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志玉
(广东省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广东河源 517000)
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模式创新与试点研究
钟志玉
(广东省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广东河源 517000)
随着环保、节能理念的提出,人们对于环境管理方面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环境管理具有复杂、涉及领域广的特点,所以,除了政府部门主动执行外,公众也应积极参与到环境管理中去。但是,当前我国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模式也处于探索和研究阶段。基于此,本文以《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模式创新与试点研究》为题,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分析与探讨。
环境管理;公众参与;模式创新;试点研究
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是指人民群众以私人或组织的形式,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形式参与到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环境决策管理中的一种行为。随着生态环境污染、恶化情况进一步加剧,人们对于环保方面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这就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参与环境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心态。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这些问题,找出问题产生原因,从而采取有效的对策解决问题,以此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提供良好的保障。
1.1 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的基础保障。当前,在我国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一条对公民的环境权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1.2 是参与程度较低。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程度决定着公众在环境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由于我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起步较晚,使得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意识较弱,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即便公众参与了环境管理,其参与的程度也较低。
1.3 是缺乏完善的组织体系。完善的组织体系能够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保障。我国环境管理中的组织体系是政府占据主导地位,公众起着辅助作用,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这种组织体系缺乏系统性与持续性,所获取的公众参与效果也十分有限[1]。
1.4 是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缓慢。民间组织是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另一种形式,具备科学化、规范化的民间组织能够有效推动公众参与到环境管理中去。由于上述几点问题,使得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十分缓慢,大多数仍处于初始阶段。民间环保组织属于一种自发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当前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第一,没有有效的政策支持;第二,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第三,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第四,定位不明确。
1.5 是社区参与环境管理力度不足。社区参与环境管理是近年来一种新兴的形式,具有充分调动和整合公众力量的特点,能够让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由于社区参与环境管理是一种新兴形式,造成国家对其重视度不高,公众对其认识程度不够,加上社区参与水平有限,这都极大的制约了社区参与环境管理的作用。
2.1.1 建立社区磋商小组
社区参与环境管理是近年来一种新兴的形式,具有充分调动和整合公众力量的特点,能够让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鉴于社区参与在环境管理中的重要性愈发突显,当前我国也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制度。社区磋商小组就是建立在社区参与制度基础上的一种新形的环境管理参与模式。社区磋商小组是一种专门引导、激励社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且能够长期运行的社区组织。社区磋商小组的建立主要由公众自发参与,成员则采取公众民主投票选举产生的方式,小组运行资金主要来自公众捐助和政府资助[2]。
2.1.2 社区磋商小组职能
一是社区磋商小组具有环境教育的职能,通过在社区上门宣传、召开社区环境会议等方式,向所有社区成员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有利于提高社区公众的环保意识,激发社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的积极性。
二是社区磋商小组具有公众管理职能。社区磋商小组针对社区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此引导和管理社区公众,使其改正日常生活中一些不良行为,例如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等,深入社区公众当中,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并采纳有益的意见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三是社区磋商小组具有协调磋商的职能。作为社区公众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代表,社区磋商小组应在由环境问题或利益问题引发矛盾和冲突时,与社会各方面进行协调磋商,例如与政府进行对话,与污染企业进行协调等,通过平等对话、共同协商的方式有效化解矛盾冲突。
进行社区磋商小组试点研究,以此来评估社区磋商小组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和取得的实际效果,显得非常有必要。进行社区磋商小组试点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选择试点区,并明确试点区的实际情况,例如试点区的位置、面积、人口、环境情况等。第二,正式开展试点工作。首先社区公众统一认可下建立社区磋商小组;其次采取民意投票选举的方式选出社区磋商小组成员,并对小组成员开展一系列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方面的培训活动;然后就是明确社区磋商小组的工作程序,社区磋商小组的工作程序表现为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诊断和分析→制定环境污染治理方案→实施环境污染治理方案→监控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对环境污染情况治理结果进行评估→试点工作结束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后应大力进行推广[3]。
总之,本文对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模式创新与试点研究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利于提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程度,激发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还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模式的发展。
[1]陈梅,钱新,张龙江.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模式创新及试点探讨[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2,12:80-83-91.
[2]宋海水.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机制研究[D].清华大学,2004.
[3]王权典.环境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J].绿叶,2012,10:7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