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消息,2013年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为212.5亿元,比上年度增加7.6%。这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矿产资源补偿费以来,征收入库额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
通报显示,2013年各省(区、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总体保持稳定增长。除北京、上海、海南、西藏外,全国其他27个省(区、市)征收入库额均超过1亿元,其中山西超过30亿元,内蒙古、山东超过20亿元。2013年,河北、吉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宁夏13省(区、市)补偿费征收增长幅度较大,增幅超10%。
消息表示,2013年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征费矿种格局基本保持稳定,煤炭、石油、天然气、铁、铜、铅、锌、钼、金、磷、钾盐、水泥灰岩、建筑石材以及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等矿种为主要征费矿种,所征收入库额约占总征收入库额的95%。征收入库额排在前五位的矿种是煤炭、石油、铁、金和天然气。2013年磷矿补偿费征收首次过亿元。