划、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做到有群众代表参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来,使水土保持工作深入人心,取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对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意识,调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0—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陕甘宁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较好,项目实施后效益较为明显,达到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等预期目标。但在各级的检查验收工作中,也发现个别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细致、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建议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单位要加强设计审查审批,严把前期工作质量关;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等建设管理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积极探索和创新管护模式,以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长期、稳定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